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校对)第1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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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像他的老师荀子一样相信人性是恶的。但是他又与荀子不同,荀子强调人为,以之为变恶为善的手段,韩非则对此不感兴趣。在韩非和其他法家人物看来,正因为人性是人性的原样,法家的治道才有效。法家提出的治国之道,是建立在假设人性是人性的原样,即天然的恶这个前提上;而不是建立在假设人会变成人应该成为的样子,即人为的善这个前提上。
法家和道家
“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道家的观念,也是法家的观念。韩非和法家认为,君主必需具备一种大德,就是顺随无为的过程。他自己应当无为,让别人替他无不为。韩非说,君主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韩非子·大体》)。换言之,君主具有种种工具和机器,用来进行统治,有了这些,就无为而无不为了。
道家与法家代表中国思想的两个极端。道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邪恶的。道家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法家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可是在无为的观念上,两个极端却遇合了。这就是说,它们在这里有某些共同之处。
法家的治道,也是后期道家所主张的,只是词句上稍有不同。《庄子》里有一段讲“用人群之道”。这一段既区分了有为与无为,还区分了“为天下用”与“用天下”。无为,是用天下之道;有为,是为天下用之道。君主存在的理由是统治全天下,所以他的功能和职责是自己无为,而命令别人替他为。换句话说,他的统治方法是以无为用天下。臣子的功能和职责,则是接受命令,遵命而为。换句话说,臣子的功用是以有为为天下用。这一段里说:“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庄子·天道》)
《庄子》这一段接着说:“故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君主一定要这样,因为他万一考虑某件事,这就意味着别的事他没有考虑,可是他的功能和职责是考虑他治下的“一切”事。所以解决的办法,只有让他不自虑,不自说,不自为,但是命令别人替他虑,替他说,替他为。用这种方法,他无为,而无不为。
至于君主“用天下”的详细程序,这一段里说:“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
很清楚,这个程序的后部分正与法家相同。这一段还继续说:“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赏罚可言也。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骤而语赏罚,不知其始也。……骤而语形名赏罚,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此之谓辩士,一曲之人也。”
从这里可以看出道家对法家的批评。法家的治道,需要君主公正无私。他一定惩罚应当受惩罚的人,即使这些人是他的亲友;他一定奖赏应当受奖赏的人,即使这些人是他的仇敌。只要他有一些时候不能这样做,他的整个统治机器就垮了。这样的要求是一个仅有中等智力的人远远不能胜任的,真正能实现这种要求的还只有圣人。
法家和儒家
儒家主张,治理百姓应当以礼以德,不应当以法以刑。他们坚持传统的治道,却不认识当初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个方面,儒家是保守的。在另一方面,儒家同时又是革命的,在他们的观念里反映了时代的变化。传统上只按出身、财产划分的阶级区别,儒家不再坚持了。当然,孔子、孟子还继续讲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但是在他们看来,这种区别在于个人的道德水平,没有必要根据原来的阶级差别了。
本章一开始就指出,在早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以礼治贵族,以刑治平民。所以,儒家要求不仅治贵族以礼,而且治平民也应当以礼而不以刑,这实际上是要求以更高的行为标准用之于平民。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是革命的。
在法家思想里,也没有阶级的区别。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标准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于将礼抛弃,只靠赏罚,一视同仁。
儒家的观念是理想主义的,法家的观念是现实主义的。正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总是指责法家卑鄙、粗野,法家总是指责儒家迂腐、空谈。
第十五章
儒家的形上学
第十二章说过,《易经》本来是一部占卜的书。到后来,儒家为它做出了宇宙论的、形上学的、伦理学的解释,构成了《易传》,附在现在通行的《易经》后面。
《易传》的宇宙论学说已经在第十二章讲到了,往后在第二十三章还要讲到。这一章我们只限于讲《易传》和《中庸》中的形上学、伦理学学说。
《中庸》是《礼记》的一篇。传统的说法是,《中庸》为孔子之孙子思所作,但是实际上它的大部分是较晚的著作。《易传》和《中庸》代表先秦儒家形上学发展的最后阶段。它们的形上学兴趣确实很大,所以公元3世纪、4世纪的新道家把《易》当做思辨哲学的三部主要经典之一,另外两部是《老子》、《庄子》,合称“三玄”。梁武帝(公元502年至549年在位)本人是佛教徒,也为《中庸》作注。公元10世纪和11世纪佛教禅宗的和尚也做过这样的注,标志着新儒家的开端。
事物的原理
《易传》中最重要的形上学观念是“道”的观念,道家也如此。可是,《易传》的道与道家的道,完全不同。道家的道是无名,不可名。《易传》的道,不但是可名,而且严格地讲来,正是道,也只有道,才是可名。
为了区别这两个概念,不妨把道家的道加上引号,《易传》的道则不加。道家的“道”是统一的“一”,由此产生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变化。《易传》的道则相反,是多样的,是宇宙万物各类分别遵循的原理。唯其如此,它们就很有点像西洋哲学中“共相”的概念。我们已经知道,公孙龙以“坚”为坚之类的共相,因为正是这个“坚”的共相使物质世界具体的物成为坚的。在《易传》的术语中,使坚物成为坚者可以称为坚之道。这个“坚之道”,可以与各个物体的坚分离,构成一个可名的形上学原理。
有许多这样的“道”,如君道、臣道、父道、子道。它们是君、臣、父、子所应该成为者。每一类的道各以一个名表示,每个人都应该合乎理想地依照这些不同的名来行动。我们在此看出了孔子的正名学说。这个学说当初在孔子那里只不过是伦理的学说,现在在《易传》里就变成又是形上学的学说了。
我们已经知道,《易》本来是占卜的书。用摆弄蓍草的方法得到某卦某爻,再从《易》里查出它的卦辞、爻辞,据说可以知道所卜的吉凶。所以这些卦辞、爻辞可以应用于实际生活的各种不同的特殊情况。《易传》的作者们由这种程序而悟到公式。从这个观点来看《易》,他们认为卦辞、爻辞都是公式,每个公式代表一种或多种道,也就是一种或多种共相原理。全部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的卦辞、爻辞,因而被认为代表了宇宙中所有的道。
卦、爻,都被看做这些共相的道的图像。《易传》的《系辞传下》说:“易者,象也。”这样的象,如符合逻辑中所谓的“变项”。变项的作用,是代替一类或若干类具体事物。一个事物,按某种条件归入某类,就可以代入含有某变项的公式;这就是说,它可以代入某卦、某爻的卦辞、爻辞,这些卦、爻都是象。这个公式代表着这类事物应该遵循的道。从占卜的观点看,遵之则吉,违之则凶。从道德的观点看,遵之则是,违之则非。
举例来说,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卦,据说是刚健之象;第二卦——坤卦,是柔顺之象。凡是满足刚健条件的事物,都可以代入有乾卦卦象出现的公式里;凡是满足柔顺条件的事物,都可以代入有坤卦卦象出现的公式里。因此,乾卦的卦辞、爻辞,被假定为代表宇宙一切刚健事物的道;坤卦的卦辞、爻辞,被假定为代表宇宙一切柔顺事物的道。
所以坤卦《彖辞》说:“先,迷失道;后,顺得常。”坤卦《文言》说:“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乾卦正好与坤卦相对,是天之象、夫之象、君之象。乾卦的卦辞、爻辞代表着天道、夫道、君道。
因此,谁若想知道如何为君为夫,就应当查阅乾卦所讲的;谁若想知道如何为臣为妻,就应当查阅坤卦所讲的。所以《系辞传上》说:“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又说:“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易纬·乾凿度》说:“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引)第一个意义是:容易、简单;第二个意义是:转化、改变;第三个意义是不变。转化、改变是指宇宙的各个事物;简单和不变是指事物的道,或遵循的原理。事物变,而道不变。事物是复杂的,而道是容易和简单的。
万物生成的“道”
除了各类事物的道,还有万物作为整体的“道”。换句话说,除了特殊的多样的道,还有一般的统一的万物生成变化所遵循的“道”。《系辞传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是生成万物的“道”,这样的生成是宇宙的最大成就。所以《系辞传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
生了某物,必有能生此物者,又必有生此物所用之质料。前者是主动成分,后者是被动成分。前者是刚健的,是阳;后者是柔顺的,是阴。生成万物,需要二者合作。所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每个事物在一个意义上是阳,在另一个意义上又是阴,这要根据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定。例如,一个男人对于其妻是阳,对于其父又是阴。可是,生万物的形上学的阳只能是阳,生出每物的形上学的阴只能是阴。所以在“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句讲形上学的话里,所讲的阴、阳都只有绝对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易传》中讲的话有两套:一套是讲宇宙及其中的具体事物,另一套是讲《易》自身的抽象的象数系统。《系辞传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个说法后来虽然成为新儒家的形上学、宇宙论的基础,然而它说的并不是实际宇宙,而是《易》象的系统。可是照《易传》的说法,“易与天地准”(《系辞传上》),这些象和公式在宇宙中都有其准确的对应物。所以这两套讲法实际上可以互换。“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句话固然是讲的宇宙,可是它可以与“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这句话互换。“道”等于“太极”,“阴”、“阳”相当于“两仪”。
《系辞传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传上》说:“生生之谓易。”这又是两套说法。前者指宇宙,后者指易。可是两者又是同时可以互换的。
万物变化的“道”
我们已经知道,易有一个意义是转化、改变,合称变化。《易传》强调:宇宙万物永远在变化过程中。泰卦九三爻辞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易传》认为这句话是万物变化的公式。这就是万物变化的“道”。
事物若要臻于完善,若要保住完善状态,它的运行就必须在恰当的地位、恰当的限度、恰当的时间。《易》的卦辞、爻辞,把这种恰当叫做“正”、“中”。关于“正”,家人卦《彖辞》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中”的意义是既不太过,又不不及。人的自然倾向是太过。所以《易传》和《老子》都说太过是大恶。《老子》讲“反”(第四十章),讲“复”(第十六章)。《易传》也讲“复”。《易》有复卦,其《彖辞》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易传》的《序卦传》运用“复”的概念,解释了六十四卦的顺序安排。《易》原来分为上经、下经。《序卦传》认为上经讲天道,下经讲人事。关于上经,它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序卦传》接着说明,如何上经中每一卦之后都是性质相反的一卦。
关于下经,它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序卦传》又接着说明,如何下经中每一卦之后都是性质相反的一卦。
第六十三卦是既济,既济是已经完成的意思。《序卦传》在此说:“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照这样解释,六十四卦的顺序安排至少有三点含义:(一)宇宙中的一切,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形成一个自然序列的连续链条;(二)在演变过程中,每个事物都包含自己的否定;(三)在演化过程中,“物不可穷也”。
《易传》和《老子》一样认为,要取得胜利,就一定要注意不要过分地胜利;要避免丧失某物,就一定要在此物中补充一些与它相反的东西。所以《系辞传下》说:“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传》还和《老子》一样认为,谦卑是美德。谦卦《彖辞》说:“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中和
“中”的观念在《中庸》里充分发展。“中”很像亚里士多德的“黄金中道”的观念。有人可能把它理解为做事不要彻底,这就完全错了。“中”的真正含义是既不太过,又不不及。比方说由华盛顿去纽约,停在纽约为恰好,走过去停在波士顿为太过,没走到就停在费城为不及。公元前3世纪宋玉描写一位美女说:“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登徒子好色赋》,《文选》卷十九)这番描写是说她的身体、容颜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即儒家所谓的“中”。
时间,在“恰到好处”的观念中是个重要因素。冬天穿皮袄是恰好,夏天穿皮袄就不是了。所以儒家常常将“时”字与“中”字连用,如“时中”。孟子说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孟子·公孙丑上》),所以“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情感完全没有发生的时候,心的活动就无所谓太过、不及,而恰到好处。这是中的一个例子。情感发生了。而无所乖戾,这也是中,因为和是中的结果,中是来调和那些搞不好就会不和的东西的。
以上是就情感说,所说的也适用于欲望。在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中,都有些适中之点,作为满足欲望和表现情感的恰当的限度。一个人,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达到恰当的限度,他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在精神上很健康。一个社会也同样,其中各式各样的人的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现到恰当的限度,这个社会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安定而有秩序。
和是调和不同以达到和谐的统一。《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卒于公元前493年)一段话,其中区分了“和”与“同”。他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由这些作料产生了一种新的滋味,它既不只是醯(醋)的味,也不只是醢(酱)的味。另一方面,同,“若以水济水”,“若琴瑟之专一”,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东西。同,与异是不相容的。和与异不是不相容的,相反,只有几种异合在一起形成统一时才有和。但是要达到和,合在一起的各种异都要按适当的比例,这就是中。所以中的作用是达到和。
一个组织得很好的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统一,在其中,具有各种才能、各种职业的人都有适当的位置,发挥适当的作用,人人都同样地感到满意,彼此没有冲突。《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第三十章)
这种和,若不只是包括人类社会,而且弥漫全宇宙,就叫做“太和”。易乾卦《彖辞》说:“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贞。”
庸常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第一章)我们在此接触到“普通而平常”的重要性的思想,这是《中庸》的另一个重要概念。这个概念就是《中庸》的“庸”字,意思是普通或平常。
每个人都知道天天要吃要喝。所以吃喝是人类普通而平常的活动。它们普通而平常,正由于它们重要,没有人能够没有它。人伦和道德也是如此。它们在有些人看来,简直普通而平常得没有价值。可是它们之所以如此,正由于它们重要,没有人能够离开它。吃饭、喝水、维护人伦、实行道德,都是“率性”,即遵循天性。这不是别的,就是“道”。所谓“教”不过就是“修道”。
既然“道”是人不可离的,事实上也没有离的,为什么还需要修道,需要教呢?回答是这样:虽然所有人实际在某种程度上都遵循“道”,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充分觉悟到事实是如此。《中庸》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第四章)教的作用,就是使人们了解他们都在不同程度地实际遵循“道”,使他们对于自己正在做的觉悟起来。
还有一层,虽然所有人由于实际需要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遵循“道”,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地遵循之。所以固然没有人能够完全不顾人伦而在社会中生活,可是同时也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完全符合这些人伦提出的条件。教的作用,就是使人把事实上已经不同程度地在做的事,做完全。
所以《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第十二章)所有的人,即使有的愚而不肖,都在某种程度上遵循“道”,虽然如此,教仍然需要,才能使人觉悟而完全,也就是明而诚。
明诚
在《中庸》里,诚和明是连在一起的。《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第二十一章)这就是说,一个人若是明白了日常生活中普通而平常的活动的一切意义,诸如饮食人伦的意义,他就已经是圣人。一个人若是把他所明白的完全做到了,他也是圣人。如果做不到,也就不可能完全明白其意义。如果不完全明白其意义,也就不可能完全做到。
《中庸》还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第二十五章)这段话的意义很清楚,我倒是怀疑,“仁”字、“知”字是不是该互换一下。
《中庸》又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第二十二章)
成己的同时,一定要看到还要成人。不管成人,也就不能成己。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人伦,即在社会领域内,才能尽其性。这就回到孔子、孟子的传统了,就是为了成己,必须行忠、恕,即行仁,这就包含着助人。成己,就是尽其性,即尽其受之于天者;助人,就是赞天地之化育。完全明白了这些意义,就可以与天地参。完全明白了意义,就是《中庸》所说的明;如此与天地参,就是它所说的诚。
为了达到与天地参,是不是需要做非常的事呢?不需要。仅只需要做普通而平常的事,做得恰到好处,而且明白其全部意义。这样做,就可以达到合内外,这不仅是人与天地参,而且是人与天地合一。用这种方法可以达到出世,而同时仍然入世。后来的新儒家发展了这个思想,并且就是用这个思想攻击佛教的出世哲学。
这就是儒家的方法,这种方法把人的精神提高到同天的境界。它与道家的方法不同,道家的方法是通过否定知识,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人世间的“彼”“此”分别。儒家的方法不是这样,它是通过推广仁爱,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寻常的人我和物我分别。
第十六章
世界政治和世界哲学
有句话说:“历史决不会重演。”又有句话说:“日光之下无新事。”这两句话结合起来也许含有全面的真理。从中国的观点看,在国际政治的范围内,当代的世界史以及近几百年的世界史就像是重演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史。
秦统一前的政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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