这些妖怪太难敕封了(校对)第12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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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憋屈,还很危险,因为这些人如果有机会遇见,都是可以与他为敌的,修为强过他甚至可以杀了他。
“可以修行上境界吗?”
“喔~本座也问过从前的‘你’这个问题,可以。”
“拿东西呢?”
“喔喔喔~~可以可以可以!”金毛鸡做朱雀的时候可能得自持身份不能太过于贪宝,但是它的五魄真实坦诚,就是喜欢宝贝。喜欢到就连说可以拿东西这件事都欢喜异常。
看来此行除了寻找任千殇的执念,探寻仙魔大战的真相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拼命升境界,能拿啥拿啥,只要强大起来就行。
忽然上官灵机一动,想起来了一件很重要的片段:“阿黄,我记得师父说过,在唐朝的这个时候,有古老的十大秘境,每个秘境都有上古秘术,这事儿你知道不?”
金毛鸡卡巴卡巴眼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又点头又摇头,到底知不知道?”
“本座知道,但是本座跟你结识的时候,你已经完成那些境界的修炼了,所以本座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相关的事情。”
上官叹了口气,看来还得自己去找。
“你连具体位置都不知道吗?”
金毛鸡傲娇地一昂头:“本座是朱雀,不屑知道你们无知人族的上古秘术。”
狗屁,这鸡分明就是不知道,还要面子,上官转过头去不再搭理它。
李隆基已经拿起来战鼓的鼓槌,在一片豪情激荡中,兴之所至他要亲自擂起战鼓,鼓舞士气。
“走罢,去长安城里看看,接下来这里要出点不大不小的乱子,功臣郭元振很快就会因为下达讲武结束的错误指令被罚,场面会很混乱,趁着大部分人都在这里,我们去寻找点有用的线索。”
“喔~你怎么知道的?”
“不告诉你。”
……上官转身,趁着天空中各种修仙士、战车、灵兽飞来飞去,没人注意到他的时候,拂衣而飞,带着金毛鸡来到了赫赫有名的——大唐都城长安。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这是统治阶级的想法;上官觉得这两个字于普罗大众来说,“长夜安稳”更能咂摸出意境。
先后有21个王朝和政权建都于长安,是名副其实的十三朝古都。在建都长安的诸多朝代中,周、秦、汉朝、隋朝和唐朝都是中国历史上的强盛时代。
但若说把长安的名气推向常世的巅峰,从而成为“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那种神话了意境的朝代,说唐朝估计没人会有意见。
清朝那时候街上出现个把洋人,老百姓们会当个稀罕物件儿去暗地里议论;殊不知唐朝长安的老百姓们,每天司空见惯各种皮肤颜色和发色的人,并且能跟他们和谐共处。
有史可查的外国人在朝堂之上做官的,就得有三千多人,波斯人甚至曾经官拜宰相。看刚才长安百姓们见到天上飞来飞去的修仙士,尚且见怪不怪,真的是远超同时期世界各国太多了。
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去代表整个民族的历史,唐朝时候的长安,以世代传承的雍容儒雅,满腹经纶,博学智慧,大气恢弘,当之无愧。
此刻,这一人一鸡就站在明德门后面的天门街上,从这条街向南走一直走到头,就是朱雀门,朱雀门再往南,可就是皇城了,也就是冠绝古今的宫殿之王——大明宫。
上官流霆在十世穿越以前,有去看过明清时期的宫殿建筑群——紫禁城,但那是跟大明宫无法比拟的,大明宫光建筑面积就有四五个紫禁城那么大。
唐代诗词当中有许多形容大明宫的壮丽诗篇,其中以边塞诗人岑参的最具有代表性“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到上官有记忆的后世,大明宫早就剩下了一堆断壁残垣和屋顶兽首,可是仍然能从那些庞大的断壁残垣上,遥想当年的盛唐气势。
只不过现在肯定不是没事往大明宫里去看建筑的时机,不然上官还真想偷偷潜进去看看。
此刻,尽管绝大多数人都跑到骊山去看热闹了,可仍然能看到游人如梭,商队络绎不绝,骆驼、马匹、骡子、驴、仔细看居然还有草泥马,看来草泥马在唐代就已经被作为运输工具了。
眼前这个堪称常世最大的繁华都市隐藏着太多秘密,而且虽然对现有的时代仅仅匆匆一瞥,但上官知道,这里强者如云,连那种传说中的圣人大能帝尊估计都有可能存在。
他的修为不高,身上需要隐藏的东西不少,限制太多,还不能主动杀人……在以上都必须满足的情况下,仍要努力去找寻他要找寻的东西。
为了能够更好地活下去,在人来人往的天门街上,思索片刻之后,他认为可以选择的有两条最好的路。
其一,找个大门派隐身其中,利用门派庇佑隐藏下来,伺机而动。
其二,找寻尽可能多的圣灵石,然后在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躲潇湘图里去,时不时出来打探一下消息再做决定。
偌大的长安城,一定是各种线索和消息的集散地,自己身上有鬼印,只要不使用仙术,就跟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先带着金毛鸡在这里逛一逛再决定两条路选哪条!
第一百七十二章
朱雀的记忆——任千殇的部分隐秘
在上官流霆的脑海中,是有着古长安完整的地图的,所以他知道,若是想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地探索更可能多的消息,需要去著名的东西二市。
首先,得明确一个概念,眼前的长安城到底有多大?根据史料记载,这是全球第一大城市,总人口超过百万,总面积达到87平方公里,相当于1400座水立方。
比同时期欧洲最大的城市——君士坦丁堡,还要大整整7倍,当之无愧的超级国际大都市!而东市和西市当属长安城中最繁华的地方。
西市相当于国际化的商贸娱乐中心,是平民百姓聚集之地和西域、中亚、东亚客商的聚集地。
东市则靠近太极宫、大明宫、兴庆宫等皇城宫殿,附近建有众多达官显贵的豪宅大院,随处可见“奢侈品”商铺,属于高端消费人群出没的商务区。
总体来说,较东市而言,西市更加平民化、大众化,客源更为复杂,除了天南地北的来往商客,也有各国商旅和大批“胡商”,所售商品也以日常商货与小额消费为主。
西市聚集着大量外国友人,自然也需要一处落脚地,因此西市有大量客栈或胡居,比如著名的“波斯邸”就是修建于长安城中的特殊建筑,由波斯商人供外来进贡者,或本土商贾进行珠宝古董交易的场所。
“阿黄,咱们往西走,顺着昌明和安乐两个坊走到大通和归义,再向南,过了光德和延寿就会到了西市,咱们先去瞧瞧热闹去!”
金毛鸡自从命魂融入五魄了之后,命魂跟五魄的习惯协调了一阵子,最终因为还没有修为,而五魄更恣意潇洒些,抗争了几次,觉得还是纵情些更舒服,也就由着五魄去了。
所以,它也不太在乎自己为啥总喔喔喔了,性格上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记忆补回来了好多。这会子一听说要去看热闹,喜得不知道怎么蹦跶好,在上官的肩膀上来回抓。
“你老实点,你的命魂是朱雀。能不能有点矜持?”
一听这句,金毛鸡老实了一小会儿,上官总觉得,阿黄在做朱雀的时候承担和背负了太多责任和使命,以至于严重地压抑了本性,原本的朱雀应该也是活得非常通透,且无忧无虑的吧。
今非昔比,在上官身边,做了这么多年的金毛鸡,快乐又自在,现在冷不防主体命魂回归,有时候有点放不开是正常的,但是有谁不愿意随心所欲地活着呢?
任千殇的性格估计也跟上官流霆大不相同,在上官身边,金毛鸡更开心一些。
在走过去的路上,金毛鸡陆陆续续讲了一些当年的事情。
当年,任坛主似乎是发现了一个幕后对自己非常不利的人,杀不掉此人,却也不肯告诉阿黄这人是谁,在跟魔之大战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把封妖榜和封妖令一起交到了朱雀手上,让它带着两件宝物想办法活下来。
其实是有些强迫和欺骗的方式去嘱托这件事的,金毛鸡跟任千殇的感情非常深,在他已经朝不保夕的情况下,独自离开,是自己最不情愿去做的事。
无奈任坛主万千保证自己有办法保全性命,且叮咛朱雀:“若你不如此去做,整个妖族将血脉无存。我身边有青龙白虎,还有玄武的无边弱水,再怎样都会存有一线生机。”
金毛鸡痛苦思索了好几个晚上,才做出了听从安排的决定,也就是说,在当年,朱雀是四圣兽中第一个离开任千殇的,后面发生的所有它已经不再知情。
然而在跟魔无休无止,连年累月的讨伐和征战中,所有的大妖身上的灵力妖力全部都锐减。
朱雀在跌跌撞撞逃亡中遭到魔族大能的伏击和追杀,性命倒暂时无忧,连凤凰都被称作不死鸟,作为庇佑凤凰,本体命魂又是南明离火的朱雀有九次重生的机会。
漫长的荒古岁月中,已经用掉了五次,纵还有四次,也不至于彻底消散于天地之间。但是若朱雀力不能敌,两样与妖族有着至关重要牵连的宝物定然保不住,辜负任千殇用命换来的信任,比死一次还难受。
后来实在跑不动了,眼见着两件宝物就要落入魔族手中,朱雀借一方天地之势布满道纹,又用自己的命魂做了镇守,这才彻底把两样宝物留存了下来。
“所以,没有了命魂的你,只剩五魄就是一只鸡的模样?”上官问道。
金毛鸡狠狠抠了他肩膀一下子:“定是本座的五魄聪明,找了一只没有命魂的鸡附着在上面了,因为有了本座的五魄,这身体才这样金光闪耀,威武勇猛!”
“噗嗤!”上官憋不住乐,威武勇猛?这鸡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
“那你为什么去度朔山?如果说你的五魄还有残存的记忆,你可以直接去青玉坛找师父啊?”
“喔~记忆是有残存的,但是不是你说的这部分,本座见到莫老头之后会觉得他格外亲近,也会觉得青玉坛格外熟悉,但本座去度朔山是另一部分记忆。”
“另一部分记忆?具体指什么?”
“当年主人推演天数,推算大唐国运,忧心于华夏命理,曾说过于五百多年后会有上古荒魂降世,如若众多大能,仙帝尊者都阻挡不住魔族于此世猖狂,那么上古荒魂降世之时,才给人族留下了薪火相传的希望。”
上官皱了皱眉,上古荒魂,这特么的说的是自己吗???
任坛主居然在五百多年前,就算到了会有上古荒魂会降世??
但是不对啊,那他的这副只有二魂七魄的身体,这五百多年间又去了哪里呢??
任千殇的命魂又在哪里呢?
如果按照金毛鸡的说法,这五百年间,它一直都在度朔山,所以确定这副身体五百年来并没有出现,是固定的时间节点才出现的,又是谁把这身体送过来的呢??
上古荒魂又是个什么命魂??
第一百七十三章
颠覆认知
这些问题一问金毛鸡,它也傻了,喔喔了半天也喔喔不明白。
上官流霆明白,他的那些疑问,都发生在朱雀出走之后了,所以金毛鸡说不明白这些问题,算了,也索性不想了,反正都是要在这里找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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