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乱世佳人)(校对)第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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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大叔,那人是谁?”她低声问道。
“我不认得。”
“你认得的,我看得出来。她到底是谁?”
“她叫贝尔·沃特林,”彼得大叔说,下嘴唇向前凸了出来。
斯佳丽还算机灵,马上就注意到他在她的名字前面,没有加上“太太”或者“小姐”的称呼。
“她是什么人?”
“斯佳丽小姐,”他隐晦地说,用鞭子抽了一下马,“皮特小姐不喜欢你去打听和你不相干的事。她们是这个城市里没有价值的人,犯不着去谈论她们。”
“我的天,”斯佳丽想道,受了他的责备,不再开口了,“她一定是个坏女人!”
她从来没有见过坏女人,不由扭转脖子盯着她看,直到她消失在人群里面。
商店和战时新建筑渐渐地稀疏了,时而出现一块块空地。终于商业区过去了,住宅区映入了眼帘。斯佳丽像碰见老朋友似的一一认出来了,那是莱登家的房子,庄严而堂皇,那是邦内尔家的房子,有白色的小圆柱和绿色的百叶窗,以及麦克卢内家的房子,在矮黄杨树篱的后面,是一座用红砖砌得严严实实的佐治亚建筑。现在他们的马车开始慢下来了,因为从人行道上,从人家的门廊和花园里,不时有女人招呼她。有的她似曾相识,有的在记忆中已经模糊,但大多数她是素不相识的。皮特帕特对她的到来,必定已大肆宣传过,有些女人踩着污泥尽量走近他们的马车来看小韦德,斯佳丽不得不一再把他高举起来,好叫她们看个清楚。大家纷纷喊着,要她加入什么编织组、缝纫组和医务会,要她不要答应别人,她只好时而左时而右地信口应允她们。
在他们经过一幢装着绿护墙板、杂乱无章的房子时,一个站在前面台阶上的小黑女孩叫了一声:“她来了。”米德大夫、他妻子和十三岁的小菲尔马上就出来和她大声招呼。斯佳丽记起来他们也都参加过她的婚礼。米德太太爬上自己马车的车板上,伸长脖子想看看小婴孩是什么模样,米德大夫却不顾地上的烂泥,一直走到马车边。他是个瘦长条子,一把铁灰的山羊胡子,一身衣服挂在他瘦削的身躯上,就像是被飓风刮上去似的。亚特兰大人认为他是一切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所以他多少赢得了他们部分信念,原也不足为奇。其实他除了有爱讲玄妙难解的话的习惯和稍稍有点自负的态度以外,他为人之和善,在亚特兰大城里也算得上一个。
大夫和她握了手,在韦德肚子上戳了一下,称赞了他几句,便宣称皮特帕特姑妈已经发过誓,答应一定让斯佳丽参加米德太太的卷绷带会,绝不能接受别家医院和卷绷带会的邀请。
“哎呀,亲爱的,我已经答应过上千个太太啦,”斯佳丽说道。
“一定是梅里韦瑟太太,”米德太太愤愤地说,“那女人真讨厌,我敢说每一班火车她都要去接的!”
“我一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才答应她的,”斯佳丽承认,“不过究竟什么叫医务会呀?”
大夫和他的太太见她如此无知,不由得感到诧异。
“不过,对了,你给埋在乡下,当然不会知道,”米德太太帮她辩解道,“我们组织了好多个看护会,到各医院去做各种服务工作。我们看护伤兵,帮助大夫,做绷带,做衣服,等伤兵可以出院时,就把他们接到我们家里来休养,让他们康复以后回部队去。有些伤兵家里很穷——简直一贫如洗,我们便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米德大夫是在公立医院里,我的看护会就在那里服务,人人都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大夫,而且——”
“得了,得了,米德太太,”大夫天真地说,“别在人前夸我啦。你既然不让我到军队里去,这点事实在算不了什么。”
“不让你去!”她愤慨地嚷道,“是我不让你去吗?你明知道是地方上不让你去,咦,斯佳丽,人家听说他打算到弗吉尼亚去当军医,全城的太太便签名请愿要他留下来。当然,这城市少了你是不行的。”
“得了,得了,米德太太,”医生说,显然被恭维得舒舒服服,“恐怕我们有一个孩子在前线,目前已够了吧。”
“明年我也要去了,”小菲尔兴奋地跳着说,“我去当一名鼓手,现在我在学敲鼓。你要不要听听?我去拿鼓来。”
“不,现在不要,”米德太太说道,把他拉得更靠近自己,她的脸上忽然显得有点紧张,“明年不去,宝贝儿,后年再看吧。”
“可是到那时仗早打完了,”他使性子嚷道,从母亲身旁脱身开来,“而且你是答应过的!”
他父母的目光在他头顶上相对而视,斯佳丽从那眼神中看出来,因为达西·米德已在弗吉尼亚,他们在牢牢抓住留在家里的小儿子。
彼得大叔清了清嗓子。
“我出来的时候,皮特小姐精神不大好,我们要不赶快回去,说不定她会晕过去的。”
“那么再见吧,下午我来看你,”米德太太说道,“你给我带个口信给皮特,说她若不让你加入我的看护会,她的精神会更坏的。”
马车在泥泞的道路上继续滑着向前,斯佳丽靠着垫子,不觉莞尔。几个月以来,她到现在才觉得心情舒畅一些。亚特兰大的人群,它的匆忙和它潜在的激昂气氛,比起查尔斯顿寂寞的种植场,那里只有鳄鱼的吼声才打破夜晚的寂静,要有趣得多,快活得多,这里也远胜于那围有高墙的亭园里好空想的查尔斯顿城本身,也远胜于那两旁种有矮棕榈的宽阔马路和城边有浑浊河流的萨凡纳。而且虽然她很喜欢塔拉,是的,眼下这里似乎比塔拉更好。
这城市坐落在蜿蜒起伏的山丘之间,街道泥泞狭窄,有一种天然粗犷的气质,这是一种令人振奋的东西,这和她身上被埃伦和嬷嬷给她的漂亮外表掩饰掉的气质颇为相近。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属于这个城市的,而不属于那黄水河畔、宁静乏味的古老城市的。
现在房子越来越稀少了,斯佳丽俯身看到了皮特帕特小姐家的红砖和石板顶的房子。它差不多是城北边最末端的一幢房子,打这里过去,桃树路便渐渐变窄,曲曲折折地在大树下延伸过去,消失在一片静静的密林里。屋子外面整整齐齐的木栅栏新近上了白色油漆,栅栏围着的院子里星星点点地布满了那季节里最后的黄色长寿花。前面台阶上站着两个穿黑衣服的女人,后面有一个大块头女人,两手拢在围裙里,满脸笑容,露出雪白的牙齿,胖姑妈皮特帕特激动地摇摆着一双小脚,一手按住那硕大无朋的胸脯,扪住颤动的心。斯佳丽看见媚兰站在她身边,穿着黑色丧服,黑色的鬈发梳得整整齐齐,显得很有身份,露出动人的一笑以示欢迎,心脏形的脸蛋显得很高兴。此时斯佳丽心中忽然一阵不快,她认为使得亚特兰大美中不足的,就只有这个瘦弱女子媚兰。
一个南方人若是不辞辛劳打起行装到二十英里以外去作客,那就起码要住上一个月,通常还远远不止一个月。南方人既好客,也喜欢作客。一个人到亲戚家去过圣诞节,一直住到第二年七月,是极为平常的事。新婚夫妇度蜜月到各家去拜访,要是碰上舒适的人家,就一直住到第二个孩子出世。上了年纪的姑妈、姑爹星期日到娘家吃午饭,一住就是几年,直到寿终正寝。因为住房宽敞,奴仆成群,土地富饶,多几口人吃饭算不了什么,来了客人总是被招待得愉快无比。无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人不出去作客,有度蜜月的;有年轻的妈妈把新生儿带给人家看的,有病人去休养的,有失去亲人出去换换环境的;有父母怕女孩子择婿不当叫她出去避一阵子的,也有女孩子到了危险期尚未订亲,家里人希望她在别处亲戚的监护下,找到乘龙快婿的。南方人的生活节奏缓慢,客人来了可以增添兴奋和变化,所以总是受欢迎的。
所以此番斯佳丽到亚特兰大来,究竟要住多久,心里并无打算。假如这里像萨凡纳和查尔斯顿一样乏味,她住不上一个月就会回去。假如这里生活很愉快,她可能无限期地住下去。可是她刚住下来,皮特姑妈和媚兰便发起了一场攻势,要她跟她们住在一起,把这里当作她永久的家。她们列举所有合理的理由。她们要她留下是由于她本身的原因,因为她们喜欢她,她们两人住在这幢大房子里很孤单,晚上常常感到害怕,而她很勇敢,可以给她们壮胆。她很可爱,在她们悲伤的时候,可以让她们高兴起来,查尔斯已经过世,她和孩子自然应该和他的亲属住在一起。再说,根据查尔斯的遗嘱,这房子一半应该归她所有。最后一点,南部邦联正需要每一双手都来缝纫、编织、卷绷带和护理伤员。
查尔斯的叔叔亨利·汉密尔顿是个单身汉,住在车站附近的亚特兰大旅馆,也认真地跟她谈了这件事,亨利叔叔是个身材矮小、脾气暴躁的老绅士,圆滚滚的肚子,脸色绯红,满头银丝既乱且长,最受不了女人的羞怯和夸夸其谈。正因为如此,他和妹妹皮特帕特小姐几乎难得开口说话。他们两人的脾性从小就格格不入,后来因为他反对她教养查尔斯的方法,说什么“把个军人的儿子弄成个女人腔”,两人就越发疏远了。几年以前,他曾侮辱过皮特小姐,从此她除了十分谨慎地在耳语中低声谈到他以外,从不提起他的名字。她对他如此缄默,一个陌生人见了,准以为那位诚实的老律师是个杀人犯。那场侮辱的根由是这样的:皮特打算从自己的财产中提出五百块钱来投资一个子虚乌有的金矿。亨利是她的财产托管人,不肯让她提款,还用激烈的言词说她就像六月里的硬壳虫一样没有脑子,还说跟她在一起只要过上五分钟,就会心烦意乱。打那以后,她正式地每月见他一次,由彼得大叔赶车送她到他办公室里去支取家用。而且每去一次,回到家后她就要流着眼泪和闻着嗅盐躺在床上睡到天黑。查尔斯和媚兰和叔叔相处极好,多次主动提出帮助皮特解除这个折磨,可是她总是撅着孩子气的嘴巴不肯答应。亨利是她的苦难,她得忍受下去。见此情状,查尔斯和媚兰只好推断,她大概能够从这不时发生的激动中得到乐趣,因为她生活面窄,能使她激动的唯有此事。
亨利叔叔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斯佳丽,他说他看得出来,虽然她也会装腔作态,但多少还有点头脑。他不但托管皮特和媚兰的财产,也受委托保管查尔斯留给斯佳丽的财产。斯佳丽发觉自己成了个有钱的年轻女人,不由得惊喜不已。查尔斯留给她的不只是皮特姑妈那半座房子,另外还有田产和城里的不动产。车站附近铁轨沿线的店铺和仓库,是归她继承的部分财产,由于打仗的缘故,价钱已涨了三倍。亨利叔叔在把她的财产说给她听的时候,趁机就提出要她在亚特兰大长住的问题。
“韦德·汉普顿到了成年的时候,就会是个有钱的年轻人,”他说,“照亚特兰大发展的速度看来,二十年之内他的财产能增加十倍,因此这孩子就该在他的财产所在地教养长大,以便他将来学会管理它,还包括管理皮特和媚兰的财产。他将成为汉密尔顿家唯一的男人,因为我不可能在这里永远活下去。”
至于彼得大叔,他以为斯佳丽在这里长住是理所当然的,要是叫查尔斯的独生子在他照管不到的地方教养长大,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对所有这些言论,斯佳丽都笑而不答,因为她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喜欢亚特兰大,也不知道和她的姑妈、小姑是否合得来,不愿轻易作出承诺。她知道她还得争取杰拉尔德和埃伦的支持,再说她一旦离开了塔拉,偏又想它想得要命,她怀念那红色的田野,怀念那绿色的棉株,怀念那暮霭中的寂静。她想起杰拉尔德说过,她血液中溶和有她对塔拉土地的热爱,现在她生平第一次朦胧地意识到这话的真谛。
所以对她将要住多久的问题,她巧妙地避而不答,而从容地进入桃树路尽头处那红砖房里的生活里去了。
和查尔斯的血亲住在一起,亲眼看见查尔斯生长的家庭,斯佳丽对这个使得她闪电般经历了从妻子到寡妇到母亲三阶段的男子能够有所理解。不难看出他为什么会如此羞涩,如此单纯,如此理想主义。如果说查尔斯曾真的继承了他父亲严厉、无畏、暴烈的军人气质,那么在他的童年时期生活的温雅的女性氛围中,那种气质早已湮灭无存了。他曾把自己奉献给那孩子气的皮特姑妈,对媚兰比亲兄弟还要亲密,这两位偏偏是天底下最最温柔而不谙世故的女人。
皮特帕特姑妈六十年前受洗礼时取名萨拉·简·汉密尔顿,可是自从她那溺爱她的爸爸见她那双轻盈的小脚,老是啪哒啪哒一刻静不下来,就给她取了这个绰号,此后她的真名就再没人称呼了。可是自从她第二次命名以后,她身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以至于她的这个昵称,似乎有点名不副实。从前那个到处飞跑的女孩,现在空剩着一双小脚,再也拖不动那沉重的身子,却又喜欢漫无目标地喋喋不休。她长得肥胖,红红的脸颊,银白的头发。胸衣束得太紧,老是有点儿喘不过气来。那双小脚,偏又穿着太紧的鞋子,这样她就走不上一条街的路。她只要稍一激动,心就狂跳不已,而她又不觉得难为情,一味娇生惯养,以致一受刺激马上就会昏厥过去。人人都知道她的昏厥多半是故意装出来以显示上等人家太太的模样,好在大家都很喜欢她,不把事情说穿。人人都喜欢她,像对待孩子般娇纵她,不跟她认真——只有她的哥哥亨利一人除外。
世上她顶顶喜欢的事就是闲聊天,甚至胜过饭桌上的欢乐。她一谈起来就是好几个钟头,谈些别人的私事,不过总是出于好心,不去伤害人家。她记不住地点、日期和人名,老是把一出戏里的演员跟另一出里的混淆起来,不过这倒也无妨,因为没人会笨到竟把她的话当真的。真正的丑闻和骇人的事是没人会讲给她听的,因为她虽然年已六旬,毕竟仍是未婚女子,需加保护。她的朋友们都好心地串通起来一直把她当作个老孩子,疼爱她,庇护她。
媚兰有许多地方像她姑妈。她羞涩谦和,容易突然脸红,可是她有见识——“是的,我承认她有某一方面的见识。”斯佳丽不情愿地想道。媚兰的脸也像皮特姑妈,是一张受人庇护惯了的孩子脸,她只知道单纯、善良、真诚和疼爱,从来不去看冷酷和邪恶的东西,即使见到了,也认不出来。她因为自己一直很快活,就希望她周围的人也都快活,至少对他们自己感到舒适。为此,她总是看到人家最好的方面,而且总是在最好的方面好意地加以评论。哪怕再蠢的奴仆,她也能在他们身上找出忠心、和善等等优点,足以弥补其不足之处。一个女孩子不管长得多么丑,多么令人生厌,她总能发现她姿态优美,品德高尚。一个男人不论怎样没有价值,不受欢迎,她也不把他的现状看死,而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的将来。
由于她的这些品性是自然而真诚地出自她宽阔的胸怀,因此所有的人都拥到了她的身边,试想连自己都梦想不到的令人艳羡的优良品质,竟被她发现出来,她有如此的魅力,谁还能抵挡得住?她的女朋友比谁都多,男朋友也不在少数,虽然追求她的人不多。她缺少的是自私与任性,不懂得把这两种品质拼命膨胀用来捕捉男人的心。
其实媚兰所做的,无非是一般南方女孩子家中要求她们做的——使周围的人感到自在,使他们感到舒适。南方社会之所以如此愉快,正是由于这种女性的巧妙的共谋的投其所好的策略造成的。女人明白,只要男人不受触犯,心满意足,并且一直保持虚荣心,那么女人的日子很可能非常好过。所以,女人从降生下来一直到离开人世,无时不在讨好男人,让男人高兴。男人得到了满足,也会对女人殷勤备至,百般宠爱。事实上,男人愿意把世界上的一切都给女人,就是容不得她们有智力。斯佳丽对待男人,和媚兰用的是同样的法宝。不过她是经过精心研究做到有高度技巧。她们两人不同之处在于:媚兰爱说中听的奉承话,是为了要男人快活,哪怕只是暂时的快活,而斯佳丽只有在追求她自己的目的时,才肯这样做。
查尔斯从两位他最亲爱的人身上,没有受到过任何使他坚强的影响,他也没见到过任何严厉的或者现实的东西。他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一个温暖如鸟窝般的家里。和塔拉相比,它是个平静温和的老式家庭。在斯佳丽眼里,这屋子里缺少男性的气息,缺少白兰地、烟草和望加锡油39的气味,缺少粗嘎的嗓音和或时有可闻的咒骂声,还缺少髭须、枪支、马鞍、缰绳和脚下的猎犬,她很想再听听吵架的声音,在塔拉,只要埃伦一转身,那种声音准能听得见,不是嬷嬷跟波克争,就是罗莎跟梯纳吵,要不就是她自己跟苏埃伦说些刻薄话,加上杰拉尔德的高声恫吓。查尔斯出自这样的家庭,难怪他娘娘腔十足了。这里没有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每个人都尊重别人的意见,态度温和,从不提高嗓门,到末了,厨房里那个花白头发的黑人霸王倒可以为所欲为了。斯佳丽本以为逃脱了嬷嬷的监督,总可以自在一点,万万没想到彼得大叔对妇德的标准,特别是对查尔斯先生遗孀的要求,竟比嬷嬷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样的家庭里,斯佳丽渐渐康复,不知不觉中她的情绪已恢复正常。她才十七岁,体质极好,精力充沛,加以查尔斯家里人竭力想要让她快活。如果他们没有不折不扣地做到这一点,那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只要一提起艾希礼的名字,她心头就会一阵刺痛,这是谁也消除不了的。可是媚兰偏偏要不住地提起他!至于媚兰和皮特两人,以为斯佳丽为丧夫而悲痛,便不遗余力地想方设法为她消愁解闷。其实她们何尝不难受,但是为了她的缘故,只好尽量不流露出来。她们对她的饮食,她的午睡,她乘车出去兜风之类的事,照顾得无微不至。她们对她的豪爽,她的身段,她娇小的手脚,雪白的皮肤,不仅羡慕不已,还时时搂着她、亲吻她、爱抚她,还以亲热的行动表达她们的真实情意。
斯佳丽并不喜欢亲热,可是那些恭维话着实令她陶醉。在塔拉从没人给她的长处以那么多的赞美之词。而事实上,嬷嬷要是见到她自鸣得意,反而会弄得她泄气。小韦德也不再让她头痛了,因为全家上下,不论白人黑人,乃至隔壁邻居,都把他当作偶像崇拜,为了把他抢到手好坐在自己的膝上,还彼此展开了无休止的竞争。媚兰对他尤其疼爱,哪怕在他拼命大哭大叫的时候,也觉得他可爱,还说什么,“啊,我的好宝贝,你要是我的该多好!”
有时候斯佳丽觉得很难掩盖自己的感情,因为她依然认为皮特姑妈是个顶顶愚蠢的老太婆,她那惘然的样子和喜欢饶舌的脾气叫她简直无法忍受。她对媚兰出于妒忌而产生的反感与日俱增,以至于当媚兰谈起艾希礼喜形于色,或者大声朗读他的来信时,她竟会贸然夺门而去。不过不管怎么说,她在这里的日子还算过得十分快活。亚特兰大毕竟比萨凡纳、查尔斯顿和塔拉都要有趣,而且这里有这么多新奇的战时工作可做,也没时间让她去多想或发愁。不过有时候,她把蜡烛吹灭,把头埋在枕头里的时候,会叹息着想:“要是艾希礼还没有结婚该多好!要是我不必到那倒霉的医院里去做看护该多好!唉,要是有一些男孩子来追求我就好了!”
她刚开始做看护不久,就厌恶这工作了,然而却无法脱身,因为她同时加入了米德太太的和梅里韦瑟的两个看护会,这意味着每星期有四个上午要到那闷热恶臭的医院里去,头发得用毛巾包着,从头到脚得用热围裙裹着。亚特兰大的已婚妇女,无论年老的年轻的,没有一个不做看护的,而且都做得那么起劲,在斯佳丽看来,简直就是狂热。这些女人以为她跟她们一样富于爱国热忱,要是知道她对打仗全然没有兴趣,怕是要大吃一惊的。她对打仗唯一关心的事,就是无时不在担心艾希礼会不会被打死,至于做看护的事,只是因为她实在摆脱不掉才不能不做的。
做看护确实是丝毫浪漫不起来的事。它意味着呻吟、呓语、死亡和恶臭。医院里尽是些长着络腮胡子、身上有虱子、脏得要命的男人,他们身上的臭味和身上的伤口叫一个基督徒看了谁都止不住要恶心。医院里那股坏疽的臭气,没等她走到门口就会钻进她的鼻孔里去,沾在她手上,头发上,甚至进入到她的睡梦中去。苍蝇蚊蚋成群地在病房里嗡嗡飞舞,弄得那些伤兵有的咒骂,有的啜泣。斯佳丽一面给自己搔痒,一面扇着棕榈扇子,直扇得两臂发酸,恨不得这些伤兵统统死光。
可是媚兰对恶臭,对伤口,对赤身裸体的男人,却似乎毫不介意。而她恰恰是个最最胆小羞怯的女人,对此斯佳丽不免觉得奇怪。有时候,斯佳丽看见米德大夫给伤兵切除腐肉,媚兰在一旁端着盆子和手术器械,脸色十分苍白。还有一次,手术以后,斯佳丽见她在储衣间里呕吐,并把呕吐出来的东西悄悄地包在一块毛巾里。可是在伤兵面前,她总是那么和善那么富于同情,那么令人愉快,因而伤兵都把她叫做慈悲的天使。这样的雅号,斯佳丽原也是喜欢的,可是要得到它,就得用手去碰长满虱子的人,就得把手指伸进昏迷不醒的病人喉咙里去看看他是不是吞下了烟草块、绷带头而哽住了咽喉,还得帮他从化脓的伤口里把蛆虫夹出来。不,她就是不喜欢做看护工作!
如若真的准许把她的魅力施加于康复期的伤兵身上,那么她的日子还会比较好过一些,因为他们中间不乏有出身上等家庭,而又讨人喜欢的男人。可是因为她是寡妇,这样的事就跟她无缘。因为有些东西不便让处女的眼睛看到,城里的年轻姑娘,就不宜看护伤兵,于是照顾康复病房的任务就落在她们的肩上。她们既未结婚,又非守寡,她们便向康复病人大举进攻。连那些相貌极其平常的姑娘,也不难很快订婚的。斯佳丽见状心里颇为沮丧。
斯佳丽接触到的,除了重病重伤的男人外,完全是一个女人的世界,这使她非常厌烦,因为她既不喜欢也不信任自己的同性,更有甚者,和她们在一起,永远叫人感到乏味。可是每星期有三个下午,她得去参加媚兰朋友的缝纫组和卷绷带会。那里有不少女孩子认识查尔斯,对她很和善,很关切,尤其是两位富孀的女儿范妮·埃尔辛和梅贝尔·梅里韦瑟。可是她们对她毕恭毕敬,好像她已是个老太婆,年轻女人的事已与她无缘了。她们两人相互谈的多是些舞会和情郎的事,叫她听了既妒忌她们,又恨自己是个寡妇,不能分享她们的乐趣。可是,她比起范妮和梅贝尔来,不是要漂亮三倍吗?唉,人生真太不公平!为什么人人都会认为她的心应该埋在坟墓里?这是不公平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的心在弗吉尼亚,在艾希礼身上!
可是尽管有这些令人不快的事,亚特兰大毕竟是个使她快活的地方。随着时间一星期一星期地过去,她也就这样一直住了下去。
第九章
仲夏的一天早晨,斯佳丽郁郁不乐地坐在卧室的窗口,看着一辆辆大车和马车从窗下经过,沿着桃树路向郊外驶去。车上坐满了快乐的士兵、姑娘和她们的保护人。那天晚上人们要为医院筹款举行一次义卖,这一行人是到林子里去采摘些青枝绿叶装点义卖场地的。红土路上交替变换着大树的阴影和熠熠的阳光,马蹄过后,扬起了红色的尘雾。领头的一辆大车上,载着四个粗壮的黑人,带着斧头,准备去砍些万年青和常春藤,车后高高堆着好多只餐巾盖着的大篮子和橡木条做的食品篮子,里面盛着他们的午餐,还有十几只西瓜。这四人中有一人带着五弦琴,一人带着口琴,两人奏起一曲热烈的《假如你想过好时光,快快参加骑兵队》。大车后面跟着一个首尾相接的欢乐车队,女孩子为了凉快和保护皮肤穿着花布衫,披着薄肩巾,戴着兜帽和手套,擎着小小的遮阳伞。老太太们面带微笑安详地坐着,听凭年轻人隔着马车打趣说笑。康复期的伤兵夹在肥胖的陪伴和苗条的姑娘之间,受到她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军官们骑着马,随着马车蜗牛似的缓缓前行。整个车队车轮吱吱嘎嘎,马刺叮叮当当,金色穗带闪闪发光,阳伞摇来晃去,扇子不断摇动,黑人在歌唱。人人都乘车马从桃树路出去采青摘翠,去享受野餐,剖食西瓜。人人都去了,斯佳丽愁眉不展地想道:只有我例外。
车队从她窗前经过,车上的人都跟她招呼向她挥手,她想欣然回答他们,可是真难办。一丝难以忍受的痛楚打心底升起,慢慢爬上喉头,似乎结成了一个块,这痛楚的块很快就要化为眼泪了。人人都野餐去了,只留下她。到晚上人人都要去参加义卖,参加舞会,又只留下她。当然,媚兰、皮特帕特和所有其他不幸的居丧人也都会留下来。可是媚兰和皮特帕特似乎毫不在意,因为她们根本不曾有过想去的意思。唯有斯佳丽想去,而且想得那么厉害。
简直太不公平了。为了准备义卖,她花的力气比全城任何一个姑娘要多一倍。她织过袜子、婴儿帽、毛毯和头巾,织过花边,给瓷器发缸和胡子杯40着过色。她还绣过半打沙发套,上面绣着南部邦联的旗子(旗帜上的星难免有点歪斜,有的几乎成了圆形,有的有六个甚至七个角,不过效果还不坏。)昨天她在兵工厂里一间尘封垢积的旧仓房里拾掇了一批覆盖靠墙的一排摊位用的黄色、红色和绿色的薄棉布。这项在女子医务会监督下的工作,是道地的苦差使,毫无乐趣可言。跟梅里韦瑟太太、埃尔辛太太和怀廷太太在一起,从来就没有什么乐趣,她们像老板似的简直把你当黑奴看待。你还得听她们夸耀自己的女儿多么受人欢迎。最糟的是,她在帮皮特和厨子为义卖抽签销售而做夹心蛋糕时,手上竟烫出两个泡来。
现在,她像个辛勤耕作的庄稼汉把活干完了,欢乐的时刻就要开始了,她该有礼貌地引退了。唉,真是不公平,就因为她丈夫死了,还有个婴孩在隔壁房间里嚷着,什么快活的事都没有她的份了。不过一年多前,她还没穿黑丧服而穿着色彩鲜艳的衣裳,她参加舞会,实际上答应了三个男孩子的求婚。今年才十七岁,她还能跳许多舞曲。唉,不公平!现在生活正从她身旁经过,沿着盛夏绿荫下的道路经过,这生活中有的是灰色的军服,叮当的马刺,印花的衣衫和五弦琴的弹奏声。她竭力不露出微笑,不过分热情地向男人挥手,那都是些她在医院里护理过的最熟识的男人。可是她很难抑制住脸上的两个酒窝,很难装出她的心已在坟墓里的样子,因为她的心实在并不在坟墓里。
她正在挥手点头打招呼,皮特帕特气喘吁吁地走进来,(她每次爬楼梯就是这个样子)她突然不由分说一把就把斯佳丽从窗口拽开。
“你发昏了,亲爱的,在卧室窗口跟男人招起手来啦?我说,斯佳丽,我给你吓坏啦!你妈知道了会怎么说?”
“他们又不知道这是我的卧室。”
“不过他们会猜出这是你的卧室,那还不是一样的糟。亲爱的,千万别那样。人家会在背后议论你,说你轻佻——再说,梅里韦瑟太太晓得这是你的卧室。”
“那么她大概是要说给每一个男孩子听啰,这恶毒的老婆子!”
“嘘,亲爱的!多利·梅里韦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那她照样是个恶毒的老婆子——哦,对不起,姑妈,别哭!我忘了这是我卧室的窗口。我不再这样做了——我——我不过想看看他们走过去。其实我心里也想去。”
“亲爱的!”
“是的,我真想去。我在家里简直坐腻了。”
“斯佳丽,答应我不要再那样说。人家会说闲话,会说你对可怜的查尔斯缺乏应有的尊重——”
“哦,姑妈,你别哭!”
“哦,我把你也惹哭了,”皮特帕特一面呜咽一面从口袋里掏手帕,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斯佳丽心头那一点难以忍受的疼痛终于冲上了喉咙,她哇地一下放声大哭起来,不过这不是像皮特帕特所想的那样是为了可怜的查尔斯,而是为了她听到最后的车轮声和笑声渐渐地消失了。媚兰拖着沙沙的衣裙从自己房里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把刷子,眉头因焦虑而紧蹙,平素一贯整洁的黑发没有罩上发网,细小的发圈和发波蓬松地遍布在她的面颊旁。
“亲爱的!怎么啦?”
“查利!”皮特帕特把头埋在媚利的肩膀上,抽抽噎噎地说,完全陷入她那多愁善感的情绪之中。
“哦,”媚利听见提起她哥哥的名字,不觉嘴唇颤动起来,“勇敢些,亲爱的。别哭,哦,思嘉!”
此时斯佳丽已经扑倒床上,正放声大哭,哭她失去的青春,哭她不能享有青春的欢乐。她哭得像个愤怒而绝望的孩子,从前想要什么,只要一哭准能到手,现在再哭也没有用处。她把头埋在枕头里面大哭大喊,双脚踢着乱成一团的被褥。
“我还不如死了的好!”她越哭越伤心。皮特帕特见她如此悲恸,马上止住了自己的招之即来的泪水,同时媚利奔向床边去安慰她的嫂子。
“别哭了,亲爱的。你想想查尔斯多么爱你,你心里就会好过些。再想想你那可爱的小宝宝吧。”
斯佳丽正在为自己被剥夺掉了一切欢乐而深感凄凉,又听到她讲的话和自己所想的完全对不上号,真气得说不出话来。但也幸亏如此,否则她很可能像杰拉尔德那样快人快语,把全部真情统统倒了出来。媚兰轻轻拍着她的肩膀,皮特帕特吃力地踮起脚尖走过去把窗帘放下。
“不要放下!”斯佳丽从枕头上抬起哭得红肿的脸,大声嚷道,“我还没断气,你拉上窗帘干什么——其实我还不如死了好。哦,求你们走开,不要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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