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1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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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只有三天,小烨,你只有两天的准备时间,必须赶在母后回宫之前,让她吃到这顿饭。”
  云烨的脸上有些发热,枉做小人啊。
第二十九节 美食的作用
  人总是用最阴暗的心思来揣测他人的意图,患得患失的心情让云烨失去了本心的安然,当我们把一件事物看得极其重要的时候,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准备要抢。
  乞丐总担心他破碗里的半块干饼,富豪总担心埋在猪圈里的铜钱,这两者之间价值不同,但是,两者的心情是一样的。
  书院在大唐还没有云烨想像中的那样重要,在大唐君臣眼里书院其实是一个可以成长为参天巨树的幼苗,至少他们会以为在他们这一代不需要过多的考虑书院的价值,因为只有巨量的投入而没有产出的书院无法对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自然也无法造成威胁。
  想通了此节的云烨决心全身心地投入到皇后娘娘的食谱之中,到底弄些什么才好?
  云烨的确如同皇帝想的那样,对皇后有着极大的好感。
  女人很古怪,有的给人一种如家般温馨的感觉,比如辛月,有的给人一种如同母亲般的亲切感,比如长孙,至于有的让人一想起来,就有殴打的冲动,比如李安澜。
  遇到第一种女人,如果不赶快娶回家藏起来,他就一定是一个蠢货,第二种女人只要在心里敬重就好,虽然要做到随唤随到,但是离的远远的,不失为一种好选择,我们每个人都会把母亲记在心里,长时间不见,会非常想念,可是一旦天天在一起,你会发现自己又想离开,我们从母亲那里获得生命和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又让我们希望可以冲破母亲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天地。
  这是生命作出的自然抉择,母兽会在幼仔成长之后把它们从自己身边撵开,做得非常无情,这种看似冷酷的行为背后恰恰是母爱最伟大的一部分。
  我们赞颂过无数的母爱,但是最凄美的永远是离别后的思念。
  云烨就想远远地离开长孙,偶尔怀念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怀念的次数每年一回就最好了,他实在受不了长孙追着问他,为何只给她吃鱼头,而不是鲜美的鱼肉,快两尺长的大鱼只给鱼头连着两寸长的一截身子,其他的全给了厨子,让他们晚上炸着吃。
  瞅着肥美的鱼肉被厨子千恩万谢的端走后,长孙爆发了,柳眉倒竖,本后吃的还不如厨子,这是她的看法。
  老天爷,谁家吃鲢鱼豆腐砂锅吃鱼身子?后世的集市上鲢鱼都是被剁成两节子的,鱼头卖的老贵,鱼身子便宜的不像话。
  厨房是皇后因该来的地方吗?还像模像样的系一条围裙,说是准备和吃货侯爷学两手厨艺,以后好给自己的公公还有丈夫显摆一下,满世界有资格让她下厨的只有这两位,早就听说长孙熬的一手好粥,就是大名鼎鼎的银耳莲子羹,听她显摆说每回都要放两三勺的糖霜,云烨的脸就抽抽,拳头大的碗,放两三勺糖霜,到底是喝粥呢还是在吃糖?李二一介高血压患者,能享受得起每天一两白糖的祸祸?不知道是在补身体,还是在伤身体,李二别看身为千古一帝,在这时的云烨眼中和武大郎就没有区别,只是少了西门庆和王婆。
  她一来,厨房里能站着的,只有云烨,其他的仆役,厨子光知道跪地上发抖了。宫里的内侍,替换了那些吓破胆的瘟鸡,李泰,李恪虽然讨厌进厨房,但是母亲都进来了,他们哥俩也只好进来。
  “娘娘,您还是请到书院里转一转,看看学生们捕捉的蝴蝶标本,再看看他们用松脂做的新琥珀,实在不行您去研究一下巨龙头骨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长孙把云家厨房批驳的一无是处后,云烨只想把长孙送走。
  铁锅为什么那么黑?那么脏的锅能煮出美味的饭食?
  为什么要用银子作调羹?败家子!
  好好地麻布扯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浪费,不知道农家织布的辛苦,极尽尖酸刻薄之能。
  “你这样的毛头小子知道什么,本后种田,亲蚕,织布,管理宫中大小琐事,哪样不是受尽天下人夸赞,就你乱糟糟的云家,下人整天胡吃海塞,一个个都肥成猪了,光吃不干活,养了匹马现在谁分得清那是猪,还是马,还有脸把本后往外赶。”
  去年见过长孙种地,太子牵牛,皇帝在中间扶犁,长孙在后面撒种,半亩地一家三口种了一上午,云烨不小心睡着了,被老牛重重地踹了一脚,现在想起来都疼。
  农家要是像他们全家那样种地,早饿死了,还能留着命让他们有压榨的机会?总共养了一笸箩蚕,还招呼所有的贵妇去参观,家里奶奶有幸见到了皇后娘娘养的蚕,说是个个白白胖胖,见不到一个瘦弱的,就好像从几万条蚕里挑出来似的,老奶奶说不愧是皇后娘娘,养的蚕状况之好,是她这个养了一辈子蚕的人永远比不来的。
  听了老奶奶的话,云烨脑海里已经出现了皇后娘娘拿着尺子把一条条蚕量来量去,每量好一条就抛到自己的笸箩里的画面。
  把自己的担忧将给奶奶听,招来了一巴掌,还不让把这事往外宣传,让他吞肚子里咽下去。
  怀孕的人似乎会变得娇气,在把一棵葱剥成葱心之后,长孙停下破坏,看着忙碌的李泰眼中全是浓浓的爱意,伸出一只胳膊让李泰把她扶起来,说是不耐久坐,需要到云家花房散散心,溜溜腿。
  “烨子,我也想把我娘接到书院住一段日子,你也给她做顿好吃的可以吗?我今年没有获得奖金,给不起你一贯钱,等明年,我就是拼了命也会拿到奖金,再还给你成不成?”
  李恪见他们母慈子孝,实在是受不了了,想到母亲一个人在深宫里养育只有五岁的弟弟李黯,就忍不住向云烨请求,想要让云烨下厨,除非他愿意,否则别人说出来这是对云烨的一种侮辱。
  “百善孝为先,这件事当然可以,只要你能说通你父皇,答应让你母亲出宫来书院,我可以让你先欠着这一贯钱,为你母亲做一桌子菜,处于公平原则,你需要还我两贯,且此事可一不可二。”
  这样有爱的事情是云烨最喜欢做的,只要可以帮助他,云烨并不介意多做一顿饭食,皇家如果都只是这种竞争,李二的所有孩子都发出这种邀请,云烨也会答应,孩子爱母亲,天经地义。
  看得出李恪得到这个承诺,整个人都明显的变的兴奋起来,云烨并没有因为他不是皇后的儿子而对他白眼相向,至于还云烨两贯钱的事,他对自己充满信心,只要母亲不再紧锁眉头,拿什么换他都愿意。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母亲和其他的妃子不同,由于父亲是前朝的皇帝,母亲一直在宫里谨小慎微,连那些品级比母亲低的妃子,母亲都不去轻易得罪,在宫里见到所有人都是笑颜相向,从未见母亲发过怒,这不是好事,上回听孙先生讲,喜怒哀乐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缺一不可,包括发怒,正常的人这几种情绪需要交替出现,只要不频繁,就是好事,通过发怒把心中的不快散发出来,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人的健康,不只是肉体上的。
  看着真正快乐起来的李恪,云烨撇撇嘴,可怜的皇家,连最简单的快乐也找不出来,活个什么劲啊。
  “为什么没有上回那种用泥巴裹着烤的鸡?”
  满桌子的菜,搭配的合理而且富有营养,鱼头豆腐汤,黄豆焖猪手,莲藕烧牛肉,鸡胸炒木耳,还特意做了一道红油耳丝,那是云烨的最爱,嚼起来又韧又有脆劲,是云烨喝酒时不可或缺的一道菜。
  炒了一盘子酸辣土豆丝,这是去年皇帝赏赐云家的,别家都当宝贝供起来,唯有云家用来吃掉,云烨很清楚土豆的产量,用不了十年,这东西满大唐都会是这东西,种起来简单,长安的大户人家都有馈赠,每家听说都种,种土豆像是在种金子,还派家里的护卫日夜守护,这还是因为云烨对李二说这东西是他献给大唐百姓的礼物,至于其他人就不在此类。
  所以不缺云家一家种,到时候吃现成的就是了。
  一桌子花花绿绿的菜肴,让人一看就有胃口,云烨洗了手准备坐到椅子上准备开吃,皇后娘娘发话了:“这是青雀用一贯钱换来的,我们娘三吃自然没有问题,你上来干什么,你听说酒楼里有厨子上饭桌的么?想吃口泥巴烤的鸡都没有,还好意思蹭吃蹭喝?”
  一句话把云烨噎的直翻白眼,他断定,尖酸刻薄才是长孙的真正性格。
  在书院的长孙似乎多了些女人的味道,少了些皇后的威严,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装着大度,装着贤惠,和被憋屈到了极点有关,一旦有一个可以让她抛去这些伪装的地方,女人的本性就会变本加厉的显现,何况她还怀着身孕,雌性激素暴增,几样相加,云烨要是有好日子过才是怪事。
  没关系,厨子嘛,自然有厨子的吃法,云烨找来一个巨碗,满满的装了一大碗饭,然后把桌子上的菜捡最好的,铺满大碗,最后又捞出一个猪蹄扣在冒尖的腕上,在立刻羡慕的眼神里,飘然而去。
第三十节 放纵
  出了屋子之前,云烨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长孙一眼,果然,长孙满面欢喜,毫无羞恼之意,似乎还要鼓掌欢呼,她原本就长得极美,这一刻居然做小女儿的媚态,害的云烨差点被门槛绊倒。
  长孙见了,笑得更加的大声了,她原本就有胡人血统,爽朗跋扈才是她的真性情,装了这么多年的贤惠,早就厌烦透顶了,在书院里她最大,儿子孝顺,生活如意,如果不寻一把开心那里对得起自己。
  转过墙角,云烨就把手里的饭碗递给了躲在那里流口水的小丫,小丫抱着大碗,眼睛都笑成了月牙,趴在石桌上就开始向那只肥硕的猪蹄进攻。
  给小丫倒了一杯水,云烨开始摸着只有一层绒毛的下巴贼兮兮的偷看屋子里笑声不断的长孙,肆无忌惮的长孙也许只有这里能看得到吧。
  云烨敢保证,明天起,那位雍容华贵的皇后娘娘又会回到人世间。
  长孙派五百左武卫军卒守卫云家的事情,云烨非常非常领情,想闹就闹吧,整个云家就陪着你玩闹,哪怕想上天,只要你开心,我就去想办法。
  一整天,云烨都在陪着长孙在书院里闲逛,听云烨和李泰给她讲书院的趣事,黄鼠自然成了主人公,李泰特地把黄鼠叫过来,还问自己母亲,他是不是真的很像老鼠。
  李泰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就像一个干出了成绩的孩子,拼命地向自己母亲炫耀自己所有的成果,他看到母亲见他轻易的拉起千斤重物时的吃惊表情,激动地嘴皮子都在发抖。
  黄鼠夫妇趴地上给皇后磕头,见黄鼠的妻子也怀了身孕,就让内侍把英娘搀起来,温颜笑语得问怀了几个月的身孕了,身体有没有什么不适?平日里靠什么谋生,有没有用什么补品。
  英娘腿软得不行了,要不是有内侍扶着说不定就会一屁股坐在地上,和长孙所问非所答的说了几句话,突然挣开内侍,跑到自己的小店里,把一个白瓷碗用开水煮了,不一会一碗放了枸杞,枣肉,桂花的醪糟就被英娘端了出来,恭恭敬敬的捧给长孙。
  云烨,李泰来不及阻止,几个内侍更是仿佛看到了魔鬼,长孙把醪糟接过来,喝了一口,对英娘说:“味道很好,怎么做的,比皇宫里的醪糟都要好上几分。”
  英娘圆圆的脸上顿时就不见了眼睛,局促的把两只手扭来扭去,不知道放哪里好。
  一个檀香木的小配饰就由内侍赏赐给了英娘,英娘把丈夫搀起来,两个人弓着身子倒退了回去,黄鼠从头到尾都没有敢抬头,眼睛一直盯着地上,在他的心里,李泰就是一头吃人的恶龙,不知道她母亲是一个怎样强大的存在,生怕自己丑陋的面貌吓着皇后,然后被李泰千刀万剐,他是真的害怕李泰。
  黄鼠夫妇走后,长孙很没风度的继续喝醪糟,边喝边对云烨和李泰说:“这个天下,想要本后性命的人有,却绝不会是这一对夫妇,看你们一个个着急的样子,以为本后谁拿来的食物都吃吗?”
  云烨长吁了一口气,李泰已经决定要把黄鼠再殴打一次,以泄心中怨愤。
  书院里没有乱七八糟的花木,只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地,现在是上课时间,没有闲杂人等到处胡逛,长孙有些累,云烨就让人在草地上铺了毯子,李泰带着几个内侍,把蝴蝶房里的蝴蝶都搬出来让母亲参观,着重介绍了自己的作品,几只蓝池凤蝶,说是自己在秦岭里好不容易才抓到的,至于护卫的辛苦他只字未提。
  蝴蝶自然是漂亮的,色彩斑斓的蝴蝶在阳光下更是五彩缤纷,一只只都被风干,用细针穿了固定在软木板上,风吹过,宛如活过来一般,长孙看的眼中异彩连连,云烨知道她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刚刚要说送给长孙的话,谁知皇后先说话了:“云烨,你不用说了,皇家有皇家的规矩,如果所有的好东西都进了皇宫,这不是什么好事,有了这些蝴蝶,就会想要更多的蝴蝶,地方官就会拼命地进贡,史书上说这些小东西也都是会吃人的。蝴蝶放在书院是一种美丽,甚至是一种学问,可是放在皇宫里,本后明白,就会成为祸患,如果连这点小节都不去克制,我大唐凭什么建立万世基业?”
  云烨李泰见皇后这么说,只能躬身受教。
  偶尔放纵一次不要紧,可以调剂自己的状态,随着云烨的介绍,长孙开始迅速进入状态,在装龙骨头的房间,长孙用手轻轻的拍着龙骨头化石问云烨:“云烨,这样的猛兽真的曾经存在过吗?”
  “回禀娘娘,真的存在过,这个头骨就是明证,那是极为辽远的远古,那个世界的霸主就是它们,整个世界温暖湿润,植被茂盛,陆地上奔跑着数不尽的活物,霸王龙把身体掩在高大的植被后面,等待最佳的捕猎时机。”
  “一个笨拙的矮个子巨兽走了过来,它头顶上长着三根锐利的尖角,也是一种极为凶悍的猛兽,霸王龙往日是不会打这种巨兽的主意的,现在则必须打了,它的两个孩子还等着它带食物回去,这头母霸王龙迅猛的冲了出去,用它的利齿在巨兽的肚子上撕开了一条巨大的口子,眼看着就要获得胜利,谁料到,那头巨兽没有死,临死前把它尖锐的角刺进了那头母霸王龙的胸膛,霸王龙虽然是万兽之王,可它的心脏和所有的活物一样脆弱。”
  “巨兽死了,霸王龙拖着巨兽的尸体往回走,胸膛不停地往外流着鲜血,它的孩子还没有自立的能力,如果它死了,它的孩子就只能沦为其他巨兽的食物。”
  长孙似乎没有听到云烨说什么,围着龙骨头转了好几圈,最后停下来,抚摸着巨大的龙牙对云烨说:“怎么不讲了?本后还等着听结局呢,不过你就是不说,我也可以猜到,结局一定不好,不讲也罢,活着的百兽之王才是王,死了的什么都不算,这头龙用尽了心机想要保全自己的孩子,连死亡都不畏惧。当娘地都是一样的心思,云烨,我想听好结局。”
  “最好的结局就是霸王龙拖着巨兽回到了窝,就死了,它的孩子靠着巨兽和它的尸体,熬过了幼年期,可以自己捕食,最后成长为新的霸王龙。”
  “不好的结局大概就是它们母子全部都死亡了是吗”?
  “娘娘明鉴,说的丝毫不差。”
  “云烨,你为何要给本后讲这么一个霸王龙注定死亡的故事,我快死了?”
  “娘娘,微臣只不过给娘娘讲一个猜测的故事罢了,您千万不要把它往您的身上揽,微臣所说的这是一种自然法则,汰弱留强,古之皆然。”
  “这样强大的猛兽都有死亡的时刻,人又何能逃脱,云烨为什么现在见不到这些猛兽,它们去了哪里?为什么会消失,你是第一个把这东西弄出来的人,一定对它十分了解,告诉我。”
  “有研究的不是微臣,是家师,家师猜测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气候发生了变化,当时大地上非常的温暖,到处都有茂密的树林,有很多的小动物在生存,所以霸王龙有吃不完的食物,后来,气候变冷,很多的小动物死亡,没了食物,霸王龙也就饿死了。”
  没法给长孙讲地球的形状,只能这么随便应付过去。
  “云烨,你是在说谏言吗?你应该把这些话讲给陛下听,善待百姓是陛下一向的主张,你在长安闯下大祸,闹得朝野不安,陛下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我们不好好对待百姓,迟早就会和前隋一样,被百姓这股洪流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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