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种子王(校对)第40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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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生活二十年的记忆,开始清晰起来,一幕一幕他以为早已忘记的场景,飞快掠过他脑海。
  他驾驶着车,穿过兴源县城繁荣的街道。饶是数千年的古城,在滔天的改建浪潮下,也很难保留历史的风格。商品房,沿街商铺,水泥地,还有似是而非,不东不西的建筑。
  江画家乡江凤镇所在的四明县的情况,显然在华国属于极少数。
  车拐弯,驶入一条支路,林曾余光瞥到一个九十年代的老式商品房小区,陈旧的小区门口,围坐着几位老人,晒太阳闲聊。
  一家看起来年代很久的凉皮店,站着四五人排队等候。
  林曾目光一凝,车辆放缓,眼神停驻片刻,才微微踩动油门,驶离这个位置。
  他抬手往脸上一抹,眼眶有些发红,看着前方的路面,喃喃自语。
  “快二十年了,老婶的生意还是这么好。”
  往县城西北方向,大约行驶了十五分钟,林曾将车在一处露天停车场停好,然后徒步走向一家小饭馆。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此时去丁民镇已经太迟。他便在兴源县城找个酒店住下。
  走进这家名为“圆婶饭堂”的小店,林曾找了一处角落位置坐下。一个年轻的店员,拿着菜单,笑容可掬地走到桌边,带着地道兴源县口音,礼貌地问道:“客人,要吃一些什么?”
  “肉丸胡辣汤,羊肉包子,粉蒸羊肉,酱汁肘子,疙瘩面两碗,然后再帮我打包五个老板娘拿手的油炸大麻花。”林曾没看菜单,几乎不用想,一连串的菜名就脱口而出。
  “哎哟,”年轻的服务员一听就笑了,他飞快在菜单上记下,然后笑着说道,“都是咱店里的拿手菜,小哥面生,要不我以为是常客呢!”
  “然后让对面街的老秦米皮摊,送两份米皮过来,要他家特制的辣椒油。”林曾最后叮嘱了一句。
  这句话,让这个年轻的服务员,大吃一惊,愣住片刻,才展开笑脸,说道:“你是咱们店的老客吧?就老客才会懂得,咱店里的粉蒸山羊肉,配上老秦米皮,那可是一绝啊!”
  “上菜吧。”林曾点点头,没有多做解释,笑着说道。
  等菜的时候,林曾拿出手机,给江画发送消息。
  这两天京城市天气不错,江画终于摆脱吃吃喝喝的日子,在周末和一同参加培训的老师,非常随大流的参观首都知名风景。
  “啊哟?林娃子?!”
  一碗喷香的肉丸酸辣汤端到林曾面前时,林曾放下手机,刚拿起调羹,就听到一声有几分耳熟的招呼。
  他转头往声音处看去,一个脸盘圆润,眉角有细细皱纹的中年女子,瞪着秀丽的眼眉,她身上穿着一条藏青色的全身围裙,却不显老,体态丰满,有徐娘之姿。
  “圆婶。”林曾放下手中调羹,笑着打招呼。
  这个五十多岁的女子,正是这家小饭店的老板娘,一口特别有韵味的关中口音。
  “啊哟诶,林娃子,我就猜着你明天回来不,给你爹娘打扫。”圆婶声音爽利,富有节奏,听起来像山歌似得,“你二叔前阵子还来我店里问你咧,被我打发走了。真是骨子里歹毒,占了娟子的财物,还好意思打你的注意。”
  圆婶饭堂的老板娘,名字很特别,姓卢,名兰十。她曾经是林曾母亲的中学同学,不过交情不算深。她能一眼认出林曾,是因为林曾从初中到高中这几年间,周末和中午晚上的饭点,都在饭店里,帮工赚生活费。
  卢兰十为人不错,林曾打工时,从来不苛责他,她对外说,林曾是她侄子,只在店里帮忙,实际上工钱一分也没少给。还常常打包饭店里多余的菜肴,让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林曾,三餐有肉,吃得饱腹。
  要不然,等他打工回去,别说残羹剩菜,连个冷馒头都没有。
  “林娃子,今年怎么提前回来了?”卢兰十招呼着端菜的服务员,在林曾面前摆上,还自主加了一盘酱牛肉,“往年你可都是清明当天回来?”
  “嗯,今年时间多,就早了点。”林曾看卢兰十拉开他对面的椅子,一副坐下攀谈的样子。
  “哎呀,你小子去南方这么多年,口音都变了。”卢兰十感慨地说道。
  林曾不愿多提自己的生活,喝了一口味道不变的肉丸酸辣汤,转而问道:“圆婶,店里这些年,手艺还是这么好,大师傅的徒弟出师了?”
  “唉,”言语爽利的卢兰十,表情变化的很快,转眼之间,眉毛耷拉下来,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摇头说道,“兴源的环境越来越差了。今天还好,前几天,风大的时候,沙子能糊你满嘴,走出去,回来就是个土人。你知道我开店,用得都是西北高地北山村的好山羊,可现在北山村草越来越少,羊品质也不行了,好些十多年的老客,都跟我抱怨,咱粉蒸羊肉和羊肉包子的味道比不得以前,可这能怪我吗?眼下我儿子考大学去了南边,我也想过去,又舍不得老地,真是左右为难。”
  圆婶卢兰十倒是一肚子的火气,不知不觉多抱怨了几句。
  她倒是了解林曾的脾气,不爱说话,抱怨完之后,也没指望他多回应,最后加了一句,“林娃子,你好好吃,圆婶去后厨忙了。”
第0564章
清明事
  林曾胃口不小,花费半个多小时,吃完这顿许久没有接触的家乡饭。清河市饭菜爱甜酸,米饭为主食。兴源县则酸香咸辣,滋味截然不同,并且面食种类丰富。
  华国国土广袤,一西北,一东南,衣食住行都很大不同。林曾刚到清河市时,特别不习惯,后来日子久了,反而对家乡的味道,有些生疏。
  林曾结账离开的时候,圆婶卢兰十还跑出来,给他打了折扣,免了零头。
  说来,这个脾气爽快的老板娘,倒是他在兴源县最待见的人了。至于其他,或许有骨肉血亲联系,但他真不愿见面。
  去酒店的半途,林曾迎面被一阵猛风撞上,那夹着沙子的风尘,让林曾冷不丁吃了一脸的灰,手指往脸上鼻子上一抹,灰尘就刷刷刷的往下掉,就跟上了一层劣质粉底的女人一样。
  西北的风,可是带着刀子,刮着脸皮,生疼生疼,不似南风脾气柔,风中带着湿润水汽。迎着西北风吹上一会儿工夫,感觉脸上的油都刮没了,硬邦邦要开裂一样。
  饶是林曾从小在这里长大,也有些撑不住,疾步小跑,进了酒店的玻璃门,才觉得舒坦起来。
  办理手续,定了房间,林曾放下行李,第一件事情就是洗脸漱口。
  在酒店安顿好之后,跑到兴源县县城的火烛店,买了扫墓必须准备的纸钱和扫把,到卤味店,称了一些祭拜需要的祭品。
  二号秘境空间中,还有锄头镰刀,正好等会儿可以用到。
  住了一夜,林曾第二天清晨,天不亮就驾驶车辆,离开兴源县,踏上前往丁民镇的道路。
  西北的春天,和清河市截然不同。清河市街边道旁,都是葱绿的树木,高速路两侧的山峦,都是层叠不同的绿色,和所谓万木沉寂的冬天,差距很远。
  但兴源县的冬天,落叶,降雪,寒风,一个都不拉下。眼下虽然过了冬季,但野草依旧稀薄,公路外无甚景观。
  第二日,虽是清明,但无雨降落,天公作美,艳阳升起,等林曾在一片青松山林外,停好车辆时,正好是早晨八点钟,阳光透着亮,肆无忌惮地照在他衣物上,林曾的脸色,却没有在明晃晃的光亮下,显得好看一点,反而表情阴郁,从后备箱里取出扫墓的工具,背在身上,往山林里找他父母墓地。
  这片山林,位于丁民镇的东北面,算是镇中林姓族人的祖坟。林中有荒废的老坟,有崭新如豪宅的新墓,但这一切都和林曾无关。
  他要找的地方,算是特别远的一处墓地,位置偏僻,少有镇民安葬。
  林曾健步如飞,直奔目的地。在林子里行走时,起初不时能碰上几个丁民镇的镇民,他们结伴而行,前往自家先人的茔地祭拜打扫。
  林曾不愿与他们碰面,若是有些动静,便避开他们,快步离去。
  就算不免被他们看到他的身影,这些镇民也就困惑互相询问两句,不知哪家后生,并没有深究林曾来历。
  他的脚步比往年快了许多。去年徒步近一个小时才走到的地点,今天林曾走到,也只花了三十五分钟。
  他看着面前一块青石碑,上面有松针的枯枝落叶,铭刻骨子里的疼痛让他眼眶一红,心脏像被人用锥子使劲得戳着。
  抽吸鼻翼,他放下工具,直接在青石碑前坐下。
  拂去青石碑上的落叶,他嘴角扬起牵强的笑意,就像慈爱父母依然坐在跟前,对他微笑,没有天塌了似的灾难。
  他喉咙干涩地说道。
  “阿大,阿娘,我回来了。”
  “每年回来一次,告诉你们我日子过得很好。”
  “你们安安心心,前些年还有些艰难,今年的日子,就顺畅多了。你儿子不愁生计,虽然前一个女朋友崩了,但是遇到了一个特别合适的女孩子。”
  “今年她在京城市学习,没法跟我一起来,明年带她来看看你们。她胃口特别好,你儿子特别喜欢,和她待在一起很舒坦。”
  “阿大,我给你带了最爱吃的红烧驴肉,对了,还有一袋好酒。”
  “阿娘,我知道你最爱吃水果了。西瓜,龙眼,芒果,山竹,都是咱们秦川少见的热带水果,你慢慢吃,然后听我说说话。”
  “阿娘,你最爱吃的那家馍馍,老板关门了,我没买到。”
  “阿大,阿娘,我很想你们,十几年过去了,还是难受。”
  “你儿子以后会在清河定居了,我在那里住惯了,一回到兴源,我就难受,老是想起小时候,你们带我吃的凉皮,过年逛的街道,你们下班接我上上学放学的路,待不了,住久了,丧气消沉。所以,我还是每年回来看看你们。”
  “我以前撒的凤仙花种子,都成片了,等六七月开花的时候,洒金的花瓣,很漂亮吧。当时这个品种的凤仙花,还是阿大帮阿娘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的。”
  ……
  林曾一边说着,一边摆好祭品和祭酒,拿起锄头,把坟墓周围的杂草和落叶清理干净,只留下墓地旁一片半尺高的凤仙花丛,刚长出的植株生机勃勃,等两个月后,娇艳的花朵盛开,便是一片瑰丽的花田。
  最后,他在坟墓前的一块小空地上,把纸钱全部烧掉。
  他一如之前的每一个清明节,在坟前坐了整整一天,直到下午四点,才收拾心情,看着干净整洁的墓地,像孩童那般摆摆手,说道:
  “再见,我走了。”
  他拿着工具,回头走了两步,突然顿住脚。
  看了看天色,西北地区的白天比清河市长,四点天色还很明亮。林曾想了想,把手中的东西放下,只留了一把锄头在手上,朝着那片凤仙花苗走去。
  凤仙花是一年生草本花卉,喜阳光,耐贫瘠,生命力旺盛。这一片凤仙花,是林曾母亲曾经最喜欢的植物,在阳台上每年都要播种几棵。它花色别致,珊瑚色的花瓣上,似有金光点点,林曾的父亲,称之为洒金色,林曾母亲喜爱将它的花朵,捣烂成汁,涂抹在指甲上。
  后来,林曾无处种植这些凤仙花,只能将它的种子撒在墓地旁,竟然一年比一年旺盛,花丛也越来越大,生长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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