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7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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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我不卒:〖吕註〗《詩·邶風》:「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謂畜我不終也。
[5]
二十四卷本「不」上有「念」字。
[6]
二十四卷本「帶」上有「其」字。黄本無「帶」。
[7]
「垣」:青本、黄本作「牆」。
[8]
「景」: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景生」。「睇」:手稿本作「諦」。今據衆參校本改。
[9]
盈盈:〖何註〗容也。《樂府》:「盈盈樓上女。」
[10]
二十四卷本「户」作「門」,「驚」上有「景」字。
[11]
「爲齊姓」:鑄本作「以齊爲姓」。
[12]
二十四卷本「來往」作「往來」,「閉」作「避」。
[13]
「煩」:青本、黄本作「繁」。
[14]
夜卜:〖吕註〗《左傳·莊二十二年》:「臣卜其晝,未卜其夜。」
[15]
「正不遠耳」:二十四卷本作「不遠」。
[16]
「諸」:二十四卷本作「於」。
[17]
黄本「厲」作「駡」,並青本「既」作「遂」,二十四卷本「至」下有「前」字,「厲」作「詈」。
[18]
蚤:〖何註〗字兩「點」不俱在旁。
[19]
「嘗有失」:鑄本作「嘗失」。二十四卷本「决」上有「忽」字。
[20]
堊壁:〖何註〗堊音惡,色土也,所以飾壁。《子虚賦》:「其土則丹青赭堊。」〖吕註〗劉熙《釋名》:「堊,亞也,次也。先泥之,後以灰飾之也。」
[21]
信杳青鸞:〖何註〗七月七日,漢武生日,有青鳥集殿前。帝問東方朔,對曰:「是名青鸞,王母將至矣。」故後人以音信爲青鸞也。〖吕註〗西王母事。青鸞即青鳥也。
[22]
如石沉海:〖吕註〗《西厢記》:「似石沉大海。」
[23]
異史本「大歸」作「歸」,「數」上有「父」字。「適夏侯氏,夏侯里居」:二十四卷本作「適夏后氏,夏」。
[24]
「景聞之」:青本無「之」字。
[25]
二十四卷本「越」上有「乃」字。
[26]
「會海神壽,祠内外士女雲集,景亦在」:二十四卷本作「會海神祠會,内外士女雲集,景亦往」。
[27]
鞚:〖何註〗馬勒也。
[28]
「真霞」: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真阿霞也」。
[29]
老拳:〖吕註〗《晉書·石勒載記》:「初,勒與李陽鄰居,歲常争麻地,迭相毆擊。」至是乃使召陽。既至,勒與酣謔,引陽臂笑曰:「孤往日厭卿老拳,卿亦飽孤毒手。」
[30]
桂籍:〖何註〗折桂之籍也。
[31]
青本「替」上無「即」字。「君」:鑄本、異史本作「姓」。
[32]
俯首貼耳:〖何註〗如犬之畏人然。
[33]
「道詞」:二十四卷本、異史本、鑄本作「道一詞」。
[34]
黄本「視女」作「女」,「去」作「走」。
[35]
「王氏昌名」:二十四卷本「王昌也」。鑄本、異史本無「鄭亦捷」三字。鑄本「是」下無「得」字。
[36]
「趁」:青本作「趨」。
[37]
綈袍之義:〖吕註〗《史記·范雎蔡澤列傳》:「范雎者,魏人也,字叔。先事魏中大夫須賈。須賈使於齊,范雎從。齊襄王使人賜雎金十斤及牛酒。須賈知之,以爲雎持魏國陰事告齊,故得此饋。既歸,以告魏齊。魏齊大怒,使舍人笞擊雎,折脅摺齒。雎佯死,伏匿,更名姓曰張禄。即相秦。秦號曰張禄而魏不知。魏使須賈于秦。范雎聞之,爲微行,敝衣閒步之邸,見須賈。留與坐,飲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綈袍以賜之。後賈因門下人謝罪。雎曰:“公之所以得無死者,以綈袍戀戀有故人之意。”」〖何註〗唐詩:「尚有綈袍贈,應憐范叔寒。」綈,《説文》:「厚繒」,《釋名》:「色緑而澤者。」《急就篇》註:「今之麤紬。」正義曰:「今之麤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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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綈」:鑄本、異史本作「締」。
[39]
「廿餘金」:鑄本、異史本作「金二十餘兩」。
[40]
「聊酬夙好」:黄本作「酬君夙好」。
[41]
「舍其」句:〖何註〗《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
[42]
「卵」:青本、黄本作「巢」。
[43]
諸參校本無此評。
李司鑒
李司鑒,永年舉人也,於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地方報廣平,行永年查審[1]。司鑒在府前,忽於肉架下奪一屠刀[2],奔入城隍廟,登戲臺上,〔但評〕舉子登臺,自是好戲。對神而跪,自言:「神責我不當聽信姦人,在鄉黨顛倒是非,着我割耳[3]。」遂將左耳割落,拋臺下。又言:「神責我不應騙人銀錢,着我剁指。」遂將左指剁去[4]。又言:「神責我不當姦淫婦女[5],使我割腎。」遂自閹,昏迷僵仆。〔但評〕神責之而使之自割、自剁、自閹,奇矣。而皆使之自供其罪狀,省却定讞時許多口舌,許多文卷,許多刑獄,而登臺自白,則尤甚於梟示矣。讀之當呼快快。時總督朱雲門[6]題參革褫究擬,已奉俞旨,而司鑒已伏冥誅矣。邸抄[7][8]。
〔何評〕顯報。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青本)
[1]
「報廣平,行永年」:青本作「報官,上憲行縣」。
[2]
二十四卷本「司鑒」作「李」,並鑄本「下」作「上」。「奪」:青本作「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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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二十四卷本作「令」。(下同)
[4]
鑄本「銀錢」作「錢財」,「剁指」作「割指」,「剁去」作「奪去」。
[5]
二十四卷本「淫」下有「人」字。
[6]
朱雲門:〖吕註〗名昌祚,山東高唐人,後徙歷城。明崇禎十一年冬,大清兵至,高唐公年甫十餘歲,與父兄離散,隨王師出關。國朝定鼎,隸漢軍籍。順治十年,以才學遴授宗人府啟心郎。十八年,遷浙江巡撫,賑荒安民。時嚴逋賦,江南士大夫褫革者五萬餘家;公抗疏辯論,兩浙獨獲免。越三年,浙人德之,爲作大政記。晉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康熙五年莅任時,輔政大臣鼇拜以鑲黄旗地瘠,傳旨换正白旗地及民墾熟地,公疏請停圈,與户部尚書蘇納海、保定巡撫王登聯,同忤鼇拜意,三人一並立絞。八年,聖祖仁皇帝親政,得昭雪,賜諡勤愍,諭祭葬。蔭其子紱督捕右理事,尋遷大理寺卿。
[7]
邸抄:〖吕註〗邸,郵舍也。邸抄,謂郵報。
[8]
異史本「俞」上空一字。二十四卷本「司鑒」作「李」,並青本「邸」上有「見」字。手稿本「邸抄」二字偏右。異史本「邸」作「抵」。
五羖大夫
河津暢體元,字汝玉。爲諸生時,夢人呼爲「五羖大夫」[1],喜爲佳兆;及遇流寇之亂,盡剥其衣,夜,閉置空室[2]。時冬月,寒甚,暗中摸索[3],得數羊皮護體[4],僅不至死。質明視之,恰符五數,啞然[5]自笑神之戲己也。後以明經[6]授雒南[7]知縣。畢載積先生志[8]。
附録
附《池北偶談》一則:河津人暢體元者,少時夢神人呼爲「五羖大夫」,頗以自負。及流寇之亂,體元爲賊掠,囚縶一室。冬夜寒甚,於壁角得五羊皮覆其身。乃悟神語蓋戲之耳。後以明經仕雒南知縣。
(原載吕湛恩《〈聊齋志異〉註》)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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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羖大夫:〖吕註〗《爾雅》疏:「黑羊牝者曰羖。」○《楚國先賢傳》:「百里奚,字井伯,楚國人。少仕於虞,爲大夫。晉欲假道於虞以伐號,諫而不聽,奚乃去之。」《説苑》:「秦穆公使賈人載鹽於虞。諸賈人買百里奚以五羊皮。穆公觀鹽,怪其牛肥,問其故。對曰:“飲食以時,使之不暴,是以肥也。”公令有司沐浴衣冠之。公孫支讓其卿位,號曰:“五羖大夫”。’《史記·秦本紀》:「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奚。既虜百里奚,以爲秦穆公夫人媵於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穆公聞百里奚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請以五羊皮贖之。”楚人遂許與之。穆公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夫”。’○朱竹垞云:《孟子》「百里奚自鬻於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趙歧註:「人言百里奚自賣五羖羊皮,爲人養牛。自賣句截。五羖羊皮,爲人養牛,蓋言衣此食牛也。」《朱子集註》云:「人言其自賣於秦養牲者之家,得五羊之皮而爲之食牛,殆言因自鬻得五羊之皮。解者遂疑鬻身止得五羊皮,非已。」《扊扅歌》云:「百里奚,初娶我時五羊皮。」又曰:「西入秦,五羖皮。」然則奚蓋服五羊之皮入秦者。紉五羊爲裘,毛之最豐,而賤者所服也。曩客代州,言之李孔德。孔德不以爲然。偶讀范處義《詩補傳》,釋《羔羊》之詩,言素絲必以五言,蓋合五羊之皮爲一裘,循其合處以素絲爲英飾也。百里奚衣五羊之皮,爲秦養牲,蓋彷古制。古之羔裘,其制甚精。養牲者被五羊之皮,盡賤者之服;而《召南》在位之君子亦服之,非節儉而何?《史記·秦本紀》云:「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穆公聞其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楚人遂許與之。」蓋百里奚在秦,五羖其素所被服。穆公慮楚不信,故以其所衣之衣與之。不然,則五羖微物,楚人豈貪之乎?太原閻百史好駁正註疏之失,作《孟子札記》,因書此質焉,並以寄孔德。○按:此説似甚有理,附識於此,以備參考。
[2]
二十四卷本、青本「閉」上無「夜」字。
[3]
暗中摸索:〖吕註〗《世説》:「許敬宗見人多忘之,或謂其不聰。許曰:『卿自難記,若遇何、劉、沈、謝,暗中摸索亦可識。』」
[4]
青本、二十四卷本「皮」上無「羊」字。
[5]
啞然:〖何註〗啞,乙革切。《易》:「笑言啞啞。」
[6]
明經:〖吕註〗後漢鄭衆以明經拜給事中。《唐書·選舉志》:「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潔,有明字,有明算,有道舉,有童子。」
[7]
雒南:〖何註〗雒南縣,屬河南郡。雒,《前漢書·地理志》顔師古曰:「漢,火行,火行忌水,故去水而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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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載積先生志」:青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無。手稿本、鑄本中此爲偏右小字。
毛狐
農子馬天榮,年二十餘喪偶,貧不能娶。偶芸田間[1],見少婦盛妝,踐禾越陌而過,貌赤色,致亦風流。馬疑其迷途,顧四野無人,戲挑之,婦亦微納;欲與野合,笑曰[2]:「青天白日,寧宜爲此?子歸,掩門相候,昏夜我當至。」馬不信,婦矢之。馬乃以門户向背具告之,婦乃去。夜分果至,遂相悦愛。覺其膚肌嫩甚[3],火之,膚赤薄如嬰兒,〔馮評〕《左傳·襄二十六年》:「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同此。細毛遍體。異之,又疑其踪跡無據,自念得非狐耶?遂戲相詰[4]。婦亦自認不諱。馬曰:「既爲仙人,自當無求不得。既蒙繾綣[5],寧不以數金濟我貧?」〔何評〕農子語。婦諾之。次夜來,馬索金[6],婦故愕曰:「適忘之。」將去,馬又囑。至夜,問:「所乞或勿忘耶[7]?」婦笑,請以異日。逾數日,馬復索。婦笑向袖中出白金二鋌,約五六金,翹邊細紋,雅可愛玩。馬喜,深藏於櫝。積半歲,偶需金,因持示人。人曰:「是錫也。」以齒齕之,應口而落。馬大駭,收藏而歸。至夜,婦至,憤致誚讓,婦笑曰:「子命薄,真金不能任也。」一笑而罷。馬曰:「聞狐仙皆國色[8],殊亦不然。」婦曰:「吾等皆隨人現化。〔馮評〕豫讓國士、衆人,亦所謂隨人變化。子且無一金之福,落雁沉魚[9],何能消受?〔但評〕「消受」二字,從因果中抉出。以我蠢陋[10],固不足以奉上流,然較之大足、駝背者,即爲國色[11]。」〔但評〕由此觀之,則人之所以能消受者,亦當自愛惜,不可暴殄而剥削也。〔何評〕調侃也。過數月,忽以三金贈馬,曰:「子屢相索,我以子命不應有藏金。今媒聘有期,請以一婦之貲相饋,亦借以贈别。」馬自白無聘婦之説[12],婦曰:「一二日,自當有媒來。」馬問所言姿貌如何,曰:「子思國色,自當是國色[13]。」〔但評〕不能任真金,復妄思國色。答語囫圇,入妙!馬曰:「此即不敢望。但三金何能買婦?」婦曰:「此月老[14]註定[15],非人力也。」馬問:「何遽言别?」曰:「戴月披星,終非了局。使君自有婦[16],搪塞何爲[17]?」天明而去,授黄末一刀圭,曰:「别後恐病,服此可療。」次日[18],果有媒來。先詰女貌,答:「在妍媸之間。」「聘金幾何?」「約四五數。」馬不難其價,而必欲一親見其人[19]。媒恐良家子不肯衒露,既而約與俱去,相機因便。既至其村[20],媒先往,使馬待諸村外[21]。久之,來曰:「諧矣。余表親與同院居,適往,見女坐室中,請即偽爲謁表親者而過之,咫尺可相窺也。」馬從之。果見女子坐堂中[22],伏體於牀,倩人爬背。〔何評〕此局甚多。馬趨過[23],掠之以目,貌誠如媒言。及議聘,並不争直;但求得一二金[24],妝女出閣。馬益廉之,及納金,並酬媒氏及書券[25]者,計三兩已盡[26],亦未多費一文。擇吉迎女歸,入門則胸背皆駝,項縮如龜;下視裙底,蓮舡[27]盈尺。乃悟狐言之有因也[28]。
異史氏曰:「隨人現化,或狐女之自爲解嘲[29];然其言福澤,良可深信。余每謂:『非祖宗數世之修行,不可以博高官;非本身數世之修行,不可以得佳人。』信因果[30]者,必不以我言爲河漢[31]也[32]。」
〔何評〕農人思國色,始知好色人之所欲,性也;然有命焉。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異史本、青本、黄本、鑄本、二十四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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