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5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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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二十四卷本作「水」。
[2]
「金五十」:二十四卷本作「五十金」。
[3]
關説:〖吕註〗《史記·梁孝王世家》:「有所關説於景帝。」註:「關,通也。謂因之以通其辭説,亦如行者之有關津也。」
[4]
涓吉:〖何註〗涓音蠲。《前漢書·郊祀歌》:「涓選休成。」註:「除惡選取美者也。」〖吕註〗左思《魏都賦》:「涓吉日陟中壇。」註:「涓,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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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青本作「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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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康熙本作「役」,今據四參校本改。「可親」:青本作「相親」。
[7]
犒:〖何註〗考去聲,勞也,餉也。
[8]
「邀翁」:二十四卷本作「邀公」。
[9]
青本「居」上有「久」字。
[10]
居停:〖吕註〗《宋史·丁謂傳》:「謂議貶寇準,同列不敢言,獨王曾以帝語質之。謂顧曰:『居停主人無復言。』」蓋指曾以第假準也。
[11]
「侈麗」:青本作「奢麗」。
[12]
「還往」: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往還」。
[13]
「移席」: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離席」。
[14]
飲亦醉:〖吕註〗崔令欽《教坊記》:「蘇五奴妻善歌舞,亦有姿色。有邀請其妻者,五奴輒隨之前。人欲五奴沉醉以通其妻者,多勸之酒。五奴曰:『但多與我錢,雖飲亦醉,不煩酒也。』」○亦音追,粉餌也。
[15]
鑄本「民上」作「上民」,「」作「糙」。青本「亦」上無「而」字。
[16]
鑄本「謂」下無「狐」字,並異史本、二十四卷本「見」下無「也」字,「罷」作「止」。
[17]
「爲」:青本作「一」。
[18]
踶趹嗥嘶:〖何註〗踶音弟。《莊子·馬蹄篇》:「怒則分背相踶。」趹音抉。《戰國策》:「揬前趹後。」謂前足揬向前,後足趹於後也。嗥嘶音豪西,大聲也。《戰國策》:「嗥,熊虎聲。」《玉篇》:「嘶,馬鳴也。」
[19]
「於」:青本作「如」。
[20]
康熙本無「耳」字,今據諸參校本補。
[21]
「日進」:青本作「自進」。
紅玉
廣平馮翁者[1],一子字相如,父子俱諸生。翁年近六旬,性方鯁[2],而家屢空。數年間,媪與子婦又相繼逝,井臼[3]自操之。一夜,相如坐月下,忽見東鄰女自牆上來窺,視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來亦不去;固請之,乃梯而過,遂共寢處。問其姓名,曰:「妾鄰女紅玉也。」生大愛悦,與訂永好,女諾之,夜夜往來。約半年許,翁夜起,聞子舍[4]笑語[5],窺之見女,怒唤生出,駡曰:「畜産[6]!所爲何事!如此落寞[7],尚不刻苦,乃學浮蕩耶?〔何評〕嚴父。人知之,喪汝德;〔何評〕人不知,獨不喪德耶?人不知,亦促汝壽!」〔但評〕愈落寞愈加刻苦,所謂我不能如命何,命亦不能奈我何也。喪德促壽,義方懿訓,不可多得。○責其浮蕩,分知與不知兩層。喪德不可,促壽亦不可。恐其喪德,嚴父之教也;畏其促壽,慈親之心也。爲人子者,宜深體之。生跪自投[8],泣言知悔。〔何評〕賢子。翁叱女曰:「女子不守閨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倘事一發,當不僅貽寒舍羞[9]!」駡已,憤然歸寢。女流涕曰:「親庭罪責,良足愧辱。〔但評〕言正而切。我兩人緣分盡矣[10]!」生曰:「父在不得自專。卿如有情,尚當含垢[11]爲好[12]。」〔但評〕言强而婉。女言辭决絶,生乃灑涕。〔但評〕女不以爲愧辱而去無是理,生不念其舊好而留亦無是情;然辭去者易措詞,挽留者難置議。須看其下筆輕圓處。女止之曰:「妾與君無媒妁[13]之言,父母之命,窬牆鑽[14],何能白首?此處有一佳耦,可聘也。」生告以貧[15],女曰:「來宵相俟,妾爲君謀之。」〔但評〕代謀佳偶,所薦得人,狐有義有識。次夜女果至,出白金四十兩贈生,曰:「去此六十里,有吴村衛氏[16],年十八矣,高其價,故未售也。君重啖之[17],必合諧允。」言已别去。生乘間語父,欲往相之。而隱饋金不敢告[18]。翁自度無貲,以是故止之,生又婉言:「試可乃已[19]。」翁頷之。生遂假僕馬,詣衛氏。衛故田舍翁,生呼出,引與間語[20]。衛知生望族[21],又見儀采軒豁,心許之[22],而慮其靳於貲。生聽其詞意吞吐,會其旨,傾囊陳几上。衛乃喜,浼鄰生居間,書紅箋而盟焉。生入拜媪,居室偪側[23],女依母自幛;微睨之,雖荆布[24]之飾,而神情光艷,心竊喜。衛借舍款婿[25],便言:「公子無須親迎。待少作衣妝,即合舁送去。」生與訂期而歸,詭告翁,言衛愛清門,不責貲。翁亦喜[26]。至日,衛果送女至。女勤儉[27],有順德,〔何評〕賢婦。琴瑟甚篤。逾二年,舉一男,名福兒。會清明抱子登墓,遇邑紳宋氏。〔馮評〕軒然大波。宋官御史[28],坐行賕[29]免,居林下,大搧威虐。〔但評〕此等御史貽玷柏臺。是日亦上墓歸,見女,艷之,問村人,知爲生配。料馮貧士,誘以重賂,冀可摇,使家人風示之。生驟聞,怒形於色;既思勢不敵,斂怒爲笑。歸告翁,大怒[30],奔出,對其家人指天畫地,詬駡萬端。家人鼠竄[31]而去。宋氏亦怒,竟遣數人入生家,毆[32]翁及子,〔馮評〕尚有天日耶?汹若沸鼎[33]。女聞之,棄兒於牀,披髮號救。羣篡舁之,閧然[34]便去。父子傷殘,吟呻在地[35],兒呱呱啼室中。鄰人共憐之,扶置榻上[36]。經日,生杖而能起;翁忿不食,嘔血尋斃。生大哭,抱子興詞,上至督撫,訟幾遍,卒不得直;〔但評〕無日無天,令人髮指。後聞婦不屈死益悲。〔馮評〕聞婦不屈死,帶便補了上文,何等捷便簡當。〔何評〕節女。冤塞胸吭,無路可伸,每思要路刺殺宋,而慮其扈從[37]繁,兒又罔託,日夜哀思,雙睫爲之不交[38]。忽一丈夫弔諸其室,〔馮評〕丈夫來得突。虬髯[39]闊頷,曾與無素。挽坐,欲問邦族,客遽曰:「君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而忘報乎?」〔但評〕俠士其猶龍乎?用筆亦有神龍夭矯,不可挾制之勢。生疑爲宋人之偵,姑偽應之。〔馮評〕文有突筆不嫌其突者,馮生抱屈含冤,急急欲得一人以爲之報復,人心也,即天理也,亦即文理,何嫌於突!客怒眦欲裂[40],〔何評〕俠客。遽出曰:「僕以君人也;今乃知不足齒之傖[41]!」〔但評〕一慷爽,一慎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生察其異,跪而挽之,曰:「誠恐宋人餂[42]我。今實佈腹心:僕之卧薪嘗膽[43]者,固有日矣,但憐此褓中物,恐墜宗祧[44]。君義士,能爲我杵臼[45]否?」客曰:「此婦人女子之事,非所能。君所欲託諸人者,請自任之;所欲自任者,願得而代庖[46]焉。」〔但評〕杵臼之事,而以爲婦人女子,非輕杵臼也,以代庖之事觀之,則抱呱呱者直婦人女子事耳。亦作者有意爲下文抱養事作一伏筆,又恐犯實,急以「請自任之」一語掩過,遂全無痕迹。生聞,崩角[47]在地,客不顧而出[48]。生追問姓字,曰:「不濟,不任受怨;濟,亦不任受德。」遂去。〔但評〕「丈夫」二字,直對婦人女子言,且與狐女對照,如兩山並峙,突如其來,飄然而去。此段文氣,純胎息左盲,非徒摹其形似者。生懼禍及,抱子亡去。至夜,宋家一門俱寢,有人越重垣入,殺御史父子三人,及一媳一婢。〔馮評〕快哉,快哉!蘇子美讀之,當浮大白。宋家具狀告官[49],官大駭。宋執謂相如,於是遣役捕生。生遯不知所之,於是情益真。宋僕同官役諸處冥搜,夜至南山,聞兒啼,迹得之,繫累而行[50]。兒啼愈嗔,羣奪兒拋棄之,生冤憤欲絶。見邑令,問:「何殺人?」生曰:「冤哉!某以夜死,我以晝出,且抱呱呱者,何能窬垣殺人?」令曰:「不殺人,何逃乎?」生詞窮,不能置辨,乃收諸獄。生泣曰[51]:「我死無足惜,孤兒何罪?」〔馮評〕《左傳》句法。令曰:「汝殺人子多矣!殺汝子,何怨?」生既褫革[52],屢受梏[53],慘,卒無詞。令是夜方卧,聞有物擊牀,震震有聲,〔馮評〕即用此人作轉圜,妙甚。大懼而號。舉家驚起,集而燭之,一短刀,銛利[54]如霜,剁牀入木者寸餘,牢不可拔。〔但評〕錮弊之牢不可破者,即以利刀不可拔者破之。安得各官牀面皆有此一刀。〔馮評〕惜乎不中。令睹之,魂魄喪失,荷戈遍索,竟無踪迹[55];心竊餒,又以宋人死,無可畏懼,乃詳諸憲,代生解免,竟釋生。生歸,甕無升斗,孤影對四壁。幸鄰人憐饋食飲,苟且自度。念大仇已報,則囅然喜[56];思慘酷之禍,幾於滅門,則淚潸潸堕;及思半生貧徹骨,宗支不續,則於無人處,大哭失聲,不復能自禁。〔但評〕數語爲一篇之警策。○從生心中寫出三層,使讀者咸賞其情致之纏綿,用筆之周匝,幾忘其爲承接過渡之筆。〔馮評〕無一漏筆。如此半年,捕禁益懈,乃哀邑令,求判還衛氏之骨。既葬而歸[57],悲怛欲死,輾轉空牀,竟無生路。忽有款門者,〔但評〕前者丈夫弔諸其室,至大冤昭雪,丈夫之事已畢矣;而婦人女子,忽來款門。以杵臼之事果出之於婦人女子,巾幗有色而丈夫無色,狐有色而人無色矣。〔馮評〕飄然而來。凝神寂聽,聞一人在門外,噥噥[58]與小兒語。生急起窺覘,似一女子;扉初啟,便問:「大冤昭雪,可幸無恙?」其聲稔熟,而倉卒不能追憶;爇火燭之[59],則紅玉也。〔但評〕從天降下,來何暮也。〔馮評〕讀者中心癢癢,快甚慰甚。挽一小兒,嬉笑跨下[60]。生不暇問,抱女嗚哭,女亦慘然,既而推兒曰:「汝忘而父耶?」兒牽女衣,目灼灼視生。細審之,福兒也,大驚,泣問:「兒那得來?」女曰:「實告君:昔言鄰女者,妄也。妾實狐。〔馮評〕聊齋每落筆,都作勢不平。適宵行,見兒啼谷中[61],抱養於秦。聞大難既息,故携來與君團聚耳。」生揮涕拜謝。兒在女懷,如依其母,竟不復能識父矣。天未明,女即遽起。問之,答曰:「奴欲去。」生裸跪牀頭,涕不能仰。女笑曰:「妾誑君耳。今家道新創,非夙興夜寐不可。」乃剪莽擁篲[62],類男子操作。生憂貧乏,不能自給[63],女曰:「但請下帷[64]讀,勿問盈歉[65],或當不殍餓死。」遂出金治織具,租田數十畝,僱傭耕作[66]。荷鑱誅茅[67],牽蘿補屋,日以爲常。里黨聞婦賢,益樂資助之。約半年,人煙騰茂,類素封家。生曰:「灰燼[68]之餘,卿白手再造矣。然一事未就安妥,如何?」詰之,答曰:「試期已迫,巾服尚未復也[69]。」女笑曰:「妾前以四金寄廣文[70],已復名在案。若待君言,誤之已久。」生益神之。是科遂領鄉薦。時年三十六,腴田連阡[71],夏屋渠渠[72]矣。女嬝[73]娜如隨風欲飄去,而操作過農婦[74];雖嚴冬自苦,而手膩如脂。自言二十八歲[75],人視之,常若二十許人。〔馮評〕戛然而止。
異史氏曰:「其子賢,其父德,故其報之也俠。非特人俠,狐亦俠也。遇亦奇矣!然官宰悠悠[76],竪人毛髮[77],刀震震入木,何惜不略移牀上半尺許哉?使蘇子美讀之,必浮白曰:『惜乎擊之不中[78][79]!』」
王阮亭云:「程嬰、杵臼,未嘗聞諸巾幗,况狐耶[80]!」
〔何評〕俠殺御史一家而不殺宰,意宰之不勝殺也。當興訟時,上至督撫,卒不得直,獨宰也乎哉!
〔方評〕相如烏得賢,窬牆鑽穴而不知羞,殺父奪妻而不能報;即云興訟幾遍,嘗膽圖仇,皆虚詞耳,曷足貴乎?其尤失者,在抱子先逃一節,幸而俠士警邑宰以救之。不然,身且不保,何有于子?更幸紅玉重歸以成之。不然,口且難餬,何能娶妻生子,以功名顯于當時哉!嗚呼!此馮翁所詈其浮蕩,而俠士直視之爲不足齒之傖也。○虞翻與弟書云:「長子當爲求婦,遠求小姓,足使生子。芝草無根,醴泉無源。」觀衛女益信。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
[1]
「者」:鑄本作「有」。
[2]
鯁:〖何註〗音梗,與骨鯁之鯁通。
[3]
井臼:〖何註〗井所以汲,臼所以舂。馬充爲太守,俸入盡給交友,妻子自操井臼。
[4]
子舍:〖何註〗《史記·萬石傳》:「建爲郎中令,每五日洗沐,歸謁親。入子舍,竊問侍者,取親中裙厠牏,身自浣滌。」註:「中裙,近身衣。厠牏,受糞器。」牏音偷。△按:牏音俞。
[5]
「子舍」: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女子含」,康熙本作「子含」。此用青本、黄本。
[6]
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無「生」字。「畜産」:青本、黄本作「畜生」。
[7]
落寞:〖何註〗猶言式微也。
[8]
鑄本「促」上無「亦」字。康熙本「投」作「投起」。
[9]
「以」:青本、黄本作「復」。康熙本奪「僅」字。
[10]
「兩」: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二」。
[11]
含垢:〖何註〗垢音苟。含垢,謂包含其垢污也。《左傳·宣十五年》:「瑾瑜匿瑕,國君含垢。」
[12]
黄本無「尚」,「好」下衍一「女」字。
[13]
妁:〖何註〗妁音灼,亦媒也。
[14]
「」:黄本作「穴」。
[15]
「生告」:鑄本無「生」字。
[16]
「夜」:異史本作「夕」。「衛氏」:青本、黄本作「衛氏女」。
[17]
啖之:〖何註〗啖音淡。猶餌之也。高帝使酈生、陸賈説秦將,啖以利。
[18]
青本「告」下有「父」字。
[19]
試可乃已:〖何註〗《堯典》謂試其治水也。
[20]
「引」:青本、黄本作「外」。
[21]
望族:〖吕註〗秦觀《王儉論》:「王謝二氏,最爲望族。江左以來,公卿相將出其門者十七人。」
[22]
心許之:〖吕註〗《史記·吴太伯世家》:「季札之初使,北遇徐君。徐君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爲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於是乃解寶劍,繫之徐君冢樹而去。從者曰:『徐君已死,尚誰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倍吾心。』」
[23]
偪側:〖何註〗偪音逼,近也。偪側,猶淺窄也,障蔽也。
[24]
荆布:〖何註〗謂荆釵布裙也。〖吕註〗《後漢書·梁鴻傳》:「鴻妻孟光,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乃更爲椎髻,著布衣荆釵,操作而前,鴻大喜。」
[25]
「側」:二十四卷本作「窄」。「衛借舍」:青本無「衛」字,黄本「衛」作「翁」。
[26]
鑄本無「訂」字。黄本無「亦」字。
[27]
「送女至。女勤儉」:黄本作「送女,勤儉」。
[28]
鑄本無「宋」字。
[29]
賕:〖何註〗賄賂也。〖吕註〗《正韻》:「賕音求。」《説文》:「以財枉法相謝也。」徐曰:「非禮而求之也。」《史記·滑稽列傳》:「又恐受賕枉法。」
[30]
「大怒」:青本、黄本作「翁大怒」。
[31]
鼠竄:〖吕註〗《宋紀》:「金人圍太原,童貫欲遯歸,張孝純止之曰:『平生推重太師幾多威重,及臨事乃捧頭鼠竄,何面目見天子乎?』」
[32]
毆:〖何註〗音嘔,杖擊也。
[33]
汹若沸鼎:〖何註〗汹音兇,沸音芾。鼎,釜也。言汹汹如湯之沸於鼎者。《詩·大雅》:「如沸如羮。」〖吕註〗《前漢書·霍光傳》:「羣下鼎沸,今日之議,不得旋踵。」
[34]
閧然:〖何註〗音哄,鬥聲。謂憤争聲如鬥也。
[35]
「吟呻」:青本、黄本作「呻吟」。
[36]
「置」:鑄本作「之」。
[37]
扈從:〖何註〗扈音祜,後從也。《上林賦》:「扈從横行。」
[38]
鑄本無「夜」、「之」二字。
[39]
虬髯:〖何註〗虬音觩,龍子也。髯,而占切,鬚之在頬者。《漢書·高帝紀》:「美鬚髯。」
[40]
怒眦欲裂:〖吕註〗《史記·項羽本紀》:「樊噲瞋目視項王,頭髮上指,目眦盡裂。」
[41]
不足齒之傖:〖吕註〗《世説》:「顧辟疆謂王子敬:『不足齒之傖耳。』」○傖,賤稱也。
[42]
餂:〖何註〗音忝,以言探人意也。
[43]
卧薪嘗膽:〖吕註〗《山堂肆考》:「越勾踐卧薪嘗膽,欲以報吴。」
[44]
墜宗祧:〖何註〗祧,廟也。墜宗祧,覆宗滅嗣也。
[45]
爲我杵臼:〖何註〗炊爨之事。△按:杵臼,指公孫杵臼。〖吕註〗《史記·趙世家》:「趙朔娶成公姊爲夫人。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韓厥諫之。不聽。韓厥告趙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絶趙祀,朔死不恨。』韓厥許諾,稱疾不出。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宫。發趙朔,滅其族。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宫匿。趙朔客曰公孫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而朔婦生男。屠岸賈聞之。索於宫中,不獲。程嬰謂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後必且復索之,奈何?』杵臼曰:『立孤與死孰難?』程嬰曰:『死易,立孤難耳。』杵臼曰:『趙氏先君遇子厚,子强爲其難者,吾爲其易者。』二人乃謀取他人嬰兒負之,匿山中。程嬰出,謬謂諸將軍曰:『嬰不肖,不能立趙孤。誰能與我千金,吾告趙氏孤處。』諸將皆喜,許之。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殺杵臼與孤兒。諸將以爲趙氏孤兒已死,皆喜。然趙氏真孤乃反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居十五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爲祟。景公問韓厥,對曰:『大業之後,在晉絶祀者其趙氏乎?』景公問:『趙尚有後子孫乎?』韓厥具以實告。於是公乃與韓厥謀之趙孤兒,名曰武,召程嬰,遍拜諸將,遂反與程嬰、趙武攻屠岸賈,滅其族,後與趙武田邑如故,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宫之難,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杵臼。』趙武啼泣,頓首固請。程嬰曰:『不可。彼以我爲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報,是以我事爲不成。』遂自殺。」
[46]
代庖:〖吕註〗《莊子·逍遥遊》:「庖人雖不能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47]
崩角:〖何註〗《孟子》:「若崩厥角稽首。」註:「商人稽首至地,若角之崩也。」
[48]
「出」:二十四卷本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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