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15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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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異史本作「治」。
青娥
霍桓,字匡九,晉人也。父官縣尉,早卒,遺生最幼,聰惠絶人,十一歲以神童入泮。〔馮評〕另提。
而母過於愛惜,禁不令出庭户,年十三尚不能辨伯叔甥舅焉[1]。同里有武評事[2]者,好道,入山不返;有女青娥,年十四,美異常倫,幼時竊讀父書,慕何仙姑[3]之爲人,〔馮評〕「何仙姑,何仙姑,人人説你有丈夫。」答之曰:「豈不聞是非終日有,不聽自然無。」見《粲花齋五種》。父既隱,立志不嫁。〔但評〕女慕道,立志不嫁,遂引出道士來。母無奈之。一日,生於門外瞥見之,童子雖無知,衹覺愛之極,而不能言;〔但評〕有鰥者自撫幼子,衹老僕司閽,司炊,禁子不令出户庭,目未經睹婦女也。一日,攜遊里巷,睹艷麗者,以問父,詭語之曰:「鬼也。」及歸,問:「兒今日之見何好?」對曰:「衹鬼好。」所謂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與「童子無知」二語暗合。直告母,使委禽焉。母知其不可,故難之,生鬱鬱不自得;母恐拂兒意,遂托往來者致意武,果不諧。生行思坐籌,無以爲計。會有一道士在門[4],手握小鑱,長裁尺許。〔但評〕道士何來?其月老耶?其洞仙耶?乃授之鑱而教之穴牆耶?非此不能得女,非此不能愈母病,非此不能致長生。此天之所以報純孝,不可以常格律也。〔馮評〕即以此作朱繩、紅葉觀可也。道士評事友耶?否則何爲好事?生借閲一過,問:「將何用?’答云:「此劚[5]藥之具,物雖微[6],堅石可入。」生未深信,道士即以斫牆上石,應手落如腐。生大異之,把玩不釋於手,道士笑曰:「公子愛之,即以奉贈。」生大喜,酬之以錢,不受而去。持歸,歷試磚石,略無隔閡,頓念穴牆則美人可見,而並不知其非法也。更定,逾垣而出[7],直至武第,凡穴兩重垣,始達中庭。見小厢中,尚有燈火,伏窺之,則青娥卸晚妝矣;少頃,燭滅,寂無聲。穿墉入[8],女已熟眠。輕解雙履,俏然登榻[9];又恐女郎驚覺,必遭訶逐,遂潛伏綉衾之側[10];略聞香息,心願竊慰。〔馮評〕十一歲孩子惜玉憐香如此,成人後定能向綺羅叢中做工夫者。而半夜經營,疲殆頗甚,少一合眸,不覺睡去。女醒,聞鼻氣休休;開目,見穴隙亮入,大駭,急起,暗摇婢醒,拔關輕出[11],敲窗唤家人婦。共爇火操杖以往,則見一總角書生[12],酣眠綉榻;〔馮評〕光景真好看。細審視,爲霍生;抁之始覺[13],遽起,目灼灼如流星,似亦不大畏懼,但靦然不作一語。〔但評〕既近美人,則心志已遂,不知非法,何畏懼之有?惟靦然不作一語,乃童子羞惡之本真耳。衆指爲賊,恐呵之,始出涕曰:「我非賊,實以愛娘子故,願一近芳澤耳。」〔但評〕穴牆穿牖而不知非法,不知畏懼,至以賊呵之,乃始出涕而道實情。目以騃兒可也,目以神童亦可也。
衆又疑穴數重垣,非童子所能者。生出鑱以言其異[14]。共試之,駭絶,訝爲神授。將共告諸夫人,女俯首沉思,意似不以爲可。〔但評〕已中道士劫制之計。〔馮評〕雖真仙至此,情亦爲之動矣。或曰:「仙人絶情緣。’予謂釋迦、老子、吕祖、丘祖,皆天上之多情人也。巨姦大惡乃天下之無情人。衆窺知女意,因曰:「此子聲名門地,殊不辱玷。不如縱之使去,俾復求媒焉。〔但評〕衆人計議已在道士意中。
詰旦,假盗以告夫人,如何也[15]?」女不答,衆乃促生行。生索鑱。共笑曰:「騃兒童!猶不忘凶器耶?」生覷枕邊,有鳳釵一股,陰納袖中。已爲婢子所窺,急白之,女不言亦不怒。一媪拍頸曰:「莫道他騃。若小意念乖絶也[16]!」〔但評〕文筆玲瓏,巧不可言。○女固立志不嫁者也,「俯首沉思,意似不可」二句,藏多少議論,多少權衡。文有手寫本位而四面俱到者,此段寫生耶,寫女耶?即「若小意念乖絶」一語,而贊之於女不言亦不怒之後,此等靈妙處,吾急欲索解人。乃曳之,仍自竇中出。〔馮評〕可愛煞。既歸,不敢實告母,但囑母復媒致之。母不忍顯拒,惟遍託媒氏,急爲别覓良姻。青娥知之,中情皇急,陰使腹心者風示媪[17]。〔但評〕道士劫制法,其妙如此。媪悦,託媒往。會小婢漏洩前事,武夫人辱之,不勝恚憤;媒至,益觸其怒,以杖畫地,駡生並及其母。〔但評〕斥媒一節。事出意外,文亦頓挫生姿。媒懼,竄歸,具述其狀。生母亦怒曰:「不肖兒所爲[18],我都夢夢[19]。何遂以無禮相加!當交股時,何不將蕩兒淫女一並殺却[20]?」〔但評〕又用返逼法,俱在道士計中。由是見其親屬,輒便披訴。女聞,愧欲死。武夫人大悔,而不能禁之使勿言也。女陰使人婉致生母,且矢之以不他,〔但評〕道士劫制法,其妙如此。其詞悲切。母感之,乃不復言,而論親之謀,亦遂輟矣。〔馮評〕頓住。會秦中歐公宰是邑,見生文,深器之,時召入内署,極意優寵。一日,問生:「婚乎?」答言:「未」。細詰之[21],對曰:「夙與故武評事女小有盟約[22],後以微嫌,遂致中寢。」問:「猶願之否[23]?」生靦然不言。公笑曰:「我當爲子成之。」即委縣尉、教諭,納幣於武[24]。夫人喜,婚乃定。逾歲,娶女歸。〔馮評〕文章要省即加倍省,要增即加倍增。不寫,則許多衹須一句,要寫,則一事必須數番。「娶女歸」三字,省法,人知者是收上,不知即以爲下段用處。女入門[25],乃以鑱擲地曰:「此寇盗物,可將去!」生笑曰:「勿忘媒妁。」〔但評〕訝爲神授而留之,且任易釵以去,知緣之有定,而即以此爲媒妁也。使人風示,矢志不他,亦即勿忘媒妁之意也。年來佩之不去身,亦可知矣。入門擲地,其辭若有憾焉,其實乃深喜之。女曰「此寇盗物」。生曰「勿忘媒妁」。道士曰「匪寇昏媾」。珍佩之,恒不去身。〔但評〕一鑱也,女視之如寇盗,生視之如媒妁,道士視之,則先寇盗,後媒妁,既媒妁,又寇盗。以寇盗爲媒妁,以媒妁爲寇盗,鑱也,寇盗也,媒妁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女爲人温良寡默,一日三朝其母,餘惟閉門寂坐,不甚留心家務。母或以弔慶他往,則事事經紀,罔不井井。二年餘,生一子孟仙[26],一切委之乳保,似亦不甚顧惜。又四五年,忽謂生曰:「歡愛之緣,於兹八載。今離長會短,可將奈何!」生驚問之,即已默默;盛妝拜母,返身入室,追而詰之,則仰眠榻上而氣絶矣。母子痛悼,購良材而葬之[27]。母已衰邁,每每抱子思母,如摧肺肝,由是遘疾[28],遂憊不起。逆害飲食,但思魚羹,〔馮評〕生下。○補得完密。而近地無魚,百里外始可購致。時厮騎皆被差遣,生性純孝[29],急不可待,懷貲獨往,晝夜無停趾。返至山中,日已沉冥,兩足跛踦,步不能咫。後一叟至,〔但評〕叟即道士也,知母得病之由,導之使再用其鑱耳。〔馮評〕前一道士,此一叟,仙人耶?何强與人家兒女子事?問曰:「足得毋泡乎[30]?」生唯唯。叟便曳坐路隅,〔但評〕叟又來多事,殆亦不忘凶器矣。敲石取火,以紙裹藥末,熏生兩足訖,試使行。不惟痛止,兼益矯健,感極申謝。叟問:「何事汲汲?」答以母病,因歷道所由。叟問:「何不另娶?」答云:「未得佳者。」叟遥指山村曰:「此處有一佳人,倘能從我去,僕當爲君作伐。」〔但評〕此佳人承君作伐久矣。
生辭以母病待魚,姑不遑暇。〔但評〕示以佳人,辭以母病,生時時有母在心,道士亦時時有生在心矣。青娥行踪雖詭,其焉能逃?叟乃拱手,約以異日:「入村但問老王。」〔馮評〕「老王」二字後又不見下落,故作此滉漾之筆。乃别而去。生歸,烹魚獻母,母略進[31],數日尋瘳,乃命僕馬往尋叟,至舊處,迷村所在。周張[32]逾時[33],夕暾[34]漸墜;山谷甚雜,又不可以極望,乃與僕分上山頭[35],以瞻里落;而山徑崎嶇[36],不可復騎[37],跋履而上,昧色籠煙矣;蹀躞四望,更無村落。方將下山,而歸路已迷[38],心中燥火如燒。荒竄間,冥墮絶壁,幸數尺下有一綫荒臺,墜卧其上。〔但評〕此中有老王在。闊僅容身,下視黑不見底,懼極,不敢少動;又幸崖邊皆生小樹,約體如欄。定移時[39],見足傍有小洞口;〔馮評〕此處尚不用鑱。心竊喜,以背着石,螬[40]行而入,意稍穩,冀天明可以呼救。少頃,深處有光如星點,漸近之,約二三里許[41],忽睹廊舍,並無缸[42]燭,而光明若晝。一麗人自房中出,視之,則青娥也[43]。見生,驚曰:「郎何能來?」〔但評〕老王指引來。○尋叟迷村,冥墮絶壁,處處驚心駭汗,却步步有老王在前指引;不然,荒臺一綫,何以小樹如欄?而足傍洞口何來?深處點光何來?廊舍何來?麗人何來?宜青娥見之而來驚曰:「郎何能來」也。生不暇陳,〔但評〕「生不暇陳」一句,固是相見時真情景,然亦是彌縫之筆。何也?女問生何能來,生不能説我自能來,又不能説老王引我來也。一筆撇開,極爲巧便。把袪嗚惻[44]。女勸止之,問母及兒,生悉述苦况,女亦慘然。生曰:「卿死年餘,此得無冥間耶?」女曰:「非也,此乃仙府。曩實非死[45],所瘞,一竹杖耳。郎今來,仙緣有分也。」因導令朝父,則一修髯丈夫,坐堂上。生趨拜,女白:「霍郎來。」翁驚起,握手略道平素,曰:「婿來大好,分當留此。」生辭以母望,不能久留。〔但評〕女曰:「郎來仙緣有分。」翁曰:「婿來分當留此。」生辭以母望,不肯久留。可知不能爲孝子仁人,如何成仙作佛?翁曰:「我亦知之。但遲三數日,即亦何傷。」乃餌以肴酒,即令婢設榻於西堂,施錦裀焉。生既退,約女同寢[46],女却之曰:「此何處,可容狎褻?」生捉臂不捨。窗外婢子笑聲嗤然,女益慚。方争拒間,翁入,叱曰:「俗骨污吾洞府!宜即去!」生素負氣,愧不可忍[47],作色曰:「兒女之情人所不免,長者何當窺伺[48]?我無難,即去。〔但評〕對翁語雖然負氣,却是堂堂之鼓,正正之旗。但令女須便將隨[49]。」翁無辭,招女隨之,啟後户送之;賺生離門,父子闔扉去。回頭則峭壁巉巖[50],無少隙縫。隻影煢煢,罔所歸適,視天上[51],斜月高揭,星斗已稀;悵悵良久,悲已而恨,面壁叫號,迄無應者;憤極,腰中出鑱,〔馮評〕又有用他處。○觀者要記得「珍佩不去身」一句,此文家暗中針綫,知前此伏筆之妙。鑿石攻進,且攻且駡[52]。〔但評〕此鑱前是强劫,今是歪纏。○出恒佩之鑱,鑿開峭壁,媒妁之功,比前次愈奇愈大。瞬息洞入三四尺許,隱隱聞人語曰:「孽障哉!」生奮力鑿益急,忽洞底豁開二扉,推娥出曰[53]:「可去,可去!」壁即復合。女怨曰:「既愛我爲婦,豈有待丈人如此者?〔但評〕不如此侍丈人,又焉能得卿爲婦?是何處老道士,授汝凶器,將人纏混欲死!」〔但評〕衹知道士授凶器,却不道是何處老王作汝向導,將人纏混欲死。生得女,意願已慰,不復置辨,但憂路險難歸。女折兩枝,各跨其一,即化爲馬,行且駛,俄頃至家。時失生已七日矣。初,生之與僕相失也,覓之不得,歸而告母。母遣人窮搜山谷,並無踪緒。正憂惶無所,聞子歸[54],歡喜承迎;舉首見婦,幾駭絶。生略述之,母益忻慰。女以形跡詭異,慮駭物聽,求母播遷[55],母從之。異郡有别業,刻期徙往,人莫之知。偕居十八年,生一女,適同邑李氏。後母壽終,女謂生曰:「吾家茅田中,有雉抱八卵[56],其地可葬。汝父子扶櫬歸窆。兒已成立,宜即留守廬墓,無庸復來。」生從其言,葬後自返。月餘,孟仙往省之,而父母俱杳。問之老奴,則云赴葬未還。心知其異,浩嘆而已。孟仙文名甚譟,而困於場屋,四旬不售。後以拔貢入北闈,遇同號生,年可十七八,神采俊逸,愛之。視其卷,註:「順天廪生霍仲仙。」瞪目大駭,因自道姓名。仲仙亦異之,便問鄉貫[57],孟悉告之。仲仙喜曰:「弟赴都時,父囑文場中如逢山右霍姓者,吾族也,宜與款接[58],今果然矣。顧何以名字相同如此?」孟仙因詰高、曾,並嚴、慈姓諱,已而驚曰:「是我父母也!」仲仙疑年齒之不類。孟仙曰:「我父母皆仙人[59],何可以貌信其年歲乎?」因述往跡,仲仙始信。〔馮評〕予少讀此,即議此段文有漏筆,謂仲仙從何處生出?前父母俱杳,赴葬未還,又未伏一筆,豈匡九與青娥忽又同到順天,夫婦生子命名仲仙耶?前處未伏,此處便爲蛇足,添設無情致矣。文有藏筆,此非其例,即云事本非真,亦須捏合有理。場後不暇休息,命駕同歸。才到門,家人迎告,是夜失太翁及夫人所在。兩人大驚。仲仙入而詢諸婦,婦言:「昨夕尚共杯酌[60],母謂:『汝夫婦少不更事,明日大哥來,吾無慮矣。』早旦入室,則闃無人矣。」兄弟聞之,頓足悲哀。仲仙猶欲追覓,孟仙以爲無益,乃止。是科仲領鄉薦[61]。以晉中祖墓所在,從兄而歸。猶冀父母尚居人間,隨在探訪,而終無踪跡矣[62]。
異史氏曰:「鑽穴眠榻,其意則癡;鑿壁駡翁[63],其行則狂。仙人之撮合之者,惟欲以長生報其孝耳。然既混跡人間,狎生子女,則居而終焉,亦何不可?乃三十年而屢棄其子,抑獨何哉?異已!」
〔但評〕此篇寫孝子之報,由良緣而得仙緣,分外出奇生色。
〔何評〕人貴有仙骨,尤貴有仙緣;前之道士,後之老叟,皆是物也。青娥曰:「郎今來,仙緣有分也。」仙乎仙乎!曷不令我聞此言乎?
〔方評〕神童孝子,終列上仙。不識匡九幾生修到,而丹藥符録不與焉。○又曰歙邑程廷瓚,亦神童,亦孝子。生未匝月即失恃。三歲能誦千言,五歲能屬對。每伴父占畋眠,輒殷殷問母之音容遺行,其天性然也。一日祖心齋公具衣冠,坐待箵輿。瓚曰:「何爲?」公曰:「出門。試對之。」應聲曰:「入閣。」公曰:「汝且入塾,用心讀書。」又應聲曰:「竭力負米。」公囅然曰:「此子功名行誼,當亢吾宗。」乃九歲以痘症,遂登仙籍,視匡九不啻迥隔雲泥。可哀也夫!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趙抄本)
[1]
「十三」:青本作「十三歲」。「伯叔」:鑄本作「叔伯」。
[2]
評事:〖吕註〗《唐書·職官志》:「大理寺有評事十二人,掌出使推核。」
[3]
何仙姑:〖吕註〗《續仙傳》:「何仙姑,零陵市人女也。纯陽以一桃與之,僅食其半,自是不飢,頗能談休咎。老而尸解。」○按:趙道一《仙鑒録》云:「純陽所度者,乃趙姑名何者也。有仙姑姓何者,開元中羽化去,合在純陽前。」△按:何仙姑事見《續道藏·吕祖志》等書。
[4]
「來者」:鑄本作「來」。「在門」:趙抄本作「在門外」。
[5]
劚:〖何註〗珠玉切。《爾雅註》:「鋤屬,剜藥器也。」
[6]
上八字:青本無「此」,二十四卷本「微」作「小」。
[7]
此上二十三字:鑄本「美人」作「美」,無「並」字;趙抄本「逾」作「遂逾」;青本「出」作「去」。
[8]
「墉」:但本作「牖」。
[9]
「俏」:青本、鑄本作「悄」。
[10]
「衾」:鑄本作「被」。
[11]
「暗摇婢醒,拔關輕出」:鑄本作「暗中醒拔閨輕出」。
[12]
「則見」:青本作「見」。
[13]
「審視」: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二十四卷本作「審識」。「抁」:青本作「推」。
[14]
「一近」:趙抄本作「以近」。「其異」:鑄本作「異」。
[15]
「地」:鑄本、趙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第」。「何也」:二十四卷本作「何」。
[16]
「若小」:鑄本作「若」。
[17]
「腹心者」:青本作「腹心」。康熙本作「腹中者」,今據參校本改。
[18]
「不肖兒」:二十四卷本作「不肖」。
[19]
夢夢:〖何註〗不明也。〖吕註〗《詩·小雅》:「視天夢夢。」
[20]
「淫女」:青本作「淫婦」。
[21]
二十四卷本「未」作「尚未」,「細詰」作「詰」。
[22]
「女小」:青本作「小女」。
[23]
「猶願」:鑄本作「有願」。
[24]
「武」:二十四卷本作「武夫人」。
[25]
「娶女歸」: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作「娶歸」。「女入」:青本作「入」。
[26]
「二年餘」:鑄本作「年餘」。「生一子」:青本作「女生一子」。
[27]
「室」:康熙本作「户」。「氣絶」:趙抄本作「已絶」。「良材」:青本作「材」。
[28]
「遘疾」:鑄本作「遘病」。
[29]
「無魚」:鑄本、趙抄本作「則無」。異史本無「性」字。
[30]
「泡」:鑄本作「胞」。
[31]
「母略進」:青本作「略進」。
[32]
周張:青本,趙抄本均作「周章」。〖吕註〗《楚辭》:「龍駕兮帝服,聊翱遊兮周章。」
[33]
「周張」:趙抄本、青本作「周章」。二十四卷本「周張」作「惆悵」,「逾」作「移」。
[34]
暾:〖何註〗音炖,日始出貌。此謂日之將落,如初出時之高下也。
[35]
「分上」:鑄本作「上」。
[36]
崎嶇:〖何註〗山險不平也。
[37]
「山徑」:青本作「山路」。「不可」:鑄本、趙抄本作「苦不可」。
[38]
「路」:青本作「途」。
[39]
「崖」:鑄本作「岸」。「定移時」: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作「移時」。
[40]
螬:〖何註〗蠐螬也。《本草》:「大如足大指,以背滚行。」
[41]
「二三」: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作「三四」。
[42]
缸:〖何註〗音江,鐙之受膏油者。△按:缸音岡。
[43]
「則青娥也」:青本作「青娥也」。
[44]
「把袪」:青本作「把手」,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作「抱袪」。
[45]
「曩實」: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作「曩時」。
[46]
「約女同寢」:青本「約」作「曳」,鑄本、異史本、趙抄本「同」下有「榻」字。
[47]
「不可」:鑄本、趙抄本作「不能」。
[48]
「窺伺」:鑄本作「伺」。
[49]
「將隨」:鑄本、趙抄本作「將去」。
[50]
「後户」:康熙本無「户」,於「後」右下補「門」字。今用諸參校本。「回頭則」:鑄本作「回首」。異史本、趙抄本作「回頭」。
[51]
「視」:趙抄本作「仰視」。
[52]
「且攻且駡」:鑄本無。
[53]
此上十一字:青本無「忽」字;康熙本「二」作「三」,今據諸參校本改。「娥出」:二十四卷本作「青娥出」。
[54]
「無所」:二十四卷本、趙抄本作「無間」,鑄本作「所」。「子歸」:異史本、二十四卷本、趙抄本、鑄本作「自子歸」。
[55]
「求母」:鑄本作「求即」。
[56]
「有雉」:二十四卷本作「雉」。
[57]
鄉貫:〖吕註〗《唐書·選舉志》:「自今一委有司以鄉貫三代名諱送吕書門下。」按:貫,鄉籍也。
[58]
「孟悉告」:二十四卷本作「孟仙悉告」。「款」:趙抄本作「凝」。
[59]
「我父母」:鑄本作「父母」。
[60]
「杯酌」:鑄本、趙抄本作「杯酒」。
[61]
「仲領」:二十四卷本作「仲仙領」。
[62]
「居人間」:鑄本作「在人間」。「踪跡」:趙抄本作「跡踪」。
[63]
「駡翁」:二十四卷本作「駡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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