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孤星血泪(校对)第2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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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的?汉德尔!还不是你告诉我的!”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呀。”
“还说没告诉我呢!譬如你去理发,尽管你一句话不说,我长了眼睛当然看得出来。我自从认识你以来,就知道你一直挺爱她。你头一天到这儿,非但带来了你的手提箱,连你对她的感情也一块儿带来了。还说没告诉我呢!嘿,你其实随时随地都在告诉我。那天你给我讲你自己的身世,你就分明告诉了我,你第一次看见她就爱上了她,那时候你还小得很呢。”
我觉得他这种见解倒是新鲜有趣,便说:“那好吧,我告诉你,我爱她多少年如一日。现在她从国外回来了,出落得秀丽娴雅,绝世少有。我昨天就见到了她。我以前固然爱她,可现在更加倍爱她了。”
赫伯尔特说:“你真是个幸运儿,汉德尔,你已经被挑中了,她是许配给你的了。这话也不至于触犯你的忌讳,咱们说说无妨:此事早已毋庸置疑,你我心照不宣就是。我只是问你,你了解不了解艾丝黛拉本人在爱情问题上如何看法?”
我闷闷不乐地摇摇头说:“噢!她和我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
“要有耐心,亲爱的汉德尔,要多下功夫,多下功夫。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吧?”
我回答道:“我不好意思说出口;不过,既然有了这个想法,还是说出来的好。你说我是个幸运儿,当然说的是。我昨天还是个铁匠的学徒,今天却成了——应该说是什么样的人呢?”
赫伯尔特在我背上拍了一下,笑着说:“如果你要个现成的名称,我就叫你好家伙,你这个好家伙——说你急躁吧,你又犹疑;说你大胆吧,你又腼腆;说你不尚空谈吧,你偏又耽于梦想;总之,矛盾百出,希奇少有。”
我一时没接腔,心里在寻思我这个人的性格是不是当真像他说的这样复杂。总的说来,我是不承认他这个分析的,不过我认为这也不值一驳。
我接下去说:“赫伯尔特,我问你,我现在应该算个什么样的人,其实我心里是有我的想法的。你不是说我很幸运吗?我也知道我今天平步青云,并不是自己挣来的,而完全是靠了机缘;这的确应该说很幸运。不过,我一想到艾丝黛拉——”
(赫伯尔特眼睛望着炉火,打断了我的话,说:“你呀,天天想,时时想,刻刻想!”不过我觉得他这话是好意的,是同情我的。)
“亲爱的赫伯尔特,我一想到艾丝黛拉,总有一种身不由己、把握不定之感,总觉得连万分之一的侥幸也未必会有,我真不知道和你从何谈起。咱们可别犯了那个忌讳,不过我还是可以这么说吧:我的一切前程,全取决于一个人(可不能提名道姓)待我是否始终如一。就是往好里想吧,这个前程到底如何,毕竟也还是模模糊糊,实在捉摸不定,令人怏怏!”我这几句话,把心里的疑虑一吐无余,这份疑虑本来一直或多或少压在我的心头,不过压得这样沉重则分明是昨天才开始的事。
赫伯尔特还是那样快活开朗,他回答说:“喂,汉德尔,在我看来,我们无非是因为情场失意,所以对于别人的厚赐也就拿了放大镜去挑剔了。我看,也正因为我们一意挑剔,所以其中有个莫大的优点,我们反而倒没有看见。你跟我说过,你的监护人贾格斯先生一开头就告诉你,你能够得到的还不光是遗产,是不是?即使他没有跟你说过这话——不过说不说的确出入很大——你不想想,伦敦虽大,像贾格斯先生这样的精明人能有几个?他要是没有把握,肯和你建立这种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吗?”
我说这个理由过硬,我无可否认。不过口气之间好像只是因为事实俱在,不容强词夺理(一般人遇到这些事儿,往往如此),心里仿佛倒想要否认才好似的!
赫伯尔特说:“我说岂止是过硬,依我看再过硬的理由你也想不出来;至于其他问题,你应当耐心等你的监护人跟你说明白,而你的监护人又得等他的当事人给他指示。转眼你就是二十一岁了,那时候你也许能够多了解一些详情。反正过一天近一天,到时候自然真相大白。”
我由衷地佩服他这种乐观的为人处世之道,说道:“好一副乐天的性格!”
赫伯尔特说:“我怎么会没有这种性格呢,因为除此以外,我就一无所有了。索性告诉你吧,刚才我说的那番话,并不是出于我自己的高见,而是我父亲的高见。他谈起过你,我只听到末了的一句结论:‘这件事千稳百妥,否则贾格斯先生决不会过问。’现在先别谈论我们父子的长短。你既然给我说了知心话,我也得给你说知心话,我这会儿可要说几句很不中听的话了——你一定会恨死我的。”
我说:“你办不到。”
他说:“嘿!我一定办到!一,二,三,我说啦。”他口气虽然这样轻松,态度却是十分认真。“汉德尔,我的好伙伴,我们烤了这半天火,说了这半天话,我心里却一直在想:艾丝黛拉嘛,如果你的监护人从来没有提起过她,她就决不会是你接受遗产的一个附带条件。根据你向我谈的情形来判断,我看贾格斯先生直接也好,间接也好,都从来没有提起过她,是不是?譬如说吧,贾格斯先生恐怕也没有露过什么口风,说你的恩主对于你的婚姻有什么主张吧?”
“的确没有。”
“汉德尔,我以人格担保,我丝毫不带一点酸葡萄的味道!你既然和她并无纠葛,难道就不能趁早撒手吗?——我有言在先,我这话是很不中听的。”
我背过脸去,一阵伤感像旧日刮过沼地的迅疾猛烈的海风,扑向我的心头——想当年我一大早离开铁匠铺子,在冉冉消散、一片肃穆的晨雾中抚摸着村口指路牌的那一阵子,使我伤心落泪的也正是这种情绪。我们半晌没做声。
赫伯尔特全不理会这一阵沉默,还是接着上面的话头继续说下去:“是的。不过,亲爱的汉德尔,先天的禀性和后天的环境使你成了一个富有浪漫气息的小伙子,这种念头在你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问题严重就严重在这里。你且想一想她是怎样教养大的吧,想一想郝薇香小姐吧。你想一想,她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你可恨透我这个讨厌的家伙了吧)。这样下去,只怕会造成不幸的后果。”
我依旧背转着脸儿,说道:“我知道,赫伯尔特,可是我身不由主。”
“你当真撒不开手?”
“是啊。我办不到!”
“你不能试一试吗,汉德尔?”
“不行。办不到!”
赫伯尔特站了起来,伶俐地抖了抖身子,仿佛才睡醒似的,又拨了拨炉火,说道:“噢!那么我就不说这种不中听的话了吧!”
他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拉好窗帘,放好椅子,整理好杂乱无章的书籍什物,朝穿堂里望望,信箱里张张,关上房门,然后回到壁炉跟前,依然在椅子里坐下,两条胳膊搂着一条左腿,说道:
“汉德尔,我想说一两句有关我们父子的话。我父亲那边的家务真弄得不太高明,这也用不着我做儿子的来说了。”
我为了不愿使他败兴,便说:“哪里,你们哪一天愁吃缺穿呢,赫伯尔特。”
“哦哟哟,你倒说得不错啊!大概只有扫垃圾的会赞不绝口,后街上摆旧货摊的会赞不绝口。汉德尔,正经事说正经话,情况如何,你也和我一样一清二楚。我想,我父亲当年大概还不至于这般心灰意懒,不过,即使有过这么一天,那也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不知在你们家乡一带有没有这样的现象,就是,但凡父母不是佳偶,生下的儿女总是特别急于要结婚?”
这个希奇古怪的问题可把我难住了,我只得反问他一句:“真有这种事吗?”
赫伯尔特说:“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我们家里无疑就是如此。我那可怜的大妹妹夏绿蒂不到十四岁就死了,她就是个显著的例子(小洁茵现在也是一样)。夏绿蒂一直巴不得早早结婚成家,她一定是朝思暮想,终日向往着家庭幸福,可怜就这样度过了短促的一生。小艾理克乳臭未干也在西郊植物园看中了一位小可人儿,打算和她订定终身。我看,除了那个吃奶的娃娃,我们个个都订了婚了。”
我说:“那么你也订了婚喽?”
赫伯尔特说:“我也订了,不过这是个秘密。”
我说保证替他保守秘密,只求他赏个脸,把其中的详情细节告诉我。他刚才谈起我的弱点,说得入情入理,感人肺腑,我倒要看看他自己坚强到什么地步。
我说:“可否请教她的芳名?”
赫伯尔特说:“她叫克拉辣。”
“住在伦敦吗?”
赫伯尔特一谈起这个有趣的话题,便沮丧得出奇,怯懦得出奇,他说:“住在伦敦。也许我应当提一提,用我妈妈那种无聊透顶的门第观念衡量起来,她的出身是很低下的。她爸爸本来在客船上管伙食,大概是个事务长之类。”
我说:“现在干什么?”
赫伯尔特答道:“现在有病。”
“怎么过活呢——?”
赫伯尔特说:“关在二楼。”这话实在是答非所问,因为我的意思是问他靠什么度日。赫伯尔特又说:“我从来没跟他见过面,因为自从我认识克拉辣以来,他一直关在楼上屋里足不出户。不过我倒常常听见他的声音。他常常大吵大闹,吼啊叫啊,还用一件吓人的家伙尽敲地板。”说到这里,他望望我,纵情大笑起来——这时他又恢复了平日那种活泼的神态。
我说:“你不想见见他吗?”
赫伯尔特回答道:“哪里,我一直都想见见他,因为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他好像快要蹬破楼板掉下来了。谁知道这几根横梁还能支持多久呢。”
他又纵情大笑起来,可是这回笑罢,他又显出了那副怯懦的样子,说,一旦有了资本,就打算跟这位年轻小姐结婚。接着他又找补了一句,话虽是至理名言,然而总不免令人泄气:“不过你也知道,一个人还在观望形势等待时机的时候,哪里谈得上结婚呢。”
于是我们都默默地望着炉火;我心想,要获得这样一笔资本真是谈何容易,想着想着就把手插进了衣袋。一边的口袋里有一张折拢的纸,倒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摸出来摊开一看,原来是乔那天给我的海报,介绍的是那个与罗西乌斯齐名的地方业余演员。我不由得嚷道:“我的老天爷呀,正是今夜上演!”
这一来,我们马上改变了话题,立刻决定去看戏。我向赫伯尔特作了种种保证,管它办得到也好办不到也好,答应一定帮助他成就这件姻缘;赫伯尔特也对我说,他的未婚妻早已久闻我的大名,请我多早晚会同她见见面。双方如此赤诚相见,少不得又热烈握手庆贺一番,然后就吹灭了蜡烛,在炉子里添了煤,锁上了门,一同出发去探访伍甫赛先生和丹麦王国去了(1)。
【注释】
(1)意即去看伍甫赛主演的《汉姆莱特》,汉姆莱特系丹麦王子,故云。
第三十一章
我们到达丹麦,看见一张菜桌上摆着两只圈手椅,国王和王后高高地坐在那里,视朝听政(1)。丹麦的满朝公卿贵族都列班参见;其中有个饰贵族的还是个小伙子,脚上却穿着他那巨人似的祖先传下的一双硕大无朋的软皮靴子,那个扮演道貌岸然的贵族的(2)也是满面污垢,好像是个到了晚年始得荣显的平民;去丹麦骑士(3)一角的,头上插着梳子、脚上穿的是白色长丝袜,看上去哪里像个骑士,简直像个女人。我那位有表演天才的同乡,两条胳膊抱在胸前,抑郁地站在一旁,我看他那前额和鬈发也真应该化装得稍微像点儿话才好(4)。
随着剧情的开展,希奇古怪的事儿层出不穷。看那位先王(5)的模样,似乎非但临死时害了咳嗽病,而且还把咳嗽病带进了坟墓,现在又带回到阳间。国王的幽灵还从阴曹地府带来了一个脚本,卷在统帅棍上,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时在翻阅,而且似乎愈急就愈翻不到他要翻的地方,人们只有看了他这个动作,才会想到扮演这角色的毕竟还是个活人。我看多半是为了这个原因,楼座上的观众才奉劝这位幽灵“翻过去,翻过去!”——人家一番好意却惹得他大为生气。这个尊严的亡魂还有一件事也大可一提,那就是,虽然他每次登场,一副神气总像是已经巡游半夜、云行万里的样子,其实人们都明明看见他是从紧隔壁一堵墙后面钻出来的。因此,这个鬼魂非但不能使人害怕,反叫人觉得好笑。那位丹麦王后是位丰满的妇人;固然从历史事实来看,她脸皮厚得像铜皮,不过观众认为她身上的铜也未免太多了点——下巴颏儿下面缚着一根宽铜带连在王冠上(看模样,她似乎正患着了不得的牙痛病),腰上也缚着一条铜带,两边胳膊上又各缚着一条铜带,因此大家老实不客气管她叫“铜鼓”(6)。穿着祖传特大皮靴的那个饰贵族的小伙子真是变化有术,简直说变就变,忽而扮演精明的水手,忽而扮演江湖戏子,忽而扮演掘墓人,忽而又扮演教士,忽而又扮演宫廷比剑时的第一号要人(7),全凭他经验丰富的眼睛和明察秋毫的目力,来裁定那最细微最难察的一刺一劈。后来观众渐渐对他不耐烦起来,尤其是看见他扮演教士出场,拒绝为死者祷告的那个场面(8),简直动了公愤,台下竟拿硬壳果扔他。莪菲莉娅也倒霉,她发疯一场的音乐伴奏慢得出奇,等她卸下白纱围巾,折好埋入地下(9),顶层楼座第一排有个男观众早已按捺不住,他本来一直把鼻子贴在面前冰凉的铁栏杆上,镇住满腔的怒火,这时忽然大喝一声:“小娃娃都睡了,也该吃晚饭啦!”这一声喝,少说也是大煞风景。
笑话一个接着一个,轮到我那位不幸的同乡出场时,观众便只顾拿他开玩笑了。每当那位犹豫不决的王子发问陈疑,观众总是替他帮腔。譬如说,他念到“要做到胸怀磊落,究竟是应该承当……还是应该……”那一段独白时(10),就有人大叫应该承当,有人嚷嚷不应该承当,另有人介乎两可之间,说“掷铜钱决定吧”,于是千嘴百舌简直开起辩论会来。当他问起像他“这样一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家伙,究竟应该如何是好”时(11),观众便扯开嗓门,为他呐喊助兴:“对啊,对啊!”当他扮作长袜脱落之状上场时(按照演出习惯,就在袜筒顶部整整齐齐地打个褶儿,一般大概都用熨斗烫成此式,以示长袜脱落之意),顶层楼座上的观众立即沸沸扬扬谈论他那条腿如何“苍白”,莫非是给鬼魂吓成那个样子的。当他接过八孔笛时(12)(其实好像就是刚才乐队里使用的一支小黑笛(13),从门口塞出来的),观众都异口同声地要求他演奏《不列颠王统无疆》(14)。当他叫戏子别让手儿像拉锯似的“在空中乱摆乱舞”时(15),那个满腔怒火按捺不住的男观众便说,“你也别吹什么鸟牛;我看你比他还不如!”我还得伤心地补充一句,逢到这类场合,观众无不对伍甫赛先生报以哄堂大笑。
不过他最大的活受罪还是在墓地一场;墓地像一座原始森林,一边像是属于教会的一个小小的洗衣作,另一边是一扇栅门。伍甫赛先生穿一件肥大的黑斗篷,他在栅门口一出现,观众立即好意警告掘墓人:“留神啊,殡仪馆老板来啦,查看你的活儿来啦!”我想,在一个堂堂的立宪国家里,谁都懂得,伍甫赛先生对着骷髅发了一通议论、把骷髅扔回原处(16)之后是不能不从胸口掏出一块白餐巾来掸掸手指上的灰尘的,可是就连这样一个无可非难也不可省却的动作,观众看了也不肯放过,要叫上一声:“嗨,跑堂的!”准备下葬的尸体(17)一运到(舞台上用以代表灵柩的是一只空无一物的黑箱子,箱盖都盖不拢),观众见了,顿时全场欢跃,特别是看出了抬棺材的人当中又有那个小伙子,这就更其乐不可支了。伍甫赛先生紧挨着乐队与坟墓(18)和莱厄替斯决斗,观众的笑乐之声也始终围着他转,此后一直到他把国王刺得翻下那菜桌,倒在地上,一直到他自己也两脚渐僵、慢慢死去,满场的笑乐之声迄未稍衰。
先头我们也作了些微弱的努力为伍甫赛先生鼓掌喝彩,可惜人少力薄,想坚持也坚持不下去。只得坐在那儿,心里尽管对他万分同情,可是自己也笑得合不拢嘴。我简直时时刻刻都要忍俊不禁,因为这整个戏着实演得太滑稽了;然而我心坎深处总隐隐有这样一种感想:觉得伍甫赛先生的台词念得倒也确有不俗之处——倒不是因为他和我是老相识才这么说,因为他念得那么缓慢,那么沉郁,声音忽而高如峻峰插天,忽而低如陡坡接地,反正是任何人在任何正常的生死处境中都决不会以这种声调来表白自己的任何心情的。悲剧演完之后,趁着观众正在向他乱嘘瞎喊的当儿,我对赫伯尔特说:“趁早走吧,免得碰见他。”
我们三步并做两步往楼下走,谁想还是走得不够快。大门口站着一个貌似犹太人的汉子,两抹眉毛浓得简直世间少有;我们一路走去,老远我就看见了他,等我们走到他跟前,他便向我们招呼道:
“请问二位莫非就是匹普先生和他的朋友?”
匹普先生和他的朋友只好直认不讳。
那人说:“沃尔登加弗尔先生想要劳驾二位赏光和他见见面。”
我说:“哪一位沃尔登加弗尔?”赫伯尔特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恐怕就是伍甫赛。”
我说:“哦,行啊!相烦引路。”
“劳步劳步。”走进一条僻静小巷,他转过身来问道:“二位觉得他的扮相如何?——是我替他化妆的。”
我简直说不出他的扮相如何,只记得他像个身戴重孝的人,脖子上加上一条蓝缎带,蓝缎上有一个大大的丹麦王徽——记不得是太阳还是星星,看上去活像在什么希奇古怪的保险公司保过险似的。不过当时我还是称赞了那位演员扮得很不错。
我们的这位引路人说:“他(19)来到墓地的时候,把斗篷一亮,真帅极了!可是我从边厢看去,觉得他在王后寝宫里看见鬼魂出现的当儿(20),那双长统袜似乎亮得还不大够。”
我客客气气表示同意,三人一同跨进一扇肮脏的小弹簧门,来到一间闷热的、木板货箱似的屋子里,只见伍甫赛先生正在这儿卸下全身丹麦王子的戏装。这间屋子也实在狭小,我们只好把房门(或者不如说是木箱盖)顶住,让它大开着,我们一个趴在另一个的肩头上看他卸装。
伍甫赛先生说:“你们两位先生肯赏光,我很荣幸。匹普先生,希望您原谅我的冒昧邀请。只因为一来我有幸早就认识您,二来戏剧本是大富大贵之人雅赏之事,这是大家一向公认的。”
这时沃尔登加弗尔先生正在使劲卸下他那身王子的丧服,弄得汗流浃背。
只听得那位长统袜的主人说:“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快把长统袜剥下来,再不脱不可要绷破啦。绷破一双袜,就是三十五个先令。从来演莎士比亚的戏,还不曾用过这样的好袜呢。你坐在椅子里别动,我来替你脱吧。”
他说过这话,就蹲下身来,动手剥这个可怜虫。刚剥下一只,可怜虫就连人带椅子往后倒去,幸亏后面没有一点儿空隙,他要倒也倒不下去。
对这个戏,我直到此刻,还始终不敢置一词。可是这当儿沃尔登加弗尔先生却志得意满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们,说道:
“二位在台前观看,觉得如何?”
赫伯尔特在后面说(于是同时用手指在我身上戳了一下):“妙极了。”我也跟着他说了一声“妙极了”。
沃尔登加弗尔即使没有摆出十足的架子、至少也摆着八成的架子说道:“二位觉得我这个角色演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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