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51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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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见莫里斯·罗塞比所写的阿黑马、哈只阿里和满速儿的传记,分别载于《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479—481、1037—1038页,及《辞典》所引的书目。
[23]《明史》[41],90,第2222页以下。
[24]《明通鉴》[210],34,第1316页。
第七章 正德时期,1506—1521年
正德初叶
1505年9月19日,在弘治皇帝死后11天,他的13岁儿子朱厚照登上皇位,成为明代的第10个皇帝。在三代之中,在位皇后嫡出的儿子(实际上是唯一的儿子)第一次继承了皇位。虽然谣传这个孩子是皇后的一个近侍宫女所生,但这从未得到证实,很可能是不确实的。他的父亲非常疼爱他,1492年立他为太子。据说他是一个优秀学生,专心,勤奋,对他的师傅们彬彬有礼。他在他的父亲面前表现很好,小心谨慎地亲自履行给他规定的职责。他喜爱的娱乐是骑马和射箭。[1]
年轻的皇帝一继位就得处理他父亲遗留下来的三个难题。第一,没有足够的收入;第二,西北诸卫不能击退蒙古人;第三,太监和文官们在应当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上常持不同意见。靠太监即位的皇帝偏袒太监。他的大学士们很难向他说明他们对于太监掌权的忧虑。
皇帝从他父亲那里接受了三个大学士,他们当中最年轻的56岁。他并不特别喜欢他们或他们为他设想的职责。他从执政之初就不听他们的劝告。1505年晚期他开始派太监担任军事和财政监督人,尽管这种职位在大学士们以他名义颁布的即位诏书中已经予以废除。
在他的妻子于1506年8月立为皇后以后不久,他就不再和她住在一起。他反而宁愿和他的太监伙伴们四处走动,他们起初以骑马、射箭、角牴和音乐使他总是高高兴兴。1506年夏季期间,他还开始化装离开皇城,在北京的街道上闲逛。他借口他的母亲或祖母正在探望他而照例取消他每天的学习时间。他常常醉酒。
很快就弄清楚,他不想亲自处理国家事务,他宁愿把这些事务托付给太监,而不是托付给文官。1506年10月,他陷入和他的大学士们的一场争论,因为他已经同意让一个太监用盐引采购纺织品。盐引准许持有人从一个指定的帝国盐专利机构中认领盐斤。拥有的盐斤超过引上规定的数额是严重的罪行。[2]大学士李东阳(1447—1516年)尽力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太监无疑将为他自己的利益而取得额外的盐斤去出卖。如果他在飘扬着绣有“皇盐”大字黄旗的御船中在运河上扬帆行驶,没有一个官吏或商人将敢于和他冲突。皇帝没有被说服,他反而反驳说:“国家事岂专是内官坏了?文官十人中仅有三四好人耳,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3]尽管在这一事例中,他终于同意给这个太监一些采购的银锭,他却从没有改变对文官们的看法。
在他统治的初期,横阻在他面前的最紧迫的事情是收入不足。1506年5月他命令户部调查国库的情况。户部尚书报告说,岁入银两定额定为每年150万两,而支出银两定额定为100万两左右。当这两种定额都实际达到时,保存银锭的太仓藏有的结余应在200万两到400万两之间。但是,由于拖欠和免征,预期的税收很少能收足。而到16世纪初年年度支出银两已达每年500万两。
当皇帝拒绝用他的任何个人收入偿付任何支出时,情况变得更糟了。明代皇帝的惯例是用他们自己的款项支付赠品和奖品。1506年7月,户部尚书韩文(1441—1526年)抱怨说,皇帝的父亲为了他即位时的赏赐,只从户部库中动用了30万两银子,而这位年轻皇帝只这一项用途就已花费了140多万两,全部是从户部库中支付的。
朝廷官员们除了提出节约的办法外,没有提出增加收入的其他建议。相反,太监们提出了许多常例之外的增加资财的方案。皇帝由于需要更多的钱财,乐意实施它们,而不顾他的大学士们和尚书们的反对。这些方案大多数涉及新的租税、通常的运输税、牲畜饲养和荒地税,以及皇庄土地的附加税。他照例批准这类方案,但仍然感到缺少资金。
刘瑾控制下的朝廷
1506年早期,太监刘瑾(约1452—1510年)开始提出许多增加收入的办法,而皇帝给了他实施它们的自由。刘瑾认为,收入下降是文官们严重管理不善和贪污所造成的。他提出一项对负责财政事务的官员进行普遍审查的建议,对那些已被发现玩忽职守的官员处以罚金。
刘瑾和另外七个太监在皇帝即位后不久,便成了他个人的工作人员,他们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就侍奉他。刘瑾被委负责宫廷音乐,也就是说他对皇帝的娱乐全面负责。他擅长这个方面,筹办了舞蹈、角牴、珍稀动物的动物园,当然还有乐队。就是他首先向皇帝提出,皇帝说不定会乐意化了装去北京街头闲逛,而皇帝的确喜爱这种活动。所有这些娱乐使年轻的皇帝对国家事务不感兴趣,他渐渐把国事的安排托付给了刘瑾。
1506年6月,刘瑾受命负责皇室事务,并被授予检查监督京师守军的职权。大学士们对刘瑾的迅速提升感到忧虑,对这一任命提出异议,但被置之不理。清除刘瑾的第一个实际的计划是由大太监们提出的,他们因刘正在增长的权势和对皇帝的影响而感到直接的威胁。他们想把他驱逐到南京去。但是,大学士们坚持他应被处决,尽管很明显,皇帝更可能驱逐他,而不是处决他。终于对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大学士们和各部的高级官员将共同要求处决刘瑾,大太监们则将呈递这份请愿书并劝说皇帝照此办理。
1506年10月27日,户部尚书韩文呈递了一份请愿书,恳求皇帝处决他个人的工作人员中的全部八个太监。这不是商定的意见,商定的意见是只处决刘瑾一人,而不是皇帝所有的八个亲信。皇帝情愿考虑驱逐他们,但不是处决他们。大学士们仍不让步;他们要求处以死刑,尽管吏部尚书许进(1437—1510年)曾经警告,这一行动方针失之过急,不大可能成功。大太监们勉强同意敦促皇帝批准这一请求。所有朝廷的官员于是请求皇帝在10月28日早朝时执行这一判决。
但是,刘瑾在朝廷的一个代理人得到了这一密谋的消息并告诉了他。10月27日夜刘瑾带领其余七个太监到皇帝面前。他们又是下跪又是哭诉又是乞求。刘瑾于是告诉这个孩子,整个事件是一个限制他行动的预定阴谋,掌司礼监的大太监在这个阴谋中和大学士们合谋。皇帝信了他的话,大发脾气。他立即让刘瑾执掌司礼监。其余的七个太监取代了在各个重要宦官机构和军事职位上的刘瑾的敌人。曾经反对刘瑾的大太监们被免职、驱逐,后来在去南京的路上被暗杀。
1506年10月28日晨,当官员们正为朝见而集合时,显然有什么事情出了差错。京师的官员们因某种原因而受到特别召唤。一个大太监很快露面。他通知大学士们和朝廷官员们,皇帝将慢慢亲自决定八个太监的命运。事情就结束了。除了李东阳以外的所有大学士立即提出辞呈,而刘瑾接受了他们的辞职。把反对刘瑾的密谋告诉刘瑾的焦芳(1436—1517年)在四天以后成了大学士。
刘瑾随即打击反对过他的官员。1506年12月13日,韩文因渎职罪而被解除职务;刘瑾诬陷他和一件舞弊案有牵连。1507年2月,21个对辅政的大学士们的免职提出过异议的官员受到责打并被贬黜为民。照直声言反对刘瑾的官员们接着照例被责打,拷问,免职。1507年3月,他开始给那些不听从他的官员带上沉重的枷——只是由于轻微的触犯,例如未经允许而坐轿。在此以前枷只用于严重的罪行,而且按照惯例是从不用于官员的。但是刘瑾现在对于任何冒犯的行为却想用就用。
到了1507年夏,刘瑾已经能够控制京师和各省的行政管理工作。1507年3月,他发布命令,让镇守太监实际上在级别和职权方面和各省最高级的文官们相当,并且给予这些监督人员审查任何行政或司法事务的权力。所有重要公文这时都要首先送给他,在他认可后才能发各部和内阁。
刘瑾的主要工作和以前一样,仍然是为挥霍无度的皇帝增加收入。在1507年9月的时候,他从太仓金库提取了35万两巨额银子为灯节买灯。还拿其他的款项去支付北京以南的一座皇家庭园的房屋修缮工程。与此同时,皇帝开始在紫禁城的外面修建一座私邸。[4]这座私邸和附近其他宫殿及庙宇的修建继续了多年。所有这些都得开销,刘瑾当然知道,必不可少的钱无论如何是增加了。
1508年1月,向福建和四川的银矿摊派每年2万两银子的定额,尽管地方官员们曾经上报矿脉已经耗尽。这实际上是对两省的附加税。刘瑾的一些代理人还插手食盐专卖,超过规定的限额进行销售以筹集款项。一个官员在1508年4月逮捕了他们,这个官员就被关押起来。6月,刘瑾批准向任何一个人出售军职,只要这个人向西北某些戍军交付规定数额的粮食。
1508年夏,刘瑾开始对在任何方面触犯过他的官员们科以大量罚款。并不富有的韩文被命令向大同戍军交付1000石粮食,这使他家陷于贫困。为了供应这些戍军的粮食,对其他官员也科以类似的罚款,朝廷官员们这时都被刘瑾吓住了。连那些普遍被认为很有节操的人也开始贿赂他,以便避免这种罚款。
尽管刘瑾在1507和1510年之间把持了朝廷,但他并不是没有遭到反对或遭到挑战。皇帝当太子时也侍奉过他的太监张永(1465—1529年),和刘瑾关系不好。他们两人至少有一次当着皇帝的面打了起来。张在军事事务方面的技能使他保持了皇帝对他的宠爱,刘瑾不能免去他的军事指挥权。当刘瑾开始指望张和另外六个太监服从时,他们开始憎恨他。
1508年7月23日早朝时,一份由反对刘瑾的一些太监起草的匿名书被投放在御道上。匿名书详细地列出了刘瑾的罪行。它被一个御史拾起并被呈送给皇帝。刘瑾知道它的内容后,命令所有的朝廷官员跪在紫禁城主要庭院的朝觐大殿前面。刘以为这事是某个官员干的,在他查明他是谁之前,所有官员都要受苦。过了几个小时以后,他让官阶最高的尚书们退出。他上午晚些时候才露面。翰林官们立即为他们所受的虐待而提出抗议,指明他们向来没有受过太监们如此的虐待。刘瑾让他们退出。后来一个御史抱怨这种处理的办法违背了王朝既定的律令。刘瑾反驳说,正是他和他这种人把帝国的事情办糟了,他对王朝创建者的法令实际上一无所知。留下的官员们被命令站到他们朝见时占有的位置上,以便刘能查出谁靠近文件被发现的地点。
这时一个大珰提出反对的理由说,四品以下的官员在朝见时并不是按次序站立。谁会傻到返回那个地点去?刘命令他们重新跪下。为了找到草稿,派了卫士去搜查他们的宅第。同一个大珰又反对。他问道,这样一个官员是否会傻到在家里留下一份草稿。
这时已快到中午。这天天热,无云也无风。几个官员已经在他们的位置上倒下并被拖走。另外一个司礼监的太监把冰过的瓜送出来给官员们。刘瑾马上伪造了一道敕令迫使两个大珰离开。下午过半,所有官员都被捕,并被带到锦衣卫监狱。第二天,当他发现匿名书是一个太监所拟,他才下令释放官员。
这种恐怖统治仍在继续。1508年9月,刘瑾在宫中设立了一个新的保安机构以审查太监们,接着几十个太监被驱逐到南京。在这几个月里他继续下令清查粮仓和金库的账目。如果发现即使是最少量的损耗,或者即使是一丁点数量短缺,曾经负责它们的高级官员们也要被罚款。刘瑾认为,惩处平民和主管的低级官员既不适当也不实际。首先他们没有钱财缴纳罚款;其次,负责的官员们应当受到责问。1509年,西部边境一些管区的好几百名官员因不能达到分派给他们的定额而被罚300石至500石粮。
1509年夏,刘瑾开始审查东南的盐政。又有几十个官员被罚款,并被命令把他们的罚款解往北京皇帝的私库。1509年8月,他提高了西部边境一些管区注册为军田的土地的税额,以便补足当时的收入。1508年他已废除了每年从皇帝私人所得中拿出补助金来补足这些戍军的收入的惯例。这种收入的减少必须补上,但新的税额引起很大不满。
1509年,为了供应陕西、湖广、辽东和宁夏的戍军,刘瑾的代理人被派往这些地区去筹集更多的地方收入。他的代理人首先提高税额,然后利用其他不合常规的勒索方法以获取所需的收入,但不是没有引起当地军户的反抗。骚乱爆发了。1509年8月,辽东的两支戍军不服而造反,这次反抗只是在发给不满的部队2500两白银后才平息下来。帝国对偏远西部和帝国北方周边的控制是无力的。任何干扰现状的尝试都将导致不稳,而不稳常常导致暴乱。安化王朱寘鐇(死于1510年)正是利用这种对刘瑾控制下的帝国施政的普遍不满作为他1510年5月叛乱的一种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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