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校对)第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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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断言简·奥斯汀最好的作品是哪一部,她所有的作品都是上乘的,每一部都吸引着一批忠实而狂热的崇拜者。在麦考莱眼中,《曼斯菲尔德庄园》是简最好的作品;另一批名气相若的批评家却认为,《爱玛》才是她的巅峰之作;据迪斯累利自己说,他读了十七遍《傲慢与偏见》;到如今,《劝导》却被很多人认为是她所有作品中最成熟的一部。在我看来,《傲慢与偏见》被多数普通读者当作简的代表作是很有道理的。一部作品获得了多少批评家的交口赞誉与课堂里的耐心研究,或者多少学者的讲解分析,并不能使它成为经典,只有读者获得的乐趣和教益,才是一部作品成为经典的关键。
我认为,总体上来说,《傲慢与偏见》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我不喜欢《爱玛》的女主人公的势利性格,面对社会地位比她低下的人,她总显得屈尊俯就,至于简·凡凡可斯和弗兰克·丘吉尔之间的风流韵事,也并不是多么有趣。在她的所有作品中,《爱玛》是唯一使我感到冗长的作品。埃德蒙和范妮,《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惹人厌恶的道学家,而生气勃勃、不拘小节的亨利和玛丽·克劳福德,却赢得了我十分的同情。《劝导》这部小说拥有一种罕见的魅力,如果没有柯伯在兰姆雷吉斯的那件事,我认为它堪称完美。在虚构不寻常的事件方面,简·奥斯汀并没有什么天分。下面这件事在我看来就有些弄巧成拙的嫌疑:露易莎跑上几级陡峭的楼梯,“向下一跃”,扑向爱慕她的温迪华斯上尉,上尉没能接住她,她便一头撞到地上昏了过去。事实上,只要上尉肯伸出手接她,就如他平时帮她“跳下”篱笆旁的阶梯那样,她绝不至于一头撞到地上,要知道她跳下来的地方离地面还不足六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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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许会撞在高大健壮的上尉身上,也许会受到惊吓,但并不会受伤。然而,她昏过去了,接着便是一片忙乱。关于忙乱的描写也并不可信,众人手忙脚乱,就连身经百战、屡获表彰的温迪华斯上尉也吓得手足无措。之后的叙述中,所有人的行为举止都显得荒谬,我简直难以相信,对于亲朋好友的疾病和死亡都能安然处之的奥斯汀小姐,竟然在小说中写出这样一段笑料百出的闹剧。
以知识渊博、风格诙谐著称的批评家加洛特教授曾经说过,简·奥斯汀在写故事方面并没有什么才能,他解释说,他所谓的“故事”是指一连串不同寻常的、富有浪漫色彩的事件。的确,简·奥斯汀缺乏这种能力,她似乎也不打算在这方面努力。她身上敏锐的观察力和生动的幽默感允许她能够不耽溺于幻想,不寻常的事件并非她的兴趣所在,她要写普通的日常生活。凭借自己足够出色的观察力、生动的幽默感和巧妙的措辞,她便足以将最普通的生活写得并不普通。至于故事,多数人指的是那种清晰而连贯的陈述,包含开始、发展和结局。以《傲慢与偏见》为例,小说以两个年轻人的到来作为故事的开始,以他们和伊丽莎白姐妹的爱情作为主题并加以发展,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作为结局。那些老于世故的人也许并不认可这种传统的大团圆结局。的确,多数婚姻,或许是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况且,结婚只是进入另一个生活阶段,而并非生活的终结。许多作家选择结婚作为小说的开端,并一直叙述到它的结尾。这是作者的权利。我反倒认为,一般读者喜欢看到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作为结局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抱持这种观点,是因为心中有一种本能的、深切的感觉,认为男人和女人通过婚姻完成了一项生物学上的职责。很自然地,他们会感到,听作者讲述一对男女如何产生爱情,经过曲折变化、相互误解,最终约定终身、生儿育女,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对于大自然来说,任何一对夫妻只是漫长生命锁链中的一环,这一环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够衍生出另一个环来。这就是小说家热衷于以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作为小说结局的理由。在简·奥斯汀的这部小说中,新郎最终获得一大笔地产收入,带新娘搬进了一所漂亮的住宅,家中有花园,还有许多华贵精美的家具,这样的结局让普通读者大为满意。
在我看来,《傲慢与偏见》的情节结构十分精巧,情节的衔接度极高,且极为自然,没有使读者感到迷惑的地方。也许,有读者会认为伊丽莎白和简如此有教养、礼仪,她们的母亲和三个妹妹不应该这么平庸。这的确有些唐突,不过,在叙述故事时,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安排。有时我会假设,简为什么不把伊丽莎白和简设置成班纳特先生的前妻的女儿,三个小女儿的母亲班纳特夫人是他的续弦,如此一来,矛盾不就避开了吗?
在所有作品的女主人公中,简·奥斯汀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她曾经写道:“我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我的小说中出现的最令人愉快的人物。”根据有些人的看法,伊丽莎白是以简·奥斯汀本人为原型的——她也的确把自己的勇气、欢乐、机敏和见识都赋予了伊丽莎白这个人物——或许还可以做出进一步的推测,她描绘的那个善良、温柔、美丽的简·班纳特,就是她的姐姐卡桑德拉。一般读者总会把小说中的达西当作无耻之徒,他犯下的第一个过错就是拒绝与不相识的、也不想结识的人跳舞。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错。的确,在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他表现出一种令人厌恶的傲慢,但是考虑到他对自己的出身和财产的自豪,这是他性格中最主要的特征,没有它,小说也就没什么可讲了。何况,他傲慢的求婚态度也给了简·奥斯汀施展妙笔的机会,据此展开了小说中最精彩的戏剧性场面。也许在有了一定写作经验的情况下,简·奥斯汀再写这部小说,她会把达西的态度表现得更恰当一点,让他足以引起伊丽莎白的反感,却不至于说出那些略失真实的话。书中对卡特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述可能也稍嫌夸张,但我认为略加喜剧元素是完全可行的。喜剧元素让生活更加绚丽多彩,也更加严峻冷峭。加一点喜剧式的夸张手法在小说中无伤大雅,毕竟有分寸地掺点笑料就好像在草莓上撒一层白糖,会让生活的喜剧味道变得更加浓郁。不过,说到卡特琳夫人,需要记住一点,在简·奥斯汀的时代,一个人与地位比自己低下的人待在一起时难免会表现出一种优越感;对此,地位较低的人也不会有任何不满。如果有读者觉得,伊丽莎白作为一个出身低微的姑娘,卡特琳夫人在她面前有些趾高气扬,请不要忘记,伊丽莎白对自己的姨妈菲利普夫人的态度也好不了多少,毕竟对方只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律师的妻子。我年轻的时候,已经和简·奥斯汀所写的时代相隔一百年,还是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贵妇人,她们高傲自大的样子尽管不像过去那样荒唐可笑,和卡特琳夫人倒也不相上下。至于柯林斯先生这样擅长拍马奉承却又傲慢无理的人,在今天,又有谁没见过?
不会有人把简·奥斯汀视作伟大的文体家。她的缀字法很奇特,常常不顾语法,但是她的听觉一定很敏锐。她的句子结构可以看出受到了约翰逊博士的影响。相比普通的英语词汇,她喜欢使用来自拉丁文的英语词汇,喜欢用抽象的而非具体的词汇。这给她的措辞添了一点悦目、惬意的庄重感,也的确让她诙谐的语言多了一些分量,在辛辣、尖刻里加入一点一本正经的味道。她的对话写得自然流畅。记叙对话并不是将人物所说的原封不动地搬去纸上,而是要经过组织、整理,不然就会显得沉闷。在简的小说中,许多对话像是如今的书面语,读来略显矫揉造作,但是在18世纪末,那些年轻小姐确实是那样说话的。比如,简在谈起她的情人的几个妹妹时说:“她们当然不会赞成我和他的关系,对此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许多方面都比我更好的人。”我相信,简的话就是这样说的,但我也必须承认,听她这样说话真有些费力。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尚未谈到,那就是它极强的可读性——相比一些更加杰出或著名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显然更有可读性。正如司各特所言,奥斯汀小姐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人们的内心情感和错综复杂的细琐事务。虽然小说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读完一页后,你总会情不自禁地翻过去,迫切地想知道下文的情节。下文中仍然没有什么大事,但你又迫不及待地翻开新的一页。能够让你这样做的小说家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我常常在想,这样的才能是从何而来?为什么读者把这部小说反复地读了一遍又一遍,却仍然像第一次阅读时一样兴趣盎然?也许原因就在于,简·奥斯汀不仅对书中的人物及其命运深感兴趣,她对发生在人物身上的一切都深信不疑。
关于狄更斯的私事与《大卫·科波菲尔》
查尔斯·狄更斯其人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伦敦国立美术馆与肖像馆里收藏着一幅他的画像,那是他27岁时麦克里斯为他画的。画面中,狄更斯端坐于书桌边的一把豪华靠椅上,一只纤细的手优雅地放在一部手稿上。他的衣服搭衬着宽大的缎制领饰,十分考究。他的头发是棕褐色的卷发,鬓角修长,飘垂于脸的两侧,恰恰遮住双耳,看着尤为潇洒。他的脸形略长,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但目光灼灼,配上其深沉思索的神情,这一副年轻大作家的形象正与崇拜者们的心意相合。他常常表现出一副纨绔子弟追逐时尚的派头。年轻时的他爱穿花哨的天鹅绒上衣,佩戴明艳的领饰以及白色的礼帽。可惜,他从未获得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他这样的装扮让人觉得古怪,甚至不可思议,因为他的服饰和他的为人实在太不相符了。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一开始是查斯特尔市议员约翰·克罗尔的家仆,娶了一个女仆作为自己的妻子,最后又当上了管家。老威廉有两个儿子——小威廉与约翰。不过,我们只对后者有一些兴趣,因为他作为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的同时,又是他儿子笔端塑造的最为出色的人物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约翰甫一出生,老威廉就去世了。他们的母亲依然在克罗尔家里当女仆,就这样一直干了三十五年,而且还成了女管家。此后,主人担负了她的养老金,而在她作为管家的那段时间,主人还出钱供她的两个儿子接受教育。小儿子约翰经由主人推荐到军需处的一个职位就职,没多久就结识了一名同事,不久又与此人的妹妹伊丽莎白·巴鲁结了婚。在人们眼中,约翰是个穿着时髦、总喜欢摆弄怀表的政府小雇员。他向来比较爱喝酒,因为曾牵涉进一宗贩酒案,还在狱中待了一段时间。婚后不久,他便债台高筑,却仍继续四处向人借钱。
他们的次子——查尔斯·狄更斯,于1812年在普特希镇出生。两年后,约翰调职伦敦。一家人在伦敦度过了三年,后来,随着约翰再次调职,一家人又迁往查特姆。就是在此处,小查尔斯的读书生涯开始了。他的父亲藏有一些书籍,数量不多,但其中有如《汤姆·琼斯》《威克菲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和《小癞子》等好书。小查尔斯抱着它们看了不止一遍。这些书对他的巨大影响,我们可以从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看个清楚。
小查尔斯上学上到15岁后,去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实习。不过,他在那儿只做了几个星期的工,父亲就让他转去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在那里,他成了一名周薪十五先令的正式职员。利用业余时间,他自学了速记,仅用十八个月,就从民法博士院长老法庭那里得到了速记员的工作。20岁时,他又谋得了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以一家报纸的记者身份专门对下议院的情况做报道。他工作时总是坐在旁听席上,以“又快又好的速记员”而闻名。这期间,他爱上了一位银行经理的女儿——玛丽亚·比德奈尔,一个翩翩多情却又举止轻浮的姑娘。很可能是她先向查尔斯·狄更斯抛出调情的信号。他们的关系一度变得很亲密,她却没有把这段交往当一回事。她只是喜欢被人恭维的感觉,喜欢有个情人陪着她嬉戏,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嫁给贫穷的查尔斯·狄更斯。因此,没过两年,他们的感情就结束了。两人还正式退还了彼此的礼物。狄更斯十分悲伤,因为他是真的爱着玛丽亚的。后来,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玛丽亚成了大卫的“孩子妻”朵拉的原型。在狄更斯这部小说刚刚写完时,曾有一位女性朋友问过他,他是否真的“十分爱她”。他回答说:“在这个世上,没有女人也少有男人能够理解,他心中的这种爱究竟有多深。”在分手许多年后,他们才又得以相见,玛丽亚·比德奈尔和狄更斯夫妇一起吃了一顿饭。时过境迁,此时狄更斯已成了声誉最隆的小说家,而玛丽亚却成了一个肥胖、平庸、鲁钝的家庭主妇。于是,她的形象又被狄更斯写进了小说,成为《小杜丽》中的芙洛拉·费因钦的原型。
22岁时,查尔斯·狄更斯的周薪已经达到了五英镑五先令。因为想要离报社近一点,他迁居到了河滨街附近的一条脏兮兮的小路上。没过多久,他感到不满意,于是又跑到弗涅伏尔客栈里租下了一间未搭配家具的房间。糟糕的是,没等他往里面搬好家具,他的父亲便因欠债入狱了。为了保证父亲在监狱里的生活,他只能无奈地解囊相助。父亲一时间无法从狱中出来,他找了个便宜点的房子把全家安置下来,至于他自己,则和由他抚养的弟弟弗雷德里希一起在弗涅伏尔客栈四褛的一间后厢房里住下了。“因为他的坦率、慷慨、大方,且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总能逢凶化吉,在他家中,乃至后来又在他妻子家中,竟然有了这样一种习惯,那就是没什么出息的人总会找到他要求资助,还要他帮着谋取职位。”(摘引于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在下议院的旁听席上,他工作了约一年时间后,开始写起了描写伦敦生活的系列随笔。第一篇作品登上了《月刊》杂志,后来他又陆续在《晨报》上发表作品。这虽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稿费,但让他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当时,英国流行一种风气,人们爱看一些描写奇闻逸事的小说。这类小说多发表于一先令一份的月刊上,经常还配着有趣的插图。因此,出版商总会向一些稍有名气的作家和画家约稿配画。这就是时至今日仍为大众欢迎的报纸滑稽栏目的雏形了。有一天,查普曼·豪尔公司的某合伙人找到了狄更斯,请他为一组出自名画家之手的连环画配上文字,画的内容是关于一家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的。他承诺每月付十四英镑,杂志发行时另外再加少许酬金。一开始,狄更斯推托说他不懂体育,不会撰写这类稿子,但后来实在是“酬金的诱惑力太大,他终于没能抵挡住”。虽然我不能说《匹克威克外传》就是这样诞生的,但至少我可以确定,再也没有其他的名作是在这样一种不寻常的情况下产生的。最开始连载的五篇故事并不怎么成功,等到山姆·维勒在故事中出现后,杂志发行量猛地激增。之后出版的汇集了这些故事的书也大受读者欢迎,22岁的狄更斯一举成名。尽管评论界对他仍不置可否,但他业已声名鹊起,读者也对他推崇备至。当时的《评论季刊》曾对他做过预测,“预知他的命运用不到什么本事——他会像火箭那样升上天,又会像棍子般地栽倒下来”。的确,纵观狄更斯的创作生涯,处处可见这种情况:大众对他的作品如醉如痴,评论家们却总是再三挑剔、吹毛求疵。看来,当时的评论界也如同现在的一样浅薄。
1836年,在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一篇内容发表的前几天,狄更斯和凯特·霍格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的岳父乔治·霍格斯是他在报社一同共事过的同僚,生有六个儿子和八个女儿。他的那些女儿个个都长得娇小而丰满,金发碧眼,脸色红润建康。大女儿凯特是当时唯一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嫁给狄更斯的是她,而不是她的哪一个妹妹。在度过短暂的蜜月后,他们在弗尼伏尔客栈住了下来,并邀请凯特的一位妹妹——16岁的玛丽·霍格斯过来和他们同住。活泼可爱的玛丽让狄更斯渐渐萌生了爱意,尤其当凯特因怀孕而不在他身边时,他更是整日和玛丽待在一起。这时,他已经签署了另一部长篇小说的合同,即《奥列佛·退斯特》,然而在他动笔开始写这部新作的同时,他仍需要继续按月连载《匹克威克外传》。于是,他就把每个月的时间分成两半,上半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写《匹克威克外传》。绝大多数小说家都要全神贯注地去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多余的精力再去考虑第二部,狄更斯却能游刃有余地切换,同时开工两部作品。他的这种特殊天赋,的确是大多数小说家所不曾拥有的。
凯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考虑着再生几个,那时候他们已经搬出客栈,迁居到道梯大街。与此同时,玛丽也长得越发可爱了。5月的某个夜晚,狄更斯领着凯特和玛丽一道去看戏剧。戏剧表演得很精彩,回家途中三个人的兴头都很高。没想到,玛丽却忽然病倒了。虽然医生来得很快,但几小时内她就不治身亡了。狄更斯取下玛丽手上的一枚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从那之后,直到去世,他一直戴着这枚戒指。玛丽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他曾在日记中如此写道:“她是这样一个可爱、活泼、迷人的朋友,这样一个我过去或将来再也不会遇到的、能分担我的忧愁、理解我一切情感的人,假如她还能活在我们身边,我愿意放弃一切去延续这种欢乐。然而,她死去了。我向仁慈的上帝恳求,让我与她同去吧!”他甚至计划自己死后就葬在玛丽的旁边。
玛丽的死所引发的悲恸,使得再次怀孕的凯特不幸流产了。待她恢复后,狄更斯和她一起到国外短暂地进行了一次旅行,以脱离这种痛苦。一直到6月底,他才总算是恢复过来,甚至又能挑逗其他年轻女子了。
拥有卓著成就的文学家自身的生活并不一定都是趣味盎然的,狄更斯的生活就总是按照某种模式进行的。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必须拿出若干小时工作,而且还必须有一套适合于此的工作程序。他常要和文学界、艺术界的上流人物应酬,还要忙着与那些贵夫人交际。他要出席别人的宴会,自己也得设宴回请。他要外出旅行,还要不时亮相于公开场合。总的来说,这便是他的生活模式,尽管没有哪个作家能与他的幸运和成功相比。
他生来就喜爱戏剧,事实上他还曾经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去当一名演员。他背诵台词,还为此专门向一个演员请教了发声方法。他常常对着镜子练习上台、坐下和鞠躬等一些舞台动作,他也确实凭借这方面的造诣在出入上流社会时受益匪浅。纵然喜欢吹毛求疵的人总是嫌他衣着花哨、行为粗俗,但是他的相貌和眼神、过人的才华、充沛的精力,还有爽朗的笑声,总归是富有魅力的。许多人恭维他、奉承他,但他的头脑尚算清醒,从未因此而飘飘然。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虽然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并且逐渐对上流社会的语言也熟悉起来,但他的小说在描写上流社会生活时,塑造出的人物却不那么真实可信。他笔下的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的律师及其助手那样真实、生动。这是因为,从他当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以及民法博士院的速记起,甚至早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对于律师这类的人物,他已经非常熟悉了。这样说来,小说家似乎只有以自己从小熟悉的人为原型,才有可能塑造出鲜明的人物。我们常常感觉,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度过的一年,似乎比成年后度过的一年要更加丰富多彩,我们也常会把自己熟悉的那些人当作整个世界。本可以彻底了解那些人的内心的我们,不知为什么,后来只了解到他们表面的一些东西。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没什么影响,但对于小说家而言,这却显得至关重要。狄更斯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有时他不得不进入某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那里的生活他并不懂,那里的一切也都和他曾经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于是他失去了创作灵感的源泉。值得庆幸的是,狄更斯对自己早年的生活深有体会,他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后来所遇到的男男女女中挑选一些人物进行处理。
他是一位非常勤奋的作家,往往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第二部作品就已动工。他的大部分小说最初是在杂志上连载的,因此,他一边写作,一边还要密切关注读者对杂志的反应。对于他的《马丁·朱述尔维特》在美国的出版,人们一直很感兴趣。说起来,这部小说最开始也是在英国的某本杂志上连载的,只是后来,狄更斯获知杂志销量下滑,这部连载小说不再像以前那样吸引读者的兴趣,他才想着要把小说拿到美国去出版。他不是那种以作品畅销为耻的作家。作品的多产没有耗尽他的精力,除了写作,他还创办并经营着三份周刊,同时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其他爱好中去。他可以轻轻松松一天步行二十英里;他骑马、跳舞,喜欢各种各样的玩乐;他到业余剧团演戏,还变魔术给孩子们看;他出席宴会,到处演讲,并慷慨地设宴款待客人。
在金钱上富足一些后,狄更斯一家便立刻搬到了伦敦豪华区的一幢住宅当中。为了布置客厅和卧室,他们从大商行定购了一整套家具,在地板上铺上厚厚的地毯,在窗前悬挂绣满花朵的帷帘。家里雇用了一个技艺高超的厨师、三个女仆和一个男仆。他和妻子各自拥有一辆马车,家里总有开不完的晚宴,宾客络绎不绝。詹姆斯·卡莱尔的夫人对他的奢侈铺张也感到震惊,甚至连杰弗里勋爵在参与他家的宴会后也在给朋友科克彭的信中说:“对于一个刚刚富裕起来并且有家室的人而言,这样的晚宴实在是太过铺张了。”这一切需要花费大笔的钱。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开销需要狄更斯承担:他的父亲和部分亲属的生活开支全都由他提供,而且还将长期提供下去。老约翰是浪荡性子,他常常用儿子的名义向人借钱,甚至偷偷把儿子的手迹和手稿拿去卖掉,这是他做出的最让狄更斯感到难堪的事情。没过多久,狄更斯便断定:除非让这些人通通从伦敦搬走,否则他将永无宁日。于是,在他们的抱怨声里,狄更斯在靠近艾塞克斯的奥芬顿镇上找了一幢房子,请他们搬去那里居住。与此同时,为了挣钱来应付家里的巨大开销,他创办了一份名为《汉佛瑞少爷之钟》的刊物。为了这份刊物的销路着想,他开始连载小说《老古玩店》。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一时间所有人都对此津津乐道,小说的哀婉与伤感甚至打动了康奈尔、柯勒律治、杰弗里勋爵和卡莱尔这样的大文人。甚至连远在纽约的人们都聚集在码头上,苦等装有这份刊物的客轮进港,每当客轮缓缓靠岸时,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大声喊道:“小耐儿死了没有?”
1842年,狄更斯夫妇把四个孩子托给凯特的妹妹乔治娜照看,双双去美国访问。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位英国作家能够像狄更斯那样于生前就名声远播,但是这一趟美国之行并不怎么如意。原因就是那时的美国人对欧洲人仍常常抱有戒备心理,尤其对任何批评美国的言论都十分敏感。他们的新闻界和出版界毫不客气地侵犯着“新闻人物”的隐私权。对当时美国的新闻媒介来说,欧洲的著名人士访美固然是好事,但只要来客对动物园里的猴子一般供人参观耍弄的行程稍稍表示不满,媒体马上会将其说成是自负与傲慢。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不能伤及他人感情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所有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但前提是不能反对别人的观点。狄更斯并不了解这些情况,于是就免不了出错。当时的美国还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出版商大肆出版无须支付稿酬的英国作品,而不愿意出版需要付稿酬的美国本土作品,因此不仅英国作家的权益在美国得不到保护,美国的作家也受到损害。在欢迎宴会上发表演说时,狄更斯便提出了这一问题,而这样做显然是不明智的。狄更斯的演说引起一片哗然,报纸上直接说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风度”。尽管他处处被崇拜者簇拥,花了足足两小时和那些前来向他致敬的费城的读者握手;尽管他身上的新大衣被那些想从他那儿得到纪念品的人撕成了碎片,但就他个人的形象而言,这次访问活动并不能算成功。虽有大多数人被他的英俊外貌和充沛活力所吸引,仍有不少的人认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认为他的服饰、戒指和钻石别针都俗气不堪,甚至认为他行为粗俗、缺乏修养。不过,他在那里依然认识了一些朋友,且后来和他们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经过了繁忙而劳累的四个多月的美国之行,狄更斯夫妇回归英国。孩子们在姨妈乔治娜那里被照顾得很好,疲惫不堪的狄更斯夫妇便恳请乔治娜和他们同住,并帮助他们打理家务。与玛丽初到弗尼伏尔客栈时一样,那时的乔治娜16岁。她和玛丽长得十分相像,所以某种意义上,她可以说是又一个玛丽。这时,凯特又在考虑着要一个孩子了。乔治娜长得不仅娇小可爱且温柔可亲,她还很擅长模仿别人的动作,常常把狄更斯逗得开怀大笑。就这样,“一直把思念玛丽视作与自己的‘心脏搏动’一般重要的狄更斯,在乔治娜身上看到了玛丽的影子,他感觉时光似乎在倒流,便更加觉得‘过去与现在是难以分割开来的’。”(摘引于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狄更斯曾经忍受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因此一朝有了钱,他自然想过一种豪华的生活。然而没过多久,他便发现自己已然负债累累了。考虑到意大利的生活成本较低,他决定把住宅租出去,自己搬到意大利去住。在意大利的一年中,他大部分时间住在热那亚,遍览了意大利半岛迷人且旖旎的风光。然而,为了充实自己的精神与头脑,他也一直在沉下心思读书,再加上他总不自觉地显露出岛国人的褊狭性格,所以他并没能结交上什么意大利朋友,一直是个典型的英国旅居人士。尽管如此,他还是结识了一位来自瑞士的同样旅居热那亚的贵夫人,即德·拉·赫伊夫人,并和她相谈甚欢。这位夫人的丈夫是位瑞士银行家,她当时似乎正被自己的妄想症困扰。狄更斯对催眠术一直有不小的兴趣,于是便建议她,只要他对她施以催眠术,便能解除她的困扰。此后,为了施用催眠术,他们每天都见面,甚至一天两次。对此,凯特内心十分不安。在他们旅行的过程中,德·拉·赫伊夫人与狄更斯一家时刻在一起。后来,德·拉·赫伊夫人在狄更斯的催眠术的帮助下重获健康,但是直到他们一家回到英国,凯特才松下一口气来。
作为一个性情温和并带些忧郁气质的女人,凯特的性格很固执,既不爱陪同丈夫旅行和赴宴,也不喜欢以女主人的身份在家里设宴待客。她相貌并不出众,有时显得笨手笨脚。想和乏味的狄更斯夫人打交道是一件麻烦事,常与狄更斯交往的人很快便达成了共识,甚至有人觉得她是个废物。诚然,做名人的妻子并不容易,除非她足够老练圆滑或者富有幽默感,否则恐难胜任。凯特既不擅长交际周旋,又缺乏幽默感,她天生便不具备那样的性格。但是,如果她对自己的丈夫十分爱慕,这其实也算不了什么。不幸的是,凯特仿佛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狄更斯。早在两人订婚那段时间,狄更斯就在信中抱怨她的态度冷漠。凯特嫁给他,也许是因为女人总要嫁人,或者是因为她作为八个女儿中最年长的一个,父母就将第一位求婚者安排给了她。总而言之,她善良、文雅、娇弱,却没有与丈夫的显赫地位相匹配的必要修养和才能。
在同一时期,乔治娜在狄更斯家中取代了玛丽曾经的位置。光阴流逝,狄更斯越发离不开她了。他们一起散步,讨论他的写作计划,她还担当着他的秘书角色。便宜和舒适的国外生活让狄更斯尝到了甜头,他开始长时间地逗留国外。乔治娜曾跟随他们一家去过意大利,后来又去过瑞士的洛桑、法国的巴黎和布伦港。有一次,他们计划去往巴黎住一段时间,乔治娜先单独和狄更斯一起到巴黎找了一套公寓住下来,待一切安顿妥当后,再行通知凯特,让她带着孩子从英国出发。在凯特怀孕的时候,乔治娜总会和狄更斯一起外出旅行或者参加宴会,她还经常代替凯特主持家宴、招待客人。有人推测,凯特对此一定会心生不满,但事实上她从未流露过任何不满的情绪。
时间如白驹过隙,到1857年的时候,查尔斯·狄更斯年满45岁,此时的他已成为英国声望最为卓著的作家,同时也是盛誉满身的社会改革家。在公众看来,他的生活充满着戏剧性。他的孩子业已长大成人。这时,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喜欢演戏,有时会为了慈善事业加入义演,在一些戏中充当业余演员。这一年,他收到去曼彻斯特排演《结冰的深渊》的邀请。这出戏是他协助维基·柯林斯编写的,曾在女皇陛下夫妇和比利时国王面前演出过,且获得了巨大成功。为了扮演剧中一个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者,狄更斯甚至蓄起了胡子。他十分喜欢这个角色,极富深情的表演将许多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此后,他同意了在曼彻斯特重新上演这部戏,但出于对女儿是否适合在大剧院演出的考虑,他决定把过去由她扮演的角色交给职业演员。于是,一个名叫爱伦·泰尔兰的年轻女演员前来应聘。在几个月前,狄更斯曾看过她演出的《亚特兰大》。在她登台前,狄更斯去化妆室看她,发现她正在哭泣,原因是她必须在演出时露出大腿,她这种羞怯和矜持的样子深深吸引了狄更斯。
年仅18岁的爱伦·泰尔兰身材娇小,容貌俏丽,有一双碧蓝色的眼睛。排演安排在狄更斯家里进行,由他自己担纲导演。看到爱伦在排演过程中充满敬慕的举止和急于讨好他的行为,狄更斯十分得意,排演还未结束,他便深深地爱上了她。他从商店订购了一款项链送给她,不料商店却误把项链送到了他妻子那里,夫妻间不免起了波澜。看来,狄更斯应该对妻子的愤怒做出了让步,毕竟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在类似他们这种婚姻关系中,这算是丈夫平息风波的最佳方式了。那次演出十分成功,狄更斯的表演可谓精彩至极。
在此之前,凯特从来没有使狄更斯感到满意过,迷恋上爱伦·泰尔兰之后,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妻子的缺点。他写道:“她虽然温存、随和,但无论怎样做,她都无法理解我。”他开始怀疑,他们两人的结合或许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他曾经对约翰·福斯特说道:“问题的关键是不应该那么年轻就结婚,时间的流逝也没有使情况好转。”他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但她依然停留在最开始的地方。狄更斯十分自负地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任何地方需要自责。他甚至自我安慰地想,他是位好父亲,对孩子尽到了心意和责任。这么想来,倒与彼克斯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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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世态度有些相似。他其实并不太想生育过多的孩子,他觉得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孩子,完全是凯特一人的主张。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他还是很喜欢的,只是等他们长大之后,他便不再喜欢了。到了一定年龄,他便把大多数男孩送往国外。
这一段时期,他表现得喜怒无常,性情烦躁不堪,除了乔治娜,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脾气。最终,他下定决心和凯特分居。但是,出于对社会地位的考虑,他担心家庭关系破裂的消息一旦公开,谣言会随之而来。这种担心倒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多年来他一直大肆地宣扬着家庭幸福。和其他作者相比,狄更斯十分热衷在圣诞节撰文赞美纯真、美好、和谐的家庭生活。有人提供给他一些建议:一是他和凯特住在不同的房间,但凯特仍以女主人的身份主持家宴,并陪他出席各种公开的活动;二是他搬到盖茨山庄(一幢他新近买下的别墅)去住,凯特则留在伦敦的住所;三是让凯特搬去国外居住。然而,这些建议都被凯特拒绝了。最终,他们还是不得不彻底分居。凯特搬去坎顿镇边上的一所住宅里独自居住,每年能获得六百英镑的津贴。过一段时间,他们的长子查理会去那里和母亲住在一起。
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出人意料。人们想不通,为何凯特会同意丈夫把自己逐出家门,为何她会答应离开自己的孩子。她明明知道狄更斯迷恋上了爱伦·泰尔兰,有这样的把柄在手,她完全可以提出各种条件。或许是她太老实了吧,甚至是有点愚笨。还有可能如某些人解释的,狄更斯神奇地让妻子相信她自己有点精神失常,从而“使他的妻子觉得,还是离开这个家为好”。不过,一种普遍且最可信的看法是她酗酒。对此,我虽无十足之把握,但可以确信这一点是真实的。很有可能,凯特已经成为一个酒鬼。否则,乔治娜为何要管理家务、照料孩子?为何母亲离开了家,孩子们却仍然留在家里?为何乔治娜后来会这样写道:“可怜的凯特没有能力照顾子女,这件事已然成了公开的秘密”?看来,事情清楚了。也许长子查理过去和凯特住在一起,就是为了看住母亲,不让母亲过分饮酒。
狄更斯名气太大,其隐私难免会引起流言蜚语。他的许多朋友都认为他在处理家庭事务上有欠考虑,对他怀有敌意的人更是到处散播各种各样无法证实的谣言,谣言甚至一度传到了国外。出人意料的是,传说中的情妇并不是爱伦·泰尔兰,而是乔治娜。狄更斯对此十分愤怒,他认为所有的不实谣言都来自霍格斯家,也就是凯特和乔治娜的娘家。于是,他逼迫他们做出声明,证明他和他的妻妹之间并没有任何不妥当的事情,并威胁道,若是他们不对此加以澄清的话,他就把凯特撵出自己的家,而且一分钱都不会给她。霍格斯一家足足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思考对策。让他们犹豫不决的是:假如狄更斯真那么做的话,凯特能否以强硬的态度寻求法律上的支持?若他们不想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唯一的办法似乎就是承认凯特是错误一方,这又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在这场风波中,乔治娜可谓一个谜一般的人物。狄更斯发现,谣言似乎沸腾到唯有他自己出面,才能向大众解释清楚他与妻子分居的理由了。于是他写了一封公开信,先发表于《纽约论坛报》,后又经各家报纸转载。他提到乔治娜时说道:“实话实说,世界上再没有比她更纯洁、更完美无缺的人了。”当然,他这么说是想要否认他和乔治娜之间有任何不正当关系,但这句话很可能是真实的。或许,乔治娜是爱着他的。在狄更斯去世后,乔治娜编辑他的部分书信集,删除了狄更斯对凯特的所有赞扬之词,由此可见她对姐姐一直存有嫉妒心。不过在那个时代,即使妻子亡故,丈夫和亡妻的姊妹结婚,也会被教会当局认为是乱伦。因此,在狄更斯家住了十五年的乔治娜,很可能从没有想过要和这位姐夫建立任何超出兄妹之情的关系。更何况,狄更斯一心深爱着爱伦·泰尔兰。或许,能获得一位名人的信任并完全支配他,乔治娜已觉得很满足了。令人不解的是,她在盖茨山庄为狄更斯打点家务之时,竟会欢迎爱伦·泰尔兰来到山庄做客,还和她成了朋友。
以查尔斯·特林海姆的名义,狄更斯曾经在帕克海姆附近租了一幢房子给爱伦。不久之前,到那幢房子去参观的人们还会被带到一棵大树前,被告知作家“特林海姆先生”生前很喜欢坐在这棵树下。爱伦一直住在那里,直到狄更斯去世。她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盖茨山庄到帕克海姆之间的路途并不远,狄更斯就经常到那里和爱伦共度良宵。他们还一同去过一次巴黎。
与凯特分居期间,狄更斯仍继续为公众朗诵他的作品,为此他把英伦三岛走了个遍,且再启访美之行。每次朗诵,他都充分发挥了他的表演才能,因而大获成功。然而不幸的是,四处的奔波让他精疲力竭。人们开始发现,这个40来岁的男人看起来已经像个老人了。况且,这些朗诵表演并不是他唯一的活动。从与妻子分居至他去世的十二年间,狄更斯共写完了三部长篇小说,同时创办了一本较为成功的杂志《一年四季》。正因为这样,他的健康状况持续变坏,似乎也是必然的。医生吩咐他要注意休息和静养,但他迷恋着公众的掌声,于是,他坚持要做巡回朗诵表演。就在巡回表演的途中,他终于病倒了,只能无奈地放弃了后面几场朗诵会。他回到了盖茨山庄,坐到书桌前开始写长篇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但为了补偿朗诵会组织方因他放弃部分场次而遭受的损失,他又接下了在伦敦安排的十二场朗诵会。1870年的1月,圣·詹姆斯教堂里人潮涌动,每到狄更斯入场和退场之际观众都会自发站起来朝他欢呼。朗诵会终于结束了,他又回到了盖茨山庄,继续他的《艾德温·德鲁德》的创作。6月的某天晚饭时分,乔治娜发觉他脸色有些不对。“哦,你应该躺下来歇一歇!”她对他说道。“好吧,那就躺在地上吧!”他回答说。这是他人生中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刚说完,他便顺着她的胳膊滑倒,躺在了地上。乔治娜立刻派人到伦敦找来他的两个女儿。第二天,这位能干而富有主见的女人又让狄更斯的女儿凯蒂去告知她母亲这一消息,然后再将爱伦·泰尔兰叫到了盖茨山庄。一天后,也就是1870年的6月9日,狄更斯去世了。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地中。
在以上关于狄更斯生平的描述中,我并没有提及他为社会改革领域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亦未提及他对穷人、被压迫人群的同情和帮助。我只是尽可能地探讨他的私人生活,这是因为,在我的观点中,只有当你对他的私人生活感到好奇时,你才会对我向你推荐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感兴趣,因为从很大程度上来看,它是一部个人传记。不过,狄更斯写的毕竟不是自传,而是小说。纵然小说中有许多他从自己的生活中借鉴的素材,但也仅仅是借鉴而已,剩下的全部都来自于他那丰富的想象力。正如我曾经说过的,密考伯先生和朵拉的原型素材分别来自于他的父亲和他的第一任情人玛丽亚。玛丽·贝德耐儿和艾格妮丝的原型素材,一部分来自他心目中的理想人物玛丽·霍格斯,一部分则来自玛丽的妹妹乔治娜。10岁的大卫·科波菲尔被继父送去当童工的情节,就和狄更斯自己被父亲送去当实习生的经历很相像,并且大卫也有一种和狄更斯类似的想法,即和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还要低的同龄孩子搅和在一起,是“屈尊”,是“降格”。
让大卫·科波菲尔自己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小说家们经常采用的结构。它的优、缺点并存。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者自始至终都得紧随叙述线索,换句话说,他只能写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乃至亲身所行的事情。狄更斯的小说情节大多很复杂,读者的兴趣总是会被不经意地引向和故事进程毫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当中去,如果采用这种结构便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关于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及妻子的侄子等关系的叙述,这些叙述其实和大卫的故事一点也不相干,显得繁杂啰唆。这种结构的另一个优点是,它能够增强故事的真实感,读者的同情心将和叙述者的同情心融合在一起。当然,你可以赞同他,或不赞同他,但不论怎样,你的注意力始终一直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便很轻易地赢得了你的同情。
不过,这种结构有个缺点,由于叙述者就是小说主人公自己,他在向你描述他自己是多么英俊、多么有魅力时,往往显得很不谦逊。当他讲到自己的鲁莽行为时,或者当女主人公已爱上他(此时读者业已看得清清楚楚)而他却还一副蒙在鼓里的样子时,他就会显得十分傻气,但他偏偏又表现得很自负。这种结构还有个更大的缺点,那就是相对于作品里经叙述者之口讲出来的其他人物,叙述者自身的形象常常会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这一缺点是采用这种结构的小说家们不能完全避免的。我常问自己,为何会出现这种结果。唯一的解释可能是,由于主人公和叙述者本人是一体的,所以当他叙述自己时,往往是从内部来塑造自己的形象的,他会下意识地把种种混乱、怯懦或者犹豫情绪完全暴露在大家面前,这显然是非常不利于形象塑造的;相反,当他叙述其他人物时,一般都是从外部观察他们的,于是他可以尽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来进行描写与刻画。如果这种描写与刻画是来自于像狄更斯这样才华出众的作家,其他人物身上最重要的戏剧性特征、个性甚至怪癖,都会得到完美而淋漓的表现,这就使得他们的形象变得生动而鲜明,反倒让叙述者的自画像相形见绌了。
狄更斯倾其所能,想激发起读者对主人公的同情。但说实话,为了寻找贝西姨婆,大卫出逃奔往多维尔海港时的那段描述他孤注一掷的心情的著名描写,实在是过于夸张了。读者会感到很惊讶,这个小男孩竟能蠢到这种田地,任凭别人哄骗、抢夺他。要知道他毕竟在工厂待过几个月呀,还在伦敦街头游荡过一段时间,和密考伯一家也同住过,替他们典当过东西,甚至还去马夏西监狱探过监。读者此时不禁会质疑,既然种种经历表明了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那他在未成年时怎么也该知道一些人情世故、有一点自卫能力吧。然而,大卫·科波菲尔却不是这样,而是自始至终表现得很窝囊。他一再地被人欺骗和抢夺,仿佛从未想过与此抗争。他面对朵拉时是如此软弱无能,处理日常家务时又是如此缺乏常识,种种描写实在让人无法信服。他还表现得那么迟钝,竟然都猜不出艾格妮丝一直爱着他。故事结尾,狄更斯将大卫安排成了一名小说家,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倘若大卫真的在写小说,那我猜他的小说看起来肯定更像是亨利·伍德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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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笔,而绝不会像是狄更斯的作品。说来也怪,大卫的创造者竟没有赋予他作者本人的充沛活力和横溢才华。如果不是文雅俊美的外表,大卫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受人喜爱。虽然他诚实、善良、为人正直,但他又确实有点傻气。应该说,他是整本书里最缺乏生动性的人物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毕竟书里还有许多其他人物,他们一个个生动、丰满、具有个性。他们纵然并不十分真实,但贵在富有生气。密考伯、辟果提、巴基斯、特拉德尔斯、贝西·特洛伍德、狄克先生以及尤利亚·希普和他母亲,这些人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他们只不过是狄更斯丰富想象力所创造出来的奇异产物。然而,他们都被塑造得如此生动、协调、逼真,让你无法不相信他们的存在。他们的言行有时虽表现得有点夸张,却仍然有真实感。你一旦认识了他们,便再也忘不掉他们了。这些人物中最出色的一个当属密考伯先生,他绝对不会让你感到失望。在书中,狄更斯最后还让密考伯先生在澳大利亚当上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官员,但有些评论家认为,这个人物应始终保持他那种浑浑噩噩的“有今天没明天”的个性。我对这样的吹毛求疵并不以为然。众所周知,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而密考伯先生是一个相貌堂堂、受过教育、口才又极佳的人,像这样一个具有如此多优点的人,为何就不能在那里获得一官半职呢?不过,对于他揭穿尤利亚·希普的阴谋诡计,我是不太相信的,因为他缺少足够的机智和耐心。
只要对故事的发展有利,狄更斯就会毫不迟疑地使用巧合的桥段,从不过多考虑其中的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则不一样,为了表现事物的必然性,他们不得不把情节过程叙述得详细可信,且还要尽量让其显得逼真。不过,当时的读者都还比较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压根儿就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而这恰恰是狄更斯的看家本领。他讲述故事的技巧是如此高超,即使是今天,我们仍会相信他的这些故事。《大卫·科波菲尔》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合,如斯提福兹乘船返回英国时,船在雅茅兹海滩遇险了,而大卫偏偏正巧到那里去看望朋友。其实,若是狄更斯愿意,以他的能力和技巧,完全可以避免这类不合理的情节出现。但他还是这样写了,因为他觉得这种安排可以提供机会来创造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相比狄更斯以往的小说,尽管《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戏剧性情节并不多,但其中有一些人物,如尤利亚·希普,仍带着一种通常被认为是趣味低下的闹剧人物的味道。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会令人感到恐惧的人物,它的刻画总体上还是有力的。再比如,斯提福兹的仆人,一个次要人物,他那神秘、阴险的特点也描述得过于可怕了些。依我看,这类人物里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洛莎·达特尔。这可以说是小说中最大的一个败笔。狄更斯原本的意思是想让这个人物在故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只可惜他后来并没能做到这一点。我姑且猜想,他担心那样会冒犯读者,因此没有按原意去写。我曾问自己,如果斯提福兹不是达特尔的情人,会怎么样?如果她对他的仇恨中并未掺杂那种饥渴的、疯狂的爱,又会如何?不过,若是这样的话,我又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可以让她那么残忍地对待小爱弥丽。顺带提一句,我个人觉得小爱弥丽不过是个影子式的人物,只是起到了一点她所能起到的作用罢了。
狄更斯曾写道:“在我的所有著作里面,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慈祥的父母一样,我亦有自己偏爱的孩子,他就是大卫·科波菲尔。”作家往往对自己的作品难有正确的判断,这次却是个例外,狄更斯的判断显然是正确的。马修·阿诺德和罗斯金一致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最佳作品。对他们的看法,我想我们也是同意的。如此说来,这是作家本人、批评家和读者三方的一致看法。
谈谈《呼啸山庄》的美与丑
《呼啸山庄》这本书很奇特。它的内容看似混乱,却不失为一本好书。它丑恶,却给人以美的感受。它是一本让人生畏的、痛苦而充满激情的书。有人怀疑,这样一本书是不可能由一个牧师的女儿写出来的,因为她过的生活如隐士般单调,认识的人很少,可以说对世界一无所知。在我看来,这是无稽之谈。《呼啸山庄》具有一种强烈的浪漫主义倾向,这种浪漫主义不同于现实主义的耐心观察,而是放纵主观想象,沉湎于神秘而恐怖的激情和狂暴行为,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意气消沉。这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从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以及她那种强烈的、饱受压抑的感情来看,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呼啸山庄》是出自她的笔下。但是,从表面来看,这本书却更像是她那个无赖弟弟写的。确实也有不少人相信,这本书即使不是全部由她弟弟所写,至少有一部分是出自他之手。
有几个他的朋友就持这种观点。比如,弗兰西斯·葛隆迪曾写道:“帕屈里克·勃朗特(即勃朗特姐妹的弟弟)对我说过他写了《呼啸山庄》的一大部分,这件事他姐姐也承认……我们曾一起住在卢登福特,他常常说一些病态的天才才会有的奇思妙想给我解闷,后来,那些奇思怪想就出现在《呼啸山庄》里。因此,我更加相信是他想出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而不是他姐姐。”
有一次,帕屈里克约了朋友狄尔登和雷兰德,在去往奇利途中的一家旅店里,朗诵自己的得意诗作。下面是大约在二十年后,狄尔登在一篇写给《哈利法克斯监护人报》的文章中的一段话:“我念完了《魔后》的第一幕;然而当帕屈里克把手伸进自己的帽子取出他的诗作时(他习惯将自己的作品放在帽子里),他忽然发现不对,取出来的不是诗稿,而是他正在创作的一部小说的部分手稿。他对自己放错了东西大为懊恼,打算把那些手稿塞回去,这倒引起了我们对这部手稿的好奇,就让他不妨读出来给我们听听,让我们见识一下他写的小说究竟如何。他犹豫片刻,同意了。于是他念起来,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每当念完一页就把一页手稿放回帽子里。手稿并没有写完,我们正听得起劲,故事却突然中断了。后来他大体讲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还说到小说中的人物原型的名字。这几个人中尚有个别人至今仍在世,因此我不便过多透露。帕屈里克说,这本小说的书名他还没定下来,因为他觉得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有魄力来出版这部小说的出版商。帕屈里克那天所读的小说部分,里面的背景和人物——就其发展而言——我认为和后来出版的《呼啸山庄》非常相似,而现在因为有夏洛蒂·勃朗特的大胆断言,《呼啸山庄》却被认为是她妹妹艾米莉的作品。”
这段话的真假难以确认。夏洛蒂·勃朗特对此不屑一辩,她非常憎恨她的弟弟,虽然她一向恪守基督教的仁慈原则,但正如我们所知,即便是基督教也允许某种善意的、诚实的憎恨。不管夏洛蒂的话能不能被人接受,她都有权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不过,传说往往也不会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很难想象有人能够毫无理由地凭空杜撰出传说来。那么,能做何解释呢?没法解释。也有人暗示过,小说前四章是帕屈里克写的,只是后来由于他酗酒、吸毒,再也写不下去了,就由艾米莉接着写。据说,他们认为前四章的文风相比后文要更加矫饰和夸张,我却一点也看不出来。在我眼里,整本书都是用一种习作者的笨拙的手法写成的,整本书的风格都是矫饰而夸张的。不要忘记,艾米莉·勃朗特在此之前没有写过哪怕一本书。任何一个习作者刚开始创作时,总热衷于使用华丽的辞藻,生怕简单的词句会影响作品的效果。只有在经过真正的练习之后,他或者她才会写得自然起来。
《呼啸山庄》的内容主要由约克郡的一个女仆讲述,可是小说所用词句和她的身份极不相符。也许艾米莉·勃朗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狄恩太太说出来的话并非她这种人能够说得出的,所以她就让狄恩太太说她在侍候人的同时也读过不少书,因为她的言谈显然远远超出了她的身份。即便如此,狄恩太太那种故作风雅的言谈依然让人吃惊。她从不说“我想试试……”,而是用“我尝试着……”或者“我试图……”代替;不说“走出房间”,而是说“从一个房间中离去”;不说“碰见”某人,而是与某人“邂逅”。我敢断定,这本小说不管出自谁手,反正前后所有内容均由同一个人完成。如果说前四章的文风真的比后面各部分更加矫饰和夸张,我想那也是因为艾米莉·勃朗特想借此来表现洛克乌德这个年轻人的痴心与自负,她的这种尝试可以说是成功的。
我曾在别处看到有人推测,假如是帕屈里克写了小说的前几章,根据他的意图,他是要让洛克乌德在故事情节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事实确实如此,有一处暗示说,洛克乌德被小凯瑟琳吸引。如果他真的爱上了她,情况显然会变得更加纠葛。而现在,洛克乌德在小说中的角色只是个无足轻重的捣蛋鬼罢了。这部小说写得非常笨拙,这没什么可惊讶的,艾米莉讲的这个故事很复杂,涉及两代人,要讲好它本就不是一件易事,因为她必须把两套人物和两套情节统一起来,做到处处留神,不能因为对某一套人感兴趣而忽视了对另一套人的兴趣。除此之外,她还必须拥有高屋建瓴的视角,好像能综观一幅大壁画的全貌,把发生在漫长岁月中的事情压缩到读者所能接受的某个时间段内。
如何讲述一个曲折的故事,同时又给人一种完整的印象,我认为艾米莉·勃朗特一开始并没有经过缜密构思。起初她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把故事讲得连贯,她是在后来才想到,最好的方法就是借一个人物之口向另一个人物讲述一连串的事件。让人物讲故事并不难,这也并非艾米莉·勃朗特首创,但正如我早已说过的那样,这样做的缺点在于当人物在讲故事时,故事中需要包含各种各样的内容,比如对景色的描写,这很难用人物讲述故事的对话进行表现,因为没有一个正常人会那样说话。一个有经验的小说家也许有更好的表达方式来讲述《呼啸山庄》里的故事,因此我始终无法相信,艾米莉·勃朗特是在别人的创作基础上进而完成这部作品的。我觉得,当你考虑到艾米莉·勃朗特那种极端的性格,她的病态、羞涩和沉闷,就不难想到,这才是属于她自己的写作方式。
那么,有没有其他变通的方式呢?有,第一种方式需要作者拥有广博的生活知识,例如《米德尔马契》和《包法利夫人》的写法。我想,如果艾米莉·勃朗特也想到了这种写法,并用它来讲述这个无法无天的故事,她那种倔强而不妥协的个性一定会表现得更加惊世骇俗。只是这样做的话,她就不可避免地要讲到,希刺克利夫在离开呼啸山庄后的那些年里是通过什么方法让自己受到教育并且发了财的。她无法做到这件事,因为她缺乏这方面的生活知识。因此她只能像现在这样,要求读者接受这样一个既成事实。不管读者相信与否,反正她没别的办法。另一种方式是可以使用第一人称,比如说,让狄恩太太在“我”面前讲述这个故事。但是,我怀疑艾米莉·勃朗特生性的羞涩和敏感让她不敢这样做,她应该很害怕直接面对读者。因此,先让洛克乌德讲出故事的开头,再由狄恩太太把故事进一步展开,她自己却如戴着双重面具一般始终隐藏在幕后。为什么在讲述这样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时,她会把自己隐藏起来?我想,这是因为她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在故事中不经意泄露了出来。她深入到自己寂寞内心的最深处,发现了那里的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与此同时,一种创作的冲动又使她不得不把这些秘密遮遮掩掩地讲述出来,从而卸下心中的负担。据说,最初是她父亲经常讲起的那些爱尔兰神话故事点燃了她的想象力,还有后来她自己在比利时求学时读到的霍夫曼小说中的那些怪诞故事。后来回到家乡后,她仍然喜欢坐在炉边地毯上,搂着爱犬的脖子继续读霍夫曼的故事。
夏洛蒂·勃朗特曾经明确指出,尽管人们总是猜测小说里的某些人物在作者的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但实际上艾米莉并不认识这些人。我相信这是事实。我也相信艾米莉·勃朗特的灵感是来源于那位德国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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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神秘故事中某种契合她偏执性格的东西,但我认为,希刺克利夫和凯瑟琳这两个人物却是她从自己的灵魂深处找到的。对于那些次要人物,比如林顿和他的妹妹、恩萧的妻子以及希刺克利夫的妻子等(这些人物均因性格软弱而成为她蔑视的对象),倒可能是以她生活中认识的人为原型。关键在于读者总是不相信一个作家的虚构能力,他们不愿意相信作家可以完全通过自己大胆的想象力而凭空创造出人物。
按照我的想法,凯瑟琳正是艾米莉·勃朗特本人,她们一样任性而充满激情。同时,希刺克利夫也是她。她把自己的性格分开投放到两个主要人物身上,会不会有点奇怪?一点也不。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统一的,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居住着不止一个人,这些人往往还是相互矛盾的。将用自己拼凑起来的人物塑造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便是小说家的独特能力。作为小说家,最大的不幸便在于不能赋予人物以生命,不管他的故事与人物对彼此多么重要,却和他本身毫不相干。一个以《呼啸山庄》这样的小说作为处女作的作家,她把自己当作小说主人公并不令人意外,在小说主题中表现出那种随心所欲的东西也没什么值得称奇的。这样的作品只是表现出了一种自由自在的梦想,在独自散步的时刻,抑或是彻夜不眠的时刻。他把自己想象成圣人或者罪人、伟大的情人或者奸邪的政客、勇猛的将领或者残酷的凶手。正由于我们大多数人的梦想中总有许多荒诞的东西,多数作家的处女作中也就难免会有很多无稽之谈。我想,《呼啸山庄》就是这样一种自白。
我觉得,希刺克利夫身上承载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全部梦想。她将自己的激愤、受挫的情欲、无望的爱与妒忌、对人类的憎恨和蔑视,以及她的残酷和虐待欲,全部赋予这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的朋友艾伦·纽赛曾提起过这样一件非同寻常的事:“艾米莉总喜欢把夏洛蒂带到一些后者不敢去的地方。夏洛蒂天生惧怕牲口,艾米莉就偏带她去牲口棚,对她说这说那,只要夏洛蒂一感到害怕,就开始嘲笑她,并以此为乐。”在我看来,艾米莉·勃朗特正是以一种希刺克利夫的男性之爱来爱着凯瑟琳的,那是一种源于动物本能般的原始、纯粹的爱。当她化身希刺克利夫对凯瑟琳疯狂虐待,并按住她的头猛撞石板时,她一定在笑,正如她嘲笑夏洛蒂那样;同样,当她作为希刺克利夫猛扇小凯瑟琳的耳光,并对其破口大骂时,她一定也在笑;我想,每次艾米莉欺凌、辱骂和威吓自己笔下的人物时,一定浑身战栗,深感解脱,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她既自卑又抑郁,总是认为自己在人们面前受到了羞辱。此外,我还认为,当她化身凯瑟琳时,可以说是扮演了一个双重角色,她一方面与希刺克利夫不断争吵,始终瞧不起他,当他是一个不祥之物;同时,她又打心底里爱着他,并为了能压倒他而感到欢欣,她觉得他们俩是真正的一对(如果我说得没错,“他们俩”是指艾米莉·勃朗特本人的两面,它们当然是天生一对)。正如虐待狂往往也有受虐倾向,凯瑟琳是被希刺克利夫的残忍凶狠和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了。
我已经说了很多了。《呼啸山庄》并非拿来供人讨论的书,它是一本供人阅读的书。发现小说里面的错处很容易。它是很不完善的,但它有只有极少几个小说家才能给予读者的那种东西——力量。我不认为还有哪部小说能像《呼啸山庄》这样,将爱情的痛苦、迷恋和残酷如此执着地纠缠在一起,并通过这般惊人的力量描绘出来。它使我想起埃尔·格里科的一幅伟大的油画:乌云下是一片昏暗的荒芜原野,雷声隆隆,有行人拖着长长的影子在荒野里东倒西歪地跋涉,一种不属于尘世的气氛使画面变得恍惚,人们恍若窒息着。忽然,铅灰色的天空劈开一道闪电,是给画面增添神秘而令人恐惧的最后一笔。
司汤达其人与《红与黑》
在我看来,要想在有一定限制的篇幅里,准确而恰当地描述亨利·贝尔(其笔名为司汤达)的一生,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他的一生太过复杂,要讲述清楚至少需要一本书的篇幅。想要准确理解他本人,还必须深入探究他所处时代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好在这样的书已经有人写过了。那些《红与黑》的读者,如果对司汤达本人感兴趣,想知道我在这有限篇幅里所能讲述之外的更多作者的情况,不如读一读马修·约瑟夫森先生最近出版的一本文笔生动、材料翔实的传记——《司汤达:对幸福的追求》。在这里,我只需稍微介绍一点司汤达的生平就可以了。
1783年,司汤达出生在格勒诺布尔,他的父亲是一名经纪人,颇有地位和财产,母亲是当地一位名医的女儿。在他7岁那年,母亲便去世了。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1792年,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内万特也被送上断头台。
司汤达对于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生活有过详细的描述,我们有必要对此加以了解,因为他持续一生的一些偏见正是在那一时期逐渐形成的。在深爱的母亲——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怀着情人般的爱去爱她的——去世后,他就由自己的父亲和姨妈抚养。他的父亲严厉且拘谨,姨妈则既严厉又虔诚,他很讨厌他们。他们属于中产阶级,一心想成为贵族,但大革命使他们的希望落空了。司汤达说过自己拥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但仅从他自己描述的情形来看,好像并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事情。他聪明,好辩,很难接受管教。在格勒诺布尔实行恐怖统治时,司汤达的父亲被列入可疑分子名单,他把这归咎于一个与他生意有竞争的名叫亚马的律师。“但是,”他聪明的儿子却说,“不论你被列入反对共和国的可疑分子名单是出于何种原因,你确实是反对共和国的。”这的确是实话,却很难让人高兴起来,更何况是一个有着掉脑袋危险的中年人从自己的独生子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司汤达指责自己的父亲吝啬、小气,可每次他有需要,总能从父亲手里弄到钱。同时,对于父亲禁止自己读的一些书,他也总有办法读到。这大概是书籍产生以来,许多孩子都曾遇到过的事。最惹他抱怨的是父亲不允许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玩,但考虑到他有两个姐姐,并且还有其他一起听课的男孩(他们都是同一个耶稣会教师的学生),他的童年应该没有自己所说的那样孤独。实际情况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当时许多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也像那些孩子一样,把一般的家庭约束看作专制,一旦有人逼他去读书,或者不允许他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就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寻常的虐待。
虽然经历了相似的童年,司汤达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成年后往往会忘记自己曾受到管制,他却直到53岁还对此耿耿于怀。因为憎恨那位耶稣会教师,他变成了一个激烈的反教权主义者,并且到死都不愿意相信教会中会存在真诚的人。由于自己的父亲和姨妈都是忠实的保皇派,他就热烈地拥护共和派。然而,在他11岁那年,有一天他从家里溜出去参加一个革命者的集会,却意外地备感震撼。他看到无产者不仅破衣烂衫、浑身臭气,而且品行粗俗、满嘴脏话。“总之,我一直以来都这样想,”他后来写道,“我热爱人民,憎恶压迫他们的人,我却万万不能和他们一起生活,那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折磨……我过去——现在也依然——有着贵族倾向;我可以为了人民的幸福去做任何事情,但我不得不承认,要我和这些店主一起生活,我还是宁愿每月蹲两个星期的监狱。”司汤达的这番话很有趣,让人想起那些容易在豪华客厅里遇见的、面容光鲜的年轻叛逆者。
司汤达16岁时第一次去巴黎。经父亲介绍,他到了亲戚达鲁先生那里。达鲁先生有两个儿子在国防部任职,长子皮埃尔掌管着一个司,不久他的表弟司汤达便成了他的秘书。在拿破仑向意大利发动第二次战争时,达鲁兄弟随军去了意大利,不久后,司汤达也赶到米兰和他们会合。在秘书处工作了几个月后,皮埃尔派他去一个龙骑兵团。然而,司汤达早已爱上了米兰的快活生活,他并不想去骑兵团就职。于是,趁着皮埃尔外出时,他巴结了一个名叫米歇尔的将军,并成了他的副官。皮埃尔回来后,命令他到那个团里去,司汤达拖延了六个月,找尽了各种借口,等到不得不动身时,发现自己还是对那里厌恶至极,便索性以身体有病为借口放弃了那个职位。司汤达其实并没有去过战场,但这并不妨碍后来他在各种公开场合中吹嘘自己在战场上的英勇善战。1804年,为了获得某个职位,他还曾写了一份证明书(由米歇尔将军签字),以此证明他确实在历次战斗中立下过赫赫战功。
回到巴黎后的日子,司汤达依靠父亲提供的只够日常开销的一小笔津贴维持生活。他有两个目标,一是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戏剧诗人,为此他大量研读剧本,几乎每天都去剧院看戏,并在日记里记录自己的观感。后来,人们发现他在日记里反复谈论的是如何把他看过的戏剧改写成他自己的剧本。从这里不难看出,他缺乏构思剧情的才能,也注定很难成为一个诗人。司汤达的第二个目标是成为伟大的情人,然而在这方面,老天爷并没有给他很好的条件。他身材矮胖,其貌不扬,上身肥圆,双腿短粗,大脑袋,一头黑发;他的嘴唇不厚,鼻子却肥大而突出;只有一双褐色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手和脚也很纤细,皮肤像女人一样细嫩。为了显示自己的风度,他经常带着一把佩剑,摆出一副神气凛凛的样子,事实上,他是一个很羞怯的人。经他的表兄马歇尔·达鲁(皮埃尔的弟弟)介绍,他才得以经常出入一些贵妇人的沙龙。趁大革命之机,这些贵妇人的丈夫发了财。遗憾的是,司汤达说话结巴,不善交际。虽然脑中经常有一些不错的点子,却没有勇气说出口,这让他显得颇为尴尬。他对自己的外省口音很是恼火。也许是为了矫正这一点,他去了一所戏剧学校,并在那里结识了一个叫美拉妮·居利贝尔的女演员。女演员比他大两三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他还是和她相爱了。他犹豫的原因是不确定她是否真的爱他,另一方面他怀疑她患有花柳病。打消了这两方面的疑虑后,两人一起去了马赛。美拉妮需要去那里履行一份演出合同,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司汤达在一家杂货批发铺里做临时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还是发现,无论在气质上还是在智力上,美拉妮都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因此在后来她由于缺钱而返回巴黎时,他感到如释重负。
我没有足够的篇幅详谈司汤达一生中的多次恋爱事件,只能挑其中的两三件来说,以期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他的性格。他是有情欲的,但不是特别强烈。事实上,人们曾一直怀疑他性冷淡,直到他后期写给一个情妇的那些内容相当色情的信被发现。他的情欲比较理智,和性的需求相比,很多时候他寻找女人只为满足虚荣心。他虽然擅长高谈阔论,但没有迹象表明他对向女人献殷勤这件事也得心应手。他曾坦率地承认自己大多数恋爱是不幸的,很显然,是他过于优柔寡断的性格所致。为此,在意大利的时候,关于如何赢得女人的欢心这一问题,他甚至专门请教过一个同僚,并认真地记下了他的忠告。他刻板地去向女人进攻,正如当初他按部就班地写剧本那样。当她们觉得他滑稽可笑时,他感到无比沮丧。他搞不清楚为什么她们总是认为他没有诚意。对于这一点,他虽然聪明过人,却始终不知道理智的语言只会使女人退避三舍,她们需要的是有感情的语言。只有靠感情才能赢得女人的欢心,他却错误地以为这要靠策略和计谋。
和美拉妮·居利贝尔分手后,又过了几个月司汤达也回到了巴黎。靠着表兄皮埃尔·达鲁的关系,他又在军粮部谋到一个职位,并被派往布伦斯威克。这时的他,已不再想当一个杰出的剧作家,决定真正开始他的仕途生涯。他一心想要当薪俸优厚的省长,并以帝国的贵族和荣誉军团的骑士自居。尽管他热烈拥护共和派,认为是拿破仑称帝剥夺了法兰西的自由,他却又致信父亲,要他为自己买一个爵衔。他自称亨利·德·贝尔,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了贵族专用的“德”字。作为一个官员,他是有头脑、有能力的。1810年,他得到擢升,奉命回巴黎在残废军人宫任职。他获得了两匹马和一辆双轮轻便马车,还有一个车夫和一个男仆。不久之后他和一个歌剧院合唱队的女演员同居,但这并不能满足他,他认为自己需要一个他真正深爱的情妇,同时她还得身份显赫,能增添他的荣誉。他发现皮埃尔·达鲁的妻子亚历山德拉·达鲁最为合适,此时的皮埃尔·达鲁已是伯爵,他的妻子便是伯爵夫人,尽管亚历山德拉已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但与丈夫比起来,她仍旧年轻貌美。司汤达一点也没有考虑过表兄达鲁对他的友善和长期以来的照顾,勾引他的妻子是既不符合策略又不体面的事,他把自己的发迹和荣耀看作是命运的恩宠。他从来不懂得世上还有感恩这样一种美德。
就这样,司汤达拿出了自己在爱情方面的全套谋略发动进攻,但是他性格中那种倒霉的犹豫不决始终妨碍着他。他时而活跃,时而悲伤,时而轻佻,时而冷静,时而激昂,时而淡漠,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无济于事,他始终不明白女主人到底爱不爱他。有时他甚至怀疑她在背后嘲笑他扭捏作态,并为此觉得羞辱。最后,他向一个老朋友诉说了自己的苦恼,并问他有何良策,两人一起商量这件事。他的朋友提问,他作答,并由朋友把问答记录下来。以下的内容便是马修·约瑟夫森写《司汤达传》时整理出的问答详情:“勾引B太太(他们用‘B太太’来称呼达鲁夫人)有什么好处吗?”“好处如下:勾引者的欲望将得以发泄;他能从中获得社会利益;他能进一步从事对人类情感的研究;他将满足自身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司汤达还在那份问答记录中附加了一条注释:“最好的建议:进攻!进攻!进攻!”这主意确实不错,但前提是他得克服自己的羞怯,否则很难实行。几个星期以后,司汤达应邀去柏希维勒村达鲁的乡间庄园做客。临行前一晚,他彻夜未眠。第二天一早,他下定决心发动最后的进攻。他穿了自己最好的条纹裤出发了,达鲁夫人见到后还对他的裤子称赞了一番。后来两人一起漫步于花园,身后大约二十米外跟着的是达鲁夫人的一个朋友以及她的母亲和孩子们。他们来回散步,司汤达感到无比紧张,始终下不了决心。最后,他心中选定前面的一个地方A,把自己此刻脚下站立的地方当作B,他暗暗发誓,如果走到A时他还没有表明自己的爱意,他就得去自杀。终于,他开口了,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想去亲吻它。他对她说,他已爱了她整整十八个月,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这些咽在肚子里,甚至打算从此不再见她,可他实在无法忍受这爱的痛苦。对此,她回答说——态度很友善地——她对他的感情仅限于友谊,里面没有掺杂其他的成分,何况她无法对自己的丈夫不忠。说完后她便转身招呼后面的人来和他们会合。就这样,司汤达的柏希维勒战役失败了。相比他的感情,他的虚荣心受到的伤害更深。
过了两个月,司汤达依然沉浸在痛苦中不能自拔,于是他申请去米兰度假。第一次去意大利时,他便喜欢上了米兰这座城市。十年前,他在米兰迷上过一个名叫吉娜·皮特拉鲁阿的女人,那是他一位同僚的情妇,但那时的他只是个副官,身无分文,甚至没能引起她的注意。他想,这次去米兰一定要拜访一下她。她的父亲开了一爿店铺,在她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将她嫁给一个政府公务员。现在她已经34岁,儿子也有16岁了。司汤达见到她,发现她依然是一个“高大而美丽的女人”:“眼睛、表情、眉毛和鼻子上,依然流露着一种高雅的气质。我觉得她虽然比年轻时(他补充说)少了些娇艳的风姿,但变得更聪明、更高贵”。以她丈夫那点微薄的薪资,她却能在米兰拥有一套房子,而且在乡间有一幢别墅,有仆人,在斯卡拉剧院订有包厢,还有一辆四轮马车。她的确是够聪明的。
对于自己相貌丑陋的事实,司汤达心里很清楚,为了弥补相貌上的不足,他决定打扮得漂亮点、时髦点。他那本就圆胖的身材,在生活优裕后变得更加肥胖。但他已不再关心这些,他只需要口袋里有钱,能穿漂亮的服饰。他认为比起自己当年当龙骑兵时那穷酸样,现在想要取悦那些高贵的夫人,显然更有把握。于是,他决定利用在米兰逗留的这段时间让她成为他的情妇。事实上,她并不如他预想的那样顺从他的意愿。他为此费尽周折,在离开米兰去罗马的前夕,她终于答应让他在某天上午到她家里拜访。可以想象到的是,那天发生了怎样辛苦的求爱,司汤达在那天的日记中,这样记述道:“9月21日11点半,我终于赢得渴望已久的胜利。”他甚至把那天的日期记在自己的吊袜带上。有意思的是,就跟当初向达鲁夫人求爱时一样,那天司汤达仍穿着条纹裤。
1812年,司汤达费了一番力气,总算说服达鲁伯爵,将自己调离巴黎的闲职,派到军粮部的现役军职上去。他跟随着拿破仑的大军参加了远征俄国的那场灾难性战争。撤离莫斯科的途中,他表现得沉着冷静而英勇善战。1814年,随着拿破仑退位,司汤达的仕途生涯就此结束。据他后来讲,他宁愿流放也不愿效力于波旁王朝,为此他拒绝了好几个重要的职务。可事实上,他曾宣誓效忠波旁王朝,只是为了千方百计重返政府机构任职。眼看所有努力将付诸流水,他才不得不回到米兰。司汤达仍然有钱住豪华舒适的公寓,有钱随意去歌剧院看剧,但他早已失去之前拥有的职位、声望和金钱。吉娜对他变得冷淡了。她说,自从自己的丈夫知道他重返米兰后,嫉恨不已,她其他的爱慕者也都对她疑心重重。她请求司汤达考虑她的名誉,离开米兰。司汤达心里明白,这只不过是她想离开自己的说辞,她越是这样,他反而越是热情激昂。为了重新赢得她的爱,司汤达想到一个办法:他筹措到三千法郎,并将这笔钱交给她。她这才同意随他一起去威尼斯,但要求她的母亲、儿子以及一个中年银行职员和他们同行。到了威尼斯后,她让司汤达住到另一家旅馆,说是为了顾全面子,更加令人恼火的是,不论他怎样表示自己的厌恶,银行职员却老是不识脸色地跟着他们。他实在想不通那家伙有什么权利那么做。下面的日记记述了他当时的话,原本是用英语写的:“她摆出一副来威尼斯是给足我面子的架势。我真是蠢到家了,砸三千法郎就为了这样的旅行。”然而十天之后,他却写道:“我得到了她……不过她还和我谈到了经济安排。就在昨天上午,这绝不可能是错觉。我的情欲全让政治给磨灭了,我的精液一定是抽到脑子里去了。”
1815年6月16日,随着拿破仑在滑铁卢战败,司汤达一行人于秋天回到米兰。吉娜把他安排在一处偏僻的郊区。每次想和吉娜幽会,他需要在深夜里换几次马车,确保无人跟踪,到达她的住所后,经侍女带领进入她的房间。不久后,也许是因为和女主人闹矛盾,又或许是被司汤达收买,总之侍女向司汤达说明了事实真相,他不禁大为光火。原来,为防止司汤达遇到她的其他情人,吉娜故意把一些事情说得极为神秘,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丈夫的嫉恨,准确地说,吉娜的情人实在很多,而司汤达不过是其中之一。这位侍女甚至建议司汤达去证实自己所言非虚。第二天,她安排司汤达藏在紧挨吉娜房间的一个壁橱里,透过一个钥匙孔,他亲眼看见了在离自己只有三英尺的地方,她对他的背叛行为。
“你是不是以为我会冲出壁橱拿匕首捅死那对男女?不会的,那不可能,我和进壁橱时一样,悄悄地溜了出去,心中只觉如此冒险实在可笑。我看不起自己,更鄙视吉娜,我为自己重获自由而感到欣慰。”司汤达说。
1821年,司汤达被奥匈帝国警察当局逐出米兰,理由是他和某些意大利爱国者有联系。随后他来到巴黎,在往后九年的大部分时间中,他住在那里。这期间,他又谈过一两次乏味的恋爱。他习惯在一些清谈家举办的沙龙里消磨时光,不再笨嘴笨舌,尤其是在十来个人聚到一起高谈阔论的时候,他变得机敏又刻薄,正如许多健谈者那样,喜欢垄断谈话,喜欢发号施令,喜欢不加掩饰地蔑视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他常常放肆地说些淫秽不堪的话,只为哗众取宠。很多看不惯他的人说,为了取悦和刺激听众,他只会滥用幽默。紧接着发生了1830年革命,查理十世流亡国外,路易·菲利普登上王位。在差不多花光父亲给他留下的微薄财产后,司汤达重拾最初的理想,立志做一个伟大的作家,然而他为文学付出的努力既没有带给他钱财,也没有带给他名声。他的《论爱》一书早在1822年便已出版,可在随后的十一年里只卖掉十七本。他曾经想到政府部门谋个职位,最终还是没能如愿。后来,随着政治形势的转变,他被派遣到意大利的里雅斯特当领事,由于他同情自由派,奥匈帝国拒绝接受他的领事任命。于是,他只好被转派到教皇治下的奇维塔韦基亚城当领事。
由于领事工作很轻松,司汤达经常会外出短途旅行。孤身一人在奇维塔韦基亚城,他觉得甚是厌烦。对于旅行,他向来不知疲倦,也正因为旅行,他得以在罗马结识了不少好朋友。51岁那年,司汤达向一个年轻姑娘求婚。她的母亲是他的洗衣妇,父亲是受雇于领事馆的一名圣芳济派的修道士。即便如此,他的求婚仍然被拒绝了,这使他感到无比屈辱。1836年,他说服外交大臣找人暂代他的领事职务,自己去巴黎任职三年。那时候他已是一个肥胖的老人,红脸,留着一把染了色的大胡子,他的头发脱光了,不得不戴一顶紫褐色的假发来掩饰秃顶。他的衣着仍然像他年轻时一样时髦,只是他的外套和裤子式样总会引人议论纷纷,这常常使他感到难堪。他还会到处求爱,但几乎都遭到拒绝;他还会去参加宴会,滔滔不绝地说话。最后,他被外交部责成返回奇维塔韦基亚城续职,两年后,他在那里中风了。在身体痊愈后,他又要求休假,去日内瓦求教一位著名医生。从日内瓦出发,他又去了巴黎,过着以前那样的生活。1842年3月,司汤达在出席外交大臣的一个大型官方宴会后,于夜里散步返回住所,在林荫道上再次中风,并在被送回住所后的第二天离开人世。
我谈到的这些关于司汤达的事实毫无掩饰成分。只要稍加思索便不难发现,司汤达的一生可以说动荡不安,其人生经验比其他许多作家都要丰富。确实,司汤达生活在一段个人和社会都发生着巨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自己个性所容的范围内,他获取了广泛的人性知识。但是,在观察同时代的人与事时,观察者目光再敏锐,也难免受自身个性的限制,司汤达必然也有许多局限。当然,他有着自己的优点:机敏而感性,个性稍显怯懦,但极具天资,勤奋,具有卓越的创造力,也善于与人相处。然而他也有着明显的性格缺陷:抱有荒谬的偏见,而且总是眼高手低;他多疑(也因此容易受骗),狭隘,苛刻,不谨慎,极度自负,又有极强的虚荣心;他沉迷肉欲且品味粗俗,行为放荡却又缺乏激情。这些我们所知道的缺陷,都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司汤达算不上职业作家,甚至不是一个文人,可他从不停止写作,并且几乎都是在写他自己。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也因此留下了大量的生活片断,而且他写日记并非为了出版。他在50多岁时写了一部五百页的自传,只写到他的17岁时就停止了。尽管到他去世时这部自传仍未定稿,他却是准备出版它的。他在书中编造了一些事情以美化自己,不过整体来讲,他还是诚实的。他写了许多细节,甚至有不少地方一再重复,显得冗长、沉闷而难以阅读,但我认为读过这部自传的每一位读者都应该扪心自问:如果像他这样诚实地暴露自己,我们能写得比他好吗?
只有两家巴黎的报纸对司汤达去世的消息做了报道,看起来,他很快就要被公众彻底遗忘。在他生前的两个老朋友的努力下,一家大出版社终于出版了他的主要作品,若非如此,司汤达可能就真被人遗忘了。然而,尽管当时颇有影响力的批评家圣·伯甫专门为司汤达写了两篇评论,公众仍然对他保持冷淡。等他的作品受到广泛阅读,是下一代人的时候了。司汤达从未怀疑自己的作品不会流芳百世,但按照他的预计,要到1880年甚至1890年它们才会得到应有的评价。很多遭受同时代人忽视的作家都会这样自我安慰,说后人会承认他们的成就。遗憾的是,这种事极为罕见。后人实在粗心大意,也实在过于忙碌,他们只会着眼于那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作品,无暇关心过去被埋没的文学。因此,一个生前默默无闻的作家,在死后被人发现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司汤达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归功于一位教授。这位教授没有什么名气,以至于他的很多情形已不可考,人们只知道他曾经在法国高等师范学校讲课时大加赞赏司汤达的作品。更为幸运的是,学生中间有一些日后出了名的聪明的年轻人,他们在教授的推荐下阅读了司汤达的作品。在发现作品中有许多和自己这一代年轻人不谋而合的想法后,他们很快成为司汤达的狂热追随者。希普里特·泰纳是这些学生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多年以后,他成为一名颇有影响力的理论家,写过一篇盛赞司汤达的文章,称司汤达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也就是从那时起,人们撰写大量评论、研究司汤达的文章,直到今天,他已被普遍认为是19世纪法国三大小说家之一。
司汤达凭借《论爱》和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出名,其中《巴玛修道院》可读性应该更强,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也富有魅力,里面对滑铁卢战役的那段描写称得上脍炙人口。但是,小说《红与黑》更加激动人心,更具独创性,也更加深刻。正是由于《红与黑》,左拉称司汤达为自然主义之父,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则(不正确地)称其为心理小说的创始人。这的确是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相比关注他人,司汤达显然对自己更感兴趣,他的小说常常将自己作为主人公。《红与黑》中的于连就是司汤达一直想成为却又无法成为的那种男人。在他笔下,于连是那种极令女性着迷的男人,她们一见到他就神魂颠倒,这正是司汤达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却一直想拥有的魅力。在生活中,他设计的那些方案无一不宣告失败,在小说中,他却让于连一次又一次赢得女人的爱情。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口若悬河的健谈者,可他很聪明地只是赋予于连这样一种能力,却从不具体写到他谈论的内容。他把自己的好记性、勇气、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计、多疑、虚荣、易被冒犯等性格特点,以及肆行无忌和不知感恩的行为特征,通通给了于连。我想,从来没有哪个作家会像司汤达这样,把自己的全部性格赋予笔下人物的同时,又描绘出这样一幅可鄙、可恶、可憎的人物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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