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2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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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二十九字:鑄本「買餌」作「買餅」,「何無也」作「何獨無」,「長時」作「長」,「當告」作「告」,「我方」作「今方」。「告汝」:異史本作「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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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聖」:黄本、鑄本、異史本作「關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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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三十字:鑄本作「每過必入拜,母知之,問曰:『汝所祝何詞?』笑云:『但祝明年便使我十六七歲』」;青本「汝所」作「所」,並黄本「入拜」作「拜」,「何詞」作「何時」,「便使我十」作「使我如十」;黄本「問汝」作「問曰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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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何註〗音爨,改易也。李義山《韓碑》:「點竄堯典舜典字。」又:「漬墨竄古文。」
[12]
此上三十字:青本、黄本「軀體」作「軀」;鑄本「而大」作「然大」,「軀體」作「軀」,「遂如」作「便如」,「塾師不能竄易之」作「竟成章」;二十四卷本「遂如」作「如」,「歲者」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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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不勝悲」:黄本作「不勝悲傷」,青本作「意不勝傷悲」,鑄本作「大男悲不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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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諸師」:鑄本作「塾問師」。
[15]
上十七字:鑄本作「出貲傭役,到處冥搜,杳無踪跡」;黄本、青本「出貲」作「出食貲」。
[16]
此上二十二字:鑄本作「循途奔去,茫然不知何往,適遇一人將如夔州,言姓錢」,青本、黄本「循途」作「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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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十五字:鑄本作「資斧耗竭。至夔同食,錢陰投毒食中」。
[18]
鑄本「秀出」作「秀異」,「而去」作「竟去」。
[19]
「主僧始知之,詣視」:鑄本作「長老知而詣視」,黄本「詣」作「請」。
[20]
此上十字:鑄本作「甚憐之,贈貲使去」。
[21]
「問得」:康熙本作「得問」,今用諸參校本。「無往不諮」:鑄本作「遍加諮訪」。
[22]
此上三十字:鑄本作「乃辭蔣。欲之閩。蔣贈以衣履,里黨皆斂貲助之。途遇二布客,欲往福清」。
[23]
「窺」:異史本作「竊窺」。此上二十九字:鑄本作「縶其手足,解奪而去。適有永福陳翁過其地,脱其縛,載歸其家,翁豪富」。青本、黄本「豪富」作「家富」。
[24]
「父耗」:鑄本作「奚耗」。
[25]
此上十六字:鑄本作「大男遂住翁家,不復遊,然去家愈遠,音梗矣」。
[26]
「抑勒」:康熙本誤作「抑靳」,黄本作「抑勅」。鑄本無「自食其力」四字。
[27]
「重慶賈」:康熙本作「重慶家賈」,今據諸參校本删。「取而」:青本、黄本作「取之」。
[28]
此上十四字:鑄本作「敷以藥,創平,求爲尼,賈曰」;「敷之」:青本、黄本作「敷心」。
[29]
淫具:〖吕註〗「蜀先主嘗因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檢得釀具,欲令與釀酒者同罰。時簡雍從先主遊,見一男子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何以知之?』雍曰:『彼有淫具,與欲釀同。』先主大笑,命原欲釀者。」
[30]
「人主縫」:青本、黄本作「人縫」。
[31]
「何諾之」:鑄本作「何諾」。「賈輿」:異史本作「賃輿」。
[32]
「旅」:二十四卷本作「侣」。「多疾」:青本、黄本作「多病」。「納媵」:鑄本作「納妾」。
[33]
鑄本「年間」作「年來」,「之聚乎」作「耶」;二十四卷本「生子」作「生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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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餘」:二十四卷本作「十許」。
[35]
「駭怪」:鑄本作「駭異」。
[36]
「子姓」:鑄本作「子侄」。
[37]
富有奩貲:〖何註〗言妝奩富也。
[38]
此上十一字:鑄本作「申怨兄,不安於室,懸梁投井」。
[39]
此上二十九字:鑄本作「聞者皆嫌其老。賈將適夔,乃載與俱去。遇奚同肆,適中其意,遂貨之而去」;「嫌三十」:二十四卷本作「皆以三十」,異史本作「皆嫌三十」;「之而去」:青本、黄本作「而去之」;黄本「俱去」作「同去」。「商遂」:鑄本、異史本作「適中其意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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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何」:鑄本作「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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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本「鹽城」作「鹽亭」,並黄本無「昭容」二字,「聽前」作「聽」。異史本「給役」作「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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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訟:〖何註〗揭其事而訟於官也。揭音訐,舉也,起也,如今日揭貼之揭。
[43]
此上三十五字:青本、黄本「訟奚」作「訟」,「公不」作「陳公不」,「一漏」作「一夕漏」;鑄本「奚喜」作「奚方喜」,「共頌」作「頌公」,「僮忽」作「僮呼」,「入白」作「入報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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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至」:青本、黄本作「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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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史本、鑄本「陳翁」作「陳公」。青本「悲咽」作「悲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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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中人始知」:鑄本作「族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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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返」:鑄本作「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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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之」:鑄本作「勸止之」。
[49]
「卜人」:二十四卷本、鑄本作「卜者」。
[50]
「内紀綱竊訪之」:鑄本作「内使細訪」。青本、黄本「姓名」作「姓」,「果父」作「果父也」。
[51]
此上十五字:鑄本作「啟父辦裝歸里,父抵家,門户一新,廣畜僕馬」。
[52]
上七字:鑄本作「兄苞不憤,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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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曰……姊之」三十七字:鑄本「去奚已更二夫」作「已更二夫尚」,「笞之」作「笞苞」,「益彰」作「益定」;「何亦」作「何」。青本、黄本「怒曰」作「曰」;二十四卷本「姊之」作「姊申」;「申姊」:青本、黄本作「申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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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鑄本作「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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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鑄本作「何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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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糈」:鑄本作「富貴」,黄本作「厚精」。
外國人[1]
己巳秋,嶺南從外洋飄一巨艘來。上有十一人,衣鳥羽,文采璀璨,自言:「吕宋國人。遇風覆舟,數十人皆死;惟十一人附巨木,飄至大島得免。凡五年,日攫鳥蟲而食;夜伏石洞中,織羽爲帆[2]。忽又飄一舟至,櫓帆皆無,蓋亦海中碎於風者,於是附之[3],將返,又被大風引至澳門。」巡撫題疏,送之還國。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二十四卷本、鑄本、拾遺本)
[1]
青系無此篇。
[2]
「爲帆」:拾遺本作「爲衣」。
[3]
「蓋亦海中碎於風者,於是附之,將返」:二十四卷本無「蓋」字,「碎」作「破」,並拾遺本「返」作「還」。
人妖[1]
馬生萬寶者,東昌人,疏狂不羈。妻田氏,亦放誕風流。伉儷甚敦。有女子來,寄居鄰人寡媪家[2],言爲翁姑所虐,暫出亡;其縫紉絶巧,便爲媪操作。媪喜而留之。逾數日,自言能於宵分按摩,愈女子瘵蠱。媪常至生家,遊揚其術,田亦未嘗著意。生一日於牆窺見女,年十八九已來,頗風格,心竊好之。私與妻謀,託疾以招之。〔但評〕秋蟬見陵於螳螂,方欲捕蟬,而不知其後已有黄雀也。天下事大抵如斯。媪先來,就榻撫問已,言:「蒙娘子招,便將來。但渠畏見男子,請勿以郎君入。」妻曰:「家中無廣舍,渠儂時復出入,可復奈何?」已又沉思曰:「晚間西村阿舅家招渠飲,即囑令勿歸,亦大易。」媪諾而去。妻與生用拔趙幟易漢幟[3]計,笑而行之。〔但評〕拔趙幟易漢赤幟,房幃中絶妙計策,亦絶大戰場。日曛黑,媪引女子至,曰:「郎君晚回家否?」田曰:「不回矣。」女子喜曰:「如此方好。」數語,媪别去。田便燃燭,展衾,讓女先上牀,己亦脱衣隱燭,忽曰:「幾忘却,厨舍門未關,防狗子偷吃也。」便下牀,啟門易生。生窸窣入,上牀與女共枕卧,女顫聲曰:「我爲娘子醫清恙也。」〔但評〕當應之曰:「我待娘子醫相思病也。」間以暱辭,生不語。女即撫生腹,漸至臍下,停手不摩,遽探其私,觸腕崩騰。女驚怖之狀,不啻誤捉蛇蝎,急起欲遯,生沮之。以手入其股際,則擂垂盈掬,亦偉器也。〔但評〕前準備拔趙幟易漢幟,此時幾以外蛇鬥内蛇。大駭,呼火。生妻謂事决裂,急燃燈至,欲爲調停。則見女赤身投地乞命。妻羞懼[4],趨出。生詰之,云是谷城人王二喜,以兄大喜爲桑冲[5]門人,因得轉傳其術。又問:「玷幾人矣?」曰:「身出行道不久,衹得十六人耳。」〔但評〕行道不久,衹醫好十六人清恙耳。生以其行可誅,思欲告郡;而憐其美,遂反接而宫之。〔但評〕宫之,即以其人所行之道治之。血溢隕絶,食頃復甦。卧之榻,覆之衾,而囑曰:「我以藥醫汝,創痏平,從我終焉可也;不然,事發不赦!」王諾之。明日,媪來,生紿之曰:「伊是我表侄女王二姐也。以天閹爲夫家所逐,夜爲我家言其由,始知之。忽小不康,將爲市藥餌,兼請諸其家,留與荆人作伴。」媪入室視王,見其面色敗如塵土。即榻問之。曰:「隱所暴腫,恐是惡疽。」媪信之,去。生餌以湯,糝以散,日就平復。夜輒引與狎處;早起,則爲田提汲補綴,灑掃執炊,如媵婢然。〔但評〕此真男妾。居無何,桑冲伏誅,同惡者七人並棄市;惟二喜漏網,檄各屬嚴緝。村人竊共疑之,集村媪隔裳而探其隱,羣疑乃釋。王自是德生,遂從馬以終焉。後卒,即葬府西馬氏墓側,今依稀在焉。
異史氏曰:「馬萬寶可云善於用人者矣。兒童喜蟹可把玩,而又畏其鉗,因斷其鉗而畜之。〔馮評〕曹操治世能臣語,亦斷其鉗而畜之之意。嗚呼!苟得此意,以治天下可也。」
〔何評〕男子宫之,必不能美,恐不如無鉗蟹之可玩,未知是否?
【校記】(底本:青本
參校本:二十四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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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本、異史本無此篇。
[2]
「寡媪」:二十四卷本作「某媪」。
[3]
拔趙幟易漢幟:〖吕註〗《史記·淮陰侯傳》:「信與張耳以兵數萬,欲東下井陘擊趙。未至井陘口三十里止舍,夜半傳發,選輕騎二千人,人持一赤幟,從間道萆山而望趙軍。誡曰:『趙見我走,必空壁逐我,若疾入趙壁,拔趙幟,立漢赤幟。』趙軍已不勝,不能得信等,欲還歸壁,壁皆漢赤幟,而大驚,以爲漢皆已得趙王將矣。兵遂亂,遯走。於是漢兵夾擊,大破虜趙軍。」○幟,旌旗之屬。
[4]
青本無「赤身」二字,「妻羞」作「羞」,今據二十四卷本補。
[5]
桑冲:〖吕註〗明成化間,石州民桑冲得師大同谷才之法,飾頭面耳足,又巧習女紅,自稱女師。密探大家好女,即住其旁貧小家,夤緣得入,頓成姦合。或女貞不從,則以厭魅法以致女迷。姦遂,女畏敗名,終不敢言。以是十年,遍遊河南北、直隸、山東、西,污大家女一百八十二人。又傳徒任茂等七人,分途行姦。至二十年七月,冲在晉州高秀才家爲其婿趙某反欲行姦,始識是男子,捉送晉州,讞出前情具奏。犯人凌遲。急捕任茂等七人,罪皆如之。谷才已死,行姦十有八年矣。其罪案甚煩,姑約録之。〖吕註補〗原註太簡,《堅瓠集》載此事較詳,因備録之:「明成化丁酉,真州府晉州奏犯人桑冲供,係山西太原府石州軍籍李大綱侄,賣於榆次縣桑茂爲義男。成化元年,聞大同府山陰縣民谷才以男裝女,隨處教婦女生活,暗行姦宿一十八年未會事發。冲投拜爲師,就彼學女工,描剪花樣、刺綉等項,盡得其術。遂有任茂、張端、楊太、王大喜、任昉、孫咸、孫原等七人復投冲學,各散去。冲歷大同、平陽等四十五府州縣,探聽人家出色女子,即投中人引進,教作女工,默與姦宿。若有秉正不從者,遂將迷藥噴女子身上,默念昏迷咒,使之不能言動,即行姦宿;復念醒昏咒,女子方醒。冲再三陪情,女子隱忍不言,住兩三日,又復他之。丁酉七月十三日至晉州聶村生員高宣家,宣婿趙文舉强淫之,冲不從,文舉捽冲倒,揣胸無乳,摸有腎囊,告官。械至京。具獄以聞,上以情犯醜惡,命磔於市,並命搜捕任茂等誅之。」
韋公子
韋公子,咸陽世家,放縱好淫,婢婦有色,無不私者。嘗載金數千[1],欲盡覽天下名妓,凡繁麗之區罔不至。其不甚好者[2],信宿即去;當意,則作百日留。叔某公亦名官,休致歸,聞其行,怒之[3];延明師,置别業,使與諸公子鍵户讀。公子夜伺師寢,窬垣歸,遲明而返,以爲常[4]。一夜,失足折肱,師始知之。告公,公怒,不之惜,益施夏楚,俾不能起而後藥之。月餘漸愈[5],公與之約:能讀倍諸弟,文字佳,出勿禁;私逸者,撻如前。而公子最慧,讀常過程。如此數年[6],中鄉榜。欲自敗約,而公猶箝制之[7]。赴都,以老僕從,授日記籍,使誌其言動,故數年無過行。後成進士,公乃稍弛其禁;而公子或將有作,惟恐公聞,入曲巷中[8],輒託姓魏。一日,過西安,見優僮羅惠卿[9],年十六七,秀麗如好女,悦之。夜留繾綣,贈貽豐隆。聞其新娶婦尤韻妙,益觸所好,私示意惠卿。惠卿無難色,至夜携婦至,果少好,遂三人共一榻[10]。留數日,眷愛臻至。謀與俱歸,問其家口,答云:「母早喪,惟父存耳[11]。某原非羅姓。母少服役於咸陽韋氏,賣至羅家,四月生余。倘得從公子去,亦可察其耗問。」公子驚問:「母何姓?」答:「姓吕[12]。」駭極,汗下浹體,蓋其母即生家婢也。生無言。天明[13],厚贈之,勸令改業。偽託他適,約歸時召致之,遂别而去。後令蘇州某邑,有樂妓沈韋娘,雅麗絶倫,心好之,潛留與狎[14],戲曰:「卿小字取『春風一曲杜韋娘』耶?」答曰:「非也。妾母十七爲名妓,有咸陽公子,與君侯同姓[15],留三月,訂盟昏娶。公子去,八月生妾,因名韋,實妾姓也。公子臨别時,贈黄金鴛鴦,今尚在。一去竟無音耗,妾母以是憤悒死。妾三歲,受撫於沈媪,故從其姓。」公子聞其言[16],愧恨無以自容。默移時,頓生一策。忽起挑燈,唤韋娘飲,藏有鴆毒,暗置杯中[17]。韋娘才下咽,潰亂呻嘶。衆集視,則已斃矣。呼優人至,付以尸[18],重賂之。而韋娘所與交好者盡勢家,聞之,不解其故,悉不平,共賄激優人,使訟於上官。公子懼[19],瀉橐彌縫,卒以浮躁免官。歸家,年三十八,頗悔前行。而妻妾五六人皆無子,欲繼公之孫;公以其門無内行,恐習氣染兒,雖諾嗣之[20],但待其老而後歸之。公子憤欲往招惠卿,家人皆以爲不可,乃罷。又數年,忽病,輒撾心曰:「淫婢宿妓者非人也!」公聞之,嘆曰[21]:「是殆將死矣!」乃以次子之子,送詣其家,使定省之。月餘尋卒[22]。
異史氏曰:「盗婢私娼,其流弊殆不可問。然以己之骨血,而謂他人父,亦已羞矣,而鬼神又侮弄之,誘使自食便液,尚不自剖其心,自剄其首[23],而徒流汗投鴆,非人頭而畜鳴者耶!雖然,風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風塵中亦皆擅場[24]。」
〔但評〕是篇警人迷途,拯人孽海。防其畜也而人之,憐其絶也而嗣之。真有無量無數無邊功德。
〔何評〕漁色之弊,必至於此,可爲殷鑒。有此嚴叔,而尚逾閑若此,豈性果有不善歟?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鑄本、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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