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4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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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爱的,”米考伯先生说,“科波菲尔。”近来他已经习惯这样称呼我了,“这孩子心眼好,别人有困难、不得意时,他能同情他们;而且头脑灵活,会打算,有一手——总而言之,有能耐,能把用不着的东西处理掉。”
对他的这番称赞,我表示领受,同时说,我为我们的即将分别,心里感到很难过。
“我亲爱的年轻朋友,”米考伯先生说,“我比你年长几岁,在做人方面总算有点经验了,而且——简而言之,在对付困难方面,也算有点经验了,总的说来是这样。眼下,在我还没有时来运转之前(我可以说,我时刻都有可能时来运转),我无可奉赠,只有几句忠告。不过我的忠告还是很有价值的。我自己——简而言之,我自己就是因为没有接受这一忠告,才成了”——米考伯先生一直眉飞色舞,有说有笑,可是说到这儿,却一下停住了,皱起了眉头——“你眼前的这个悲惨的可怜人。”
“我亲爱的米考伯!”他太太求他不要这样说。
“我要说,”米考伯先生回答说,这时他已完全忘了自己,重又微笑着,“成了你眼前的这个悲惨的可怜人。我要给你的忠告是,今天能做的事,决不要留到明天。拖延乃光阴之窃贼[3]。要抓住他!”
“这是我那可怜的爸爸的座右铭。”米考伯太太说。
“我亲爱的,”米考伯先生说,“你爸爸,从他的作风来说,是很好的。老天决不会让我说损害他名声的话的。拿他整个人来说,我们也许再也不可能——简而言之,再也不可能结识到像他那样的人了。他那么大年纪,还打那样的绑腿,还能不戴眼镜读那么大的字。不过,他把那座右铭用在我们的婚事上了,我亲爱的。我们的婚事实在办得太早了,结果,弄得我永远弥补不上花掉的那笔费用。”
说到这儿,米考伯先生转脸看着米考伯太太,补充说:“我并不是为这件事懊悔。完全相反,我的宝贝。”说完这话,他有一两分钟神情很严肃。
“我另外的一句忠告,科波菲尔,”米考伯先生说,“你是知道的。年收入二十镑,年支出十九镑十九先令六便士,结果是快乐。年收入二十镑,年支出二十镑零六便士,结果是痛苦。那样,花就谢了,叶就萎了,太阳就西沉了,只留下一片凄凉景象,这一来——这一来,简而言之,你就永远给打败了。就像我这样!”
为了要使他这个榜样给人以更深印象,米考伯先生带着十分欢畅满意的神情,喝下了一杯潘趣酒[4],接着还用口哨吹起了《学院角笛舞曲》[5]。
我没有忘记要他放心,我说我一定把他的规诫牢记在心,其实我用不着这么做,因为当时这些话显然已经深深感动了我。第二天早上,我在公共马车站跟他们全家相聚,看着他们心情凄楚地上了马车的后部,坐在车厢的外面。
“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上帝保佑你!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你的一切,你知道,即使我能忘记,我也决不肯忘记。”
“科波菲尔,”米考伯先生说,“再见啦!祝你一切幸福,万事如意!要是在岁月的流逝中,我能使自己相信,我这遭受摧残的命运,能成为你的一个鉴诫,那我就会觉得,我活在世上一场,还不完全是白白地占了别人的位置。如果有朝一日时来运转(我相信会有这一天),我有能力改善你的前程,那我就太高兴了。”
我想,当时米考伯太太带着孩子,坐在马车车厢的后面,我站在路上依依不舍地望着他们,她眼前大概一下子云开雾散,看到我其实还只是一个小孩。我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带着一种新的慈母的表情打手势叫我爬上车,用双手搂住我的脖子,吻了我一下,就像吻她自己的孩子一样。马车走动起来时,我差一点没来得及下车。他们朝我挥动着手帕,弄得我几乎看不到他们一家人了。马车一会儿就看不见了。我和孤儿茫然相对地站在路中央,随后我们就握手道别。我猜想,她又回圣路加济贫院去了,我则上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开始我那疲劳乏味的一天。
不过,我已经不打算再在那儿过更多疲劳乏味的日子了。不打算过了。我已经打定主意要逃走了——决定不管用什么办法,到乡下去,到世上我唯一的亲戚那儿,把我的遭遇告诉我姨婆贝特西小姐。
我已经说过,我不知道这个胆大妄为的主意,怎么会跑进我的脑子里来的。不过,我的脑子里一旦有了这个主意,它就在那儿生根了,成了一个追求的目标。我一辈子从来不曾有过比这更坚定的目标。这件事有没有什么希望,我一点也没有把握,不过我的主意已定,非实现它不可。
打从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想到这个主意,弄得觉也睡不着以来,我一次又一次,上百次地重温了我可怜的母亲对我说的我出生的故事。从前听母亲讲这个故事,是我的一大乐事,因而我已经记得滚瓜烂熟。故事里说到我姨婆的到来,也说到她的离开。这是个令人可畏的威风凛凛的人物。不过,在她的行为举止中,有一个我喜欢的小小特点,这给了我一点小小的鼓励。我忘不了母亲说的,她觉得姨婆曾用那并不粗暴的手抚摸她美丽的秀发。虽然这也许完全是我母亲的幻想,事实上没有任何根据,我却据此创作出一幅小小的图画,认为可怕的姨婆,被母亲的少女之美所打动,心肠变软了(母亲的少女之美我记得很真切,爱得很深),因而使得整个故事也变祥和了。很可能这一想法在我心中留存已久,渐渐地形成了我的决心。
可是,我连贝特西小姐住在哪儿都不知道。我给佩格蒂写了一封长信,装作不经意地问她,她是不是还记得,我托词说,听说有这样一位太太住在某个地方(地名是我胡诌的),我很想知道是否就是这个地方。在信中我还对佩格蒂说,我有项特殊的用途,急需半个几尼,要是她能借给我,待我有钱时再还她,我将对她非常感激,至于派什么用场,我以后会告诉她。
佩格蒂的回信很快就来了。跟往常一样,她对我充满了挚爱和忠心。信中附来了半个几尼(恐怕这是她费尽心机才从巴基斯的箱子里弄出来的),还告诉我说,贝特西小姐住在多佛附近,但是是在多佛本地呢,还是在海斯、桑德盖特,或者福克斯通,她就说不清了。不过,我问过我们货行里的一个人,据他说,这几个地方都离得很近。我认为,这对于达到我的目的,已经足够了。于是就决定在那个周末动身。
我人虽小,但我生性诚实,我不愿自己离开后,在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留下个坏名声,所以我认为,我一定得待到星期六晚上才能走。而且,因为我初来时预支了一个星期的工资,因而决定,在平时领工资的时候,我就不去账房间。就是由于这个特殊的原因,我向佩格蒂借半个几尼,以免在路上一点旅费也没有。这样,到了星期六晚上,大家都在货行里等着领工资,我看到车夫蒂普第一个进账房领钱时(他总是占先的),我就握住米克·沃克的手,请他在轮到他领钱时,对昆宁先生说一声,说我去把自己的箱子搬往蒂普家了。然后,我又跟粉白·土豆说了最后一声再见,就跑开了。
我的箱子还在河对岸的旧寓所里,我已经拿了一张我们钉在酒桶上的店址卡片,用作行李签,在背面写了几个字:“大卫少爷,暂存多佛公共马车站,待领。”我把这张卡片放在口袋里,准备从寓所里取出箱子后,再把它拴上。在我往寓所走去时,我直朝四周张望,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人,可以帮我把箱子搬往车站售票处。
我看到有一个双腿长长的青年,赶着一辆空着的小驴车,站在黑衣修士路上的方尖碑[6]附近。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我的目光正好跟他的相遇,他就骂起我来了,骂我是个“只值六个假便士的小无赖”,想“看清了好作证”,这是在找死哪——我知道,他这准是指我盯着他看这件事。我站住脚对他说,我朝他看并不是有意冒犯他,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干一件活儿。
“啥活儿?”长腿青年问道。
“搬一只箱子。”我回答说。
“啥箱子?”长腿青年又问道。
我告诉他,我有一只箱子在那边那条街上,我愿出六个便士,要他把箱子搬到多佛车站。
“就六便士吧,我替你搬!”长腿青年说,接着便跨上自己的车(他那辆车,只不过在轮子上装了个大木盘),咕噜噜地向前飞驰而去。我竭力追赶,好不容易才追上了它。
这青年有一副目空一切的蛮横神气,跟我说话时,嘴里总叼着一根草棍儿,我看着很不喜欢。不过交易既已谈妥,我就带他到了那家楼上我要搬离的房间,一起把箱子搬下来,放到他的车上。此刻我还不愿把行李签拴上,怕被房东家的什么人看穿我的行动,把我扣留。所以我对那青年说,到王座法院监狱没有窗户的墙外时,请他停一会儿。我的话刚一说完,他就把车赶得咕噜噜地飞跑了,仿佛他、我的箱子、车子,还有那头驴子全都发疯了。我在他后面一面跑着一面喊着,到约定的地点赶上他时,我累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由于过于激动、紧张,我在掏行李签时,把我的半个几尼也从口袋里带出来了。为了安全起见,我急忙把它放进嘴里,虽然我的两只手哆嗦得厉害,让我满意的是,我总算把行李签拴到箱子上了。可就在这时,我只觉得我的下巴被那个长腿青年重重拍了一下,于是眼看着我的半个几尼从我嘴里飞进了他的手中。
“好哇!”青年抓住我的衣领,可怕地咧嘴狞笑着说,“这是桩违警案,是吧?你这是想溜,是不是?走,上警察局,你这小坏蛋!走,上警察局!”
“请你把钱还给我,”我说,当时让他给吓坏了,“放我走吧!”
“走,上警察局!”青年说,“你到警察局里去说去。”
“请你把我的箱子和钱还给我吧,好不好?”我喊着说,一下哭了起来。
青年嘴里仍在说,“走,上警察局!”一面恶狠狠地把我拖到驴子跟前,仿佛这头牲口跟治安官之间有什么密切关系似的。就在这时,他突然改变了主意,跳上车子,坐到我的箱子上,大声嚷嚷说,他要驾车直接去警察局,同时比先前更快地把车一阵风似的赶走了。
我拼命地在他后面追赶,可是我已上气不接下气,叫不出来了,而且即使有力气,也不敢叫。我追了他有半英里地,路上至少有二十次,我差一点让车给碾过。我时而看不见他,时而看见他,时而又看不见他,时而遭鞭打,时而受吆喝,时而跌进烂泥里,时而爬起身来,时而冲进什么人怀里,时而一头撞在柱子上。到末了,由于既怕又热,弄得昏头颠脑,同时又担心,不知道这时是不是半个伦敦的人都出来捉拿我了,我只好由着那个青年带着我的箱子和钱,去他要去的地方了。我一面喘气,一面哭着,但是决不停下脚步,直朝格林威治前进,我知道它在多佛大道上。我一直朝我姨婆贝特西小姐隐居的地方走去,身上带的东西是如此之少,比起那个惹得我姨婆大为恼怒的晚上,我来到这世上时所带的多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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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啤酒、苹果酒中加香料、牛奶、鸡蛋等加水而成的酒。
[2].歌曲《有一天我正赶着马车》中的合唱部分。“道宾”是马名。
[3].出自英国诗人、剧作家爱德华·扬(1683—1765)的著名长篇讽喻诗《哀怨:或夜思》。
[4].一种用酒、果汁、牛奶等调和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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