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的朋友(校对)第1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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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我从没见过妈妈了,”男孩打断她的话,“我知道我有个小姐姐,她又是姐姐又是妈妈。”
当他用两只手臂围住她的腰,就那么抱住她的时候,女孩高兴地笑了,两眼充满愉快的泪水。
“我看见你和我,查理,爸爸出去干活了,把咱俩锁在门外边,害怕我们失火烧死,或是从窗子里掉出来,我们就坐在门槛上,坐在人家门口台阶上,坐在河岸上,到处逛来逛去混时间。你抱起来真沉啊,查理,我老是不得不歇下来。有时候咱俩瞌睡了,就靠在一个墙角里一块儿睡着了,有时候我们非常饿,有时候我们有点儿害怕,可是最最难熬的是冷啊,你还记得吗,查理?”
“我记得,”男孩说,把她紧紧地搂了两三次,“记得我缩在一件小披肩下面,那儿真暖和。”
“有时候天下雨,咱俩爬进一只船或者这一类东西底下;有时候天很黑,我们走到煤气路灯旁边,坐在那儿望着街上走的人。到最后,瞧,爸爸过来了,把咱俩领回家里。一直待在露天,回到家里好像多舒服啊!爸爸给我脱掉鞋,在火上烤干我的脚,让我坐在他身边,他抽着烟斗,这时候你早就上床了,我发觉爸爸的手那么大,可是摸着我的时候,又从来一点儿也不重,爸爸的嗓子那么粗,可是对我讲话的时候,又从来一点儿怒气也没有。就这样,我长大了,一点儿、一点儿地,爸爸信任我了,把我当做他的知心同伴,不管他怎么发脾气,从来没打过我一回。”
仔细听着的男孩嘟囔了一声,等于是在说:“可是他打我呀!”
“这些都是过去事情的图画了,查理。”
“那就得了吧,”男孩说,“讲个算命的图画;讲往后的事。”
“好吧!还是我跟爸爸,我拉紧着爸爸,因为爸爸爱我,我也爱爸爸。我连个书也不会读,因为,要是我念了书,爸爸会以为我要丢开他,那我说话他就听不进了。现在我还没有那种我想要有的对他的影响力,有些可怕的事情我想要制止,可是没办到,可是我总是抱着希望,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够办到的。我也知道在有些事情上,我是一根撑着爸爸的柱子,要是我对他不忠实,他会——说报复吧,说失望吧,或者两个都是——走歪路的,会糟糕的。”
“说点儿给我算命的图画,你在火里看见的,咱们听听。”
“我就是在往那儿说呢,查理,”女孩说,从她开始说话起,还没动过身子,而现在她伤心地摇着头,“刚才说的那些图画都是往这儿引的。我看见你了——”
“我在哪儿,丽子?”
“还是在那个火苗旁边的洞洞里。”
“火苗旁边的洞洞里好像什么都有似的。”男孩说,目光从姐姐的眼睛上移向火盆,火盆支在几只又细又长的腿上,活像一副怕人的骷髅架子。
“我看见你了,查理,你悄悄地躲过爸爸,在学校里给自己闯一条路;你得奖品,你一天比一天上进;要做一个——你那天跟我说的时候,把这个叫做什么来着?”
“哈哈!算命可又说不出个名堂来!”男孩叫着说,好像火苗旁边的那个空洞洞有这点欠缺,倒让他觉得很宽心似的。“小先生小先生,原文为pupil-teacher,是英国当时一边读书、一边教低年级同学读书,而不缴学费的学生。”
“你成了个小先生,而你还要上进,再上进,你要升上去,要当一个满肚子学问、受人尊敬的老师了。可是爸爸早就知道了这个秘密,这就把你跟爸爸分开了,也跟我分开了。”
“不,没分开!”
“不,分开了,查理,我看见了,一清二楚地看见了,你走的不是我们的路,就算爸爸能原谅你走那条路(这一点决不可能),我们的路也会给你的路罩上黑影的。不过我也看见,查理——”
“还是一清二楚地看见,丽子?”男孩顽皮地说。
“啊!还是。把你走的路跟爸爸的生活分开,让你有一个新的好的开头,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所以我,就这样,查理,独自个儿留下陪着爸爸,尽我力量让他走条正道,想方设法能对他有更大的影响力,还希望,找个幸运的机会,或是趁他生病的时候,或是当——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让他变过来,想着去干点儿更好的事情。”
“你说过你连一本书也读不来。丽齐。我看呀,你会读的,你的书都是从火苗旁边那个空洞洞里读来的。”
“要是我能读真正的书,我该多高兴啊。我觉得我真是非常想要念书啊,查理。可是假如我不知道这件事牵涉到我跟爸爸的关系,那我还要更想念书的——听!爸爸的脚步声!”
这时已过午夜,这老雕直奔它栖息的枝头来过夜了。第二天中午,他重又在“六个快乐的脚夫”出现,在验尸陪审团前扮演一个他并不生疏的证人角色。
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除了恰如其分地扮演证人之一,还一人顶两个角色,同时扮演那位以死者继承人代表的身份亲自参加诉讼程序的杰出律师,这一点已见于报纸上的报道。探长先生也参加了这场程序,但却只超然静观,一言未发。朱丽叶斯·汉福德先生留下的是他确实的地址,据调查,他有钱付账,从不拖欠,虽然他在旅馆的其他情况我们别无所知,除开一点:他很不喜欢跟别人交往。他没有奉召出席,而仅只隐隐地出现在探长先生的脑海里。
由于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作证时谈到了死者约翰·哈蒙先生返回英国的原委,这案件引起公众很大的兴趣;在一连几天的餐桌上,维尼林、特威姆娄、波茨纳普和所有的缓冲器们都把这种原委据为己有,他们讲起这件事来,都各有一套,势不两立,而且互相矛盾。又让公众感到兴趣的是,船上的茶房乔布·波特森和一位名叫雅可布·吉伯先生的同船乘客的证词说,死者约翰·哈蒙先生,在他的确带上岸去的一只手提包内,的确带有一笔他被迫售出的小地产的代价,这笔钱,是现款,超过七百英镑。还让公众感兴趣的是杰西·赫克萨姆从泰晤士河里捞起过那么多具尸体这种了不起的经历,一位自己签名为“丧葬之友”的兴高采烈的仰慕者(也许是个抬棺材的),专门为他给《泰晤士报》编辑部寄去五封“编者先生……”的来函,用了十八张邮票。
陪审团根据现有证据判定,约翰·哈蒙先生之尸体被发现漂浮于泰晤士河中,已甚腐烂,并多处带伤;该约翰·哈蒙先生致死原因疑窦极多,然系何人所为或详情如何,本陪审团均未获任何证据。他们并且在判决书中附带向内政部建议(探长先生似乎认为这是极其合理的),对此神秘案件加以悬赏,以求澄清。四十八小时内,一项一百英镑的赏格即已宣布,并同时宣布除原凶犯外,对任何人概不追究责任,如此等等,公文程式一应俱全。
这一公告,使得探长先生格外勤勉,使他伫立在河边的石阶上和堤道上沉思不已,并对来往船只明察暗访,从中由此及彼、联系推断。然而一般联系推断之所能得,大率如此。拆开看,一个女人,一条鱼,或者合拢来,凑成一条美人鱼。而探长先生苦思冥想之所得,也不外乎一条美人鱼而已。对此,任何法官及陪审团都不会去相信它。
于是,就像那把它带来人间的浪潮一般,哈蒙谋杀案——大家都这样称呼它——的浪潮就这样时起时伏,时涨时落,时而在城市,时而在乡村,时而在宫廷内,时而在茅屋中,时而在老爷太太和公子哥儿间,时而在苦力工匠和码头工人中流传,终于,经过一阵长时间的低潮以后,便流进大海,漂逝而去。
第四章 雷·维尔弗一家
雷金纳德·维尔弗是一个颇为响亮的姓名,乍一听,你会不禁想起乡村教堂里黄铜碑上的姓名牌,想起彩色玻璃窗上的涡卷形花体字,并且往往还会联想到那些随同征服者一道跨海登陆的德·维尔弗们德·维尔弗,这里指英王威廉一世于一〇六六年从法国诺曼底渡海登陆,统治英国的历史事件。当时可能有姓维尔弗的法国贵族随同前来。因为没有任何一位带“德”“德”(De),系当时法国贵族加在姓氏前的称号。字的人曾经跟随任何一位其他人一同渡海来到英国,这是谱系学上一个明显的事实。
然而雷金纳德·维尔弗一家却出身平凡,职业微贱,他们的几代祖先都是在码头上、税局里和海关中勉强谋生的,当今这位雷·维尔弗也是一个穷苦的职员。因为薪水有限而家庭人口无限,他这个小职员穷得还从来不曾把他的抱负加以实现过,他的目标丝毫也不过分:在同一个时候穿一套包括帽子和皮靴在内的全新的服装。在他买得起一件外套之前,他的黑帽子已经变成棕黄色;在他能够买一双靴子之前,他的裤缝上和膝盖头已经发白;在他能让自己穿上一条新裤子之前,他的皮靴又破烂不堪了。此时此刻,他好不容易又轮到换了一顶新帽子,而这顶光彩夺目的时髦玩意儿下面所遮蔽的,却是几件经历阶段各不相同的破旧衣衫。
如果人们所习惯描画的那个小天使一旦长大成人,并且穿上一件衣服的话,给他拍张照片,就可以作为维尔弗的肖像。他如果不是遭人轻贱,也总是被待以一种勉强俯就的态度,这都因为他那一张圆胖、光滑、天真的面庞。如果在晚上大约十点钟光景,一个生人走进他所住的那幢可怜的房子,可能会惊奇地发现,他刚刚才坐下吃晚饭。他身体的线条和比例简直太像个孩子了,要是他过去的校长在契普赛德大街契普赛德大街,伦敦的一条主要街道。上遇见他的话,很可能会忍不住那种诱惑,要当场用手杖抽他一顿。总而言之,他就是那么一个通常描绘的小天使,就是像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么一个小天使的冒牌的后代。只是头发有点儿白了,面部表情中带有一些饱经风霜的痕迹,并且显然是境遇不佳。
他很羞怯,不愿意承认他名叫雷金纳德,觉得这名字太神气,显得太抬高自己了。每当签名时,他总是只写一个“雷”字,并且只在对方严守机密的条件下,才对几个知己朋友说它到底代表什么。为此,明新胡同左近的邻居们,用些以“雷”字或者与“雷”谐音的字结尾的词儿给他编造出一些教名来,他们并且养成了这样一种开玩笑的习惯。其中有几个名字和他还多少有些儿相称呢,比如:发霉,引退,红玫瑰,圆圆肥,熟草莓,滑稽鬼,想得美;另外一些却是着眼于和他完全不相称这一点而编造出来的,比如:暴跳如雷,老婆儿嘴,咆哮如雷,浪荡娥眉。但是,他最流行的一个名字是:“拉姆腿”,这个雅号是一位喜欢吃喝玩乐的,跟药店行业有些关系的先生在一次心血来潮的时候赠给他的,用这个雅号开头编下的几句顺口溜经常由这位先生领唱表演,他并且因此名声大振。其中颇有表达力的结尾两个叠句是:
拉姆腿,伊弟腿,唠叨叨。
唱呀嗨,哼呀嗨,咆嗷嗷。
因此人们总是这样称呼他,甚至在一些不太重要的事务性函件中也称他为“亲爱的拉姆腿”,而回信时,他总是一本正经地这样签名:“你的忠实的雷·维尔弗。”
他在契克西、维尼林和斯托博斯三人合伙开设的药房里当店员。契克西和斯托博斯是他原先的东家,他们让曾经给他们当过跑街推销员和委托商的维尼林给吞并了:这位先生一接掌大权,马上给铺子里带来许多厚玻璃橱窗和打蜡上油的红木隔墙,还把一块亮光闪闪的巨大的店名铜牌钉在店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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