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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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明史》,第74卷,第1795—1798页。
[118]《明史》,第74卷,第1797—1798、1817—1818页;吕维祺:《四夷馆则例》(约1613年;1928年京都重印);诺曼·怀尔德:《四夷馆研究材料》,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报》,伦敦大学,第11期(1943—1946年),第617—640页;伯希和:《四夷馆和会同馆》,载《通报》,第38卷,第207—290页。1496年前四夷馆直属翰林院。
[119]《明史》,第74卷,第1799—1800、1802—1803页。
[120]《明史》,第74卷,第1797—1798、1817—1818页。
[121]《明史》,第72卷,第1750—1754页。
[122]伯希和:《四夷馆和会同馆》。
[123]《明史》,第74卷,第1800—1802、1845页。
[124]《明史》,第75卷,第1845—1846页。
[125]《明史》,第72卷,第1755—1759页。关于明代的司法制度,见本卷第3章。
[126]《明史》,第72卷,第1759—1763页。
[127]《明史》,第73卷,第1785—1789页。
[128]《明史》,第74卷,第1810—1814页。
[129]《明史》,第75卷,第1840—1842页。
[130]《明史》,第75卷,第1849—1852页。
[131]《明史》,第74卷,第1814—1816、1832—1833页。兵马指挥司受设在北京和南京的两个兵部的特别的监督控制,还要受到都察院的特派官员的视察。
[132]《明史》,第75卷,第1850页
[133]《明史》,第75卷,第1850—1851页。参见约翰·R.瓦特:《中华帝国晚期的知县》(纽约,1972年),该书虽然着重于清代,但也包括明代知县状况的大量材料。
[134]关于这些机构较为详细的材料,见贺凯:《明代的政府组织》,第1—66页,特别是第46页。参见《明史》,第75卷各处。
[135]《明史》,第75卷,第1852—1853页。
[136]《明史》,第75卷,第1853页。
[137]《明史》.第75卷,第1851—1853页。
[138]《明史》,第78卷。参见梁方仲:《一条鞭法和明代的税收》(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6年);约翰·瓦特:《中华帝国晚期的知县》,第116页以下。
[139]《明史》,第74卷,第1805—1807页。
[140]对明代监察和进谏职能最透彻的研究著作为贺凯的《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
[141]《明史》,第73卷,第1867—1873页。
[142]《明史》,第74卷,第1805—1807页。
[143]《明史》,第73卷,第1780—1781页。
[144]《明史》,第75卷,第1843—1845页。
[145]《明史》,第75卷,第1845页。16世纪晚期存在的兵备道列在《大明会典》,第128卷。
[146]关于明代司法实践的详细材料,见《明史》第93—95卷和《大明会典》第160—179卷。参见本书关于明的法律第3章。
[147]《明史》,第76卷,第1856—1858页。
[148]《明史》,第76卷,第1872—1873页。
[149]《明史》,第76卷,第1873—1875页。
[150]《明史》,第90卷,第2204页。
[151]《明史》,第76卷,第1860—1864页。
[152]《明史》,第76卷,第1864页。
[153]《明史》,第76卷,第1871—1872页。
[154]《明史》,第76卷,第1858—1860页。
[155]《明史》,第76卷,第1865—1871页。
[156]从传奇小说角度观察明代政府的一个优秀例子是中国最著名的小说《金瓶梅》,它讲述了社会上层中的轻浮和无赖,具有非常色情的内容,在16世纪后期匿名出版。它有几种英译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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