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347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347/1806


[7]关于金一西夏关系的按年编写的记事,参见[646]《金史》,卷61、62;此外有西夏的专传,见卷134。
[8][646]《金史》,卷77,第1755—1756页。关于宋金和议的论述,见[144]傅海波《宋金条约》一文。
[9]与蒙古的这个协约不见于《金史》,但见于[597]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12,第99—100页;[585]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9,第591页。
[10][485]田村实造:《蒙古族起源的传说和蒙古人迁徙的有关问题》,第12页。
[11][597]《大金国志》,卷13,第103页。
[12][418]米歇尔·C.罗杰斯:《淝水之战(公元383年)的神话》。
[13][845]陶晋生:《金海陵帝的伐宋与采石战役的考实》。
[14][646]《金史》,卷8,第204页。
[15][506]外山军治:《金朝史研究》,第565—592页,详述了12世纪和13世纪初叶黄河决口的情况。
[16]关于1206年之战的深入研究,见[174]科林娜·汉娜:《开禧间(1205—1208年)德安城攻防战研究》。亦见[138]傅海波:《南宋战争史研究与资料》。
[17][48]陈学霖在《中华帝国的正统观:女真—金朝(1115—1234年)的讨论》一书中对这些问题做了深入研究。
[18][653]宋濂等撰的《元史》收有关于此事的译文,见卷1,第15页。并见本书第4章。
[19]关于杨安国的红袄军,参见[646]《金史》,卷102,第2243—2245页;[21]弗郎索瓦兹·奥班:《13世纪初叶的北中国:困难境况下中原统治的重建》。关于李全,参见[644]《宋史》,卷476、477;奥班写的李全传,收人[139]《宋人传记》,第2卷,第542—546页。
[20][594]刘祁:《归潜志》,卷11。该书被埃里希·海涅什译成了德文,见[163]《两个王朝的灭亡:1232—1233年和1368—1370年目击者的报告》,第7—26页。
[21][646]《金史》,卷116,第2548页;关于火毯或火炮,见《金史》,卷113,第2495—2496页。近年的研究,见[369]潘吉星:《火箭的发明》。
[22]《金史》中有关蔡州事件的记述,主要得自一个当时的目击者所写的《汝南遗事》,作者王鹦,生卒年为1190—1273年,见[50]陈学霖:《〈
汝南遗事〉导论:1234年蒙古包围下的晚金宫廷实录》和[52]陈学霖:《王鹗(1190—1273年)》。
[23]《北风扬沙录》,载陶宗仪编《说郛》,1963年台北版,卷25,24b。
[24]《北风扬沙录》卷25,25b。亦见[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279页对于早期女真人军事活动的简短概述。
[25][646]《金史》,卷10,第242页。
[26][310]三上次男在《金代政治制度研究》(第2卷)第217页排列了一个打破民族界限的最高官员任职表。
[27]关于宋代的数字,见[255]爱德华·A.克拉克:《宋朝初期(960—1067年)的市民职役》,第55页。金代的数字,见[646]《金史》,卷55,第1216页。
[28]关于金代选官制度的深入研究,见[488]陶晋生:《女真统治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29]关于猛安谋克制,见[309]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社会研究》,第109—417页。
[30][646]《金史》,卷44,第993页。
[31][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页。
[32]关于猛安谋克人口统计的分析,见[183]何炳棣:《中国宋金时期人口的估算》,第33—45页。
[33]何炳棣也强调过这一点。
[34][646]《金史》,卷8,第184页。
[35][541]魏特夫、冯家昇在《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年)》第253页有关于金代三种文字并用造成的复杂局面的叙述。关于朝鲜使用女真文的研究,见[286]列修:《女真文在高丽》,第7—10、15—19页。
[36]关于女真氏族宗谱以及人名和氏族名的各种汉文拼写的目录,可见[781]陈述:《金史拾补五种》。关于汉族人名的排行制度,见[30]沃尔夫冈·鲍尔:《中国人的名字:名、字和小名的形式和主要含意》,第200—210页。对女真人的姓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或可用满族人的名字来帮助解释女真姓名。
[37]99个姓氏的记载见于[646]《金史》,卷55,第1229—1230页。元朝的姚燧(1239—1314年)在他所著《牧庵集》,卷17,21b中却有不同的说法,他说共有68个(译者注:应为66个)“白”姓和44个“黑”姓,总数是112个(译者注:应为110个)。同时他还用“白书”或“黑书”的“书”字来代替《金史》中的“号”,书的准确含义可以与《金史》中所用的“数”字联系起来看,但也一样难解。
[38]关于黑白的意义,见[780]陈述:《哈剌契丹说——兼论拓跋改姓和元代清代的国号》。在第71页中他说黑有时意味着内,部分黑号氏族与白号的外氏族互相通婚,其意颇与本文相左。
[39]根据[646]《金史》,卷64,第1528页,这八个姓氏是徒单、唐括、蒲察、孥懒、仆散、纥石烈、乌林答和乌古论。在这些姓氏中,唐括和蒲察是“黑号”,其余的是“白号”。不过这里列举的姓氏并不完全,因为除了这八个姓氏之外,太祖和熙宗都曾立过裴满氏为皇后。参见[646]《金史》,卷63,第1502—1503页。
[40]有关户的情况参见[646]《金史》,卷46,第1028页。有关女真户与其他种族的户的区别(女真为本户,汉户及契丹等谓之杂户),参见《金史》,卷46,第1036页。
[41]对于奴隶婚姻规定的详细记述,参见[646]《金史》,卷45,第1021页。
[42]关于用物品赎放奴婢的实际做法,参见[646]《金史》,卷2,第29页;用钱,见58卷,第1353页(译者注:《金史》原文是:“遇恩官赎为良分例,男子一十五贯文,妇人同,老幼各减半。”本文却作“妇女和儿童减半”,疑有误)。
[43]参见[646]《金史》,卷6,第144页。
[44]见[646]《金史》,卷45。
[45]至今为止还没有用西方语言对金朝法律制度的任何全面研究。[346]仁井田升在《中国法制史研究:刑法》第453—524页中叙述了金代的法律制度。[714]叶潜昭的《金律之研究》同样重要。关于早期的女真习惯法,亦见[128]傅海波:《女真习惯法和金代中国的法律》。
[46]金朝拥有的马匹数还不及一个世纪以前的1086年辽朝拥有马匹数的一半,那时的一次籍查曾查出辽朝共拥有马100万匹,见[645]《辽史》,卷24,第291页。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347/1806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