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9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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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潮澎湃,不能自已,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妈的,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它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云烨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精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乳房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撑得我一晚上没睡。”
  回想起自己的惨事,窦燕山还是有些黯然。
  窦燕山惨不惨云烨不在乎,如果他不把人做成蜡烛,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依然会做他的公子哥,获得逍遥快乐。
  李二清除了很多人,云烨能感觉的出来,朝堂上总是有熟悉的面孔消失,让人伤感,但是窦家,他觉得应该消失,李二没做错,混在人群里的恶狼不赶快杀掉,难道说还要留着害更多的人么?
  在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里劳作的都是妇孺,小小的孩子挺着硕大的肚皮,在母亲后面在地上练习扎窟窿,云烨不止一次看见,那些孩子从地里刨出种子,连泥土一起塞嘴里吃下去,很自然的,会招来毒打,挨了打,也不哭,只是在寻找下一个偷种子吃的机会。
  大肚皮绝对不是吃得太多撑的,云烨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竹叶包好的饭团,放在小孩子面前转身就走,他不想看见孩子的吃相,那会让他难过,可是他错了,没看到比看到还要让人心酸,身后传来的吃东西的呜呜呜的声音,就像野狗在抢食,一边吃,一边发出护食的威吓声。
  “老窦,你别告诉我这里的男人都被你杀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看你不起。”
  “听闻云侯一向杀伐果断,区区几个野人,值得你大动肝火?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后的手段,也是无能的表现,我有好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只要尝过滋味,永生难忘。”
  云烨吃惊的抬起头,他在一瞬间就知道了窦燕山使用的什么办法,话语在嗓子眼里转了许久,才涩声说:“窦燕山,忘忧草是什么东西,你不会不知道,难道就不怕报应再次降临么?”
  “善良这种东西很昂贵,我在京城做贵公子的时候心地一向善良,见到乞丐也会施舍,见到弱女子也会怜悯,不管你信不信,人烛这件事家里没有人告诉我,是我三叔大怒之下做的决定,等到我知道的时候,那尊人烛已经点燃了,你庇护了裴英,否则,他会是第二尊,做这种事情的不止我窦家,其他的人家也有,仆役犯上会被五马分尸,有得会被放在火上烤,把烤熟的肉再用棍子捅进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肉,云侯,你知道做这件事的人家是谁?”
  云烨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以前在故事里知道有这种事情,那是故事,或者电影,如今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事,彻底摧毁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云侯,我确信你在李渊那里大骂窦家的确是发自内心,你有资格骂,也可以骂,你最狠的不过是把一个家伙打成了太监,可是李家,他李家的恶行超越了窦家百倍,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窦家的狠毒都是和李家学的,一个囚父,杀兄弟的人,凭什么获得你的效忠?就因为他作恶之后,又做了好事,如果我能达成目标,一定比他更加的英明,仁慈,云烨,你信是不信?”
第四节 落难的女王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挑战云烨的各种底线,在他把底线一降再降之后,依然发现降得还不够,他们做事没有底线的存在,只要对自己有利,从不在乎会死多少人,也不会在乎造成什么后果。
  越是高高在上的人,道德的观念就越是淡漠,越是处在低层的人,就越是高尚,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人注定要被恶人统治?凭什么善良在丑恶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上则……”一篇《正气歌》念完,云烨并没有变得慷慨激昂,而是变得落寞异常,没有思想感情的文字感动不了人,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生活到底让他明白了上古的先贤,是如何的寂寞,自己这样一个有点良知的混混都几乎没有立锥之地,那些古仁人该是何等的悲哀。
  窦燕山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留下来,我们一起在南诏冲杀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里是蛮荒,虽然贫瘠,对你我来说,它只会是一片沃土。”
  “祖先既然可以赤手空拳开创华夏,你我为何不能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度,李家是胡种,是窃权者,你我都是正宗的汉种,我窦姓起于上古,你云家一样,复我汉家衣冠你我责无旁贷。”
  “我一直以为高贵来自于灵魂,不是来自权力,窦燕山,你我理念不同,就像两辆背道而行的马车,只会越走越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更何况你的做法从一开始就走近了歧途,你饱读诗书,可曾听说过有依靠忘忧草建国的吗?不要给我说这是才发现的新东西,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在遥远的罗马帝国一直被当成草药用来治病,而没有用作他途,不是他们没有发现它的特性,而是没有一个帝王敢于大规模利用它,其他东西最多要命,这东西会要人的灵魂,两者之间,你如何取舍?”
  窦燕山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人都说无毒不丈夫,你偏偏长了一个女人心,只要达到目的,就是一条好路,我给你时间,你会想明白的。现在不说,我请你参观我的国度,现在虽然小了些,不过很快就会变得强大起来。”
  窦燕山似乎永远充满信心,从没有沮丧的时候,艰难困苦给了他几乎无穷的力量。
  贫穷或许会让更让人失望,真正让人绝望的是看不到希望。
  村寨里游荡者许多男子,或者躺在墙角捉虱子,或者打着哈欠流眼泪,稍微有点良心的在手臂中间围拢着一个瘦弱的孩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眼神都是冷漠,或者说是麻木,只有见到窦家仆役的时候,才会眼睛泛着光芒围上来,伸出枯槁的手臂,向他们讨要着什么。
  一颗龙眼大的药膏被抛了出来,所有的男人都像捕猎的饿狼一样扑了上去,只有摔在地上的孩子发出凄厉的哭声。
  “老窦,你就打算靠这些废物去完成你的梦想吗?”
  窦燕山摇摇手笑着说:“我在去年的时候派了一群人去其他的寨子抢粮,谁知道被丛林里的野兽吃了近一半,要知道我派出了三百人,都有武器。从那次之后,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要无忧草的废物,如果不是因为把男人杀光了寨子会灭亡,我早就把这些废物清除干净了。”
  “云侯,你也知道,三百名有武器的关中汉子,在丛林里绝对是百兽之王,只有他们吃肉的份,哪有被野兽吃了的道理。”
  窦燕山把话说得轻描淡写,他对丛林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一片蛮荒的丛林里,野兽才是主人,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比如蚂蟥和蚂蚁,还有一种能够把卵产在人皮肤下面的昆虫,它就靠人的血肉存活,等到长成成虫,就会咬破人的皮肤钻出来,去寻找自己的配偶交配,尔后再找下一个目标。
  至于作为寄宿体的人,不用去想他的后果,因为那种虫子一次可以产一千枚肉眼看不见的卵。
  这就是最早人们口中传说了上千年的蛊,当然,它们的目标不一定是人类,更多的是野兽和牲畜,天地间有自己的法则,越是厉害动物,数量就会越少,比如老虎,比如狮子,或者比如李二?
  窦燕山急不可待的领着云烨去看看自己的财富,自从经历过那次可怕的饥饿之后,一头头肥猪就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猪圈里只有肥猪,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生物,云烨会感到赏心悦目,可惜的是猪圈里还有一个用铁链子拴着的人,一个几乎赤身裸体的女人。
  这个女人以前一定很胖,因为她胸前吊着两个巨大的干瘪乳房,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锈迹斑斑,这个女人有着高大的骨架,魁伟的身材,现在却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噏张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还有仇恨流露出。
  云烨感到了一阵眩晕,这些场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宁愿看到一具尸体,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糟蹋成这个样子。
  “老窦,这个女人给我吧,开个价,我接着。”
  窦燕山正在旁边的水槽里洗手,听到云烨的话大为惊讶,甩去了手上的水珠回头问:“你不是和我一样好洁么?怎么会想到要这个女人,我知道一定是你的女人心思又占了上风,知道吗?当初这个猪一样的女人竟然敢拉着我的手,说喜欢我,想起来我就恨不得把手剁掉,我特意留着她的一条命,就是想告诉她,她只配和猪在一起,你竟然能忍受她的存在。”
  云烨开始烦躁起来吼着说:“我把她要过来一刀杀了,那又如何,你给不给?”
  窦燕山摸着下巴说:“给你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女人身上有个大秘密,她们历代藏起铜鼓和祭器的地方只有这个女人知道,要知道那些祭器可都是金子做的,我很想知道,可是对这个女人用尽了办法,她也不张嘴,如果你……”
  “窦燕山,你还要不要一点风度了,几百两,几千两含有杂质的金子你也放在眼里了?你他娘的当初把燕来楼包下来我们彻夜狂欢的时候,哪一次不是上百两黄金,现在见了金子就眼红?”
  一席话说的窦燕山面红耳赤,多年养成的富贵气,让他耻于谈钱。如果窦家没有破家,他的确看不上野人手里的那点钱财,问题是现在破落了,蚊子的腿也是肉。
  “云烨,你他娘的以为我想钻钱眼里?买粮,买马,买兵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这点金子我还没放在眼里,可我的手下需要钱来安抚,我现在人在蛮荒,让我从哪去弄钱,一句话,除非告诉我金子在哪,否则这个废人就和猪继续抢食吧,废人,跟猪抢食都抢不过。还有脸号称勇士。”
  云烨转过头对那个女人说:“告诉他金子在哪,回头我帮你铸造更好的金器。”
  那个女人努了半天嘴,一口浓痰就吐了出来,只是过于虚弱,没吐到人,反而落在她自己的胸口上。
  窦燕山瘪着嘴冲云烨摊摊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
  “老窦,你说个数字,我去给你弄金子,你不会连他们采金的地方都不知道吧。”
  “我看过,就用篮子,皮囊找金子,慢的要死,一天都采不了多少,还不如我从外面弄钱呢。”
  窦燕山赶紧走过来,凑在云烨身边和他套近乎,如果山里能有金子被大量采出来,对他的帮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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