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7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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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明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
导言
本章概括了明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总的发展情况。由于精确地使用了“社会经济”这一字眼,我只对农村中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最突出的问题进行论述。本章探讨明代经济因素反映在社会组合和组织的变化中的方式,以及经济因素有时是如何促进这些变化的。反之,对社会因素反映在——有时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方式也进行探讨。
对税赋和徭役的结构进行相当详细的论述。对里甲制的社会和体制基础的讨论是出于两个原因:它提供了观察明代社会经济面貌独特性质的视窗;其次,它存在引起变化的重要原因,而且本身就是变化的重要起因。逃避和豁免赋役的各种可能性是影响明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而长期以来政府不能调整土地和人口记录的情况也是如此。政府各级官员认识到了这个缺陷;明代官员实施了许多改革,旨在更公平地重新分配税役和便于征税。结果,虽然里甲结构到清代相当长一段时期还继续存在,但到17世纪初期,里甲制的内容在许多方面与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所展望的制度已大不相同了。
宏观经济环境
导论:区域划分
就历史分析的需要来说,省一级的行政单位及其往往更古老的府、县级的下层行政单位是中国最有用的区划形式:传统的行政资料被编制和汇总,保存在这几级行政单位;这些资料往往反映了全省实施某些特定政策的情况。此外,明清时代新出现了功名获得者的阶层,这些人本身就是按行政结构的等级组织起来的科举考试的产物;他们日益形成了分别隶属于这些行政单位的既是文化的、又是政治的幕僚集团。有些学者为了作某些历史分析,也利用施坚雅提出的更细致的“大区”体系,即把各地细分为经济的和社会的“中心区”和“边缘区”[1]。虽然施坚雅为清代提出的构想被人甚至提前用于宋代(960—1279年),这种用法在许多方面是与时代不符的。从最好方面说,大区是被一体化的经济网络和大区内中心地的服务等级划分而成的。但是,成为这种考虑基础的经济区域只是在明代的后半期才逐渐形成。这种用法的最差的一点是,作为分析手段的大区被错误地认为是具有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某些特点的同类的区域,这些特点被断定存在于整个区域中。经济网络的发展、网络的范围、一体化的程度、地方渗透的密度,以及它们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都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课题。但是有关这些课题的问题不是简单地参阅一幅大区的地图就能解决的。首先,施坚雅界定并被广泛重复的大区并不一定是通过经济数据的归纳而作出的,而是在某些情况下以武断地勾勒的水系作为依据。[2]人口密度、市场渗透、土地产量,这些都是任何社会和经济分析的重要因素。它们应被视为绝对的变数,不应被仅仅看成是次于或从属于诸如“中心区”和“边缘区”之类的几种武断的思维产物,可是它们在“中心区”和“边缘区”中,却在大区范围内部成了相对化了的变数。[3]
更为重要的是,对许多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的需求来说,地理的或社会的划分反而更能说得通:一些方言区域可能比商人更能反映较大群体的真实的社会和文化网络。[4]其他的事例需要更为客观地确定并以地理、气候或人口统计等特定标准为基础的地形学来划分。[5]在大部分事例中,对社会的或经济的现象的任何认真的解释需要把许多这类因素综合起来阐述。但是没有一种武断的界说,不论是“中心区”说,或是“边缘区”说能够适用所有的目的。这里我们将采用一种较简单的省份组合方法,这些省份很松散地根据地形学、气候、农业生产的性质和社会组织形成了地理区域。它们不能看作绝对的实体或网络。
如果我们把讨论对象放在中国本土,华北的特点是一部分用畜力耕种小麦和小米的农业,按照各方面作者的争论,也就造成了比其他地方更多的经营地主和分成租种的小农。特别在平原,人口分布在相对密集的大村落中,这些村落被简陋的道路连接起来。在元代(1271—1368年),或元明过渡时期(不能确切肯定是元还是明),各种情况已经造成人口的大量减少或流离失所。但是许多世纪遗留下来的无数星罗棋布的小县比其他地方提供更为无孔不入的政府控制和援助的机会。大运河沿岸涌现出许多仅次于江南的重要贸易城市。仅边境巨大的军队消费群体在明代初期就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里所说的江南笼统地包括江苏南部和安徽(明代为南直隶,简称南京),以及浙江,它自宋代以来已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新出现的稻米品种创造了生产足够的剩余粮食的机会,以供应许多小村落和充满活力的城市,它们通过贸易,用无所不在的水路与外界连接起来。下一步就转向耕种更有利可图的作物和从事手工业,之所以成为可能,是由于依靠从其他地方,特别是沿长江(明代通称为大江)一带输入粮食。在种稻米的地方,富有户依靠租佃而不是直接交纳谷物,他们把财富转投到其他方面,特别是文化、政治和教育方面。许多功名获得者介入官府和直接耕作者之间,依靠与官府的交往而取得了保护;更还有一说不知是否言之有理,有人认为在皇室中存在一种排斥江南的情绪。苏州周围的区域可以认为是最能体现这些特征的地区。还有一个分区即徽州,如果我们从纯粹的地理学角度考虑,它只能被认为是江南的一部分;它在许多方面基本上可以说是独特的,这是由于它具备遍布全帝国的徽商网络,有着最著名的理学家朱熹遗留的持久的影响,最后(但并非不重要),它保存着商人精英下的大批经济资料。
江西和湖广是盛产稻米的农业富饶地区,它们通过长江及其支流相连接。没有河流的地方就比较不发达,但是靠近长江的区域日益参与以江南区域为中心的贸易。在明以前时期,江西在全国比在明代更加重要[6];明代的人口过剩引起了江西向湖广及以外的地方迁出民众。湖广包括现在的湖北和湖南两省,取代江西而成为以长江为中心的中国的米袋子;今日的汉口(包括汉阳镇和武昌府治地江夏[7])逐渐取代了前政治中心江陵(即荆州)。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来自其他省份的移民仍能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直到晚明粮食产量已不能满足当地人口的增长并导致输出大米的地主与当地民众开始发生冲突时为止。
四川当时似乎没有从长江沿岸增长的粮食需求中获益,它似乎基本上保持自给自足。明清过渡时期人口和资源的巨大破坏可能会使我们产生假象。18世纪四川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两个世纪前湖广的水平相似,但是这个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在整个明代四川的经济不很发达。
福建(及其北面和南面的类似地区)在经济上逐渐变得很发达,发达的基础不是农业,而是国内的和国际的贸易。以城镇为基地的商人精英赚得的财富投向任何有利可图的地方。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投资可以投向土地;“外来的”资金和土地的短缺(福建多山)相结合,造成了普遍的和特有的土地所有制,在这种制度下,不同的人对土地投入不同份额资金,并有权分享不同份额的产量。
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广东的珠江(明代通称西江)三角洲还没有纳入沿海贸易之中。发展首先是在名副其实的聚居地代理机构的严格指导下采取逐步开发沿海的沙地的方式实现的。社会地形结果造成了有时是强大的敌对社团组织,最终导致有时是虚假的“宗族”的出现。由于税额在明初期户数较少时已经确定,这些宗族组织的族长在纳税时享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在法律面前,全族常常代替一户。结果,在这种安排下,在一个真实的家庭和国家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接触。在明代,云南及其邻近诸省仍是远离国家舞台,结果记载是如此之少,以致只在特殊情况下才被提起。
气候
我们时代的许多历史学家寻找过经济盛衰的终极的原因,但是社会经济生活十分复杂,寻求个别的原因可能仍是徒劳的。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必须尝试去调查和联系尽量多的因素,以期能构成一个整体的综合经济“形态”,它包括诸如价格、收成、生产力、工资、利率、营业额和货币等因素。[8]
在解释近代以前农业社会的短期和中期经济表现时,正在研究的表示多年实际收成的农业生产曲线的真正形状有着极大的重要意义。农业生产直接影响消费和生产者本人的消费和再生产能力。农业生产的水平,结合人口对农产品和自然资源的压力,决定了农产品的价格。在取决于不同社会经济阶层民众的市场参与的水平和类型的同时,这些价格又反过来影响那些阶层的命运。收成又间接地决定着为制成品创造的大部分城乡需要。不像现代,那个时候农业出现危机也意味着制造业的危机:对工匠制成品的需要下降,同时他们收入中用于食品的比重急剧上升。[9]有几位历史学家已经指出,大部分短期的经济动荡取决于收成的逐步变化,而不是长期的生产力或货币供应的发展程度。[10]
收成的结果是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在这样一个经济制度的背景中,研究气候条件就很重要,因为气候是影响收成情况的主要变数之一。但是,对气候效果的概括很难作出,因为作物有其自身的生长要求,特定的天气条件对每种作物的影响就不同。气候又间接地影响着对经济或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诸如影响收成、动物和人类健康的微生物的流行,运输条件的状况,或者取得风动力或水动力的能力。[11]
气候只是影响经济活动的因素之一。大部分作者同意权威的意见[12],他们坚持一般地说法,依据我们所知的整个历史时期来判断,社会经济制度能够适应天气和雨量变化的幅度,甚至在某些个别的事例中,平均气温或雨量稍有下降,也只能出现维持最低生计和挨饿的差别。
自然灾害在一定程度上与气候有关,但不能一概而论。有一种假设提出,欧洲的自然灾害(包括流行病)使大批人死亡,但土地却完好无损,从而在灾害过后期提高了劳动力成本,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对比之下,据说亚洲的特点是土地和人都遭了殃。[13]一般地说,中国的自然灾害对资本、土地和设备的破坏甚于对人的生命的毁灭,因此不会引起劳动力供应的剧减。所以那里在自然灾害过后不会有大的缓解或经济反弹。
关于研究气候条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应注意的最后一点是,研究欧洲的气候历史的成熟的研究作品数量远比研究中国的多。但是,根据欧洲气候变化的研究作品来推断中国可能的情况也很可能起误导作用。一般地说,欧亚大陆两端之间的气候状况如果有相互关系,也是很少的。例如,在16世纪晚期的所谓“小冰河时代”,欧洲异常潮湿,而在中国的寒冷时期,却比平常更为干燥。[14]
为了说明中国和欧洲气候的巨大差别,中国的著名气象史学家竺可桢(1890—1974年)提出一个假设,即寒冷中心约在1100年始于太平洋,然后移向欧洲,在那里从1300年滞留到1600年,才又移回。[15]此外,异常的状况在全中国范围内并没有显示出一致性,一年中异常情况发生的确切的时间(例如播种或收割的时间)才是重要的。
关于世界气候体系如何起作用的理论问题还伴随着缺乏资料的问题,以及我们拥有的资料不准确的问题。资料显示,明代初期量雨器被分发至各地;1424年的诏书责成官员们上报农业产量;但是我们不知道量雨器是否被使用,农业产量是否真正上报过。总之,这些措施的资料都未保存下来。物候学的方法(采用间接措施进行的研究,它根据诸如花卉[16]、植物开花和成熟的资料,作为确定气候条件的手段)已被用来间接地再现气候变化的记录,以期克服缺乏直接资料的困难。以中国的事例而言,已有从日记摘编的记载,日记记下了桃、杏、丁香、酸苹果开花的时间。
虽然在明代流行病相当定期地伴随着饥荒,而饥荒又常常伴随着旱灾,但是我们最好分别对它们进行考虑。流行病并不是旱灾引起的,它们的存在与否可以造成完全不同的死亡数字:1586年的流行病使安徽省的六安就死了3万人。[17]这么大的数字很难能归因于地方的饥荒,因为那里的灾民有其他的选择去对付饥荒,尤其可以暂时迁移。有的历史学者声称17世纪40年代饥荒或流行病使人口大量减少,但更严谨的研究表明,这个数字是根据与税赋有关的证据作出的,对这类证据必须谨慎地评估,而且人们难以测定准确日期。[18]
除了间接说明气温变化的物候学研究[19],一本地舆图集近期问世,它利用选自各地方志中的印象主义的资料,再作出统计学的调整,以提供旱涝灾害连贯和全面的图景。按这些图景的性质,这些资料没有精确地或直接地反映出降雨量;但对我们的目的来说,它们仍优于其他资料,因为它们的确反映出降雨量对收成的影响,从而引起了社会经济史学家们较大的兴趣。[20]。遗憾的是,图集只提供了从1470年起的资料,所以必须通过其他途径找到研究明初期的资料。我试图利用刘昭民提供的至1470年的更为印象主义的资料。[21]至于从1470年到明朝灭亡再到约1650年的时期,我主要利用图集更加丰富的资料,再用刘昭民的资料进行比较。这些计算的目的是确定相对的降雨量,办法是把涝灾与旱灾的资料分开,并按每10年一期计算出与正常降雨量的差异。[22]
17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被认为是叛乱起因所谓的山西、陕西和山东的恶劣气候条件被这些数据所证实,但这些年代并不一定比明朝以前年代更加恶劣。虽然这里不可能详细阐明采用的方法,但我们已经综合上述的所有的数据[23],以作出明代主要气候状况的非常假设性的表述(见图表9-1和9-2,注意两个图表的标度不同)。出现的总的状况是:在相对潮湿的元代以后,约在1620年前的整个明代时期比通常要干燥。如果我们把明朝细分成若干时期,以下的结论似乎是站得住脚的。
图表9-1 按照刘昭民数据的明代气候
从1350—1360至1640—1650年(10年一期)
图表9-2 按照《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的明代气候
从1470—1480年至1640—1645年(10年一期)
1.1350—1450年。这个时期整个中国出现寒冬,较暖和的春季也许始于1400年前后。1454年江南区域仍能见到雪。这里只列出几次最具破坏性的灾害:有两次大旱灾,一次发生在1353年至1354年的山西、河南、浙江、湖南和广西;另一次发生在15世纪20年代的山西。这个时期的平均气温也许比现在的平均气温低1摄氏度。
2.1450—1520年。这是比较干燥的时期,特别在1499年之前有温暖的春季(偶尔出现早霜)和暖冬,1500年以后冬季气温逐渐变冷,1513年以后太湖、鄱阳湖和洞庭湖都结冰了。最常见的灾害类型是南涝北旱。1452年湖广,1504年河北、山东、山西和陕西发生了大旱灾。1482年,洪水淹没了河北和湖广的大部分。明代最大的灾害也许是1485年至1487年祸及山西、山东、湖北以至江南地区的严重饥荒;1484年是全国性最干旱的年份。[24]南方在1477年至1485年间经历了连续9年的水灾。[25]平均气温依然比现在约低1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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