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2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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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孝廉耦長:〖吕註〗名庚,宣城人。康熙辛酉順天舉人。
[2]
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德」下無「州」字。「宰」:青本、黄本作「牧」。
[3]
手稿本、黄本、康熙本「婦」下無「者」字。今據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補。
[4]
趁之:〖何註〗尾綴之也。
[5]
村落:〖吕註〗《史記·五帝本紀》:「舜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
[6]
二十四卷本「入」下有「一」字。
[7]
二十四卷本「與」下無「郎」字。
[8]
軋然:〖何註〗軋音近壓,車輾也。《六書故》:「車載重,輾軋有聲也。」叩門聲似之。
[9]
二十四卷本「應」上無「出」字。
[10]
「所往」: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何往」。「此」:鑄本作「是」。
[11]
醮:〖何註〗音釂,嫁也。酌而無酬酢。《昏義》:「父親醮子而命之迎。」女子未醮,再醮,殆因此而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亦醮意也。
[12]
「可驗」: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作「所驗」。
[13]
異物:〖吕註〗賈誼《鵩鳥賦》:「化爲異物兮又何足悲。」
[14]
銜:〖何註〗銜恨也。
[15]
「怪疑」:黄本作「疑怪」,康熙本、異史本作「怪異」。
[16]
青本、黄本「亦」下無「大」字。「忻待」:黄本作「得」。
[17]
遘:〖何註〗遇也。
[18]
閔凶:〖何註〗閔通愍。《左傳·宣十二年》:「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凶。』」
[19]
「三二」:黄本作「二三」。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先」上無「即」字。
[20]
「急返」:異史本、黄本、二十四卷本、鑄本作「即返」。
[21]
「覓途行」:黄本作「覓路行」,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無「行」字。黄本「視」下有「則」。
[22]
「歷言」: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作「歷述」。康熙本「父」下有「至」字。手稿本「父」下原有「至」字,塗去。
靈官
朝天觀道士某[1],喜吐納之術[2]。有翁假寓觀中,適同所好,遂爲玄友[3]。居數年,每至郊祭時[4],輒先旬日而去,郊後乃返。道士疑而問之,翁曰:「我兩人莫逆[5],可以實告。我狐也,郊期至,則諸神清穢[6],我無所容,故行遯耳。」又一年,及期而去,久不復返,疑之。一日忽至,因問其故,答曰:「我幾不復見子矣!曩欲遠避,心頗怠,〔但評〕後言「此非福地」,則此時欲遠避而心頗怠者,其故可知也。觸神怒而沾臭穢,宜哉。視陰溝甚隱,遂潛伏卷甕下。不意靈官糞除至此,瞥爲所睹,憤欲加鞭,余懼而逃。靈官追逐甚急,至黄河上,瀕[7]將及矣。大窘,無計,竄伏溷[8]中。神惡其穢,始返身去。既出,臭惡沾染,不可復游人世。乃投水自濯[9]訖,又蟄隱穴中幾百日[10],垢濁始净。今來相别,兼以致祝:君亦宜引身他去[11],大劫將來,此非福地[12]也。」言已辭去。道士依言别徙。未幾而有「甲申之變」。
〔何評〕每郊祭則靈官清穢,甲申前尚如此,信乎天子之威靈遠矣。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
[1]
「觀」:康熙本作「官」。
[2]
吐納之術:〖吕註〗《莊子·刻意篇》:「吹呴呼吸,吐故納新,此導引之術,養形之人。」
[3]
「玄」:青本作「元」,手稿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缺末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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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青本作「日」。
[5]
莫逆:〖吕註〗《莊子·大宗師》:「子祀、子輿、子犁、子來四人相與語曰:『孰能以無爲首,以生爲脊,以死爲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體者,吾與之友矣。』四人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爲友。」〖何註〗楊寧與楊城爲莫逆交。
[6]
青本無「諸神」二字。
[7]
瀕:〖何註〗猶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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溷:〖何註〗同混,亂也。
[9]
濯:〖何註〗音濁,浣也。
[10]
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無「隱」字。「幾」:二十四卷本作「凡」。
[11]
「兼以」:二十四卷本作「兼亦」。「祝」:青本作「囑」。「引」: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作「隱」。
[12]
福地:〖吕註〗《洞天福地記》:「終南山太乙峰在長安西南五十里,左右十里内皆福地。」
王蘭
利津王蘭,暴病死[1]。閻王覆勘[2],乃鬼卒之誤勾也,責送還生,則尸已敗。鬼懼罪,謂王曰:「人而鬼也則苦,鬼而仙也則樂。苟樂矣,何必生?」王以爲然。鬼曰:「此處一狐,金丹成矣。竊其丹吞之,則魂不散,可以長存;但憑所之,罔不如意[3]。子願之否?」王從之。鬼導去,入一高第,見樓閣渠然,而悄[4]無一人[5]。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際;氣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於月中[6];一吸,輒復落[7],以口承之,則又呼之:如是不已。鬼潛伺其側,俟其吐,急掇於手,付王吞之。狐驚,盛氣相向[8],見二人在,恐不敵,憤恨而去。王與鬼别,至其家,妻子見之,咸懼,却走[9]。王告以故,乃漸集。由此在家寢處如平時。其友張姓者[10],聞而省之,相見,話温凉,因謂張曰:「我與若家夙貧[11],今有術,可以致富,子能從我游乎?」張唯唯[12]。曰:「我能不藥而醫,不卜而斷。〔但評〕鬼而能仙,不事參真,不須禮斗,不待吐納修煉。遂能不藥而醫,不卜而斷,其樂可知。我欲現身[13],恐識我者相驚以怪[14]。附子而行,可乎?」張又唯唯。〔馮評〕圓一句,否則自行之可也。於是即日趣裝。至山西界,富室有女[15],得暴疾,眩然瞀[16]瞑,前後藥禳既窮。張造其廬,以術自炫[17]。富翁止此女,常珍惜之,能醫者,願以千金爲報[18]。張請視之,從翁入室,見女瞑卧,啟其衾,撫其體,女昏不覺。王私告張曰:「此魂亡也,當爲覓之。」〔馮評〕插一筆。張乃告翁:「病雖危,可救。」問:「需何藥?」俱言不須:「女公子[19]魂離他所,業遣神覓之矣。」約一時許,王忽來,具言已得。張乃請翁再入。又撫之,少頃,女欠伸[20],目遽張。翁大喜[21],撫問,女言:「向戲園中,見一少年郎挾彈彈雀;數人牽駿馬,從諸其後。急欲奔避,横被阻止。少年以弓授兒,教兒彈。方羞訶[22]之,便携兒馬上,纍騎而行。笑曰:『我樂與子戲,勿羞也。』數里入山中,我馬上號且駡。少年怒,推墮路旁。欲歸無路,適有一人至[23],捉兒臂,疾若馳,瞬息[24]至家,忽若夢醒。」翁神之,果貽千金。王夜與張謀,留二百金作路用,餘盡攝去[25],款門[26]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饋張氏,〔馮評〕二百作路用,三百饋張氏,付其子者五百也。共完上所貽千金之數。乃復還。次日與翁别,不見金藏何所,益異之[27],厚禮而送之。踰數日,張於郊外遇同鄉人賀才。才飲博,不事生産,奇貧如丐,聞張得異術[28],獲金無算,因奔尋之。王勸薄贈令歸。才不改故行,旬日蕩盡,將復覓張[29]。王已知之,曰:「才狂悖[30],不可與處,衹宜賂之使去,縱禍猶淺。」踰日,才果至,强從與俱,張曰:「我固知汝復來。日事酗[31]賭,千金何能滿無底竇[32]?誠改若所爲,我百金相贈。」才諾之,張瀉囊授之[33]。才去,以百金在橐,賭益豪;益之狹邪游[34],揮灑如土[35]。邑中捕役疑而執之,質於官,拷掠酷慘。才實告金所自來,乃遣隸押才捉張。數日創劇[36],斃於途。魂不忘張[37],復往依之,因與王會。一日,聚飲於煙墩,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聽。適巡方御史[38]過,聞呼搜之,獲張。張懼,以實告。御史怒,笞而牒於神,夜夢金甲人告曰:「查王蘭無辜而死,今爲鬼仙。醫亦仁術[39],不可律以妖魅。今奉帝命,授爲清道使。賀才邪蕩,已罰竄鐵圍山[40]。〔但評〕日事酗賭而兼狹邪游之人,鐵圍山早留一席以相待矣。〔何評〕見釋典。張某無罪,當宥之。」御史醒而異之,乃釋張。張治裝旋里[41],囊中存數百金,敬以半送王家[42]。王氏子孫以此致富焉。
〔但評〕賀才以無賴棍徒,薄贈之而不改,厚賂之而又不改;生前纍贅,死後糾纏,王雖鬼仙,亦幾爲所拖纍,况其在人也歟?
〔何評〕詭異。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
[1]
「死」:青本作「卒」。
[2]
勘:〖何註〗鞫囚也。
[3]
「罔」:青本作「無」。
[4]
悄:〖何註〗七小切,憂也。△按:悄,寂静。
[5]
「悄無一人」:鑄本作「闃其無人」。「悄」:康熙本作「俏」。
[6]
康熙本、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月」上無「於」字。
[7]
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復」上無「輒」字。
[8]
「吐」:二十四卷本作「出」。「盛氣相向」:二十四卷本、鑄本作「勝氣相尚」,「盛氣」:康熙本作「氣盛」。
[9]
「却走」:康熙本作「却步」。
[10]
「姓」:鑄本作「某」。
[11]
「若」:二十四卷本、異史本作「君」,鑄本中此字旁加,「家」下有「世」字。
[12]
鑄本「唯唯」下有「王」字。
[13]
「現身」:青本作「現我形」。
[14]
異史本、鑄本、二十四卷本「怪」上無「以」字。
[15]
鑄本「富」上有「遇」字。
[16]
瞀:〖何註〗音茂,目不明貌。韓愈詩:「淚目若朦瞀。」又煩亂也。
[17]
炫:〖何註〗音眩,耀光也。《國策》:「炫熿於道。」
[18]
「常」:鑄本作「甚」。「爲報」:鑄本作「相酬報」。
[19]
女公子:〖何註〗《左傳·莊公三十二年》:「雩,講於梁氏,女公子觀之。」
[20]
欠伸:〖何註〗《曲禮》:「君子欠伸」,註:「志倦則欠,體倦則伸。」此當是身手曲伸,行將起而有爲之狀,會意。
[21]
「請翁」:異史本、鑄本作「請公」。青本「欠」上無「女」字。
[22]
訶:〖何註〗與呵同。
[23]
「人至」:鑄本、二十四卷本、異史本作「人」。
[24]
瞬息:〖何註〗瞬音舜,目動也。息氣一出一入也,喻速也。
[25]
「夜」: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宿」。二十四卷本「用」作「費」、「盡」作「俱」。青本無「金」字。
[26]
款門:〖何註〗叩門也。
[27]
「異」: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奇」。
[28]
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博」作「賭」、「産」作「業」、「奇」作「其」。
[29]
「覓」: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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