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17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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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顔色黑醜」:青本、黄本作「黑醜」。
[2]
「冷榻」:二十四卷本作「寒榻」。
[3]
「厭」:青本、黄本作「又厭」,二十四卷本同此。
[4]
「若相諧好」:二十四卷本作「若諧」。
[5]
「皆足矣」:青本、鑄本作「足矣」。
[6]
二十四卷本「帛」作「綿」。「縫紉」:青本作「紹縫」,黄本、異史本作「紉縫」,今據鑄本、二十四卷本改。
[7]
「新」:青本、黄本作「爲之一新」。
[8]
「遂留」:鑄本作「留」。「酬之」:黄本作「贈之」。
[9]
「文綉」:鑄本作「文錦綉」。
[10]
「女來」:鑄本作「女」。「齧折」:黄本作「折」。
[11]
此上三十六字:鑄本「奈我何」作「奈何我」,「以告」作「告」。「情義」:此青本、黄本作「情意」。「須要」:二十四卷本作「須當」。
[12]
「未已」:黄本作「甫已」。
[13]
「則割」:鑄本作「割」。
[14]
「蓄縮畏聳」:二十四卷本作「搐縮駭汗」;黄本作「蓄縮未聳」,異史本、鑄本作「蓄縮汗聳」,今據青本改。
[15]
猧:〖何註〗音倭,犬也。元微之詩:「嬌猧睡尤怒。」
[16]
此上三十三字,「牀前」:二十四卷本作「牀下」。「動」: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作「少動」。
[17]
「往搜括」:青本、黄本作「往搜」。
[18]
「漸聚」:二十四卷本作「漸至」。
[19]
「盡空」:二十四卷本作「俱空」。
[20]
「貨婢鬻産」:二十四卷本作「貨鬻田産」,鑄本「鬻産」作「鬻衣」,「以盈」作「以足」。
[21]
「于業農」:二十四卷本作「于農」。
[22]
「長跪」:二十四卷本作「長跽」。
[23]
「擲之」:青本、黄本作「擲」,鑄本「逕去」作「適去」。
[24]
「祝曰」:鑄本作「祝」。
[25]
「貧耶」:鑄本作「貧也」;二十四卷本「貧耶」作「貧衣」,「去遂」作「遂去」。
[26]
「即鬼物」:青本、黄本無「即」字。
[27]
「即萬」:青本、黄本作「則萬」。
[28]
「殘敗」:青本作「殘害」。
吕無病
洛陽孫公子,名麒,娶蔣太守女[1],甚相得,〔但評〕不重在叙其有前妻,衹重在安頓「甚相得」三字,於此影照下文也。二十夭殂,悲不自勝。離家,居山中别業。適陰雨,晝卧,室無人。忽見複室簾下,露婦人足,〔馮評〕來得閃灼。疑而問之。有女子褰簾出,年約十八九,衣服樸潔[2],而微黑多麻,〔馮評〕偏不言美,文字善變。類貧家女。意必村中僦屋者,呵曰:「所須宜白家人,何得輕入?」女微笑曰:「妾非村中人,祖籍山東,吕姓。父文學士。妾小字無病[3]。從父客遷,早離顧復。〔馮評〕叙得簡潔。慕公子世家名士,願爲康成文婢[4]。」〔但評〕慧心妙舌,已是可人,自不應以皮毛相之。况萬苦千辛,至死不變,以視勢家艷女,得失重輕,奚啻霄壤!勒貞珉而重之曰鬼妻,誰謂不宜。孫笑曰:「卿意良佳。然僕輩雜居[5],實所不便,容旋里後當輿聘之。」女次且曰:「自揣陋劣,何敢遂望敵體?聊備案前驅使,當不至倒捧册卷。」孫曰:「納婢亦須吉日。」乃指架上,使取《通書》[6]第四卷,蓋試之也。女翻檢得之,先自涉覽而後進之,笑曰:「今日河魁不曾在房[7]。」孫意少動,留匿室中。女閑居無事,爲之拂几整書,焚香拭鼎,滿室光潔。〔馮評〕昔曹公既殺楊德祖,内不自安,因命夫人通候其母,兼送奇貨若干,内開一物云:「知心青衣」二人。聖嘆曰:「異哉,世間豈真有此至寶耶!爲之忽忽者累月。」此女近之。孫悦之。至夕,遣僕他宿,女俯眉承睫,殷勤臻至。命之寢,始持燭去。中夜睡醒,則牀頭似有卧人;以手探之,知爲女,捉而撼焉。女驚寤[8],起立榻下。孫曰:「何不别寢,牀頭豈汝卧處[9]?」女曰:「妾善懼。」孫憐之,俾施枕牀内。忽聞氣息之來,清如蓮蕊,〔但評〕不有如蓮之清氣,幾幾乎交臂失之。此貌之誤人也。異之;呼與共枕,不覺心蕩,漸與同衾,大悦之。念避匿非策,又恐同歸招議。孫有母姨,近隔十餘門,謀令遯諸其家,而後輿致之[10]。女稱善,便言:「阿姨,妾熟識之,無容先達,請即去。」孫送之,逾垣而去。孫母姨,寡媪也,凌晨啟户,女掩入。媪詰之。答云:「若甥遣問阿姨。公子欲歸,路賒乏騎,留奴暫寄此耳。」媪信之,遂止焉。孫歸,矯謂姨家有婢,欲相贈,遣人舁之而還,坐卧皆以從。久益嬖之,納爲小妻[11][12]。世家論昏,皆勿許,殆有終焉之志。〔但評〕如果此志得行,豈不省卻多少艱苦。女知之,苦勸令娶;乃娶於許,而終嬖愛無病。許甚賢,略不争夕;而無病事許益恭[13],以此嫡庶偕好。許舉一子阿堅,無病愛抱如己出。兒甫三歲,輒離乳媪,從無病宿;許唤之,不去也。無何許病,尋卒[14]。臨訣囑孫曰:「無病最愛兒,即令子之可也,即正位焉亦可也。」既葬,孫將踐其言。告諸宗黨,僉[15]謂不可,〔何評〕俗見。女亦固辭,遂止。〔但評〕無病之賢,許能知之;臨死囑言,區畫最當。惜孫惑於宗人之俗見,而不克終踐其言耳。邑有王天官女,新寡,來求姻[16]。孫雅不欲娶,王再請之。媒道其美,宗族仰其勢,共慫惥之。〔何評〕俗情可哂。孫惑焉,又娶之。色果艷,而驕已甚,衣服器用,多厭嫌,輒加毁棄。孫以愛敬故,不忍有所拂。入門數月,擅寵專房[17],而無病至前,笑啼皆罪。時怒遷夫婿,數相鬥鬩[18][19]。孫患苦之,以故多獨宿。婦又怒,孫不能堪,託故之都,逃婦難也。〔何評〕可知。婦又以遠遊咎無病[20]。無病鞠躬屏氣,承望顔色,而婦終不快。〔但評〕以微黑多麻之人,猶爲房中眼中釘,至笑啼皆罪,以至遷怒鬥鬩。獨宿不是,遠遊又不是,孫固自取,難乎其爲鞠躬屏氣,承望顔色之人耳。夜使直宿牀下,兒奔與俱。每唤起給使,兒輒啼。婦厭駡之。無病急呼乳媪來,抱之,不去;强之,益號。婦怒起,毒撻無算,〔何評〕可畏。始從乳媪去。兒以是病悸,不食。婦禁無病,不令見之。兒終日啼,婦叱媪,使棄諸地。〔何評〕惡極。兒氣竭聲嘶,呼而求飲[21],婦戒勿與。日既暮,無病窺婦不在,潛飲兒。兒見之,棄水捉衿,噭啕不止[22]。婦聞之,意氣凶凶而出。兒聞聲輟涕[23],一躍遂絶。無病大哭,婦怒曰:「賤婢醜態!豈以兒死脅我耶!〔何評〕惡極。無論孫家襁褓物,即殺王府世子,王天官女亦能任之!」〔但評〕瑣屑而出之,涕泣而道之。慕其美,仰其勢者,敬慎而聽之。無病乃屏息忍涕[24],請爲葬具。婦不許,立命棄之。婦既去[25],竊撫兒,四體猶温,隱語媪曰:「可速將去,少待於野,我當繼至。其死也共棄之[26];活也,共撫之。」〔但評〕危急存亡之秋,而後知仁人志士。○忠臣義士,千古同悲。〔馮評〕儼似程嬰、公孫杵臼。媪曰:「諾。」無病入室,攜簪珥出,追及之。共視兒,已蘇。二人喜,謀趨别業,往依姨。媪慮其纖步爲累,無病乃先趨以示之[27],疾若飄風,媪力奔始能及。約二更許,兒病危,不復可前。遂斜行入村,至田叟家,侍門待曉,扣扉借室,出簪珥易貲,巫醫並致[28],病卒不瘳。女掩泣曰:「媪好視兒,我往尋其父也。」媪方驚其謬妄,而女已杳矣,駭詫不已。是日孫在都,方憩息牀上,女悄然入。孫驚起曰:「才眠,已入夢耶!」女握手哽咽,頓足不能出聲,久之,久之[29],方失聲而言曰:「妾歷千辛[30],與兒逃於楊——」〔馮評〕半句縮往,妙甚,傳神之筆。句未終,縱聲大哭,倒地而滅。〔但評〕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纏綿悱惻,絶妙文心,從左氏得來,讀至此,爲之泣數行下。孫駭絶,猶疑爲夢,唤從人共視之,衣履宛然,大異不解,即刻趣裝,星馳而歸。既聞兒死妾遁,撫膺大悲。語侵婦,婦反唇相稽。孫忿,出白刃;婢嫗遮救,不得近;遥擲之,刀脊中額,額破血流[31],披髮嗥叫而出,將以奔告其家。孫捉還,杖撻無數,衣皆若縷,傷痛不可轉側。〔馮評〕出我惡氣,那知他王天官女!孫命舁諸房中,護養之[32],將待其瘥而後出之。婦兄弟聞之,怒率多騎登門;孫亦集健僕械禦之。兩相叫駡,竟日始散。王未快意,訟之。孫捍衛入城,自詣質審,訴婦惡狀。宰不能屈,送廣文懲戒,以悦王。〔但評〕宰甚軟弱。廣文朱先生,世家子,剛正不阿,廉得情,怒曰:「堂上公以我爲天下之齷齪教官,勒索傷天害理之錢,以吮人廱痔者耶?此等乞丐相,我所不能!」〔馮評〕風骨稜稜,真好教官。竟不受命,〔但評〕教官不吮人癰痔,不作乞丐相,方不愧爲教官,何齷齪之有?此廣文不數數覯。孫公然歸。〔何評〕快。王無奈之,乃示意朋好,爲之調停,欲生一謝過其家,孫不肯。十反不能决。〔馮評〕可稱有氣骨男子。婦創漸平,欲出之,又恐王氏不受[33],因循而安之。妾亡子死,夙夜傷心,思得乳媪以問其情[34]。因憶無病言「逃於楊」,近村有楊家疃[35],疑其在是;往問之,並無知者。或言五十里外有「楊谷」,遣騎詣訊,果得之。〔馮評〕「前往於楊」句作兩層叙明。兒漸平復,〔何評〕接前。相見各喜,載與俱歸。兒望見父,嗷然大啼,孫亦淚下。婦聞兒尚存,盛氣奔出,將致誚駡。兒方啼,開目見婦,驚投父懷,若求藏匿。抱而視之,氣已絶矣。〔但評〕寫酷虐直到十二分,不遺餘力。急呼之,移時始甦。孫恚曰:「不知如何酷虐[36],遂使吾兒至此!」乃立離婚書,送婦歸。王果不受,又舁還孫。孫不得已,父子别居一院,不與婦通。乳媪乃備述無病情狀,孫始悟其爲鬼。感其義,葬其衣履,題碑曰:「鬼妻吕無病之墓。」〔但評〕碑志奇而當。無何,婦産一男,交手於項而死之[37]。孫益忿,復出婦,王又舁還之。孫無所爲計[38],具狀控諸上臺,皆以天官故置不理。後天官卒,〔馮評〕天官亦有死時耶?孫控不已,乃判令大歸[39]。孫由此不復娶,納婢焉。婦既歸,悍名譟甚,居三四年,無問名者。〔馮評〕有問名者,想不悔矣。前云王天官女新寡,則已再醮婦矣。婦頓悔,而已不可復挽。有孫家舊媪,適至其家,婦優待之,對之流涕;揣其情,似念故夫。媪歸告孫,孫笑置之。又年餘,婦母又卒,孤無所依,諸娣姒頗厭嫉之;婦益失所,日輒涕零。一貧士喪偶,兄議厚其奩妝而遣之,婦不肯。每陰託往來者致意孫,泣告以悔。孫不聽,終置之[40]。一日,婦率一婢,竊驢跨之,竟奔孫。〔但評〕不肯再醮,猶是有骨氣人。若天官之子豚犬耳,議厚其奩妝而遣之,此豈復有綱常廉恥乎?婦鑒於此,而竊驢以奔,是真能猛省回頭者。觀其自怨自艾,於法門爲懺悔,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孫方自内出,迎跪階下,泣不可止。孫欲去之,婦牽衣復跪之。孫固辭曰:「如復相聚,常無間言則已耳;一朝有他,汝兄弟如虎狼,再求離逷,豈可復得!」婦曰:「妾竊奔而來,萬無還理。留則留之,否則死之。且妾自二十一歲從君[41],二十三歲被出,〔何評〕兩年遂已作惡如許。誠有十分惡,寧無一分情?」乃脱一腕釧,並兩足而束之,袖覆其上,曰:「此時香火之誓,君寧不憶之耶?」〔但評〕决絶語而參之以舊日恩情,是以懇款易入。孫乃熒眥欲淚,使人挽扶入室;而猶疑王氏詐諼[42],欲得其兄弟一言爲證據。婦曰:「妾私出,何顔復求兄弟?如不相信,妾藏有死具在此,請斷指以自明。」遂於腰中出利刃就牀邊伸左手一指斷之,〔但評〕此一指足以償無病之業。○婦之悍毒,不可多見;婦之悔悟,不可多得。血溢如涌。〔馮評〕前王天官女又係再醮,奇妬慘刻,吾欲手刃之久矣。聊齋真有回天手段,説悔真是悔,令鐵石人心亦爲轉移,豈非怪事。孫大駭,急爲束裹[43]。婦容色痛變,而更不呻吟,笑曰:「妾今日黄粱之夢已醒,特借斗室爲出家計,何用相猜?」孫乃使子及妾另居一所,而己朝夕往來於兩間。又日求良藥醫指創[44],月餘尋愈。婦由此不茹葷酒,閉户誦佛而已。居久之[45],見家政廢弛[46],謂孫曰:「妾此來[47],本欲置他事於不問,今見如此用度,恐子孫有餓莩者矣[48]。無已,再覥顔一經紀之。」乃集婢媪,按日責其績織。〔但評〕如閉户誦佛,遂同彌陀磕睡,日置他事於不問,致使子孫爲餓莩,即令果證無上上等菩提,將普濟衆生,受安隱樂之謂何也?責績織而課勤惰,便是慈悲。家人以其自投也,慢之,無人時竊相誚訕,而婦若不聞知[49]。既而課工,惰者鞭撻不貸,衆始懼[50]。又垂簾課主計僕,綜理微密。孫乃大喜,使兒及妾皆朝見之。阿堅已九歲,婦每加意温[51],朝入塾,常留甘餌以待其歸,兒亦漸親愛之。一日,兒以石投雀,婦適過,中顱而仆,逾刻不語。孫大怒,撻兒。婦蘇,力止之,且喜曰:「妾昔虐兒,中心每不自釋,今幸消一罪案矣。」〔但評〕婦之言,真是心中了澈,已到無我見、無人見、無衆生見、無壽者見分際,莫作尋常羞悔語看。〔馮評〕儼是兩人。孫益嬖愛之,婦每拒,使就妾宿。居數年,屢産屢殤[52],曰:「此昔日殺兒之報也。」〔馮評〕彌天大罪,當不得一「悔」字,悔到令人可憐,悔至令人欲泣。阿堅既娶,遂以外事委兒,内事委媳。一日曰:「妾某日當死。」孫不信。婦自理葬具,至日更衣入棺而卒。顔色如生,異香滿室;既斂,香始漸滅。
異史氏曰:「心之所好,原不在妍媸也。毛嫱[53]、西施[54],焉知非自愛之者美之乎?然不遭悍妬,其賢不彰,幾令人與嗜痂者並笑矣。至錦屏[55]之人,其夙根原厚,故豁然一悟,立證菩提[56];若地獄道中,皆富貴而不經艱難者也。」〔馮評〕取《楊萬石》、《江城》兩篇合觀之,知處悍婦亦有道矣。
〔何評〕孫爲宗族所惑,守志不定,王天官女一娶,不免蛇足矣。卒致家亂如此,可以爲戒。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鑄本、青本、二十四卷本、黄本)
[1]
「太守」:青本作「太史」。
[2]
「褰簾出」:鑄本作「褰簾入」。「樸潔」:二十四卷本作「潔」。
[3]
「妾小字」:鑄本作「小字」。
[4]
康成文婢:〖吕註〗《世説》:「鄭玄家奴婢皆讀書。嘗使一婢,不稱旨,將撻之,方自陳説,玄怒,使人曳諸泥中。須臾,復有一婢來,問曰:『胡爲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5]
「然僕」:鑄本作「但僕」。
[6]
《通書》:〖吕註〗柳宗元《先友記》:「周子著《通書》四十章。」
[7]
河魁不曾在房:〖吕註〗《荆湖近事》:「李戴仁性迂緩。妻閻氏,年甚少,與之異室。私約曰:『有興則見。』一夕,聞扣户聲。小竪報縣君欲見太監,戴仁遽取百忌曆,燈下觀之,大驚曰:『今夜河魅在房,不宜行事,傳語縣君謝别。』閰氏慚怒而去。」
[8]
「遣」:鑄本作「遺」。「驚寤」:鑄本、異史本作「驚」,今據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改。
[9]
「卧處」:鑄本作「卧處也」。
[10]
「興致」:鑄本作「再致」。
[11]
小妻:〖吕註〗《前漢書·枚乘傳》:「乘在梁時,娶皋母爲小妻。」
[12]
「小妻」:鑄本作「妾」。
[13]
「令娶」:二十四卷本作「另娶」。「而無病」:鑄本作「無病」。
[14]
鑄本「唤之不去也」作「唤不去」,「尋卒」作「卒」。
[15]
僉:〖何註〗衆也。
[16]
「求姻」:鑄本、黄本作「求婚」。
[17]
擅寵專房:〖何註〗《漢書·霍光傳》:「寵之專房。」〖吕註〗《晋書·后妃傳》:「胡貴嬪名芳,最蒙愛幸,殆有專房之寵。」
[18]
鬥鬩:〖何註〗鬩從鬥,迄逆切,仄聲。《詩·小雅》:「兄弟鬩于牆。」斗,狠也。
[19]
「至前」:異史本作「之前」,今據參校本改。「鬥鬩」:鑄本作「鬧鬥」。
[20]
鑄本「以故」作「以」,「又以」作「以」。
[21]
「求飲」:二十四卷本作「求食」。
[22]
「兒見」:異史本作「見」,今據參校本改。「噭啕」:鑄本作「號咷」。
[23]
「輟涕」:二十四卷本作「輒涕」。
[24]
「屏息」: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抽息」,今據參校本改。
[25]
「既去」:鑄本作「去」。
[26]
「共棄」:異史本作「並棄」,今據參校本改。
[27]
鑄本「慮其」作「慮」,「示之」作「俟之」。
[28]
「侍門」:青本作「倚門」。「致」:青本、黄本作「至」,二十四卷本作「治」。
[29]
「久之久之」: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久之」。
[30]
「千辛」:青本、黄本作「千辛萬苦」。
[31]
「中額、額破」:青本、黄本作「中頰、頰破」。
[32]
「護養」:鑄本作「護」。
[33]
「生一」:鑄本作「生」,異史本「生以」,今據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改。「又」:青本、黄本作「而又」。
[34]
「以問」:鑄本、二十四卷本作「一問」,青本、黄本作「一悉」。
[35]
疃:〖何註〗湍上聲。《詩·豳風》:「町疃鹿場。」註:「禽獸踐處也。」△按:疃與町構成名詞町疃,義爲舍旁空地。此處同莊、村。本卷《愛奴》有「東疃」。
[36]
「始」:青本、黄本作「方」。「如何」:二十四卷本作「何如」。
[37]
「死之」:二十四卷本「死」。
[38]
「無所爲計」:鑄本作「乃」。
[39]
「大歸」:異史本作「婦歸」。今據參校本改。
[40]
「終置之」:鑄本無此三字。
[41]
「且」:青本、黄本作「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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