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4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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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节 阴险的捧杀
  是程咬金的声音,从甲叶哗哗作响的声音里云烨就知道,老程还没有回家,估计去兵部缴了令就匆匆的赶到李孝恭这里来了。
  云烨的鼻子有些发酸,怔怔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老程看都不看在座的诸人,抬手就把毯子给云烨盖上,医生才要张口,程咬金就把他拎起来扔到外面,沉声说:“老子挨军棍挨了无数,每天宁可连着肉扯布片,也不会赤裸裸的露在外面,小子,能走么?如果能走就和老夫回去。”
  云烨二话不说,放下外袍就站了起来,程咬金踹了一脚程处默,又瞪了一眼牛见虎,两个人赶紧掺住云烨抬腿往外走。
  程咬金走了两步,又回头说:“都是千军万马的主帅,也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汉子,怎么一个个就对一个十八岁的没爹孩子下死手欺负,岭南的生意我程家不沾,我老程祝你们财源滚滚。”说完就大踏步的离开了,李靖的脸面顿时成了大红色,李孝恭,等人也讪讪地低头不语。
  到了马车跟前,程咬金见云烨上了马车,自己跨上战马,云烨掀起车帘叫了声:“程伯伯。”
  老程看他一眼说:“别装瓜怂,有话回家再说。”一抖马缰,枣红马当先起步走在前面。
  没几步就到了程家,程夫人迎了出来,老程却阴着脸一言不发,任由丫鬟给他解衣卸甲,程夫人躬身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程处默更是早早就跪到了院子里。牛见虎见状也跪了下来。
  穿着短衣的程咬金捧起茶壶咕嘟咕嘟灌了一壶,一巴掌就拍在桌子上,对程夫人说:“我不在的这一年多,听说家里产业增长很快,很是兴旺发达啊,夫人持家有方啊。”
  从来都是人前教子,人后劝妻,连云烨都听出老程话语里浓重的讽刺意味,更不要说与他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老程这一次是真的动怒了。
  “老程家都有些什么人才,有什么样的本事,我会不知道?如果没有云家帮衬你们会发财?以前连酒馆都经营不好,现在风光大了,成千上万贯的钱财如同流水般的往家里涌,还要跑到岭南去占地,你们就不怕有一天野心大了,连天下都想拥有吗?”
  “你们送到军前的信老夫看了,越看越害怕,越看越担心,却什么话都不能说,强忍着直到陛下调我回京,两千里地,我跑了六天就回来了,还好赶上了,富甲天下的名头程家担不起,你云家也担不起,小子,你现在搞到在京城寸步难行的地步,原因就是你太聪明了,记住了,小子,记到心里,没人愿意和聪明人打交道,宁可和傻子结伙,也没人会相信聪明人。”
  “小子啊,老夫有时候衷心的盼望你傻一些,可是你总能从绝境里逃出来,还毫发无伤,皇帝开始给你下绊子,一向疼你的皇后也给你下绊子,他们无非想看看你的极限在哪里,直到今日,你的底限他们还没有探到,一个穷困的岭南在你的手下变成了遍地黄金的富饶之地,三千精锐老兵,小子你也下得去这个手?你知道三千老兵代表什么吗?”
  “有这三千老兵,你在一年时间里可以用他们做骨干组起十万大军,这么庞大的一股力量谁会不胆寒?跟何况你云家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这简直是天造地设的造反良机。”
  “陛下起于军伍会看不出来?李靖号称军神会看不出来?李孝恭,李大亮,尉迟哪个不明白,可有人给你提醒过一句么?”
  “都安得什么心思?文臣里老于世故者不知凡几,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唐俭那个是不是见惯了刀光剑影的老狐狸,他们都在等,小子,他们都在等你欲望膨胀的那一天。”
  说到这里,老程哈哈大笑起来,抚摸着云烨的头发说:“好孩子,你是一个真正的善良孩子,这些心底龌龊的混蛋一次次的失望,因为他们从你身上看不到半点欲望膨胀的意思,一个血气方刚的十八岁孩子,无视那些海市蜃楼,把家里的钱都用来盖了书院,哈哈,你知道我得到这个消息是如何的欢喜,整整喝了一夜的酒。”
  “幸亏你对皇帝没有半点隐瞒,一切都摊在光天化日下进行,让那些想要找你麻烦的家伙无处下嘴,最妙的就是你居然把洪城弄成这些老兵的头子,这一招想必陛下都想不到,没人喜欢百骑司,没人喜欢,就你不避讳,明明白白的告诉陛下你就是想发财,盖书院,顺便给自己的孩儿留一片产业。”
  “小子,寿阳腹中的孩子真的与你有关?”
  说了一大通话,老程才喘口气,好奇的问云烨,程夫人也回过神来赶紧给老程张罗着洗浴,还有饭食,程处默长松一口气,把牛见虎扶起来,两个人殷勤的给老程拿来葡萄酿,还对云烨挤眉弄眼的希望他说几句好听的话,让老程的心情更加好一些。
  哪里知道云烨此时已经汗流浃背,心悸不已,自己到底还是被所有人坑了,他们不再和自己作对,而是都大开方便之门,捧着,哄着自己发挥出最大的能力为他们所用,这就是传说中的捧杀。
  长孙,李二一再的警告,自己似乎过于相信历史了,以为那些名臣勇将们都是善良的好人,偏偏忘记了他们都是经过无数风雨的老狐狸,自己太嫩了,如果自己但凡有一点野心,就会被这股风潮推到高潮,站在风口浪尖上的感觉很美妙,也很危险,这个世界上肯对自己说破这些事情的只有老程和老牛两个人了,最多还有李纲,其他的几位还认识不到这些。
  现在回想,老找自己麻烦的魏征出发点都未必是恶意的,在兴化坊工地上严格的检查,对云家各项产业的调查,其实都是一种爱护。
  转变的太厉害了,好人一瞬间变得狰狞,坏人刹那间成了慈眉善目的善人,这让云烨的大脑混乱成了一团浆糊。
  “如人在荆棘林,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有心即苦。无心即乐。”云烨把这句话颠来倒去的念了好几遍,忽然很想去天水麦积山走一趟,见见檀印老僧,熟悉的地域,熟悉的环境也许可以让自己得到几分安乐。
  “小子,问你呢,寿阳果然怀了你的孩儿?”程咬金的声音似乎来自天外,把云烨从迷惑中解脱了出来,呆呆地望着老程,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如果寿阳怀的孩儿是你的,小子,陛下难道没有处罚你?”程咬金又问。
  云烨指指自己的屁股,示意这一顿板子就是因为这件事挨的。
  “就这些?”老程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就这些,我挨了整整二十竹杖,一下都没减免,也一下都没被放水,挨得结结实实。”云烨的话让程处默,牛见虎迷糊,却引起了老程的一阵大笑。
  “小子,你现在最想干什么?”
  “小侄安排好家里,准备带着拙荆去找一下檀印老僧,好好学一阵子佛法,看看佛祖能不能感化我这颗铁石一样的心。顺便看看佛祖能不能为我带来一位孩儿。”
  云烨笑着对程咬金说,并且给程咬金深深地鞠了一躬。
  “去吧,檀印老僧不在麦积山,如今在嵩山少林寺当监院,他的前一封书信里还特意提到了你,希望能和你讨论一下佛法,老夫很想看看到底是你带坏他,还是他感化了你。”
  对于云烨的举动程咬金大是赞同,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只有这样才会看清楚整个局面,不被万物所扰,才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处默,见虎,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们都带上家眷,一群人去少林寺比较热闹,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为了不至于太寂寞,云烨努力地忽悠两兄弟和他一起动身去少林寺旅游。
  程处默的眼睛都亮了,赶紧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瞅着自己的父亲。
  “想去就去,看老夫作甚,只是,小子,你从哪知道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老夫去少林寺也不是一两回了,为何闻所未闻,难道是那些秃驴骗了老子?”
  “伯父您就好好的在长安将养,我们也就去两三个月,秋天就会回来,再好好孝敬您老人家,如果少林寺有好东西,小子一定弄回来请您品鉴。”
  “将养个屁,你在岭南弄了一大摊子事情,老夫不得帮你收拾干净,再顺便赚俩钱花。”
  “可是您说岭南的生意程家不沾的。”程处默觉得老爹不厚道,刚说完的话就要吞回来。
  “傻小子,程家当然不会沾,但是你娘可以沾,如果必要,我们和离,这样程家就不沾了,裴家沾就是了。”老程把自己不要脸的风格发挥到了极致。
  只是没有注意到背后正在咬牙切齿的程夫人。
第三十六节 做亏心事的下场
  “小鹰啊,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一大早云烨不顾伤势就带着旺财从家里逃了出来,书院不能去,玉山先生还等着问话呢,只有单鹰的小院子最安全,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单鹰忽悠去做保镖,窦燕山给他留下的阴影太浓重了。
  “少林寺?去那里干什么,一群秃驴,有什么好看的,人一过六十岁气血衰竭,身体僵化,哪会有高手,《易筋经》《洗髓经》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我师父一代绝顶高手,现在一晚上还不是要起好几回夜,骗人。”
  单鹰现在很喜欢旺财,在那里给旺财刷毛,一个劲地说胖胖的旺财很讨人喜欢,就是不能骑。走两步就尥蹶子,见了好吃的走不动路,好好地一匹马被糟蹋了。
  “你要是再不给旺财减肥,他一定活不过十年。”
  单鹰抓着旺财肥嘟嘟的肚子,对云烨警告说。
  “旺财是我兄弟,我总是舍不得它吃苦,再说了,旺财多乖啊,现在每天都要努力地跑两三里地。”
  “然后,再自己满街市的买东西吃?马就是吃草的,最多加点豆料,一天到晚的吃果子,锅盔,喝酒,我还看见有把煮好的肉片子往它嘴里塞的,你就不怕它吃出毛病?”
  云烨一直都很担心旺财的身体,自从旺财跟随自己开始,云烨哪怕自己不吃,也要先照顾好旺财,如今这个弊端逐渐显现了,就是它的嘴越来越馋了,吃惯了精细食物,要它吃一点干草,那还不要了它的命,前些时间为了给它减肥,云烨把最好的青草晾干喂它,谁知道这家伙一口不吃,肚子饿了,就跑到云烨房前用头拱开门,叼着云烨的衣服,让他把院门打开,好让它出去买东西吃,可怜巴巴的眼神一次又一次的把云烨好不容易才硬下来的心击得粉碎。
  如今单鹰旧话重提,让云烨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别的马三四岁早就发情了,旺财还傻乎乎的只知道跑街市上找吃的,春夏之交是马匹发情的季节,特意把它和一群母马放在一起,谁知道母马都被它踢跑了,自己舒舒服服的躺在干草堆上睡大觉。
  谁家的马躺着睡觉?马就该站着睡觉,这可是从祖先时代起就养成的习性,如今在旺财身上消失了,一匹马可以活三十年,云烨希望旺财可以陪自己一辈子,要是连十年都活不过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不过呢,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把旺财交给我,用不了半年,我就会让它成为最好的战马,你看看它的耳朵,看看它的鼻孔,再看看他的前胸,后腿,不管从哪看它都该是一匹好马,是你害了它。”
  “旺财是匹好马我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再说一遍,它是我兄弟,不是战马,我不想它受苦,做什么战马,只要好好的长命百岁就好,谁敢没事干让它上战场,我会砍死他。”
  在荒原上哥俩就商量好了,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逍遥自在,云烨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他不希望旺财的幸福再被夺走。
  “它是你兄弟?”单鹰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比亲兄弟还亲!”
  “你打算放纵它一辈子?”
  “那是自然,作为兄长,它的娶妻生子,日后生活我全包了,有我一口吃的,我会分它一半。然后再逍逍遥遥的老死,如果我们能一起死掉就最好了。”
  单鹰不可能理解云烨在荒原上最孤立无援的时候,那种孤寂苍凉的心态,如果没有旺财,他不一定能够挺下来,这时候谁还管它是不是一匹马。
  “我陪你去少林寺,不过旺财我来照顾,一路之上你不许干涉,哪怕见它吃苦,你也不许过来,马就是马,你不能把它当人来养,想要它长命百岁就听我的。”
  云烨艰难地点点头对单鹰说:“好吧,让它再随我两天,家里收拾好,咱们就上路,到时候我会把旺财交给你管教。”
  旺财乖乖地跟在云烨身后回家,家里现在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炼狱,奶奶高兴地活不成了,早早的给皇宫递牌子请求觐见皇后,说不定可以顺便见一见寿阳,她老人家眼里只有重孙子,哪里管得着重孙子的母亲是谁,至于云烨被惩罚,在她老人家那里也得不到半点同情,还落个活该的评价。
  屁股上的牙印到底还是没有逃脱辛月的眼睛,如果是歌姬一类的女人留下的,她连看都不看,可是在知道是公主留下的之后,就开始冷嘲热讽,直到最后听说公主有了身孕,就彻底爆发了。
  和云烨想的不一样,辛月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骑在云烨身上,无差别的乱扭,乱掐,除了屁股没动,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是淤青。一边掐还一边咒骂那个该死的风骚公主应该放猪笼里活活淹死。
  蜀中女儿啊,不经事的时候总是哭泣我该怎么活啊,经历事情了,反倒不哭了,晚饭吃了三碗,眼中凌厉的目光四处扫射,做了亏心事的云烨差点把头埋进饭盘里,丫鬟仆役们战战兢兢走路都夹着腿,就连晚饭后习惯性找云烨聊天的旺财也被她一脚踹走。
  如果给别的大唐男人早就发飙了,可是云烨不同,他是长在红旗下,受教育多年的新一代好孩子,封建主义的嘴脸还没有侵扰到他,别家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招摇,甚至大被同眠都没问题,到了他这里,这种事情只能是脑海里的意淫,被妻子抓住这么严重的小辫子,只是骑身上揍两下,云烨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哪里还敢反抗。
  脚都没洗早早的钻被窝里不吭气装死,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辛月自己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粗暴的把云烨扯起来,没反应过来脚就被塞进水盆里,很烫,知道她是故意的,云烨硬是咬着牙不吭气,有本事你把两只脚烫成猪蹄。
  辛月的大眼睛撇着云烨,手底下下死力气嘴里说:“一个不洗脚的臭侯爷,也不知公主看上了那里,莫非她就喜欢臭一些的?妾身可是听说吐蕃人一辈子才洗两回澡,怎么就没嫁到吐蕃去,那里的男人才适合她,可以臭一辈子。”
  这个比喻太恶毒了,长安城里有时候也会有一两个吐蕃人使者出现,真正的顶风臭十里的主,比官府喝道的衙役都管用,吐蕃人一出现,街上就没人啦,最后被巡街的官差送回鸿胪寺,勒令不许出门。
  洗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脚都被泡的发白,辛月可能觉得不能再洗下去了,再洗这双脚会废,然后自己再照顾瘸子有些不划算,这才放过了云烨。
  平日里云烨都是睡床里面的,大唐男人不睡外面,被老婆半夜从身上跨来跨去的不吉利,今晚不同了,辛月如同推麻包一样的把云烨推到外面,自己睡到里面。
  “出去,谁家女人睡里面,还没一点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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