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1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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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何註〗止也。
[12]
鑄本「故」上無「其」。「時乎」:康熙本作「乎時」。
[13]
「適見」:青本、黄本作「適」。
[14]
「此甚」:異史本作「此婦」。「人理者」:康熙本作「人理」。
[15]
小郎:〖何註〗夫弟之稱。謝道藴有爲小郎解圍事。〖吕註〗按嫂謂叔曰小郎。○《世説》:「王夷甫妻郭氏貪欲,令婢擔糞。夷甫弟澄諫之。郭大怒曰:『夫人臨終,以小郎囑新婦,不以新婦囑小郎。』」
[16]
孟姑姑:〖吕註〗謂孟光。見《邵女》「孟光舉案」註。
[17]
「好乾綱」: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乾綱」。
[18]
「哭」:青本、黄本作「泣」。
[19]
玉皇香案吏:〖何註〗元稹詩:「我是玉皇香案吏,謫居猶得近蓬萊。」
[20]
鑄本「曰便」作「嫂曰便」,並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香案吏」作「案前吏」。「曾不」:黄本作「不曾」。
[21]
勃然:〖何註〗勃音孛,變色貌。
[22]
「問此言之因」:黄本作「因問此言之由」。
[23]
「涕泗流離」:康熙本作「涕流泗離」。「痛」: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疼」。
[24]
「余謂」:鑄本作「余曰」。
土偶
沂水馬姓者[1],娶妻王氏,琴瑟甚敦[2]。馬早逝,王父母欲奪其志,王矢不他[3]。姑憐其少,亦勸之[4],王不聽。母曰:「汝志良佳,然齒太幼,兒又無出。每見有勉强於初[5],而貽羞於後者,固不如早嫁,猶恒情也。」王正容,以死自誓,母乃任之。〔但評〕語亦真切。天下有翁姑强婦守義,其後終爲家庭之玷者,尤其愚也。靡他之矢,即出其本心,猶懼其鮮克有終也,此何如事,而乃欲强而成之乎?女命塑工肖夫像,每食,酹獻如生時[6]。一夕將寢,忽見土偶人欠伸而下。駭心愕顧,即已暴長如人,真其夫也。女懼,呼母,鬼止之曰:「勿爾。感卿情好,幽壤酸辛[7]。一門有忠貞,數世祖宗皆有光榮[8]。吾父生有損德,應無嗣,遂至促我茂齡;冥司念爾苦節,故令我歸,與汝生一子承祧緒[9]。」女亦沾衿。遂燕好如平生[10]。鷄鳴,即下榻去。如此月餘,覺腹微動,鬼乃泣曰:「限期已滿,從此永訣矣!」遂絶。女初不言,既而腹漸大,不能隱,陰以告母[11]。母疑涉妄,然窺女無他,大惑不解。十月,果舉一男。〔但評〕忠孝節義,格天地而質鬼神,决無絶嗣之理,然從未有奇於此者。向人言之,聞者罔不匿笑[12],女亦無以自伸。有里正故與馬有郤,告諸邑令。令拘訊鄰人,並無異言。令曰:「聞鬼子無影,有影者偽也。」〔但評〕此理可信。抱兒日中,影淡淡如輕煙然。又刺兒指血,傅土偶上,立入無痕[13];取他偶塗之,一拭便去:以此信之。長數歲[14],口鼻言動,無一不肖馬者[15],羣疑始解。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青本、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
[1]
鑄本無「者」字。
[2]
「敦」:二十四卷本作「篤」。
[3]
「矢」:二十四卷本作「矢節」。
[4]
青本、黄本無「亦」字。
[5]
康熙本、異史本無「有」字。
[6]
鑄本「每食」作「每日」,並二十四卷本「酹」作「酬」。
[7]
「辛」:二十四卷本作「心」。
[8]
「數世」:康熙本作「數日」。「光榮」:青本作「榮光」。
[9]
「承」:二十四卷本作「以承」。
[10]
「平生」:青本、黄本作「生平」。
[11]
「陰以告母」:鑄本作「陰有告其母」。
[12]
「罔」:鑄本作「無」。
[13]
「無痕」:康熙本作「與痕」。
[14]
「長數歲」:二十四卷本作「及長」。
[15]
「肖馬」:康熙本作「肖焉」。
長治女子
陳歡樂,潞之長治人,有女慧美。有道士行乞[1],睨之而去,由是日持鉢近廛間[2]。適一瞽人自陳家出,道士追與同行,問何來,瞽云:「適過陳家推造命[3]。」〔何評〕可知不可。道士曰:「聞其家有女郎。我中表親欲求姻好,但未知其甲子。」瞽爲之述之[4],道士乃别而去。居數日,女綉於房,忽覺足麻痹,漸至股,又漸至腰腹;俄而暈然傾仆,定逾刻始恍惚能立。將尋告母[5],及出門則見茫茫黑波中一路如綫;〔何評〕幻術。駭而卻退,門舍居廬,已被黑水渰[6]没。又視路上行人絶少,惟道士緩步於前[7]。遂遥尾之,冀見同鄉以相告語。走數里以來[8],忽睹里舍;視之則己家門,大駭曰:「奔馳如許,固猶在村中。何向來迷惘若此!」欣然入門,父母尚未歸復,仍至己房,所綉業履,猶在榻上。自覺奔波殆極,就榻憩坐。道士忽入,女大驚,欲遯[9],道士捉而捺之;女欲號,則瘖不能聲。道士急以利刃剖女心,女覺魂飄飄離殼而立,四顧家舍全非,惟有崩崖若覆。視道士以己心血點木人上,又復叠指詛咒,女覺木人遂與己合。〔王芑孫評〕可惡之至。道士囑曰:「自兹當聽差遣[10],勿得違誤!」遂佩戴之。〔但評〕柳木人之事,今多有之。無論其有殺人之實證與否,賢有司皆當究治之,律以妖言惑衆之法亦足矣。陳氏失女,舉家惶惑,尋至牛頭嶺[11],始聞村人傳言:嶺下一女子剖心而死。陳奔驗,果其女也;泣以訴宰,宰拘嶺下居人,拷掠幾遍,〔何評〕無辜。迄無端緒;姑收羣犯,以待覆勘。道士去數里外,坐路旁柳樹下,忽謂女曰:「今遣汝第一差,往偵邑中審獄狀,去當隱身暖閣上。倘見官宰用印,即當趨避,切記勿忘。限汝辰去巳來,遲一刻,則以一針刺汝心中,令作急痛;二刻,刺二針,至三針,則使汝魂魄銷滅矣。」女聞之,四體驚悚,飄然遂去;瞬息至官廨,如言伏閤上。時嶺下人羅跪堂下[12],尚未訊詰。適將鈐[13]印公牒,女未及避,而印已出匣。女覺身軀重軟,紙格似不能勝,嚗然[14]作響,滿堂愕顧。宰命再舉,響如前;三舉,翻墜地下。衆悉聞之。宰起祝曰:「如是冤鬼[15],當便直陳,爲汝昭雪。」女哽咽而前,歷言道士殺己狀,遣己狀。宰差役馳去,至柳樹下[16],道士果在;捉還,一鞫而服。人犯乃釋。宰問女[17]:「冤雪何歸?」女曰:「將從大人。」宰曰:「我署中無處可容,不如暫歸汝家。」女良久曰:「官署即吾家,我將入矣。」宰又問,音響已寂。退入宅中,則夫人生女矣。
〔何評〕術險可畏,亦惟好令瞽人推算,有以致之。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黄本、鑄本)
[1]
「有道士」:鑄本作「一道士」。
[2]
二十四卷本「持鉢」作「托鉢」,「廛」作「村」。
[3]
「過」:鑄本作「從」。
[4]
「姻好」:康熙本作「婚好」。「爲之」:鑄本作「爲」。
[5]
二十四卷本「定逾刻」作「逾刻」,「告母」作「告父母」。
[6]
渰:〖何註〗當作淹,没也。△按:渰通淹。
[7]
「惟」:二十四卷本作「惟一」。
[8]
此上十三字:青本「見」作「其」,鑄本無「以來」二字,二十四卷本「以相」作「一相」。
[9]
「道士忽入。女大驚,欲遯」:青本、黄本、但本、圖本無。
[10]
「己合」:康熙本作「己舍合」。「兹當」:康熙本、二十四卷本作「此當」,青本作「兹常」。
[11]
「嶺」: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山」。
[12]
康熙本、異史本、鑄本「閣上」作「閣下」,並二十四卷本「時」作「一時」。「下人」:手稿本「人」字旁加,康熙本無此字。
[13]
鈐:〖何註〗音箝,印也。今木戳爲鈐記。
[14]
嚗然:〖何註〗嚗音剥,放杖聲。〖吕註〗《莊子》:「神農隱几擁杖而起,曝然放杖而笑。」
[15]
「墜」:青本、二十四卷本作「墮」,「如是」:青本、黄本作「是」。
[16]
「柳樹」:二十四卷本作「柳」。
[17]
「女」:二十四卷本作「汝」。
義犬
潞安某甲,父陷獄將死。搜括囊蓄得百金,將詣郡關説。跨騾出,則所養黑犬從之,呵逐使退[1],既走則又從之;鞭逐不返,從行數十里。某下騎,趨路側私焉,既乃以石投犬,犬始奔去。某既行則犬欻然復來,齧騾尾足[2]。某怒鞭之,犬鳴吠不已;忽躍在前,憤齕騾首,似欲阻其去路[3]。〔馮評〕如明太祖赴胡惟庸之請,一小臣露胸泣諫光景。某以爲不祥,益怒,回騎馳逐之;視犬已遠,乃返轡疾馳[4]。抵郡已暮,及捫腰橐,金亡其半;涔涔[5]汗下,魂魄都失。輾轉終夜,頓念犬吠有因,候關出城,細審來途;又自計南北衝衢[6],行人如蟻,遺金寧有存理?逡巡至下騎所,見犬斃草間,毛汗濕如洗。提耳起視,則封金儼然。感其義,買棺葬之,人以爲義犬塚云。
〔但評〕下騎失金,嚙騾尾以留之,齕騾首以阻之,奔馳至死,守而不去,其義也曷以加焉?尤奇其先事追隨,鞭逐不返,若預爲之防也者,或亦知其爲某甲救父之事,而切切於心歟?其義也,而智實先之矣。
〔何評〕犬何以遂斃?不可解。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青本、黄本)
[1]
「呵」:康熙本作「阿」。「使退」:青本、黄本作「便退」。
[2]
二十四卷本「欻」作「忽」,並康熙本、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無「足」字。
[3]
「其」:青本作「某」。「去」:手稿本原作「歸」,塗改。
[4]
「疾馳」:二十四卷本作「急馳」。
[5]
涔涔:〖何註〗涔音岑,淚下貌,雨多貌。喻汗下多也。
[6]
「衝」:康熙本作「通」。
鄱陽神
翟湛持[1]司理饒州,道經鄱陽湖[2]。湖上有神祠,停蓋遊瞻。内雕丁普郎[3]死節臣像[4];翟姓一神,最居末座。翟曰:「吾家宗人,何得在下!」遂於上易一座。既而登舟,大風斷帆,桅檣傾側[5],一家哀號。俄一小舟破浪而來,既近官舟,急挽翟登小舟,於是家人盡登。審視其人,與翟姓神無少異。無何浪息,尋之已杳。
〔但評〕此神亦過好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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