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22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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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本「至數」作「越數」,並異史本「已更」作「已硬」。
[24]
「服食」:青本、黄本作「服飾」。
[25]
拇:〖何註〗音某。《説文》:「將指也。」《易·咸》:「咸其拇。」虞註:「足大指。」愚按:當以巨擘言。
[26]
「皆誰何」:鑄本作「適來者皆誰何」。
[27]
漢皋解珮:〖吕註〗《列仙傳》:「鄭交甫至漢皋臺下,見二女佩兩珠,大如荆鷄卵。交甫與言:『願得子之佩。』二女解與之。既行,反顧,二女不見,佩珠亦失。」
[28]
「妻和」:黄本作「生妻和」。
[29]
「過十」:青本、黄本作「逾十」。「和氏」:黄本作「和」。
[30]
「放漢」:鑄本、異史本作「令漢」。「珮」:青本、黄本作「佩」。
[31]
青本、黄本「漢生遂」作「漢産遂」。青本「玉佩去」作「漢生玉佩去」。
段氏[1]
段瑞環,大名之富翁也,四十無子;妻連氏又最妬[2],欲買妾而不敢,私一婢。連覺之,撻婢數百,鬻諸河間欒氏之家。〔馮評〕鬻之而未盡其命,猶未甚也。段日益老,諸侄朝夕乞貸,一言不相應,怒徵聲色。〔王芑孫評〕可畏。段思不能給其求,而欲嗣一侄,則羣侄阻撓[3]之;連之悍亦無所施,〔馮評〕悍婦衹能悍於其夫,他人前不能悍也,所見甚夥。始大悔,憤曰:「翁年六十餘,安見不能生男!」遂買兩妾,聽夫臨幸,不之問[4]。居年餘,二妾皆有身,舉家皆喜。於是氣息漸舒,凡諸侄有所强取,輒惡聲梗拒之。無何,一妾生女,一妾生男而殤。〔馮評〕簡句。夫妻失望,漫冀將來而已。又年餘[5],段中風不起,諸侄益肆,牛馬什物,競自取去;連詬斥之,輒反唇相稽。無所爲計,朝夕嗚哭,段由是病益劇[6],尋死。諸侄集柩前,議析遺産。連雖痛切,然不能禁止之,但留沃墅一所,贍養老稚,侄輩不肯。連曰:「汝等寸土不留,將令老嫗及呱呱者餓死耶!」〔馮評〕妬婦不足憐惜。日不决,惟忿哭自撾。忽有客入弔,〔馮評〕從天而降。直趨靈所,俯仰盡哀,哀已便就苫次。衆不知其誰,詰之,客曰:「亡者吾父也。」〔王芑孫評〕奇矣。衆益駭,客始從容自陳[7]。先是,婢嫁欒氏,逾五六月,生子懷,欒撫之等諸男。十八歲入泮。〔王芑孫評〕始知其故。後欒卒,諸兄析産,置不與諸欒齒。懷問母[8],始知其故。曰:「既屬兩姓,各有宗袥[9],何必在此承人百畝田哉!」乃命騎詣段[10],〔馮評〕捷筆。而段已死。言之鑿鑿,確可信據。連方忿痛,聞之大喜,直出曰:「我今亦復有兒!〔馮評〕如聞得意聲口。〔但評〕來自天邊,喜從天外,如睹其狀,如聞其聲。我於此時,既爲之喜,復爲之哭。願天下婦人共喜之,且共哭之。諸所假去牛馬什物,可好自送還;不然,有訟興也!」諸侄相顧無色,漸引去。懷乃移妻來[11],共居父憂。諸段不平,共謀逐懷。懷知之,曰:「欒不以爲欒,段復不以爲段,我安適歸乎[12]!」忿欲質官,諸戚黨爲之排解,羣謀亦寢。而連以牛馬故,不肯已。懷勸置之,連曰:「我非爲牛馬也,雜氣積滿胸[13],汝父以憤死,我所以吞聲忍泣者,爲無兒耳。〔但評〕雜氣滿胸,至夫以憤死而吞聲忍泣,無兒之畏人一至於此。爲人婦者聽之。今有兒,何畏哉!前事汝不知狀,待予自質審。」懷固止之,不聽,具詞赴邑宰。宰拘諸段口對狀[14],連氣直詞惻,吐陳泉涌。宰爲動容,並懲諸段,追物給主。既歸,其兄弟之子有不與黨謀者,招之來[15],以所追物,盡散給之。〔但評〕追物散給不與謀之人,施爲極當。連七十餘歲,將終,呼女及孫媳曰[16]:「汝等誌之:如三十不育,便當典質釵珥,爲婿納妾。〔但評〕爲婿納妾,推而極之,典質釵珥,且早之又早,始之以三十之年。無子之情狀難堪也[17]!」〔王芑孫評〕至言。〔馮評〕唤醒天下許多愚婦。友曰:「倘再不醒奈何?」〔但評〕情狀難堪,現身説法,任爾頑石亦當點頭。〔何評〕大聲疾呼。
異史氏曰:「連氏雖妬,而能疾轉,宜天以有後伸其氣也。觀其慷慨激發,吁!亦杰哉[18]!」
〔但評〕嘗謂婦人無德者有三:曰獨,曰妬,曰毒。未有獨而不妬,妬而不毒者。迨其後也,老朽病衰,零仃孤苦,所遺産物,任他人攫取而無可如何。搗枕捶床,噬臍何及!連之無兒而有兒,亦意外之幸矣。臨終呼女及孫媳數言,是痛定思痛,披肝瀝膽語,當採入《女誡》中。
〔何評〕妬情可哂,豈倉庚肉所能已耶?惟投之以所惡,庶幾知所反耳。
濟南蔣稼,其妻毛,不育而妬。嫂每勸諫之,毛不聽[19],曰:「寧絶嗣,不令送眼流眉者忿氣人也!」年近四旬,頗以嗣續爲念,欲繼兄子,弟與兄言,兄諾;婦與嫂言,嫂亦諾。然故悠忽之。兒每至叔所,夫妻曲意撫兒,餌以甘脆而問之曰[20]:「肯來吾家乎?」兒亦應之。兄私囑兒曰:「倘再問[21],答以不肯。如問何故不肯,答云:『待汝死後,何愁田産不爲吾有。』」一日,稼遠出行賈,兒至其家。毛又問,兒果對如父教。毛大怒,逐兒,曰:「妻孥在家,固日日算吾田産耶!其計左矣!」急不能待夫歸[22],立招媒媪,爲夫買妾。〔馮評〕一激能奮,此婦猶有人心,更有堅持絶嗣主意,不令送眼流眉者,忿氣人可奈何!時有賣婢者,其直昂,傾貲不能取盈,勢將不就,兄恐其遲焉而悔,竊以金付媒媪,偽爲媪所轉貸者[23]。毛大喜,購婢而歸。稼既還,毛以情告,稼亦忿,遂與兄絶[24]。年餘,妾生子,夫妻共喜。毛曰:「媪不知假貲何人[25],年餘竟不置問,此德不可忘。豈子已生,尚不償母價耶[26]?」〔王芑孫評〕稼之兄嫂可謂賢矣。稼乃囊金詣媪。媪笑曰:「當謝大官人。無謝老身矣。身貧如水,誰敢貸一金者。」因以實告。〔但評〕妬婦當氣盛時,輒曰無兒亦甘心也。不肖之兄弟覬覦某業,又從旁附和之,終身不令有眼中釘,田産已他人有矣。觀稼兄嫂之囑兒,爲之一泣;竊付媒金,爲之再泣;生償貲,乃得其實,爲之泣而不已,且將屈膝叩之矣。稼始悟,歸與妻言[27],相爲感泣。〔馮評〕我亦感泣。遂治具邀兄至,夫婦皆膝行[28],出金償兄;兄不受,盡歡而散。後稼生三子。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鑄本、青本、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
[1]
黄本題作「連氏」。
[2]
鑄本「大名之」作「大名」,並黄本「又最」作「最」。
[3]
阻撓:〖何註〗阻滯也,撓屈之使不得行也。
[4]
「安見」:二十四卷本作「安得」。「不之」:青本作「之不」。「二妾」:康熙本作「而妾」,今據諸參校本改。「身」:黄本作「娠」。
[5]
此上十三字:鑄本作「夫妻失望,又將年餘」。「夫妻」:黄本、青本作「夫婦」。
[6]
「段由是病」:鑄本作「段病」。
[7]
「靈所」:異史本、鑄本作「靈前」。鑄本「衆不知其誰,詰之」作「衆詰爲誰」,「始從容」作「從容」。黄本「客始」作「客乃」,並青本「亡者」作「死者」。
[8]
「懷問母」:康熙本作「問母」。今據五參校本補。
[9]
宗袥:〖何註〗袥音石。〖吕註〗《左傳·莊十四年》:「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袥。」
[10]
「宗袥」:二十四卷本作「宗祧」。青本、黄本「承人」作「乘人」,「命騎」作「命駕」。
[11]
「訟興」:黄本作「興訟」。鑄本「無色」作「失色」,「移妻」作「携妻」。
[12]
「安適」:青本作「適安」。
[13]
「氣積」:鑄本、異史本作「氣集」。
[14]
鑄本「邑宰」作「宰控」,「口對狀」作「審狀」。「口對」:康熙本無「口」,今據四參校本補。
[15]
此上十四字:鑄本作「其兄弟之子招之來,因其不與黨謀者」。
[16]
鑄本「將終」作「將死」。「媳曰」:作「媳囑」。
[17]
「爲婿」:鑄本、黄本作「爲夫」。「狀難」:鑄本作「狀實難」。
[18]
「杰哉」:鑄本作「杰矣哉」,異史本作「杰矣」。
[19]
鑄本「妻毛」作「妻毛氏」,「諫之毛」作「諫」。
[20]
此上三十七字:鑄本作「兄嫂俱諾,而故悠忽之,兒每至叔所,夫妻餌以甘脆,問曰」。
[21]
「再問」:鑄本作「彼再問」。
[22]
「稼遠出……夫婦」四十六字:鑄本作「稼出遠賈,兒復來。毛又問,兒即以父言對。毛大怒,曰妻孥在家,固日日盤算吾田産耶?其計左矣!逐兒出」。黄本「遠出」作「適出」。
[23]
「時有……貸者」:鑄本作「及夫歸時,有賣婢者,其價昂,傾貲不能取盈,勢將難成。其兄恐遲而變悔,遂暗以金付媪,偽稱爲媪轉貸者,玉成之」。
[24]
此上二十一字:鑄本作「毛大喜,遂買婢歸,毛以情告夫,夫怒與兄絶」。
[25]
鑄本「共喜」作「大喜」,「假貲」作「假貸」。
[26]
鑄本「豈子」作「今子」,「價耶」作「價也」。
[27]
此上三十一字:鑄本作「當大謝大官人,老身一貧如洗,誰敢貸一金者:具以實告。稼感悟,歸告其妻」。
[28]
異史本、鑄本「兄至」作「兄嫂至」。「皆膝行」:黄本作「膝行」。
狐女
伊衮[1],九江人。夜有女來,相與寢處,心知爲狐而戀其美,諱不告人,即父母不知也;久之,形體支離,父母始窮其故,伊實告之[2]。父母大憂,使人更代伴寢,兼施敕勒,卒不能禁。翁自與同衾[3],則狐不至,易以他人則又至。伊問之,狐曰:「世俗符咒,何能制我!然具有倫理,豈有對翁行淫者[4]!」翁聞之,益伴子不去,狐遂絶。〔但評〕符咒所不能制者,倫理足以制之。此狐頗有廉恥,於此亦可見邪總不能勝正。後值叛寇横恣,村人盡竄,一家相失。伊奔入崑崙山,四顧荒凉,又無同侣,日既暮,心益惴恐。忽見一女子來,謂是避難者。急近就之[5],則狐女也。離亂之中,相見欣慰。女曰:「日已西下,勢無復之[6],君姑止此。我相佳地,暫創一室,以避虎狼。」乃北行數武,遂蹲莽中,不知何作。少頃返,握伊南去[7];約十餘步,又曳之回。忽見大木千章[8],繞一高亭,銅牆鐵柱,頂類金箔[9];近視則牆可及肩,四周並無門户[10],而牆上密排坎窞。女以足踏之而過,伊亦從之。既入,疑金屋非人工可造,因問所自來,女笑云:「君自居之,明日即以相贈。金鐵各千萬計[11],半生吃著不盡矣。」既而告别,伊苦留之,乃止,曰:「被人厭棄,已拚永絶,今又不能自堅矣。」既醒[12],狐女不知何時已去。天明,踰垣而出。回視卧處,並無亭屋,惟四針插指環内,覆脂合其上,大樹則叢荆老棘也。〔馮評〕芥子藏鬚眉。
〔何評〕對翁不可行淫,此狐知其一。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鑄本、黄本、青本、二十四卷本)
[1]
「伊衮」:青本作「伊兖」。
[2]
「而戀……告之」三十字:鑄本作「而愛其美,秘不告人,父母亦不知也。久而形體支離。父母窮詰,始實告之」。
[3]
「兼施敕勒」:鑄本無此四字,異史本「兼」作「每」。今據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改。「衾」:二十四卷本作「寢」。
[4]
「易以……者」三十二宇:鑄本無「以他」二字,「問之」作「問狐」。二十四卷本「制我」作「靳我」,黄本「世俗」作「世間」。「者」:青本、黄本作「者乎」。
[5]
此上二十六字:鑄本作「日既暮,心恐甚,忽見一女子來,近視之」。
[6]
「勢無復之」:鑄本無此四字。
[7]
「少頃」: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作「少刻」。「握伊」:二十四卷本作「握伊手」,鑄本作「拉伊」。
[8]
「大木」:青本、黄本、二十四卷本作「大樹」。
[9]
「金箔」:青本、黄本作「白金」。
[10]
「四周」:鑄本作「四圍」。
[11]
鑄本「因問」作「問」,「笑云」作「笑曰」。「君自居之」:青本、黄本作「君自居」,異史本、鑄本作「君子居之」。今用二十四卷本。「鐵」:鑄本作「缺」。
[12]
「自堅」:黄本作「自監」。「既醒」:鑄本作「及醒」。
張氏婦[1]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於盗賊——盗賊,人猶得而仇之[2];兵,則人所不敢仇也。其少異於盗者,唯不甚敢輕於殺人耳。甲寅歲,三逆作亂[3],南征之士養馬兖郡,鷄犬廬舍一空,婦女皆被淫污。時遭霪霖[4],田中潴水爲湖,民無所匿,遂乘桴入高粱叢中。兵知之,裸體乘馬,入水冥搜,搒掠姦淫[5],鮮有遺脱。惟張氏婦獨不伏,公然在家中。有厨舍一所[6],夜與夫掘坎深數尺,積茅焉;覆以薄,加蓆其上,若可寢處。自炊灶下,有兵至,則出門應給之[7]。二蒙古兵强與淫,婦曰:「此等事,豈對人可行者[8]!」其一微笑,啁嗻而出。婦與入室,指蓆使先登。薄折,兵陷。婦又另取蓆及薄覆其上,故立坎邊,以誘來者。少間,其一復入;聞坎中號,不知何處。婦以手笑招之曰:「在此矣[9]。」兵踏蓆,又陷。婦乃益投以薪,擲火其中。火大熾,屋焚,婦乃呼救。火既熄,燔尸焦臭。或問之,婦曰:「兩豕恐害於兵[10],故納坎中耳。」由此離村數里,於大道旁並無樹木處[11],携女紅往坐烈日中。村去郡遠,兵來率乘馬,頃刻數至;笑語啁啾[12],雖多不解,大約調弄之語。而去道不遠[13],無一物可以蔽身,輒去。數日無患。一日,一兵至,殊無少恥,欲就婦烈日中。婦含笑,不甚拒,而隱以針刺其馬[14]。馬輒噴嘶,兵遂縶馬股際,然後擁婦。婦出巨錐,猛刺馬項,馬負痛駭奔[15]。繮繫股,不得脱,曳馳數十里,同伍始代捉之。首軀不知何處,繮上一股,儼然在焉[16]。
異史氏曰:「巧計六出,不失身於悍兵。賢哉婦乎!慧而能貞。」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黄本、鑄本、二十四卷本)
[1]
青系無此篇。
[2]
「盗賊」:鑄本作「蓋盗賊」。
[3]
「於盗者」:黄本作「於盗」。鑄本「唯不甚敢」作「特不敢」,「三逆作亂」作「三藩作反」。「不甚敢」:黄本作「不敢」。
[4]
「霪霖」:鑄本、二十四卷本作「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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