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朱熹译注)第1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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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谁之思?美孟庸矣。
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
送我乎淇之上矣。[3]
朱熹云:《乐记》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按“桑间”即此篇,故《小序》亦用《乐记》之语。
[1]赋也。唐,蒙菜也,一名兔丝。沬,卫邑也。《书》所谓“妹邦”者也。孟,长也。姜,齐女,言贵族也。桑中、上宫、淇上,又妹乡之中小地名也。要,犹迎也。〇卫俗淫乱,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故此人自言将采唐于沬,而与其所思之人,相期会迎送如此也。
[2]赋也。麦,谷名,秋种夏熟者。弋,《春秋》或作“姒”,盖杞女,夏后氏之后,亦贵族也。
[3]赋也。葑,蔓菁也。庸,未闻,疑亦贵姓也。
鹑之奔奔
《诗序》:《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1]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2]
朱熹云:范氏曰:宣姜之恶,不可胜道也。国人疾而刺之。或远言焉,或切言焉。远言之者,《君子偕老》是也。切言之者,《鹑之奔奔》是也。《卫诗》至此而人道尽、天理灭矣。中国无以异于夷狄,人类无以异于禽兽,而国随以亡矣。胡氏曰:杨时有言,《诗》载此篇,以见卫为狄所灭之因也,故在《定之方中》之前。因以是说考于历代,凡淫乱者,未有不至于杀身败国而亡其家者,然后知古诗垂戒之大。而近世有献议,乞于经筵不以《国风》进讲者,殊失圣经之旨矣。
[1]兴也。鹑,鹌属。奔奔、彊彊,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人,谓公子顽。良,善也。〇卫人刺宣姜与顽非匹耦而相从也。故为惠公之言以刺之曰:“人之无良,鹑鹊之不若,而我反以为兄,何哉?”
[2]兴也。人,谓宣姜。君,小君也。
定之方中
《诗序》:《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齐桓公攘戎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得其时制,百姓说之,国家殷富焉。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
揆之以日,作于楚室。
树之榛栗,椅桐梓漆,
爰伐琴瑟。[1]
升彼虚矣,以望楚矣。
望楚与堂,景山与京,
降观于桑。
卜云其吉,终然允臧。[2]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
星言夙驾,说于桑田。
匪直也人,秉心塞渊,
騋牝三千。[3]
朱熹云:按《春秋传》卫懿公九年冬,狄入卫,懿公及狄人战于荧泽而败,死焉。宋桓公迎卫之遗民渡河而南,立宣姜子申,以庐于漕,是为戴公,是年卒,立其弟燬,是为文公。于是齐桓公合诸侯以城楚丘而迁卫焉。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1]赋也。定,北方之宿,营室星也。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于是时,可以营制宫室,故谓之营室。楚宫,楚丘之宫也。揆,度也。树八尺之臬而度其日出入之景,以定东西,又参日中之景,以正南北也。楚室,犹楚宫,互文以协韵耳。榛、栗,二木,其实榛小栗大,皆可供笾实。椅,梓实桐皮。桐,梧桐也。梓,楸之疏理白色而生子者。漆,木有液黏黑,可饰器物。四木皆琴瑟之材也。爰,于也。〇卫为狄所灭,文公徙居楚丘,营立宫室,国人悦之,而作是诗以美之。苏氏曰:种木者求用于十年之后,其不求近功,凡此类也。
[2]赋也。虚,故城也。楚,楚丘也。堂,楚丘之旁邑也。景,测景以正方面也,与“既景乃冈”之“景”同。或曰:景,山名,见《商颂》。京,高丘也。桑,木名,叶可饲蚕者,观之以察其土宜也。允,信。臧,善也。〇此章本其始之望景观卜而言,以至于终而果获其善也。
[3]赋也。灵,善,零,落也。倌人,主驾者也。星,见星也。说,舍止也。秉,操。塞,实。渊,深也。马七尺以上为騋。〇言方春时雨既降,而农桑之务作。文公于是命主驾者晨起驾车,亟往而劳劝之。然非独此人所以操其心者诚实而渊深也,盖其所畜之马七尺而牝者,亦已至于三千之众矣。盖人操心诚实而渊深,则无所为而不成,其致此富盛宜矣。《记》曰:问国君之富,数马以对。今言騋牝之众如此,则生息之蕃可见,而卫国之富亦可知矣。此章又要其终而言也。
蝃蝀
《诗序》:《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1]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
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2]
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
大无信也,不知命也。[3]
[1]比也。蝃蝀,虹也,日与雨交,倏然成质,似有血气之类,乃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盖天地之淫气也。在东者,莫虹也。虹随日所映,故朝西而莫东也。〇此刺淫奔之诗。言蝃蝀在东,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恶,人不可道。况女子有行,又当远其父母兄弟,岂可不顾此而冒行乎?
[2]比也。隮,升也。《周礼》:十辉,九曰隮。《注》以为虹,盖忽然而见,如自下而升也。崇,终也。从旦至食时为终朝。言方雨而虹见,则其雨终朝而止矣。盖淫慝之气有害于阴阳之和也。今俗谓虹能截雨,信然。
[3]赋也。乃如之人,指淫奔者而言。昏姻,谓男女之欲。程子曰:“女子以不自失为信。”命,正理也。〇言此淫奔之人,但知思念男女之欲,是不能自守其贞信之节,而不知天理之正也。程子曰:“人虽不能无欲,然当有以制之。无以制之,而惟欲之从,则人道废而入于禽兽矣。以道制欲,则能顺命。”
相鼠
《诗序》:《相鼠》,刺无礼也。卫文公能正其群臣,而刺在位承先君之化,无礼仪也。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1]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
人而无止,不死何俟?[2]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3]
[1]兴也。相,视也。鼠,虫之可贱恶者。〇言视彼鼠,而犹必有皮,可以人而无仪乎?人而无仪,则其不死亦何为哉!
[2]兴也。止,容止也。俟,待也。
[3]兴也。体,支体也。遄,速也。
干旄
《诗序》:《干旄》,美好善也。卫文公臣子多好善,贤者乐告以善道也。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
素丝纰之,良马四之。
彼姝者子,何以畀之?[1]
孑孑干旟,在浚之都。
素丝组之,良马五之。
彼姝者子,何以予之?[2]
孑孑干旌,在浚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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