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9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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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思邈完全有资格如此叱问云烨,唐俭除了一肚子的不合时宜以外,勉强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一脸的愤慨也就罢了,为什么许敬宗这种千古阴人也装出一副道德高人的模样,和孙思邈,唐俭站在一起,大声的斥责何邵,还跑上前去,给老牛松绑,抚摸着牛背一脸的痛惜,似乎遭受酷刑的不是一头牛,而是他老婆。
  不知道后世的动物保护组织会不会给自己定下罪名,反正现在一个虐牛犯的名头是逃不掉了,老孙从怀里掏出药膏,小心地涂在牛鼻子上,云烨觉得老孙的动作比上次给自己涂药膏还要温柔,牛比人还要贵重?不知道这些人犯什么病。
  趁着他们安静下来,云烨吩咐辅兵把牛车拖过来,好说歹说的才说服孙思邈,让这头牛再试试。
  一条细牛皮索穿过牛的鼻环,被辅兵握在手里,在牛屁股上轻轻一拍,牛就开始往前走,辅兵用手里的皮索控制牛头的方向,在营地里安安稳稳的转了一大圈,这头牛非常的顺从,听话,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流着眼泪,鼻孔上也有鲜血留下来。
  看着有效果,孙思邈长叹一声,步履艰难地回自己的帐篷去了,说到底他也清楚,牛就是给人服务的,越顺从,自然越好。从效果看,他已是无力阻止,只能黯然神伤。
  “云侯,不如我们一起联名上书,就以穿牛鼻这件事做由头你看如何?”唐俭的正气凌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忧国忧民的高尚人士:“只是小小的改动,就能让犍牛如此温顺,实在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用这个办法,草原上的肉牛就有可能转化成耕牛,云侯的才智,老夫望尘莫及。”
  “如此盛事,怎能少了我许敬宗,不如就由我来执笔,为这件事做个见证如何?”许敬宗眼睛发亮,他也想搀乎一脚。
第五十二节 少数派报告
  “一同上奏折这是小事,在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有一件事,想向鸿胪寺的高人请教,如今朝堂上堪称众正盈朝,朝堂上无不是道德高深,学问似海的高人,对于提携后进一向不遗余力,为何小子却从未有被诸位长辈爱护的经历?谈起私谊,大家兴高采烈,各个尽兴,只要小子提起公务,朝中诸位无不对我高挂免站牌,顾左右而言他,是为何故?”
  今天唐俭有事相求,云烨就用一起上本表功来吊着唐俭,逼着他给自己解释,为什么自己在朝堂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再三的研究之后,才会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往往要找到李二,给他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才能继续干下去。到底为了什么,云烨自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基本上都是双赢的好事,为什么办起来会如此的艰难。
  “云侯不知道?”唐俭反而问云烨。
  “不知,小子虽然年幼,但是牵涉到书院之事,一定会本本分分的做好,不会给人把柄可抓。”
  云烨的话才说完,唐俭,许敬宗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倒是把云烨笑的莫名其妙。
  笑了好久,他们才止住,唐俭对许敬宗说:“延族,你好好对这位惊才绝艳的糊涂侯爷讲一下其中的门道,老夫再笑一会,能让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云不器挠头,实在是值得老夫畅饮一顿。”
  许敬宗拭去了眼泪,对云烨说:“云侯,你倒霉就倒霉在把每一件事情想的太周到,让上官找不出一点岔子,上官之所以是上官,那就一定比你高明,你的本子让他们觉得你才是上官,为了把这种怪心思去掉,只好从你的字里行间找错误,哪怕找出来一个错别字也算,可惜,你就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你把本子交给上官,就是希望上官可以给你修正,补充,最后得到答复,你的本子就没有让他们斧正的地方,这说明有一方是傻子,为了自己不当傻子,他们只好委屈您来当这个傻子了。”
  “我在工部的时候,就常常被找去看你写的本子,说心里话,你的每一个要求都属于有理有据,每一个主意都出人预料却又堪称绝妙,我每一次观摩,都有新的收获,常常拍案叫绝,恨不得亲自到书院求教,这样的本子,我记得共有三个,第一个是《新建恪物院请准书》第二个是《请拨工费银钱书》,第三个就是大名鼎鼎的《书院概论》。”
  “我见过的本章不下千本,就您的本章给我的印象最深,第一本您从四个方面阐述建立书院的必要性,无论是军,工,农商,每一条都论据翔实的让人无法辩驳,觉得自己只需要在本章上签字画押即可,根本不用再去动什么心思,这件事你一定会运作成功。”
  “第二个本章《请拨工费银钱书》不用说,尚书大人在工部把它当成范本在用,那些稀奇古怪却又的确确存在的费用,让我等恍然大悟,原来一项工程的费用计算还可以如此进行,您不知道,尚书大人看你的本章看的汗流浃背,这样的本章如果真的全部通过,工部如果不成为笑柄才怪,您说这样的本子他们会通过吗?”
  “第三个本章那就是您的得意之作了,也让三省的宰相们狼狈不堪,恐怕就是陛下,也会后悔说那句,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言,反正我是没胆子评论,也没有能力评论,就是听说陛下看了你的本章回到宫里,一连责罚了七八个内侍。第二天却亲自下令准建书院,并且让文武百官以后的本章都需要达到言之有物的程度,如果只有满篇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就会被罚钱,扣粮饷,唐鸿胪!你也被扣过钱粮吧?”
  唐俭笑着对云烨说:“老夫倒霉,在你的《请拨工费银钱书》之后上的要钱的本章,谁知道不但钱没要着,自家的银钱反而被扣了两月,小子,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让老夫被人笑话了半年,这笔债你怎么还?”
  云烨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根子在这,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官场中的少数派,满朝文武都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混日子,猛然间跳出来一个讨厌的家伙,把一池子清水搅得乌漆麻黑的,大家全部不得安生,自然要找这个家伙的毛病。
  还好,就在所有人等着云烨大展宏图的是侯,没料到云烨却急流勇退躲到书院里教书去了,让他们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想到这里,云烨暗自得意,老子就是这么出人预料,有一根狗骨头,你们抢的昏天黑地,老子站在一边吃着肉看热闹有碍眼的就上去踢上一脚。有什么不好?
  “嘿嘿只不过是三篇格式化公文,就让你们如临大敌,告诉你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们现在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还有两三年的吃头,等书院里的学生毕业之后,他们的公文写作和我写的都会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到时候就不是三篇,而是三十篇,三百篇,那时候,唐公,许公,你们如何自处?”云烨说完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判,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本章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激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本章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为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巴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为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烨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烨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烨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本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提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
  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烨洗脚的是那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烨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为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乌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肉体,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事,云烨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第五十三节 人头的秘密
  她居然睡着了,刚刚还眨巴着大眼睛勾引自己的那日暮现在已经沉沉的入睡了,这是什么状况?云烨挠挠头看着睡的十分香甜的那日暮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勾引了新郎一分钟之后就自己睡过去,她不知道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吗?
  钻进了毯子,云烨长叹一口气,转头看看旁边那张依然红润的脸庞,说不上美,肤色还有些黑,只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池春水,在那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看到牛羊,唯独看不见尘世间的繁杂。
  云烨用手撩撩她额前的头发,有几根头发调皮的钻进了她的鼻孔,她用拳头粗鲁的揉几下鼻子,还把毯子裹的更紧一些。这时候云烨才想起来,她只有十四岁。
  前些天云烨在数怀里的噶啦汗的时候,算出了她的年龄,十四个羊的关节骨,已经被她把玩的黝黑发亮,上面似乎包着一层褐色的玉浆。传说中最好的玉石都要经过少女的手来打磨,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玉石的品质,那日暮脖子上现在就挂着云烨的那方玉佩,不知几十年后,会不会更加的值钱?
  轻轻地在自己脸上抽一把,这是什么心态啊,虽然自己现在欲念如潮,需要分散精力,那也不能起这样怪心思。十四岁的少女,在后世在干什么?不知道,反正不会每天放羊,不会随时面对死亡。
  禽兽做不来,实在是下不去那个牙口,草原上的女子就算早熟,身体发育的有了一定的规模,每一次只要起了欲念,云烨都有一种严重的罪恶感,和谐社会的教育在他身上极度的成功。
  那日暮睡的很安稳,云烨睡得很糟糕,尤其是那日暮睡到半夜,一条腿伸出来搭在他肚子上,更是要了云烨的老命,强忍着把她的腿塞回毯子里,脑子里拼命地想念辛月,才熬过去。
  草原上没有鸡叫,那日暮却准时醒过来,此时,外面星星还挂在高空,黑着眼圈的云烨搞不懂她满脸的幸福是从哪里来的。窸窸窣窣的穿好衣服,那日暮在云烨脸上轻轻的啄一下,就满面笑容的掀开门帘出去了,宛如得胜的大将军。
  帐篷里的红烛还没有烧完,闪烁着明灭的幽光,宦娘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笑嘻嘻地问:“阿郎,昨夜睡得可好?”
  云烨没好气的说:“好个屁啊,我就一夜没睡,你们搞什么鬼。”
  宦娘吃惊的掩着嘴巴说:“阿郎,也应该顾惜一下自己的身子,少年人贪欢,没个节制可不行。”说完拿眼睛瞟床上。
  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把毯子掀开,对宦娘说:“一把年纪了想什么呢,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看着干干净净的床单,宦娘很是怀疑:“那日暮对我说,她昨晚就是和您睡的啊。”
  “没错,是和我睡的,也只是睡觉而已,一上床她自己就睡了个天昏地暗,半夜还抢我的毯子。我冻了半宿。下次这种不值钱的主意少出一些,我也少挨两次冻。”大清早的云烨非常烦躁。
  宦娘瞪大眼睛不停上下打量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
  “不要瞎琢磨,我身体很好,没有隐疾,只是不愿意胡来罢了,我就算是要她,也会光明正大的进行,这么干算怎么回事,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还是不要祸害那个傻姑娘了。”
  宦娘低着头,犹豫半天对云烨说:“阿郎,我不想回长安了,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
  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地问:“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你放心,我家里全是女人,你和她们会相处得很好的,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
  “阿郎,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在草原上生活了三十年,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宦娘笑着对云烨说。
  “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
  “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也会形同陌路,我知道那日暮的心,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谁知道,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侯爷,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她在草原上活不下去。”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
  “宦娘,你要想清楚,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你不要管那日暮,我会安排好她的,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
  宦娘站在云烨背后,把云烨的头发盘起来绾成髻,再给他戴上帽子,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悄声说:“我早就喜欢上草原了,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阿郎,不用为我担心,公主一个人太孤单,我留下来陪陪她。”
  “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不喜欢在草原上住了,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
  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无论是谁,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云烨都会让他如愿,在他看来,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这一生与草木何异。
  那日暮有去放羊了,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歌声,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
  程处默回来了,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按他的说法,大军只需要推过去,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他昨晚就回来了,想找云烨说话,结果被宦娘拦住,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
  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领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
  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眼睛冒什么光?还傻乐傻乐的,几天不见,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对程处默不用婉转,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
  “烨子,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俺老爹告诉俺,兔子都有三个窝,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还有其他四个不是,这就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混账话,什么叫狡兔三窟,现在是圣明天子在位,用得着做准备吗?只有乱世才需要做这些准备,我只是可怜那日暮,一个人带着那么些半大的孩子,生活不易,给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以后不许胡说。”云烨义正词严的教训了程处默一把。
  “哥哥明白,你把洪城给支走了,军中现在没了百骑,做些小手脚就没人发现,以后不管谁问起来,哥哥就说这是烨子你不小心把人家闺女睡了,给的赔偿。”
  “滚!夯货。”嘴里骂着程处默,心里却在担忧,自己是不是做得太明显了,连笨蛋都看得出来的事,能瞒过唐俭,许敬宗?更不要说李靖了。
  草原这地方很邪,刚想到李靖,就有护卫跑来告诉云烨,大总管有事与云侯相商,请到大帐一行。
  急匆匆来到大帐,只见案几上摆着一个锦盒,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大汉站在李靖前面,周围被护卫团团围住,随时准备开始砍人。大汉很熟悉,就是那个在大雨里唱歌的熙童,只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肩上背上都有血不断的渗出来,看来是经过了一场极为惨烈的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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