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13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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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文学界可以分为主要两种流行的小说类型,即社会小说,或用鲁迅的说法“谴责小说”和“言情小说”;后者的重点放在人的情感上。
胡适认为,晚清的社会小说,都是模仿一部先驱的著作——18世纪的小说《儒林外史》。[8]由于梁启超和严复提倡“新小说”的社会政治方向的巨大影响,作者们自然而然地将《儒林外史》当做社会小说的光辉先例。不过,19世纪末的中国社会,比起吴敬梓小说中所描写的18世纪的中国社会,充满了更多的危机。因此,除了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吴敬梓的小说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外,晚清小说则散发更为紧迫尖刻的语调,显出阴暗灾难临头的情绪。这种紧迫感常以漫画的手法表现出来;而是对吴敬梓温文尔雅的讽刺却走向极端。在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9]里,所揭露出轻松的幽默和令人震撼的荒唐事物纠缠在一起,不只是令人忍俊不禁,而且使人痛加感伤。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夸大了生活中冷酷与阴暗的一面,也许是作者身受肺结核的磨难无意中的流露。《官场现形记》中大量戏谑和被扭曲的情节,似乎表明作者对其周围发生的一切极端地僧恶。小说中充满了反面人物——全都是贪得无厌,野心勃勃,满脑子只想升官发财,热衷于行贿受贿的肮脏人物。甚至连计划改革和有志于改革的官吏,也没有逃脱作者犀利文笔的冷嘲热讽,这些从作者的《文明小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普鲁舍克教授认为,这是作者人生观的反应,本质上是倾泻一个人愤世嫉俗的愤懑之情;言外之意,在这样一个充满愚昧和绝望的国家,很难看到还有什么希望。[10]
为了表达这近乎绝望的情绪,吴沃尧和李宝嘉常使用一些引人注意的生动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自称“九死一生”,说自己“所遇见的只有三种东西:第一种是蛇虫鼠蚁,第二种是豺狼虎豹,第三种是魑魅魍魉”。著名的《孽海花》作者曾朴使用的笔名是“东亚病夫”。另外两位作家的笔名分别是“天下第一伤心人”和“汉国厌世者”。也许可算是晚清最优秀的小说《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铁云),给自己取了一个含有悲痛隐喻的“老残”笔名,在一场失败的棋局中作最后的挣扎。书名《痛史》、《恨海》、《劫余灰》、《苦社会》等小说,赋予晚清小说前所未有的忧郁和悲愤情感。这些小说的不安情绪与深沉的《儒林外史》是不能相比的。
尽管晚清的社会小说得益于《儒林外史》甚多,但仍不应忽视其所独有的特点:外国的词语、思想,常和本地的场景和人物融合在一起。《官场现形记》中提到卢梭的《民约论》和孟德斯鸠的《法意》。在《孽海花》里,甚至还有外国人约翰·弗赖尔、托马斯·韦德——一位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和一位德国将军(瓦德西),而且小说的部分情节发生在欧洲。晚清小说中还谈论“洋务”,描述外国风气涌入中国的情况。虽然大多数作者都热心汲取外国的意识,西方著作的译本也与日俱增[11],但却显然无意学习西方的文学技巧。这些作者所模仿西方文学的范围,只限于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柯南·道尔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成了极受欢迎的人物,引出了一系列对其模仿的中国侦探英雄。侦探小说的盛行,既是社会小说通俗化的扩展,也是西方影响的结果。
政治幻想是晚清小说的又一特征,可能这是受到梁启超的未完成的小说《新中国未来记》的启发。这部小说的故事,始于中华乌托邦共和国建立之后50年。另一部流行的小说,是旅生写的《痴人说梦记》,以一场梦来结尾。梦中的上海不再有外国人、外国巡捕,建筑物上也没有外国招牌,也没有外债,到处是中国人建筑的大量的铁路和学校。陈天华的小说《狮子吼》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楚山”的海岛上。明代遗民将该岛建成为一个政治乐园。岛上有一个“民权村”,有礼堂、医院、邮局、公园、图书馆、体育馆,还有三家工厂、一家轮船公司和许多现代化的学校,全都办得井井有条,为岛上大约3000个家庭谋福利。[12]显然,这些小说源于中国传统文学中的描述幻境手法,但其对未来的憧憬和现代化的内容,却表现出对社会加速改革的盼望。这些描述未来中国的乌托邦,为作者,也为读者,提供了热情洋溢的政治梦想——对中国命运的关注之情,在想像中的满足;同时,还提供了对现实问题的浪漫主义的逃避处所。
关于中国命运的各式各样的乌托邦,都指出改革的迫切性,但改良却成了没有精神内容和政治意义的陈词滥调。正如李宝嘉、吴沃尧和曾朴等人的著作中所描述的,改良思潮已经成为“洋务专家”鹦鹉学舌的老生常谈。这些洋务派是各地努力“自强”的产物,不过是一批在上海、广州、天津的纨绔子弟,和一些在条约口岸买办“洋场”中游手好闲的机灵之辈。晚清小说中,充满着一批游荡于中西文化交口处阴暗区里的人物,其中五花八门,有欲壑难填的商人,有觊觎地位的暴发户,有移居城里寻欢作乐、腐朽已极的地主遗少。读了这些讽刺作品——阴暗图景中较轻松的一面,读者会感觉出作者们的自嘲与矛盾的心理。作为评论家的报刊工作者—文学家们,对如此的现实社会真是伤心之至,只能靠这些所讽刺的人过活。实际上这些作者和文学家们,也可以被看做是“洋务”与“维新”的间接产儿;也正是其所厌恶的时髦维新思潮,才使其著作受到社会的欢迎。因此,尽管这些人过着寄生生活,但却很少有人赞成彻底革命,因为革命会将他们虽然反对但却又习惯了的世界摧毁。
虽然晚清小说的主题是社会讽刺,但对社会与政治的批判,也和作者的个人主观感情交织在一起。社会和感情两种因素常互相结合,以达到情绪的高度,来证实作者的目的的严肃性。开创“言情小说”《恨海》的作者吴沃尧,在《新小说》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社会与言情小说之关系》的文章中宣称:
我素常立过一个议论,说人之有情,系与生俱来……要知俗人说的情,单知道儿女私情。我说那与生俱来的情,是说先天种在心里,将来长大,没有一处用不着这个情字……对于君国施展起来便是忠,对于父母施展起来便是孝,对于子女施展起来便是慈,对于朋友施展起来便是义。可见忠孝大节,无不是从情字生出来的。至于那儿女之情,只可叫痴。更有那不必用情,不应用情,他却浪用其情的,那只可叫做魔……许多写情小说,竟然不是写情,是在那里写魔……[13]
在这篇陈义崇高的声明中,吴沃尧希望给主观感情以广阔的社会与伦理基础。翻译家林纾想从伦理的观点,来为感情辩护与之如出一辙。但吴沃尧这篇宣言的儒家框架,并没有定出晚清言情小说的真正内容。事实上,绝大多数这些小说,写的都是男女之间的“痴”情,或者是“中了魔似的”伤感情感。林纾也逐渐认识到,个人的情感假如表达得纯正,不论其是否反映公认的伦理准则,都可能成为一个人的主导的人生观。[14]特别是通俗言情小说的作者们发现描写感情,尤其是以“痴”或“魔”的形式表现出来,会受到读者热烈欢迎的时候,所谓严肃性就更加淡化了。所以这种言情小说,一直是被中国文学史家们视为晚清小说中的末流作品。[15]虽然这类作品是以伟大文学作品《红楼梦》为榜样,但大多数更像19世纪的“才子佳人”小说,如《六才子》和《花月痕》之类。实际上最受欢迎的,是那些以色欲为中心兴趣的书;其中才子们迷恋的佳人,又无例外的都是妓女,以致被称为“妓院指南”。胡适挑选其中的《海上繁华梦》和《九尾龟》两本,特别加以谴责,称其缺乏理智的洞察力和文学价值。因此,“言情小说”中的低劣作品,似乎只是亵渎感情——据文学史家阿英的看法,这类作品很快为“鸳鸯蝴蝶派”打开了大门。[16]
鸳鸯蝴蝶派小说与“五四”前的过渡时期,1911—1917年
“鸳鸯蝴蝶派”的说法,可以上溯到这类小说中的第一本畅销书,徐枕亚的《玉梨魂》。这部情意缠绵的小说于1912年出版,书中的诗将情侣比作成对成双的鸳鸯和蝴蝶。[17]这种带有贬义的称呼,被用来惯称在1910年约至1936年期间出版的2215部小说、113种杂志和49种报纸。这个“鸳鸯蝴蝶派”可以和其派中最著名的杂志《礼拜六》互换,公开宣称其宗旨是为了“消闲”。
鸳鸯蝴蝶派小说之盛行于一时,实在是对中国现代文学史极大的嘲讽之一。改革派的冲击和清末小说的严肃内容,随着清王朝的崩溃而逐渐消失。正如言情小说堕落为“狭邪小说”和“鸳鸯蝴蝶小说”那样,社会小说的主流也从批判和揭露社会—政治病态方向,转向以耸人听闻的轰动性为目的。少数值得尊重的“社会批判”杰作,却被描写社会丑恶与犯罪的“黑幕”小说所取代。在民国最初的十来年里,这两种民众文学——庸俗的社会小说和言情小说都达到了鼎盛时期,所拥有的读者和销售量,都超过了此前此后时期的作品。[18]根据林培瑞对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初步研究所得的惊人结论,30年代以前真正的通俗文学——既不是梁启超倡导的“新小说”,也不是“五四”时期的新文学,而是迎合中下层阶级口味并反映其价值观念的“消闲”文学作品。
根据林培瑞的分析,这一类通俗市民小说的兴起,反映出都市居民在“逐步现代化的环境”中,经历迅速变革的焦虑不安心理。当新的都市生活——尤其生活在上海变得沉重的时候,“读者要赶上世界的愿望,就让位于想忘掉自己赶不上世界的愿望了”[19]。除了想逃避变革中都市世界的现实需要之外,林培瑞还指出,鸳鸯蝴蝶派小说中风靡一时的主题,可以与特定的社会—政治发展联系起来。20世纪第一个10年的初期,出现了第一个爱情小说的浪潮,把婚姻自由作为其共同的主题。因为此时妇女解放和妇女教育的问题,正是在晚清改良运动中曾受到过极大的关注的。此后20世纪头10年的前半期和20年代早期,侦探小说、黑幕小说和武侠小说的各次浪潮,与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政府所造成的政治混乱相关联。在各次浪潮里,小说中的遁世基调,都具有反动的复古性和幻灭感。小说的作者们对中国的维新、现代化和进步,失去了信心,而这些正是其前辈——晚清的报刊工作者所孜孜以求的。相反,这些作者对中国流行的价值观念“持”保守的态度[20],认为西化的潮流闹得太过分了,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而且同中国本身的问题格格不入;于是不采取激进精神去拥护社会秩序的改变,建立另外一种社会制度,而采取了传统的“拾遗补缺”态度——只反对儒家价值体系中的某些弊端和过分之处。
林培瑞用对比的方式,阐明了在鸳鸯蝴蝶派之前的通俗文学和其后“文学革命”的性质。晚清文学显然经历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大众化发展过程;开始是知识分子精英的自觉努力,唤起社会的下层群众认识中国面临的危机与维新的迫切性。因此,“新小说”更多的是意识形态的主旨,而不是从纯文学上的考虑。但是由于写小说后来成了有利可图的行当,这种意识形态的主旨就为“争取读者”的商业需要所冲淡了。通俗性为晚清作家提出了既要教育读者,又要娱乐读者的双重任务。当文学作品从精英的构想发展到通俗作品时,“新小说”就逐渐失去其充满启蒙的精神因素;这种因素在某种情况下,曾使小说具有长久的文学价值。从商业的观点看,晚清通俗小说达到前所未有的成功;而从理性知识和艺术的角度来看,尽管在开始时曾经有成功的希望,但其最终发展却以失败而告终。在1900—1910年期间出版的小说中的改革和进步观点,在其后的10年中,竟为保守主义和遁世主义所取代。在创作于1904—1907年间的《老残游记》中,那位孤独的主人公面对封冻黄河壮丽的冬景,大地一片茫茫的景象,遂勾起无限的沉思,感叹国家及其个人命运的多舛,蓦然发觉自己面颊上的泪水已冻成冰珠时,读者当为这激越难忘的情怀与山河壮丽的场景而壮怀激烈。到了1913年,一般都市的读者却只会为徐枕亚畅销的《玉梨魂》中一对为爱情而缠绵徘恻的“鸳鸯”,掬一腔同情之泪了。
鸳鸯蝴蝶派小说大受欢迎的事实,证明新的更加激进的一代迫切感到,需要重新创造完全不同类型的通俗文学,作为整个知识界革命的一部分。从“五四”作家们的“新”观点来看,晚清的“新小说”,连同其庸俗化的鸳鸯蝴蝶派,已经“陈旧”了。尽管那些晚清年代的先行者们,在建立白话文体,造就了广大读者群,能够借以谋生的写作职业诸方面,作出了值得重视的贡献;但这些“陈旧”的作品,应被归入腐朽的“传统”世界。
“五四”时期,1917—1927年
在大多数中国文学史家看来,民国初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低落”时期。晚清文学中产生了四位伟大小说家——吴沃尧、李宝嘉、曾朴和刘鹗以及一些其他作者,朝气蓬勃的创作十年忽然终结了。这四位有才能的作家中,李宝嘉未及完成其计划中的120回巨著的一半,就于1906年去世。多产的吴沃尧(共写过15部小说)也于1910年去世。刘鹗也许是四人中最有文采的一人,只写过一部小说,而且此书在30年代重版之前并不十分流行。曾朴在政治信仰上是最革命的一人,因过分忙于其他活动而未能完成其小说创作,并且和《老残游记》一样,直到20年代才受到人们的赏识而获得充分评价。[21]
辛亥革命出乎意料的胜利,并没有引起文学的复兴运动;相反,政局的混乱,使逃避现实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大受欢迎。唯一能与之相颉颃的文学流派是南社。[22]该文学社团,是由涉足文学的革命政治家和报刊工作者组成的松散组织,1903年由三位同盟会的报刊工作者柳亚子、陈巢南、高天梅所创建,定期出版社员的诗文集,多半为社交集会作品,在民国初年很受革命派人士和青年欢迎。在半个世纪后重读其中诗篇时,颇感其情调和形象多属于旧传统,胡适甚至斥之为放纵不羁的“淫滥”[23]。回顾过去,南社的作用似乎不在于响应革命,而在于为革命者们提供一个表现文学的场所。
和条约口岸的报刊工作者—文学家一样,南社的大多数会员都有较好的旧学修养,其作品的文体和词汇比起晚清的冤家“同行们”更为高雅古奥。如果说条约口岸的文学报刊被视为是晚清改良运动的文学一翼,其在主题和文体上肯定比南社的诗歌更为激进。南社诗歌的华丽辞藻,掩盖了其所宣称的爱国心和忧国忧民的感情。[24]南社曾经号称拥有1000余名会员,但在二次革命讨袁失败之后,逐渐衰落下来;大多数知名的社员卷入到军阀政治的漩涡中。柳亚子及另外一些人短期从政之后,又重新从事报刊工作。
当五四运动创造出崭新的社会—文化风气时,南社差不多已经被人忘了。南社和“五四”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鸿沟是显而易见的,但“五四”的领袖们和鸳鸯蝴蝶派与南社两个过渡群体成员之间,仍可以在社会事业上找到某种联系。当陈独秀说服一位上海出版家资助其新刊物《青年》(不久即改名为《新青年》)时,一些南社会员和条约口岸有势力的报刊工作者—文学家,仍然掌握着上海的各主要报纸。当时上海三家主要报纸——《申报》、《新闻报》和《时报》的文学副刊的编辑,是鸳鸯蝴蝶派的大手笔周瘦鹃、张恨水、严独鹤、徐枕亚和包天笑等人,包天笑也是南社的一名积极会员。“五四”的知识分子在南社控制的报纸上宣传其事业,并赢得其他革命的报界人士和梁启超追随者的支持,后来又从鸳鸯蝴蝶派作家手中夺取各报文艺副刊的主编地位。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小说月报》的内容和版面的改变,这份由严肃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杂志,本来是鸳鸯蝴蝶派的基地,茅盾在1921年担任主编后,就将其改造成了“新文学”的机关刊物。
文学革命
当《新青年》越来越引起报刊界和学术界重视时,思想革命的气氛,早在1917年2月文学革命正式开始前即已酝酿成熟。在1915—1917年的数年间,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越来越多的吴虞、易白沙、高一涵和陈氏自己的文章,攻击儒家,赞扬西方思想。胡适首先提出文学革命的主张,受到陈独秀的热烈欢迎,认为文学革命是整个反传统崇拜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胡适本人曾兴高采烈地披露这段史话,并在无意中把其对这一重要事件的“看法”,也随之被永久化了。[25]下面的分析,可能与胡适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在分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吸收了胡适的意见。
当胡适在康乃尔大学写的一首诗中,首次使用“文学革命”一词时,其主要目的,只限于在朋友间对中国语言进行学术性讨论。胡氏急于争辩并证明,白话可以作为有生命力的文学工具。其实,早在胡适之前,白话文的重要性已经被认识到了。大批晚清的思想家和报刊工作者—文学家,早已将白话文作为群众启蒙手段加以宣传和使用过。胡适也了解这些先例,但也的确提出“革命”性主张——其先驱者或者是不曾察觉到,或者是未能有信心的加以提倡。晚清提倡白话的人,虽然认识到白话可以作为普及政治教育的媒介,却没有承认其为文学表现的主要形式。胡适比严复和梁启超走得更远,明确指出在过去的千余年中,中国文学的主流并不是古典文体的诗文,而是白话文学。在胡适看来,文言已经是“半死”的语言。这种“半死”的语言,对传统中国文学内容的僵化和形式的过分雕琢,起了助长的作用。白话是文学演变的自然结果。作为活语言的生命力,已经在宋朝理学家的语录和元明两代的戏剧和小说中得到证明。胡适认为,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的统一趋势,在元朝已达到高峰。这种趋势,如果不曾被“八股文”的强制推行和明朝以来的古文运动所遏止,中国文学就可能发展为口语的白话文学——胡适把这个现象与但丁以后的意大利文学、乔叟以后的英国文学、路德以后的德国文学相比,因而后来胡适在芝加哥大学讲学时说,这次文学革命是“中国的文艺复兴”。因此,胡适相信,活的语言是现代思想运动的先决条件。而中国文学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换句话说,就是恢复宋朝以来文学演变的自然过程。
胡适也深知,白话文学本身并不能成为新的文学;“新文学必须要有新思想和新精神”,但仍坚持语言工具的优先地位。
死文字决不能产生活文学。若要造一种活文学,必须有活的工具……我们必须先把这个工具抬高起来,使它成为公认的中国文学工具,使它完全替代那半死的或全死的老工具。有了新工具,我们方才谈得新思想和新精神等等其他方面。[26]
后来胡适自己也承认纯粹是“文体革命”的想法;在其1916年10月给陈独秀的信中表明得很清楚,列举了新文学的八条原则:
一曰不用典,
二曰不用陈套语,
三曰不讲对仗,
四曰不避俗字俗语,
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
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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