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5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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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有关陈诚的情况,参看罗萨比:《明王朝的两个使者》,第1—34页;费利西亚·赫克恩:《15世纪中国与赫拉特的外交》,见《皇家亚洲学会学报》第3期,3:1(1993年4月),第83—98页。
[69]麦特拉的《一个到中国的波斯使者……》一书翻译了吉亚苏德一丁·纳奎的记述。
[70]陈循:《寰宇通志》,见《玄览堂丛书续集》(1456年;1947年南京重版),第117卷,第8b页,列出了交换产品的清单。
[71]关于兀鲁伯,参看V.V.巴托尔德:《关于中亚史的四篇研究论文》Ⅱ,T.米诺斯基、V.米诺斯基译(莱顿,E.J.布里尔,1958—1962)。
[72]《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1卷,第46页。
[73]《明实录·宣宗实录》,第115卷,第1b—2a页。
[74]《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27卷,第8b页。
[75]《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45卷,第4a—b页;有关明朝与吐鲁番关系更详细的情况参看刘元珠:《吐鲁番战役》,载《亚洲史杂志》,24,第2辑(1990年),第105—160页。
[76]傅维麟:《明书》,见《国学基本丛书》(康熙朝早期;1928年上海重版),第167卷,第3294—3295页。
[77]《明实录·孝宗实录》,第131卷,第1b—3a页。
[78]有关马文升和杨一清的情况,参看《明人传记辞典》2,第1027—1029、1516—1519页。
[79]《大明会典》,第112卷,第1653页。“西方马”可能是来自中亚更遥远的地区的马(据《大明会典》第112卷第1654页,此段原文为“使臣自进中等马,每匹,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二匹;下等马,每匹,丝一匹、绢七匹、折钞绢一匹;新生马驹、中途倒死马,每匹,绢三匹;驼每只,三表里、绢四匹;带进西马,每匹,五表里;阿鲁骨马,每匹,六表里”。——译者注)
[80]他们还获得羊、猎鹰、硇砂、金银器皿、钻石、穆斯林蓝(用于制作蓝色和白色瓷器)玛瑙、黄赭石、葡萄。参看罗萨比:《明代中国与哈密的关系》,第262—287页。
[81]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见贺凯编:《明代的中国政府:七篇研究论文》(纽约,1969年),第110页。
[82]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利马窦行记,1583—1610年》,路易斯·加拉格尔译(纽约,1953年),第13页。
[83]本章茶马贸易部分依据罗萨比的《与亚洲腹地的茶马贸易》撰写。
[84]本节大部分内容系依据罗萨比的《元明时期的女真人》撰写的。读者可从该书查到更为广博的引用文献。
[85]鸳渊一:《建州左卫的建立年代》,见《历史和地理》,26,第6辑(1930年),第465—466页。
[86]关于这种观点,参看菲利浦·伍德拉夫:《15世纪朝鲜的东北女真人的地位和门第》,见《中亚和亚洲腹地研究》,第1卷(1987年),第122页。
[87]罗萨比:《女真人》,第18页。
[88]《明代满蒙史料:李朝实录抄》(东京,1954—1958年),第1卷,第139、145—146、151—152、155、157—160、164—165、170页。
[89]施田巍:《关于明代女真人的铁器》,见《东方学报》,第11卷,第1期(1940年),第261—262页。
[90]杨暘:《明代努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郑州,1982年),第52—67页。
[91]关于亦失哈更详尽的情况,参看罗萨比:《两个出访亚洲腹地的使者》。
[92]江岛寿雄:《关于安乐自在二州》,见《史渊》,第48卷(1951年),第71—72页。
[93]罗萨比:《女真人》,第28页。对于永乐皇帝对女真政策作出的不同解释,参看G.V.梅利科夫:《明代帝国与女真人的政治关系,1400—1413年》,载S.L.蒂赫文斯基编:《中国及邻邦》(莫斯科,1970年),第251—274页。
[94]伍德拉夫:《女真人的地位和门第》,第138—139页。
[95]罗萨比:《女真人》,第40页。
[96]关于最新的努儿哈赤传记,参看阎崇年:《努儿哈赤传》(北京,1983年)。
第五章 明代中国与朝鲜的朝贡关系
中国与朝鲜朝贡关系模式
朝鲜往往被当作中国的朝贡国的典范。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对于朝鲜的政治制度及较高程度文化的发展的重要意义,怎么说也不会过分。从7世纪初朝鲜的新罗国与唐王朝联盟之时起,朝鲜就擅长于按照他们的需要来吸收和改造中国的典章制度。稍后,高丽(918—1392年)继续了这种适应自身的模式,并密切地注视着辽、金、蒙古一个个崛起,又一个个相继改进朝贡体系。1270年,蒙古征服完成以后,朝鲜被置于帝国的直接控制之下。从此以后,高丽的王子被送到北京接受抚育,娶蒙古公主为妻,蒙古在平壤、双城派驻骑兵。[1]
在蒙元统治的时代,高丽王族与蒙古皇族联姻,而某些朝鲜的家庭也因娶元朝高级官员之女而得势。长期以来,与元朝联系对于高丽变得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它对14世纪中期元朝的垮台毫无准备。在许多方面,高丽朝的衰亡和1392年朝鲜王朝的兴起是与中国元朝和明朝的兴替相关联的,而明代中国与朝鲜的关系的进行是一个很好的典型,通过这个典型可以了解朝贡关系作为政治工具、安全机制及贸易与文化交流的渠道是怎样服务于各方的。朝鲜通过朝贡和表示顺从,预先阻止了中国的干预,从而买得了安全和自治。通过朝贡的付出,朝鲜国王还购得了帝国给予他的正统性和对他的支持。对于中国人来说,朝贡体制意味着朝鲜将如一个属国那样行动,不进行威胁,并支持中国在该地区的安全目标。用儒家的话说,当朝鲜接受了中国的小兄弟的地位,那么互惠的原则就将保证各方的基本利益。
明代中朝朝贡关系的进程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朝鲜努力赢得明政府的信任,这是一个困难的时期。到永乐朝末年,双方关系是稳定的。朝贡体制运转相对地顺利,直到16世纪最后10年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朝鲜向中国告急,请求军事援助。战争给朝鲜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造成深重的灾难,并使明王朝衰落。在明王朝日薄西山之际,女真人入侵朝鲜并自行接受朝贡。然而,直到1644年以后很长时间,朝鲜仍认明王朝为正统,保留明朝的历法和明朝服饰体制。因此,可以说,如果说朝鲜是一个典型的朝贡国,那么明代的朝鲜就提供了一个运转中的中朝朝贡体制的有代表性的例子。
明朝与朝鲜关系: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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