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43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43/196

[5].英国作曲家、演员查尔斯·迪布丁(1745—1814)所作。他因创作海洋歌曲和歌剧而闻名。角笛舞系流行于水手中的一种生动活泼的单人舞。
[6].位于黑衣修士路南端,于1717年为伦敦市长克罗斯比而立,1905年迁往帝国战争博物馆。
第十三章 决心的结局
我决定不再去追那个赶驴车的青年,而动身径直朝格林威治走去时,当时我说不定有过荒唐的想法,要一路跑到多佛。要是我有过这种想法,在这点上,我那混乱的思绪,很快就清醒过来了,因为我在肯特路上的一排房子跟前站住了。房子前面有一个水池,池子中央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大塑像,吹着一个干涸的海螺。我在这儿一家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由于大大地辛苦了一番,我已经筋疲力尽,连为我丢掉的箱子和半个几尼痛哭一场的劲儿几乎都没有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打了十下。不过,好在当时正是夏天,天气又好。待到喘过气来,喉头已不再那么堵得慌时,我就站起身来,继续朝前走去。尽管我已陷入困境,我却丝毫没有往回走的念头。我想,即使肯特路上有瑞士那样深的积雪,我也不相信我会有往回走的念头。
我身上一共只有三枚半便士的硬币(星期六晚上,我口袋里怎么竟会留下这笔钱,我自己也感到纳闷!),我虽然在朝前走,可心里并没有少焦急。我开始想象,一两天之内,报纸上有条新闻,说有人发现我倒毙在一排树篱之下。我虽然心情悲苦,步履艰难,但我还是尽快朝前走着,直到来到一家小铺子跟前。小铺子门前写着:收购男女服装,高价收买破布、骨头和厨房废品。铺子老板只穿件衬衣,正坐在门口抽烟。铺子里低矮的天花板下,挂着许多外套和长裤,里面又只点着两支光线暗淡的蜡烛,影影绰绰地照在那些衣裤上。因而我想象,那老板就像是个报仇雪恨的人,他已把所有仇人吊死,正在那儿自得其乐呢。
我新近从米考伯夫妇那儿得到的经验提醒我,这儿也许有办法给我救急,使我暂时免得挨饿。我走近附近的一条小巷,脱下身上的背心,把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回到那铺子门前。“老板,你要是给个公道价,”我说,“我就把这件背心卖给你。”
道勒毕先生——至少店门上写的是道勒毕这个名字——接过我的背心,把他的烟斗,斗儿朝下靠在门柱上,走进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两支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上,在那儿看了一遍,又把背心提起来,就着烛光再看了一遍,然后说:
“嗯,这件小背心,你要卖多少钱?”
“哟!老板,你在行。你说吧!”我谦虚地回答说。
“我不能既做买主,又做卖主,”道勒毕先生说,“这么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便士怎么样?”我迟疑了一下,试着说。
道勒毕先生重又把背心卷了起来,递还给我。“就算出九便士买下它,”他说,“我也得掠夺我一家大小了。”
这样做买卖,真叫人不愉快。因为硬让我这样一个跟道勒毕先生素不相识的人,为了我的缘故,要他去掠夺自己的家人,实在不是件好事。不过,我的处境太窘迫了,只好说,要是他肯的话,我愿意九便士卖给他。道勒毕先生嘴里咕哝着,给了我九便士。我跟他道了晚安,走出店门。手上多了一笔钱,身上却少了件背心。不过我扣上了外套的纽扣,也就没什么了。
说实在的,我早就清楚地料到,接下去我就得卖掉我的外套了,为此我应该尽快赶路,争取能穿着衬衣和长裤到多佛,即便能保住这样的穿着到那儿,都算是非常侥幸了。不过,我并没有像人家推测的那样,把心思都集中在这件事情上。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个便士,重又上路时,心里除了对前面的路程有多远,以及那个赶驴车的青年待我太狠等常有的想法外,当时我并没有迫切地想到眼前有多大困难。
我想到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我打算就按这个办法实行。办法是:睡到我读过书的学校后面围墙外一个角落里,那儿通常都堆有一堆干草。我想象,我能跟哪个同学,以及我以前在里面讲故事的宿舍那么近,就像是有人做伴了,虽然同学们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那宿舍也不能给我遮风挡雨。
我已经辛苦了一整天,到我终于爬上布莱克黑斯平原时,我真累坏了。为了找萨伦学校,费了点事,不过到底还是找到了,而且也找到了墙角里的那堆草堆。我就在草堆旁边躺了下来;在躺下之前,我先沿墙走了一圈,仰头朝那些窗户看了一番,只见里面漆黑一片,寂静无声。生平第一次躺在头上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那种孤寂凄凉的感觉,真是永世难忘!
无家可归的人,家家对他们紧闭门户,所有的狗都朝他们狂吠。那天晚上,我也像许多这样的人一样,睡着了——我梦见自己躺在学校里从前的床上,跟同屋的同学在聊天;随后却发现自己正直挺挺地坐着,嘴里咕哝着斯蒂福思的名字,眼睛失魂落魄似的望着头顶天空闪烁的星星。当我忽然想到,在这种时刻,自己在这种地方,有种感觉突然偷偷朝我袭来,使得我站起身来,怀着一种无名的恐惧,四下里徘徊。不过,闪烁的星光已渐渐黯淡,曙色来临的那方天空,出现了灰白的光芒,这让我放下心来。我感到眼皮沉重,便又躺下身来睡着了——虽然睡着了也知道冷——一直睡到温暖的阳光和萨伦学校的起床铃把我唤醒。要是有希望斯蒂福思还在学校里的话,我就会躲在附近,直到他单独出来。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那儿了。特雷德尔也许还在那儿,不过也很难说;而且,我对于他的好心肠虽然深信不疑,但是对于他的谨慎和运气,却没有足够的信心,我不想把我的处境告诉他。所以,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正在起床时,我就悄悄地离开了那堵围墙,走上了那条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第一次知道这条路就是多佛大道,还是在做萨伦学校的学生时,不过当时万万没有想到,会让大家看到,我成了现在这样在这条路上走的行人。
这是个星期天的早晨,可是这跟从前在亚茅斯的星期天早晨是多么不同啊!当我脚步沉重地朝前走去时,到时候会听到教堂的钟声,还会遇到上教堂的人们。我经过一两个教堂,听到人们正在里面做礼拜,歌声传到外面的阳光里。教区里的执事坐在门廊阴处乘凉,要不就站在紫杉树下,手遮着额头,恶狠狠地怒目瞪着我走过。不过,一切仍如往日的星期天早晨一样宁静和安详,只有我例外。不同之处就在这里。我满身尘污,头发蓬乱,连自己都觉得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起那幅恬静的图画——我母亲年轻貌美,坐在火炉旁哭泣,姨婆对她动了怜悯之心——我很难想象,到第二天还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可是这幅图画一直在我眼前,于是我便跟着它走去。
那个星期天,我在那条笔直的大道上,整整走了二十三英里,这很不容易,因为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傍晚时分,我发觉自己过了罗彻斯特的大桥。这时两脚疼痛,全身疲乏,我就坐下来吃买来做晚饭的面包。有一两座小房子外面,挂着“旅人客栈”的招牌,使我动心,可是我怕花掉身上仅有的几个便士,更怕碰见或赶上过的那班流浪汉那副凶恶的样子,因此,除了青天,我不再找别的遮身之处。我经过艰苦跋涉,来到了查塔姆[1]——这地方晚上看去,就像梦中一般,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以及在混浊河水中一些诺亚方舟[2]般有篷无桅的船只——我终于爬上一座长满草的炮台,炮台下方有一条小径,有个哨兵在那儿来回走动。我便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好在有哨兵的脚步声为我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就睡在他上面,就像萨伦学校的同学不知道我就睡在墙外一样。我一觉沉睡到天明。
早晨起来的时候,只觉得两条腿又僵又疼。当我走下坡来。朝那又长又狭的街道走去时,军队的鼓声和行进声,好像从四面八方包围住我,把我弄得头昏眼花。我觉得,要是我想要留点力气,以便能到达旅途的终点,那我那天就不能多走路,我决定把变卖我的外套,作为我当天的主要工作。因此我脱下外套,为的是使自己适应,没有外套也能对付。我把外套夹在腋下,开始巡视起各家旧衣店来。
要在这儿卖旧衣服,似乎很合适,因为这儿买卖旧衣服的铺子很多,而且,一般说来,铺子的老板们都站在门口守候着雇主。不过,他们多数都在他们的货物中间,挂上一两件军官制服,上面连肩章什么的都很齐全。我认为他们的买卖价格都很高,心里害怕,吓得不敢进去,来回走了许久,也不敢把我的货物向任何人兜售。
我的这种自惭心理,使得我把注意力转向那些卖旧船具的商品和道勒毕先生那样的铺子,而不想跟这些正规的商人打交道。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家看样子有希望的铺子。这家铺子坐落在一条脏胡同的拐角处,一头是一个长满大荨麻的院场,对面的栅栏上挂着一些旧的水手服,好像是这家铺子里多得满出来似的;还有吊床、生锈的枪、油布帽子,以及一些盘子,盘子里盛满许多生锈的旧钥匙,它们大小不一,式样各异,多到好像足以打开世界上的所有门似的。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走下几级台阶,走进这家又矮又小的铺子。铺子里只有一扇小窗,它不但没能使屋子里变亮,反而变得更暗了,因为上面挂满了衣服。进了铺子后,我扑腾的心并没有松缓下来,一个丑陋的、下半张脸全给又短又硬的白胡子遮满的老头,从铺子后面一间肮脏的、洞穴似的小房间里冲了出来,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这老头看起来很可怕,穿一件很脏的法兰绒背心,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酒气。他冲出的小房间里,放着一张床,上面乱堆着一床碎布块缀成的破烂被子。那儿也有一扇小窗,从窗口往外看,能看到更多的大荨麻,还有一头跛脚的驴子。
“哦,你要干什么?”老头子龇牙咧嘴,用恶狠狠的咕哝声问道,“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肺,你要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我听了这些话,害怕极了,特别是最后那句在喉咙里咕噜咕噜连声发出的、听不懂的话,吓得我话也说不出来了,因此那老头继续抓住我的头发,再次问道:
“哦,你要干什么?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肺,你要干什么?哦,咕噜!”——最后这声咕噜,是他使劲挤出来的,由于用力太猛,眼珠子都从眼眶里突出来了。
“我想问一声,”我浑身哆嗦着说,“你要不要买一件外套。”
“哦,让我们来看看这件外套!”老头嚷道,“哦,我的心冒火了,快把外套拿出来看看!哦,你这小坏蛋,快把外套拿出来!”
说着,他那像大鸟的爪子似的哆嗦着的手,松开我的头发,戴上一副眼镜。可是,这一点也没有给他那双血红的眼睛增光添色。
“哦,这外套多少钱?”老头仔细看过后问道,“哦——咕噜!——这外套多少钱?”
“半克朗[3]。”我回答说,这时我已镇静下来。
“哦,我的心肝肺,”老头叫了起来,“不值!哦,我的眼睛,不值!哦,我的胳膊腿,不值!十八便士。咕噜!”
每次他发出这一声音的时候,他的眼珠子好像都有从眼眶里迸出来的危险似的。他每说一句话,用的都是同一种腔调,总是一个样,就像一阵风,开始的时候低,接着渐渐高起来,最后又低下去,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比方了。
“好吧,”我说,认为交易已经成功,心里很高兴,“那就十八便士吧。”
“哦,我的心肝!”老头嚷道,一面把外衣扔在一个架子上,“你给我到铺子外面去!哦,我的肺,你给我到铺子外面去!哦,我的眼睛,我的胳膊腿——咕噜!别跟我要钱,换东西吧!”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惊恐过,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不过我还是低声下气地告诉他说,我急需的是钱,别的任何东西我都没有用处。我可以像他说的那样在外面等着,不会去催他。于是我就走出铺子,在一个角落的阴处坐了下来。我一连坐了好几个小时,阴处照到了阳光,后来又成了阴处。我还是坐在那儿等他给我钱。
我真希望,在买卖人中别再有他这种酒疯子了。原来他在那附近一带是很有点名气的,他已经把自己出卖给魔鬼了。这是我过后不久就知道的。因为来了不少孩子,不断在铺子门口侵扰他,高声嚷着那个传说,要他把金子拿出来。“你别装穷,查理,你并不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把你卖给魔鬼的金子拿点出来。喂!金子在床垫子里哪,查理,查理。把床垫拆开,拿点出来给我们!”他们这么叫喊着,许多人还提出要借刀子给他,供他拆床垫。这惹得他怒不可遏,成天冲出去追那班孩子,孩子们则一再逃窜。有时候,他在盛怒之下把我当成了他们当中的一个,直朝我冲来,咬牙切齿的,仿佛要把我撕成碎片;这时,幸好想起是我,于是便奔回铺子里。我从他的声音听出,他又躺到床上了,接着便发疯似的大唱起那首《纳尔逊之死》[4]来。而且在每一句的开头都加上一个“哦!”字,中间还插进一大堆“咕噜”。好像这还不够我受似的,那班孩子见我衣服欠缺,而且是这般有耐心、有恒心地坐在铺子门口,以为我跟这家铺子有关系,便整天用石头扔我,作弄我。
那老头想了很多办法,想骗我跟他交换物品,有一次拿出一根钓鱼竿来,另一次拿出一把提琴;还有一次是一顶三角帽,又有一次是一支笛子。不过所有这一切提议,我全都拒绝,始终咬紧牙关坐在那儿,眼中含着泪水,每次都求他给我钱,或者是还我外套。最后,他总算开始给我付钱了,每次给半便士,足足花了两个小时,陆陆续续总共给了我一先令。
“啊,我的眼睛,我的胳膊腿!”停了好久以后,他凶相毕露地朝铺子外面吼道,“再给你两便士,你走不走?”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43/196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