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50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150/708

  “夫君啊,不知道您和公主怎么个睡法,咱家就这样睡,说不定这种睡法,能让妾身早点怀上孩子,我问过人了,皇家的规矩和咱家的规矩都是反着来的,夫君和公主睡了这么多天难道没发现?”
  这话让云烨无言以对,难道告诉辛月自己和公主就睡了一次,还是在石头巷子里?估计这话会把辛月打击致死,他们俩累死累活的忙了两三个月,赶不上人家春风一度,让她情何以堪。
  辛月忽然转过头,亮晶晶的眼睛瞅着云烨说:“夫君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别家这种事情都是明着做的,做了还理直气壮,就夫君一个人想做了亏心事,由得我耍小性子,一副任打任罚的赔礼模样,看得让人心酸。”
  “你的意思是我明天出去再找一个,然后回到家里把你再打一顿,这样子你是不是就不心酸了?”接受不了辛月奇奇怪怪的理论。
  “您啊,估计也就和公主眉来眼去的,府里的漂亮丫鬟那么多,有好些都在您面前晃荡好久了,不就是上杆子的想做妾么,您不也是装傻不理会人家么,草原上的来信妾身也看了,漂亮的突厥女人在您帐子里睡了一冬天还是完璧,我看了都笑的直不起身,如果不是妾身知道您的身体没毛病,否则真的就成长安的大笑话了,您是为了妾身吗?”
  说完话还把云烨脖子上的香囊扯过来看,还是那个旧香囊,已经没有香味了,辛月扯开一点,露出了一撮头发,取出来在自己的头发上比划一下,满意地点点头又塞了进去,从枕头下面拿出针线包,又一点点的缝好,这才继续躺下,似乎松了一口气。
  云烨看的眼睛红红的,把她揽在怀里,慢慢地把和公主的事情一点点的给她讲清楚,辛月软软的身子慢慢变硬,听到最后,怒不可遏,掀开薄毯子光着身子坐起来,破口大骂李安澜,如果李安澜在这里,云烨相信辛月绝对会给她一锤子。辛月的胸膛起伏不定,美好光景让云烨眼晕。
  辛月忽然转了口风:“夫君,要不然我们也试一下那个春风散。”
  云烨的头重重地摔在枕头上,顷刻间鼾声如雷。
第三十七节 白玉京的呼唤
  对于出门旅游这件事,辛月爆发了极大的热情,尤其听说是要去少林寺求子,更是欣喜若狂,先是发动全庄子的妇女缝制僧袍,三百件,都是上好的麻布,天青色,赭色,都有,出家人穿的芒鞋,也编上三百双,香油足足带了两百斤,尽管云烨说了不需要带香油,洛阳就有得卖,几百里地去运这些东西,得不偿失。
  辛月不管,尤其见老奶奶从皇宫喜气洋洋的回来,就咬着牙又添了一百贯钱,还有十瓶香水,也不知道和尚们用香水会不会很奇怪,云烨刚要说话,见辛月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就干脆放手不管,随她由着性子胡来。
  老奶奶捧着茶碗笑吟吟的站在房廊下看辛月忙乎,对云烨招招手,祖孙俩就进了屋子,辛月咬咬牙,抹一把眼泪,把自己的玉镯子,又加在了礼单里。
  “烨儿啊,奶奶看那个寿阳公主是个好生养的,才两个月就有些显怀了,一定是小子,丫头还长不了这么快,不管将来姓什么,总之是云家的种就好,就是皇帝不许她再停留,很快就要和那个叫冯盎的回岭南去了,你这时候去少林寺妥当吗?”
  “事情都安排好了,在长安相见徒惹人争议,唯有在路上相逢,才是良策,如今世道不古,人心不定,善恶真假难以分辨,咱家更是被顶在风口浪尖上不能自拔,若是没有她腹中的孽障,孩儿一定不会行此险着,我云家遭逢大难,子嗣艰难,哪一个都不敢轻易舍弃,再说咱云家不是那些大户,人丁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回是孙儿行为不检,还请奶奶责罚。”
  “有什么关系,只要有重孙儿,就是这场富贵舍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辛苦了辛月这孩子,你要好好待她,不要让她心里起疙瘩才好,只有她生的孩子才是云家的嫡传正宗。”
  有孙万事足的老奶奶人也似乎年轻了几岁,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给云烨交代了两句,就去找姑姑商议给寿阳配备岭南的仆役,家里的几户南方仆役,这次就是要随寿阳回岭南,也算是云家给她一个交代。
  老奶奶把她的镯子给了寿阳,见她的小楼寒酸,还哭了一鼻子,没办法找长孙的麻烦,就命长安的仆役火速采买,把小楼装满才罢休,尤其是安胎的补药,更是打发老庄飞马找到孙思邈,拖了一车,才罢休,听服侍奶奶的丫鬟说,寿阳公主一样都没拒绝,全收了下来,没人在跟前的时候,还给老奶奶磕了头。
  事情变成了一笔糊涂账,云烨都没有预料到,他这只蝴蝶的翅膀扑腾了两下,风暴在几千上万里的岭南会掀起滔天巨浪,西南的那些尚处在奴隶社会时期的小国会被这些巨浪逐渐淹没,连残渣都不会留下,程咬金说得没错,三千武装到牙齿的精锐老兵,在那里会是一股无敌的力量。
  李安澜的那一拜,也不知会有多少无辜的冤魂产生,云家发动了,长安的众勋贵也发动了,皇家也发动了,平静的长安城酝酿着一股如同火山般的发财热情,远不是程咬金说两句酸话就可以扑灭的,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盎的脸现在一定和包子没有区别吧。
  轻拍着院子里的白果树,云烨脑海里全是欧洲强盗侵略美洲的残酷场景,想必这些大唐的作战机器,不会比他们更加的仁慈,资本从他出生就是血淋淋的,这是,普世法则,大唐又何能例外。
  “我要是走远了,你如果也这样伤心,就是死了我也心甘。”
  辛月一脸醋意的站在一边说话,手里捧着云烨的茶壶,“看你好一阵子了,脸色千变万化的,一会高兴,一会哀伤,一会还恶狠狠地拍公孙树,小心把白果拍下来掉头上。”
  “你说什么?”刚从最深的意淫中醒过来,云烨没听清楚她讲了些什么。
  把茶壶塞云烨手里,辛月又说:“要是实在想得厉害了,就去看看,放心,妾身是正妻,该有的肚量还是有的,一个嫁给黑猴子的女人,就你把她当宝贝看。我可是听说,她在宫里可不受人待见。”
  云烨拧拧辛月的鼻子说:“少从那装贤惠,我要是真的去了,你会把屋子点了,我刚才在想岭南的事情,这一回固然会带来大笔的财富,恐怕也会血流成河呀。”
  “岭南的林子里有人?不是说都是些蹲树上吃果子的猴子么?”辛月瞪着无知的眼睛看云烨。
  云烨苦笑一声,蹲树上吃果子的猴子,这就是大唐对那些蛮荒之地的看法,连辛月都没把那些岛上的土人当成人,指望军伍里的杀才们会有分辨能力?
  在云烨对那些土人心怀怜悯的时候,却不知在遥远的北极,一个伟大的生命刚刚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升上裹着厚厚的毛皮,躺在青色的苔藓上,身畔开满了紫色的小花,远处黝黑的海水排击着海岸,几只白色的巨熊在对着遥远的冰山咆哮。
  人死了,就会变成尸体,不管高贵与否,熙童跪坐在苔藓上,想用手里的长刀为田襄子挖一个墓坑,谁知道,这片该死的土地上,只松动了薄薄的一层泥土,下面的土地依然坚硬的像块铁板。
  他想起云烨说过,当你们在黑夜里见到绵延数百里的霞光时,就离目标很近了,剩下的就要看你们的运气了,如果有缘,你们会见到一片新的世界。
  波浪一样的五彩霞光每个人都见到了,美得让人心悸,回想起田襄子疯狂的大笑,熙童就很想哭,这是一片属于魔鬼的土地,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天光,太阳永远在地平线上,不升起,也不落下,就像永远的黄昏,也像永远的清晨。
  百多人的队伍沿着霞光行走,不停地有人死去,那些白色的巨熊,总是来找麻烦,只要稍有不备,就会被它叼走一个人,也有些人在光洁的冰面上行走,忽然就消失了,一人多宽的裂隙,就像一张张噬人的大嘴,深不见底,只有同伴的惨叫还在冰缝里萦绕不去。
  越是死的人多,田襄子就越是兴奋,神仙地不是随便哪一个凡夫俗子可以轻易涉足的,只有他这样大气运的人才能真正踏入那片土地。
  永远的黑夜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永远的白天,田襄子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被裹在冰雪里的绿色植物,迅速的重新活过来,舒展着枝叶寻找太阳的位置,这是神才能做到的事,他们不愿意只看到白色的冰雪,所以就把植物冻在冰雪里,等到雪化,就重新活来。
  这就是田襄子对北极植物的解释,当一个被白熊拍了一巴掌已经肋骨断裂了一半,只能嚎叫着等死的同伴,在痛苦中吃下了那些黄色的花朵,慢慢的居然清醒过来,不再嚎哭,似乎已经忘记了疼痛,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这一发现更加为田襄子的话找到了注脚。虽然那个人还是死了。
  太阳挂在空中永不落下,天地似乎永远变成了白天,田襄子带着他们在亘古的荒原上流浪了整整半年,当最后的两个同伴也倒了下去的时候,田襄子也病倒了,这个在熙童眼中如同神一样的老人,在大喊了两声“白玉京”之后也离开了他。
  我们不是有缘人,已经摸到了天国的影子,却不得不其门而入,人生百年徒然捞月,老天啊,你是何其的不公,云烨那样的无耻小子能入天国都不去,为何老夫这样虔诚的人却被拒之门外。田襄子悲痛的声音还在荒原回荡,那些喜欢吃尸体的白熊却又跑了过来,速度很快。
  熙童一个人在梦幻和现实间徘徊,直到那只大熊举起巨掌向他拍下来时,一个武人的警觉,让他自然回避,插在地上的宝刀掠过白熊的脖颈,一颗硕大的头颅就滚落下来。
  得赶快离开啊,要不然会有更多的白熊跑来,现在是永远的白天,还会有狼。这些天已经杀熊无数,也杀狼无数的熙童忽然想起云烨嘱托他的一件事,给他带回去两三件上好的白色熊皮。
  咧着嘴无声的哭嚎一声,他流着泪剥下了熊皮,也不知这张没有头的熊皮合不合云烨的口味,他很后悔自己去向云烨要那些笔记,云烨说过这是九死一生的勾当,自己为何还要来到这里?
  生死兄弟一个个的葬身在荒原,恩师也死了,这些白色的魔鬼连尸体都不放过,神仙地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剥皮的时候,又来了两头,熙童继续砍杀,这回没有断首,只是用长矛刺进了巨熊的眼睛把脑浆搅了个稀巴烂,承诺还是要兑现啊,就算是死,也要完成朋友的嘱托,熙童一向守信用。
  熙童拖着一个爬犁在荒原上艰难的前进,爬犁上是田襄子已经发臭的尸体,还有四五张白色的熊皮,他已经能感受到温暖了,这让他有一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头一回看到了森林,他砍了一堆干柴,把田襄子的尸体放在柴堆上,点燃了。火苗很快就吞噬了田襄子干瘦的身躯,看着升起的浓烟,他大声地喊叫了一声“白玉京”,衷心祝愿老师的灵魂可以到达他最向往的神国。
第三十八节 身不由己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外面艳阳高照,没有敌人追杀的日子对窦燕山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从简陋的竹床上爬起来,他感觉到腰椎在发出嘎巴嘎巴的叫唤,自己都对半个月时间跑了五千里路的自己佩服不已。
  窦三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水面倒映出一张沧桑疲惫的脸,胡茬子爬满了脸,足足老了十岁,头发披散在肩上,散乱而枯黄,相对的,身形却健硕了好多,捏捏自己的胳膊,硬邦邦的,往日的白皙少年再不见踪影,两条腿也有了骑兵化的发展,并拢之后,巴掌宽的缝隙出现在小腿上,走起路来像鸭子。
  自从在朗州被百骑司盯上,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跑了多少路,死了多少人,那些忠勇的窦家子弟一个个前赴后继的向百骑司的探子冲去,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只是一路狂奔,需要跑的比那些信使还快才成,没有什么计谋,没有什么好的计划,只有拼速度,因为不管用什么法子,他们都不可能比百骑司的探子更加的精通。
  直到钻进了大山,那些讨厌的尾巴才逐渐消失,这里是南诏的地盘,唐人不会进来。探戈女王的领地一向都是唐人的禁地,窦家用了十几条人命才联通了这条逃生的道路,每年供应的大批的锦缎和粮食没有白费,探戈女王的领地也成了窦家最后的庇护所。
  今天要去见见那个痴肥的女王,世家公子的风范要保留,老管家窦三给他刮了脸,剪了鼻毛,头发挽好,戴上金冠,换去了残破的皮靴,鹿皮的短靴就是舒服,一炷香之后,一个翩翩的佳公子再现人世。
  竹楼下的猪叫再一次提醒了窦燕山自己身在何地,这里不是锦绣长安,也不是温暖舒适的庄园,而是恶劣无比的南诏,想到自己昨夜和一群猪睡在同一个竹楼里,他就想吐,天气很热,一股股的恶臭从竹子的缝隙里传了上来,在四周萦绕,强忍着胃里的不适,窦燕山准备去参加女王为他准备的筵席。
  进了女王的大竹楼,窦燕山就痛苦的无以复加,他宁可和那群猪住在一起,也不想和女王呆在同一间竹楼里,不论别的,只因为女王的竹楼下养了更多的猪,也更加的肥壮,所以猪骚味也就更加的浓重。
  如果只是臭味,多日来历经艰险的窦燕山还能忍受的话,那么竹楼里的淫靡场景就让他有自杀的冲动,不是没有经历过香艳场景,在燕来楼,在春风阁,那些女子的胴体在轻歌曼舞中摇曳,薄纱下的美妙景致总是让人迷醉,木勺斟酒的淅沥声,丝竹婉转的鸣音配合着脂粉的甜香,感官的刺激达到了极致。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久才睁开,只希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想,是噩梦。只可惜一切都是真实的,四五个身体黝黑的裸体大汉在争着抢着向一个躺在竹床上的肉山献媚,一个稍微白一些的汉子甩着裆下一大串赘物在给女王剥香蕉,自己咬去了顶端不好的果肉,把剩下的一部分塞进一张硕大的嘴里。
  窦燕山发誓自己没有看到有咀嚼的动作,那根香蕉就滑了进去,哼唧了一声,两只肥硕的手掌推开在巨大的乳房上磨蹭的两个乱蓬蓬的头颅,坐了起来,肥肉如同水波在荡漾。
  这是一个他妈的女巨人,坐在床上也比站着的窦燕山高,陷在肥肉里的两只小眼睛一看到窦燕山就变得明亮起来,这种眼神窦燕山经常见到,他自己也有过,只是他只有看到绝美的胡姬之时,才会流露出这种欣赏的眼神,恨不得吞到肚子里的贪婪眼神啊,多久没有过了?
  有男人在仇视自己,窦燕山是一个敏感的人,他能感受到云烨对他那丝淡淡的恨意,也当然能感觉到那几个挺着小兄弟的男人对他不加掩饰的嫉妒。
  作为客人去别人家做客,自然要携带礼物,从身后已经傻眼的老管家手里接过檀香木盒捧在手里,尽量不看那对在眼前晃荡的巨大乳房躬身说:“在下从遥远的长安前来托庇与女王陛下,受尽陛下恩惠无以为报,只有一点薄礼献上,聊博女王陛下一笑。”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黑壮的女王拉着窦燕山的手嘿嘿直笑,揉搓了好久才接过木盒,当面打开,见不是那些闪着光的石头就有些不高兴。
  被那双汗津津的不知道抓了什么东西的手揉了半天,窦燕山浑身寒毛直竖,他决定回去就用干沙子把手细细的搓一遍,如果再抓一次,这双手窦燕山就不准备要了。
  强压着胃里的不适,赶紧解释:“陛下切莫小看这些黑色的膏药,您如果把它放在火上烤,每日嗅这些膏药冒出的青烟,您就会长生不老,青春永驻,每天都会让您极乐无边,这个膏药有个美丽的名字,我们都把它称之为忘忧草……”
  所谓天道酬勤,是一个真正的真理,路途再远,熙童也会慢慢走回来,处境再艰难,窦燕山也不会熄灭心中复仇的火焰,就像长孙从来不会停止琢磨云烨一样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
  李泰是个好孩子,从云烨那里拿到了新编的算学课本,同意了代替他教学的任务,他的进度赶得很快,做这个任务绰绰有余,当然,先生的一切权利李泰也不会放过,他的仇人多着呢,武术课上挨得那些拳头让他永生难忘,从出生到书院之前这段时间自己就没挨过揍,谁料想,这两年把前面没挨的揍加倍补了回去,有时候回宫里,乳母见了他满身的淤青抱着就哭,还准备到皇后那里去告状,告状没用,李泰早就试过了,只有不停地安慰乳母不要伤心,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还回去的,保证一拳头都不落下。
  嫉妒好学生,这是学校的通病,云烨管不着,李泰是一个很有分寸的人,知道孰轻孰重,最多就是一顿拳头的事,有什么呀。
  李纲给道信和尚写了很长的一封信,云烨揣在怀里都感觉鼓鼓囊囊的,洛阳白马寺云烨是知道的,也只知道一个关于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调,道信就拄锡在那里,一指头禅也不知是天龙和尚所创,还是道信所创,没记住,云烨很担心见了道信,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伸一个指头来回答,这样就糟了,所有事情靠猜的,这样忽悠人的法门实在是一个妙招,如果道信不知道一指头禅,自己倒是可以拿来用用。
  去吏部请假,天官不在,留下了备案就准备匆匆赶回家,长安少呆为妙,走在大街上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再三思虑,云烨才明白,少了那些带着鹰犬胡闹的纨绔,如今那些纨绔都在玉山书院里接受刘献的再教育,这对长安来说是一个福音,街面上带着侍女家仆胡逛的富家小姐也多了好多,姹紫嫣红的很吸引眼球,只可惜少了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啊。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妓院和赌场少了消费的绝对主力,生意清淡不少,看把老鸨子急的,大中午的跑街上开始拉客了。
  如果拉别人是一场喜剧的话,拉自己就成了一出悲剧,街上的佳人齐齐的射出鄙夷的目光,让云烨很没面子,就连老庄都有些惭愧,难道自家侯爷就是这条朱雀大街上唯一的色鬼吗?
  带着浓香的手帕丢在了云烨怀里,然后就丢个媚眼,扭着肥臀走了,惹得街面上的无赖汉齐齐的叫声好,云烨很想把手帕丢掉,却发现上面写满了字。
  从来就没有指望过李安澜是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帮李安澜是一回事,和她背后的势力结交是另外一回事,一群见不得光的贱人,也有和云家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云烨把手帕揣在怀里,看了一眼旁边的小楼,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一群人,抑或说一群女人,站在二楼一个阴暗的房间里眼睁睁的看着云烨离去,一个年长的女子低声说:“云侯到底是心高气傲,看不起我们这些卑下的贱奴,想要和他联手已不可能。”
  “我早就说过,他是一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你们不可能成功,他对窥探大内的隐私没有半点兴趣,你们不听,这下子,他又会把气撒在我的身上,原本,他就对我的做法很反感,这回更加讨厌了,他怎么对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气撒在我腹中的孩儿身上,失去了他的眷顾,我孩儿前途堪忧。”
  李安澜就坐在椅子上,似乎对事情的发展早就有预料,椎帽下的面孔古井无波。
  “我们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对他而言易如反掌的做到了,如果可能,我们这些卑贱的人想依附在他的羽翼下讨口平安饭吃,如今看来弄巧成拙了,寿阳说的都对,你腹中的孩儿才是重点,他是云侯的骨血,云侯不可能不管不顾,想要找主子,他才是最好的人选。”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150/708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