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38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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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元史》,卷23,第518页;卷175,第4091、4094页;[687]《新元史》,卷201,第156页。
[101][613]马祖常:《马石田文集》,卷12,第146页
;[653]《元史》,卷176,第4168页。
[102][630]长谷真逸:《农田余话》,上,6b;[733]全汉昇:《元代的纸币》,第403页。
[103][653]《元史》,卷22,第480页;卷24,第536页。
[104][653]《元史》,卷175,第4084页。
[105]关于汉文化对爱育黎拔力八达的影响,见[653]《元史》,卷24,第535—536页;[557]吉川幸次郎:《元代诸帝的文学》,第235—240页;[122]傅海波:《蒙古皇帝能读、写汉文吗?》,第31—33页;[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13—15页;[801]罗贤佑:《元朝诸帝汉化述议》,第71—72页。
[106][653]《元史》,卷174,第4087页。
[107][653]《元史》,卷178,第4140页。
[108][653]《元史》,卷138,第3324页;卷204,第4551页。
[109][653]《元史》,卷24,第537页。
[110][653]《元史》,卷24,第545—546、549、552页。
[111][653]《元史》,卷24,第537页。
[112][653]《元史》,卷24,第545—548页。
[113][653]《元史》,卷83,第2061页。
[114][653]《元史》,卷183,第4220页;亦见[729]许凡:《元代吏制研究》,第53—54页。
[115]关于元代科举考试长期停废的原因,见[2]安部健夫:《元代知识分子与科举》;[692]丁昆健:《元代的科举制度》;[824]姚大力:《元代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第33—38页;[88]狄百瑞:《理学和心学》,第53—54页;[273]刘元珠:《关于元代的考试制度:北方程朱理学儒士的作用》。
[116][653]《元史》,卷175,第4089页;卷178,第4142页;[616]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43,5b。
[117][88]狄百瑞:《理学和心学》,第57—66页。
[118][824]姚大力:《元代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第47—48页。关于爱育黎拔力八达推行的科举考试制度及其后来的发展,亦见[315]宫崎市定:《元朝的蒙古官职和蒙汉关系:科举复兴意义再探》;[755]杨树藩:《元代科举制度》。
[119][859]萧启庆:《元代科举与精英流动:以元统元年进士为中心》,第129—160页。
[120][63]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第14—23页;[517]植松正:《汇辑〈至元新格〉与解说》。
[121][63]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第24—26页;[623]孛术鲁翀:《大元通制序》,《国朝文类》,卷36,7a。
[122]《大元通制》的条格类的一部分保存下来并在1930年由国立北京图书馆重印,名为《通制条格》。
[123][63]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第29页。
[124]见黄时鉴:《大元通制考辨》,《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2期,第157—171页;亦见[1]安部健夫:《〈大元通制〉解说》。
[125]关于元代将汉文著作翻译成蒙古文,见[149]沃尔特·富克斯:《元代的蒙文译著》;[118]傅海波:《蒙古统治下的中国史学:民族涵化中史学的作用》;关于元代仅存的蒙文汉译著作《孝经》的研究和译注,见[71]柯立夫:《早期蒙文译本〈孝经〉第一章》、《早期蒙文译本〈孝经〉第二章》;[69]《早期蒙文译本(孝经〉第十八章》。亦见罗依果:[392]《蒙文译本〈孝经〉》;[389]《蒙文译本〈孝经〉续论》。
[126]关于下列书的翻译,见[653]《元史》,卷24,第536、544页;卷25,第565页;卷26,第578页;卷137,第3311页;卷181,第4172页。
[127][653]《元史》,卷24,第536页;卷26,第587页。
[128][653]《元史》,卷24,第544页。
[129]研究元代“投下”的成果很多,如[336]村上正二:《元朝投下的意义》;[220]岩村忍:《蒙古社会经济史研究》,第401—469页;[413]保尔·拉契内夫斯基:《蒙古时期投下的意义》;[809]周良霄:《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初探》;[822]洪金富:《从投下分封制度看元朝政权的性质》。
[130][653]《元史》,卷24,第547页。
[131]关于断事官,见[483]田村实造:《中国征服王朝研究》,第2卷,第444—463页;[711]札奇斯钦:《说〈元史〉中的札鲁忽赤并兼论元初的尚书省》。
[132][653]《元史》,卷25,第572—573页;[628]《元典章》,卷9,7a。亦见[105]伊丽莎自·恩迪科特—韦斯特:《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第96—97页。
[133]达鲁花赤是个蒙古语词,原意为“镇守者”,后专指各官府的最高监治长官。按照元朝的制度,在中央和地方的许多机构,达鲁花赤都位于所有在职官员之上,他们的作用比行政官员大得多。除了极少的例外,只有蒙古人和色目人才能充任达鲁花赤。见[68]柯立夫:《达鲁花赤考》;札奇斯钦:《说〈元史〉中的达鲁花赤》,第465—631页;[105]伊丽莎自·恩迪科特—韦斯特的《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是研究达鲁花赤制度的专著。
[134]《元史》,卷25,第569页。
[135][628]《元典章》,卷9,9a—10a;[653]《元史》,卷25,第573—574页;卷26,第579页;亦见[103]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在《元代的中央机构》第545页的评述和她的《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第97—101页。
[136][653]《元史》,卷24,第538页。
[137][715]史卫民:《元岁赐考实》,第148页。
[138][220]岩村忍:《蒙古社会经济史研究》,第458—461页。
[139][653]《元史》,卷26,第5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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