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15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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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本「僧果」作「果」。「汲井水深」:鑄本、趙抄本、異史本作「汲水井深」。
[7]
「墮水」:趙抄本、鑄本、異史本作「墮井」。
[8]
「大驚」:鑄本作「大駭」。
[9]
「乃」:青本作「以」,黄本作「得」。「妄言」:二十四卷本作「妄言也」。
[10]
「甲科」: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作「科甲」。
禄數
某顯者多爲不道,夫人每以「果報」勸諫之,殊不聽信。適有方士,能知人禄數,詣之。方士熟視曰:「君再食米二十石、麵四十石[1],天禄乃終。」歸語夫人。計一人終年僅食麵二石,尚有二十餘年天禄[2],豈不善所能絶耶?横如故。逾年,忽病「除中」[3],食甚多而旋飢,一晝夜十餘餐[4]。未及周歲死矣。〔但評〕禄數固有一定,然以多爲不道,不信果報之顯者,而使終其天禄以死,未免便宜。
〔何評〕或問:「飢而不食,不知能飢死否?」曰:「彼固不能不食,所以謂之數耳。」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趙抄本)
[1]
「四」:青本作「二」。
[2]
「二十餘年」:二十四卷本作「二十年」。「終年」:康熙本作「終麵年」,今據諸參校本刪。
[3]
除中:〖吕註〗按:即消渴疾也。
[4]
「餐」:康熙本作「粲」,鑄本作「食」。
柳生
周生,順天宦裔[1]也,與柳生善。柳得異人傳,精袁許之術[2],嘗謂周曰:「子功名無分,萬鍾之貲,尚可以人謀。然尊閫薄相,恐不能佐君成業。」未幾,婦果亡。家室蕭條,不可聊賴,因詣柳,將以卜姻。入客舍,坐良久,柳歸内不出;呼之再三始出曰:「我日爲君物色佳偶[3],今始得之。適在内作小術,求月老繫赤繩耳。」〔但評〕作用甚奇。如果有術可求,則月老赤繩可以繫,可以解,何能作準?〔馮評〕精相術耳,却又另有異術,乃能分月下老人之權。周喜,問之,答曰:「甫有一人攜囊出,遇之否?」曰:「遇之,襤褸若丐。」曰:「此君岳翁,宜敬禮之。」周曰:「緣相交好,遂謀隱密,何相戲之甚也!僕即式微,猶是世裔,何至下昏於市儈[4]?」柳曰:「不然。犁牛尚有子,何害?」〔但評〕以理言。周問:「曾見其女耶?」曰[5]:「未也。我素與無舊,姓名亦問訊知之。」周笑曰:「尚未知犁牛,何知其子[6]?」柳曰:「我以數信之。其人凶而賤,然當生厚福之女。〔馮評〕凶而賤,斷不能有亢宗之子,乃能生厚福之女,何也?但强合之必有大厄,容復禳之。」〔但評〕前言理,此言數;數精而理可證,理得而數益神。周既歸,未肯以其言爲信[7],諸方覓之,迄無一成。一日,柳忽至[8],曰:「有一客,我已代折簡矣。」〔何評〕突如其來。問爲誰,曰:「但勿問,宜速作黍。」周不喻其故[9],如命治具。俄客至,蓋傅姓營卒也。心内不合,陽浮道與之[10],而柳承應甚恭。少間,酒肴既陳,雜惡草具進[11]。柳起,告客:「公子嚮慕已久,每託某代訪,曩夕始得晤[12];又聞不日遠征,立刻相邀,可謂倉卒主人[13]矣。」飲間,傅憂馬病,不可騎;柳亦俯首爲之籌思。既而客去,柳讓周曰:「千金不能買此友,何乃視之漠漠[14][15]?」借馬騎歸,因假周命,登門持贈傅。〔但評〕相人之術,至知其女,奇矣。乃强合之而復禳之;禳之而出於作黍迎賓,假命贈馬則尤奇中之奇者。以此推之,可知禱禳更無他術,衹是盡人事。周既知,稍稍不快,已無如何。過歲,將如江西,投臬司幕,詣柳問卜,柳言:「大吉!」周笑曰:「我意無他,但薄有所獵,當購佳婦,幾幸前言之不驗也,能否?」〔但評〕文章之妙,全在此等處得力,最宜玩之。柳云[16]:「並如君願。」〔但評〕閒中反面點逗,遂令通體骨節靈通。及至江西,值大寇叛亂,三年不得歸。後稍平,選日遵路,中途爲土寇所掠。同難七八人[17],皆劫其金貲釋令去,惟周被擄至巢。盗首詰其家世,因曰:「我有息女,欲奉箕帚,當即無辭。」周不答。盗怒,立命梟斬[18]。周懼,思不如暫從其請,因從容而棄之,遂告曰:「小生所以踟蹰者,以文弱不能從戎,恐益爲丈人累耳。如使夫婦得相將俱去,恩莫厚焉。」盗曰:「我方憂女子累人,此何不可從也?」引入内,妝女出見,年可十八九,蓋天人也。當夕合卺,深過所望。細審姓氏,乃知其父即當年荷囊人也。〔但評〕强婚雖自犁牛,徇情端由月老。因述柳言,爲之感嘆。過三四日,將送之行,忽大軍掩至,全家皆就執縛。〔馮評〕上已許攜女去矣,卻不順叙去,突起大波,生下錦簇花圑之文出來。有將官三員監視,已將婦翁斬訖[19],尋次及周。周自分已無生理。一員審視曰:「此非周某耶?」蓋傅卒已以軍功授副將軍矣。謂僚曰:「此吾鄉世家名士,安得爲賊?」解其縛,問所從來,周詭曰:「適江臬娶婦而歸[20],不意途陷盗窟。幸蒙拯救,德戴二天。但室人離散,求借洪威,更賜瓦全[21]。」傅命列諸俘,令其自認,得之。餉以酒食,助以資斧,曰:「曩受解驂之惠[22],旦夕不忘。但搶攘間不遑修禮,請以馬二匹[23]、金五十兩,助君北旋。」又遣二騎持信矢[24]護送之。途中,女告周曰:「癡父不聽忠告,母氏死之。知有今日久矣,所以偷生旦暮者[25],以少時曾爲相者所許,〔但評〕即前此物色佳耦人也。冀他日能收親骨耳。〔但評〕有賢母必有賢女。某所窖藏巨金,可以發贖父骨;餘者攜歸,尚足謀生[26]。」〔馮評〕文有順手牽羊之法,節節想去,一綫穿成,省却多少氣力。囑騎者候於路。兩人至舊處,廬舍已燼於灰火中;取佩刀,掘尺許,果得金,盡裝入橐,乃返。以百金賂騎者,使瘞翁尸;又引拜母冢始行。至直隸界,厚賜騎者而去。周久不歸,家人謂其已死,恣意侵冒,粟帛器具蕩無存者。及聞主人歸,大懼,鬨然盡逃;〔馮評〕隨手掃去。衹有一嫗[27]、一婢、一老奴在焉。周以出死得生,不復追問,及訪柳,則不知所適矣。女持家逾於男子,擇醇篤者授以貲本,而均其息。每諸商會計於簷下,女垂簾聽之,盤中誤下一珠,輒指其訛,内外無敢欺。數年,夥商盈百,家數十巨萬矣[28]。乃遣人移親骨,厚葬之。
異史氏曰:「月老可以賄囑,無怪媒妁之同於牙儈矣[29]。乃盗也而有是女耶?『培塿無松柏』[30],此鄙人之論耳[31]。婦人女子猶失之,况以相天下士哉!」
〔何評〕不求月老繫此婦,無從得巨金;繫此婦不令交傅,又不能脱於厄。展轉相引,要知柳生苦心。
〔王芑孫評〕柳生相術之精,後世罕有其儔。
〔方評〕周叔服耶?漢許負耶?柳更兼京房數學,行之故奇而中。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趙抄本)
[1]
宦裔:〖何註〗宦,仕宦也。裔音曳,末也。故地曰四裔,人曰後裔。《史記·五帝本紀》:「乃流四凶族,遷於四裔。」《書·微子之命》:「德垂後裔。」
[2]
「順天宦裔」:黄本作「順天人宦後」;趙抄本作「順昌裔」。「異人傳」:趙抄本作「異人之傳’。「袁許」:青本、黄本作「袁」,但本、圖本作「相人」。
[3]
「始出」:鑄本、趙抄本作「始方出」。「日爲」:黄本作「請爲」。
[4]
市儈:〖吕註〗《正韻》:「儈音膾,會合市人者。」亦作會,見《史記·貨殖列傳》節駔會註。
[5]
「曰」:鑄本、趙抄本作「答曰」。
[6]
「知」:二十四卷本作「識」,黄本作「見」。
[7]
「其言」:二十四卷本作「言」。
[8]
「柳」:鑄本作「柳生」。
[9]
「但勿」:鑄本作「且勿」。「喻」:黄本作「解」。
[10]
「與」:二十四卷本作「譽」。
[11]
「而柳」:諸參校本作「而柳生」。「雜惡草具進」:二十四卷本無此五字,青本、黄本「雜」上有「以」字。
[12]
「夕」:青本、黄本作「昔」。
[13]
倉卒主人:〖吕註〗《西京雜記》:「曹元禮善算術,謂陳廣漢設食甚薄,陳曰:『有倉卒客,無倉卒主人。』元禮以筯算曰:『俎上蒸豚,厨中荔枝,何不設?』廣漢大驚。」
[14]
漠漠:〖何註〗猶泛泛也。
[15]
「何乃」:青本作「何以」。
[16]
「柳云」:青本、黄本作「柳曰」。
[17]
「選日」:鑄本作「選」。「七八人」:鑄本作「人七八位」。
[18]
「斬」:黄本作「首」。
[19]
「婦翁」:青本、黄本作「婦公」。
[20]
「僚」:黄本作「其僚」。「適」:鑄本、趙抄本作「適從」。「江臬」:黄本作「江西臬署」。
[21]
瓦全:〖何註〗言時當瓦解,求借洪威,俾全鴛瓦也。魏文帝夢殿上雙瓦化爲鴛鴦。△按:用作重聚的謙詞。
[22]
解驂之惠:〖吕註〗《禮·檀弓》:「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貢脱驂而賻之。」
[23]
「馬二」:鑄本作「二馬」。
[24]
信矢:〖何註〗令箭也。
[25]
「偷生」:青本、黄本作「偷」。
[26]
「謀生」:鑄本、二十四卷本、趙抄本、異史本作「謀生産」。
[27]
青本「存者」作「所存」,並黄本無「衹」字。「及聞」:鑄本、異史本、趙抄本、二十四卷本作「聞」。
[28]
「巨萬」:二十四卷本作「百萬」。
[29]
牙儈:〖吕註〗劉道原云:「市中牙稱互郎,主互市,謂之交互事市也。唐人互爲牙。《舊唐書·史思明傳》稱與安禄山同爲互市郎。儈,會互市人也。」〖吕註〗《輟耕録》:「今人謂駔者爲牙郎,本謂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書互作牙,互與牙字相似,故訛而爲牙耳。」
[30]
培塿無松柏:〖何註〗培,薄口切,音瓿。塿音簍。小阜也。〖吕註〗《世説》:「王丞相初在江左,欲結援吴人,請婚陸太尉。對曰:『培塿無松柏,薰蕕不同器,琉雖不才,義不爲亂倫之始。』」按培塿,小阜也;松柏,大木也。本《左傳·襄二十四年》子太叔語。培塿作部婁。
[31]
「而有是」:青本、黄本作「有是」。「之論」:青本、黄本作「論」。
冤獄
朱生,陽穀人。少年佻達,喜詼謔[1]。因喪偶,往求媒媪,遇其鄰人之妻,睨之美,戲謂媪曰:「適睹尊鄰,雅妙麗,若爲我求凰[2],渠可也。」〔但評〕一語取禍。媪亦戲曰:「請殺其男子,我爲若圖之[3]。」〔但評〕此何事,而顧可作一時之謔?朱笑曰:「諾。」〔馮評〕一言殺身,喜諧者戒諸。更月餘,鄰人出責負[4],被殺於野。〔何評〕恰可。邑令拘鄰保,血膚取實,究無端緒;惟媒媪述相謔之詞[5],〔馮評〕戲語出媒媪,獨無罪乎?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令又疑鄰婦與私,搒掠之,五毒[6]參至[7],婦不能堪,誣伏。又訊朱,朱曰:「細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使冤死[8],而又加以不節之名,縱鬼神無知,予心何忍乎?〔但評〕此言此心,可對天地,質鬼神,能感動周將軍以此。我實供之可矣:欲殺夫而娶其婦,皆我之爲,婦實不之知也。」〔馮評〕數語爽直可愛。○落落丈夫氣。
問:「何憑?」答言:「血衣可證。」及使人搜諸其家[9],竟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復蘇者再,朱乃云:「此母不忍出證據死我耳,待自取之。」因押歸,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予,亦死也。均之死,故遲也不如其速也。」〔馮評〕句法。母泣入室,移時取衣出,付之。令審其跡確,擬斬。〔但評〕至無可如何之日,欲訴無由,求死不得,回思佻達詼謔時,惟恐稍留餘地,未能盡情,火燒心坎,悔難噬臍,徒貽高堂之憂,且致一臠之割。稍有人心者,其鑒于茲。再駁再審,無異詞。經年餘,决有日矣。令方慮囚[10],忽一人直上公堂,努目視令而大駡曰[11]:「如此憒憒,何足臨民!」〔但評〕即以凶犯之口駡之,奇極快極。隸役數十輩,將共執之。其人振臂一揮,頹然並仆。令懼,欲逃,其人大言曰:「我關帝前周將軍[12]也!〔但評〕非將軍不能爲此痛快事。昏官若動,即便誅却!」〔但評〕惜不誅却。〔馮評〕靈異極矣,爽快何如。周將軍既爲昏官理案,又爲昏官護凶,省他許多氣力,宜祀之,特恐將軍無許多氣力。令戰懼悚聽。其人曰:「殺人者乃宫標也,於朱某何與?」言已倒地,氣若絶。少頃而醒,面無人色。及問其名,則宫標也[13]。搒之,盡服其罪。蓋宫素不逞,知某討負而歸[14],意腰橐必富;及殺之,竟無所得。聞朱誣服,竊自幸。是日身入公門,殊不自知。令問朱血衣所自來,朱亦不之知[15]。唤其母鞫之,則割臂所染。驗其左臂,刀痕猶未平也。令亦愕然。後以此被參揭免官,罰贖羈留而死。年餘,鄰母欲嫁其婦,婦感朱義,遂嫁之。〔何評〕可以不必。
異史氏曰:「訟獄乃居官之首務,培陰騭,滅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但評〕嘗與寅好言:「盛明之世,教養之法,浹洽於民。親民之官,所得與民興利剔弊者,訟獄其首務也。」異史氏「培陰騭」、「滅天理」二言,最足發人深省。陰騭之培,非必不刑一人之爲培;當其罪而不妄刑之爲培。天理之滅,非必肆貪枉法之爲滅;蔽於人而不能察亦爲滅。所言切中時弊,字字金石,願賢有司三復此言。〔馮評〕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作令者能無悚然!躁急污暴,固乖天和;淹滯因循,亦傷民命。一人興訟,則數農違時[16];一案既成,則十家蕩産:豈故之細哉!余嘗謂爲官者,不濫受詞訟即是盛德。且非重大之情,不必羈候;若無疑難之事,何用徘徊?即或鄉里愚民[17],山村豪氣,偶因鵝鴨之争[18],致起雀角之忿[19][20],此不過借官宰之一言以爲憑定而已[21]。無用全人,衹須兩造;笞杖立加,葛藤悉斷[22]。所謂神明之宰,非耶?〔馮評〕宰百里者宜書座右。每見今之聽訟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23]。攝牒者人手未盈,不令消見官之票;承刑者潤筆[24]不飽,不肯懸聽審之牌。矇蔽因循,動經歲月,不及登長吏之庭,而皮骨已盡矣[25]!而儼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牀,漠若無事[26]。寧知水火獄中,有無數冤魂,伸頸延息,以望拔救耶?〔馮評〕此書所以歷久不廢者,以間存此等議論撑持於中故也。然在姦民之凶頑[27],固無足惜;而在良民之株累,亦復何堪?况且無辜之干連,往往姦民少而良民多;而良民之受害,且更倍於姦民。何以故?姦民難虐,而良民易欺也。皂隸之所毆駡,胥徒之所需索[28],皆相良者而施之暴。身入公門,如陷湯火[29]。早結一日之案,則早安一日之生,有何大事,而顧奄奄堂上若死人,似恐谿壑[30]之不遽飽,而故假之以歲時也者[31]!雖非酷暴,而其實厥罪維均矣。嘗見一詞之中,其急要不可少者,不過三數人,其餘皆無辜之赤子,妄被羅織[32]者也。或平昔以睚眦開嫌,或當前以懷璧[33]致罪,故興訟者以其全刁謀正案[34],而以其餘毒復小仇。〔馮評〕層層説透,如照水犀。帶一名於紙尾,遂成附骨之疽;受萬罪於公門,竟屬切膚[35]之痛。〔馮評〕堂上一點珠,便是萬家佛。人跪亦跪,狀若烏集[36];人出亦出,還同猱繫。而究之官問不及,吏詰不至,其實一無所用,衹足以破産傾家,飽蠹役之貪囊;鬻子典妻[37],洩小人之私憤而已。深願爲官者,每投到時,略一審詰[38],當逐逐之,不當逐芟之[39]。不過一濡毫、一動腕之間耳,便保全多少身家,培養多少元氣。〔馮評〕法堂暮鼓,官吏晨鐘。從政者曾不一念及於此[40],又何必桁楊[41]刀鋸能殺人哉!」
〔但評〕逞一時之戲談,罹殺身之慘禍,佻達詼謔,其害可勝言哉!獨怪儼然爲民父母者,借彼謔辭,定斯疑獄,予以極刑之慘,加以不節之名,絶少端倪,憑何判斷?至殺夫圖娶,生雖自供,而凶具既須追求,傷痕尤當比對。縱謂血衣可證,亦既搜諸其家而不可得矣,何以押之歸告其母,母泣入室,且至移時,而乃取衣出付乎?即不暇究其衣之藏於何所,而是否死者之衣,並殺之而藏其衣者何故,死者之尸又復有血衣者何故,是亦不可以思乎?又况事隔多日,血痕之新舊,一望可知。乃憒憒登堂,罔窺疑竇,誣人大辟,轉瞬臨刑。藉非聖帝明威,周將軍擒來正犯,則戲言者死,殺人者生,李代桃僵,焉用此爲民父母者哉!然而宰固可誅,生亦自取,彼佻達喜詼諧者,即願受搒掠、甘誣伏,奈何以一刀之割,孝敬高堂也!
〔何評〕一言之戲,幾至殺身,可爲不謹言之戒。婦後歸朱,似亦可以不必矣。贊戒聽訟淹遲株累,可作座右銘。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黄本、異史本、趙抄本、鑄本、二十四卷本)
[1]
詼謔:〖何註〗《前漢書·敘傳》:「東方贍辭,詼諧倡優。」《晉書·顧愷之傳》:「愷之好諧謔,人多愛狎之。」
[2]
青本「雅」作「風雅」,並黄本「若爲」作「若」。趙抄本「凰」作「鳳」。鑄本「妙」作「少」。
[3]
「爲若」:青本作「爲君」。
[4]
「責負」:鑄本作「討負」。
[5]
「相謔」:二十四卷本作「所戲謔」。
[6]
五毒:〖何註〗《明史》:「五毒,謂械、鐐、棍、拶、夾棍也。」〖吕註〗《後漢書·隗囂傳》:「王莽妄族衆庶,行炮烙之刑,除順時之法,灌以醇醯,裂以五毒。」註:「莽以董忠反,收忠宗族,以醇醯、毒藥、白刃、叢棘並一坎而薶之。」
[7]
「參至」:青本、趙抄本作「慘至」。
[8]
「既使」:鑄本、趙抄本、異史本作「即是」。
[9]
「實不之知」:鑄本作「不知之」。「搜諸」:黄本作「搜」。
[10]
慮囚:〖何註〗《漢書》録囚,今云慮囚。慮本訓謀思,有詳審之意。〖吕註〗《唐書·百官志》:「大理寺掌折獄詳刑,凡繫囚,五日一慮。」○按:慮音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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