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9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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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说数字,金子这东西和其他金属不同,不能贪心,否则会有奇祸降临。”
  窦燕山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天降不降奇祸,先把金子弄到手是正经。
  刚张嘴说了一个十万两,见云烨目光鄙夷,连忙改口:“五万两,不能再少了。”
  “那你拿着这个女人去喂猪吧,告诉你,猪是杂食动物,不要以为猪就是吃粮食和草的,有肉的话,它们也不介意。”
  “那就一万两,不能少了。”
  “老窦,五千两,我帮你采五千两,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去采。”
  窦燕山和云烨击掌三次,算是达成了交易,一枚钥匙被扔了过来,尔后,就不见了他的影子,贵族之间的一个承诺,往往比契约更加有效,哪怕他们互为死敌,窦燕山在蛮荒之地以贵族自居,虽然他是一个逃犯,为了祖先的荣光,他比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体面。
  云烨跳进猪圈,捂着鼻子撵开了那些猪,云家的猪圈就不会有这么些粪尿,庄户家的猪圈里只要有一点,立刻就会有人铲出来,用黄土掩埋好,捂熟之后好给自家的地里增加一点肥料。
  摸索好久,在那个女人松弛的皮肤里找到了锁,那个锁锈蚀的很厉害,云烨花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才给女人打开了锁。
  才扶她起来,就闻见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传了过来,一条冰冷的铁链子就勒在云烨的脖子上。
第五节 两个有洁癖的人
  云烨悚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下来,许多地方已经和皮肉黏在了一起,云烨小心的用刀子一点点割下来,等烂皮子和她的身体分离,腰间已经是血肉迷糊。不敢再碰,等伤口不再流血,才能给她清洁。
  金创药窦燕山不给,那些愚蠢的土人又不会辨识草药,不是说他们是大山的孩子吗?为什么连这些常识都不知道?
  在火塘上吊上一口锅,这是窦燕山给云烨的最大优惠,一个饿了一年的人是不能吃干饭的,加点水,倒进去一些米,开始熬粥。
  火塘里扔进去几块石头,等石头烧热以后,就把它夹进陶土罐子里,五六块石头放进去,罐子里的水就变成了温水,这才拿出一块麻布开始给那个女人清洁身体。
  “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你就不告诉我你是谁吗?这很不礼貌。”
  她的身体脏极了,有时候为了把陈年污垢弄下来,不得不用力擦,看到女人因为疼痛而绷紧的肌肉,云烨开口说话,希望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是这片土地的王,探戈王,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权杖,所以我才是这里的王,那个唐人是外来者,是最卑鄙的客人。”
  “你是一个失败的女王,探戈,你没有尽到保护你子民的义务,让他们沉沦在地狱的最深处,怎么样,你还想要忘忧草么?”
  不用说,这个倒霉的女王一定是吸食了鸦片,才被窦燕山所控制,她最忠心的属下一定也吸食了这东西,所以窦燕山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提到忘忧草,探戈女王就恐惧的把身子缩成一团,看样子,她的戒毒之路一定很凄惨。窦燕山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因为愤怒而把探戈关在猪圈里,这给了她唯一的一条活路,否则,再过些日子,忘忧草一定会把她最后的防线也撕得支离破碎。那样,窦燕山会轻易地得到族群的祭器,完全不必费那些事。
  老天爷,云烨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污垢的身体,黑黑的污水顺着竹子的间隙哗哗的流下去,可以肯定,今年竹楼下的草会长的十分茂盛。
  人总是要站队的,站在窦燕山那里迟早会没命,云烨需要一个队友,比如这位探戈女王就是一个合适的队友。
  只要这个女王的智慧在水平线以上,就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云烨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王,会没有一两样后手。
  只是找队友从给她洗澡做起,就有些强人所难,窦燕山说得没错,云烨是接受不了探戈女王的,现在他的胃里面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
  最后一竹勺的清水浇下去,总算没有了令人发狂的黑色污水,给她擦干身体,云烨拿出好大的一块布,在最中间挖了一个洞,套在探戈女王的头上,在两边肋下的位置,拿麻线缝几下,最后拿一根绳子拴在她的腰间,很好啊,一件标准的麻袋装就成型了。
  事实上衣服对探戈来说有些多余,外面的那些女人哪个不是腰里绑一块兽皮,透皮露肉的满世界跑,云烨是为了自己,免得自己以后看到其他女人的身体,就联想到探戈恐怖的身体。
  旺财闻到了米粥的清香,站在外面把头搁在门口往里面看,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米粥了,可怜的旺财以前是不喝粥的,加了银耳的粥也不喝,给云烨准备的银耳莲子粥它尝过,不好喝,最喜欢醪糟,可惜这里没有,连喝口粥都成了奢侈的理想。
  滚热的米粥在锅里冒着泡,探戈的鼻子不停的噏张,旺财伸出舌头舔着竹子,嘴角都有白涎流下来。
  探戈对云烨把一锅粥的一半给了旺财很不满,而且云烨只给了她一碗,那一碗粥对她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倒是那匹马喝粥喝得吧唧吧唧的。
  云烨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了探戈,这一举动,让心怀不满的探戈多少感到了一丝暖意。喝完粥,探戈就盖着一床毯子沉沉地睡去了,在梦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同样健壮如山的女人……
  云烨穿着里衣,在青石板上使劲的揉搓自己的衣服,在水里淘一下拽上来再闻闻,发现那股子猪骚味似乎永远也清洗不掉,烦躁的把衣服丢在石板上,准备再洗一遍。
  “哎呀呀,云侯居然会洗衣?这太出乎小弟的预料了,原先以为云兄的洁癖是装出来的,原来是真的,你的衣服已经洗了八遍,再搓下去就烂了,莫非云兄也要效仿这些野人穿兽皮不成?”
  “窦燕山,少说风凉话,有皂角就给我,要不然我就只能穿着内衣到处跑。”
  一大包皂角扔在云烨面前,窦燕山就蹲在边上看云烨洗衣服,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只要云烨在艰苦中挣扎,他就喜欢,然后自己再装出一副神的模样来搭救一下,窦家上上下下的仆役都很吃他这一套。
  衣服到底洗干净了,云烨又把全身洗了一遍,皂角刮的皮肤生疼,这东西滑溜溜的,不好抓不说,还全是细细的木刺,所以这一个澡洗得很不舒服。
  窦燕山站在河边的一颗榕树下看,云烨本来要把这家伙赶走,可是看到榕树垂下来的根须上爬满了水蛭,闻到了他的气味个个把身子探的老长,就放弃了赶走他的打算,都是男人,看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窦燕山说不定会损失几两血。
  搭在石头上的衣衫被太阳晒得热烘烘的,穿上去很舒服,窦燕山耳朵后面带着几条子水蛭就打算上来和云烨说话,每一条水蛭都把血吸的满满的,就好像窦燕山猛然间长出来几根肉柱。
  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地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小荷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
第六节 世上就没傻子
  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地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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