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校对)第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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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解的是,除了滑铁卢战役(其实他并未参战),司汤达的小说中好像从未写到他为拿破仑效劳时的生活经验。人们原以为司汤达完全可以从中提炼出某些主题来,因为他毕竟是那些历史事件的目击者。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我们不难记起,最初司汤达想写剧本时,习惯从自己看过的戏剧中寻找题材,他从来都没有虚构故事的天赋。包括《红与黑》的故事原型,也是他从曾经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的相关报道中提取的。我一般不会在评论小说时谈及小说的故事来源,但关于《红与黑》,我觉得有必要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司汤达借用了这样一个案件:神学院学生安东尼·伯尔岱在一个叫M.米舒的人家里当家庭教师,后来又到一个叫M.德·高尔东的人家里做牧师。在第一户人家中,他企图或者说确实勾引了米舒太太,到了第二户人家,他又勾引了高尔东的女儿。正因如此,他被主人辞退。此时的他声名狼藉,想回到神学院去,却没有神学院愿意接受他。在走投无路之时,他把怨恨发泄在米舒一家人身上。他在教堂枪杀了做礼拜的米舒太太,随后自杀,自杀未遂后又受到审判。尽管在法庭上,他为了给自己开脱,试图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不幸的米舒太太身上,但最后,他还是被判处死刑。
司汤达正是被这一丑恶而卑劣的刑事案件所吸引,在他看来,伯尔岱的行为是一种“美好的罪恶”,是一种反叛性个体对社会规则做出的反抗。为赋予事件更加重要的社会意义,他在小说中拔高了受害者的身份,同时也将主人公于连塑造得比现实案件中的伯尔岱更加聪明,更有个性,更加勇敢。这个故事令人厌恶的本质没有改变,主人公于连也仍是个卑劣的人物,但是在司汤达笔下他变得非常生动,小说也极富深刻意义。作为一个出身贫寒、阶级低下的孩子,于连对那些出身于特权阶层的人满怀嫉恨——无论在哪个时代,这都算得上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我们只需看看司汤达对他的描写,便能建立起对于连的初印象:“他大概十八九岁,文弱而清秀,面貌却不同寻常。他的鼻子如鹰嘴,眼睛又大又黑。在安静的时候,他的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好像在深思熟虑或探寻什么,可在转瞬间,他的眼睛又流露出令人害怕的仇恨的目光。他深栗色的头发垂得很低,只露出一点额头,他一生气,便显得他性情很坏。……他的身材修长匀称,与其说是有活力,倒不如说是轻盈。”
这不算一幅优美的画像,尽管它足够出色,这样的描写一开始就不打算让读者对这个人物产生好感。一般情况下,作者都希望读者能够同情自己小说的主人公,但既然司汤达的小说主人公选择了一个恶棍,从一开始他就得小心,以免引起读者对人物的过分同情。另外一点,为使读者对人物产生兴趣,他又不能让人物引起读者的过分厌恶。因此,他不厌其烦地描写于连的眼睛如何漂亮,身材如何优雅,以及双手又是如何精巧,作为对刚才那一番描写的补充。他不停地告诉读者,于连确实长得很漂亮,同时他也一直提醒读者注意于连引起的周围人对他的反感,提醒读者注意到所有人——除了那些从未相信过他的人——对他其实也都充满怀疑。
听于连授课的那几个孩子的母亲,德·瑞那夫人的美好的性格画像最难描绘。作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她足够迷人,且富有德行,为人真挚。关于她如何与于连产生爱情,以及两人爱情的增强,包括这期间的恐惧和犹豫,抑或爱情如何燃烧成激情,这一系列的描写都相当出色。她是小说中最动人的一个形象。然而,对于出身高贵的玛蒂尔德·德·拉·莫勒,司汤达的描写却显得不太可信。由于他未曾对上流社会有过深入的了解,他不知道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会有怎样的行为举止,便以为出身高贵的人永远是高贵凛凛的。那只是暴发户的理解。他把德·拉·莫勒小姐的傲慢当作贵族气派,这其实是粗俗,她一系列的行为描写都显得不合情理。
对夏多布里昂引起,后被数以百计的二流作家拼命模仿的浮华风格,司汤达感到极为厌恶。他的表达极尽朴实,只为准确地说出非说不可的话,从不擅虚饰,不用浮华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形式化的赘语。他说(也许并不十分真实),他在每次动笔前都要阅读一页罗马法典以保证自己用语的纯正。他刻意避免当时的流行写法,摒弃那些对环境和衣着装饰矫揉造作的描写。他出色地运用一种冷静、清晰而富有控制力的文体,以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它更加引人入胜。我对那些关于于连在德·瑞那家里和在神学院里的章节推崇备至,然而,小说场景到了巴黎和德·拉·莫勒府邸时,那些描写变得有些不可信。我无法容忍不真实的描写和空洞乏味的情节。当时,浪漫主义方兴未艾,司汤达虽然以现实主义风格著称,有着自己纯正的鉴赏力,对于18世纪的写实文学也很欣赏,但还是难免受到整个时代氛围的影响。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有些人为了实现野心和满足欲望,或者为了荣誉和复仇,无视道德,无所不用其极,即使犯罪也在所不惜。司汤达对这些人很崇尚,崇尚他们所谓的坚强意志,以及他们对习俗的蔑视和对自由灵魂的追求。出于作者这种对传统浪漫倾向的推崇,《红与黑》的后半部写得有些荒诞不经。
小说中,于连通过伪装、欺骗和自我克制的手段即将实现他图谋已久的野心时,司汤达犯了一个大大的错误(我只能这么说)。我们从一开始得知,于连聪明绝顶又极其狡猾,但到了后面,司汤达为了让德·莫勒侯爵同意将他的女儿嫁给于连,竟然让于连到德·瑞那夫人处求取品行鉴定书。这怎么可能?于连早知道德·瑞那夫人曾被他伤得很深,对他满怀恨意,除了泄恨,她是不会为他做任何事的。当然,她也可能仍然爱他,这样她更加不会促成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我们知道德·瑞那夫人是一个诚实的女人,于连也应该想到,她会把如实揭露他的丑行当作自己的责任。事实上,她正是这样做的。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坦率地揭露了他的真实丑行。于连既没有否认,也没有辩解(比如,将其归咎于一个因被抛弃而愤怒的女人的捏造),而是带着手枪赶到她的住所,并向她开了枪。司汤达对此没有做任何解释,也许这是于连的一时冲动。我们知道司汤达很赞赏感情冲动的行为,认为这是激情的表现,这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小说一开始于连的性格力量就表现在极强的自我克制能力上。他身上的各种感情从来没有支配过他,如妒忌、仇恨、骄傲和虚荣,就连情欲——这些情感中最强烈的一种——也从未战胜他想要实现野心的阴谋。然而,在一本小说的紧要关头,于连却做出了最致命的事情,他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自己的性格。
司汤达对《红与黑》的故事构思紧跟着安东尼·伯尔岱的案情,并且一跟到底。然而,有些事他没有注意到。首先,于连已经被塑造成了一个和原型伯尔岱完全两样的人。其次,伯尔岱满怀怨恨地枪杀米舒太太,只因他认为是她毁掉了他的前程,反观于连,这种怨恨毫无依据。如果的确是德·瑞那夫人破坏了他实现勃勃野心的希望,那也只能归咎于他自己做的一些蠢事,可是按他的性格,这些蠢事原本不会做的,他完全可以用自己更拿手的方法去应对,没有必要造成现在这种令人费解的错误结果。事实上,司汤达似乎缺少这种创造才能,他无法设计出一个使读者更加信服的小说结尾。然而,话说回来,没有一部小说是十全十美的,除了小说作者有缺陷之外,小说这一体裁本身也存在缺陷。无论如何,不能否认《红与黑》仍然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你一定会在阅读它的过程中获得一种独特的享受。
巴尔扎克其人与《高老头》

在所有为世界精神财富添砖加瓦的伟大小说家中,我以为其中最伟大的一个就是巴尔扎克了,他毫无疑问是个天才。有的作家是以那么一两本书成名的,可能是由于他们的某几部作品表现出其具有恒久的价值,也可能是因为作者的某种基于独特经历或乖张性格的灵感,恰好在他的某几部书中表现了出来。然而他们很快便才思枯竭了,之后纵然又写出了作品,大多也不过是重复罢了。著述丰硕是作为伟大作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巴尔扎克便是如此,他的作品可以说多得惊人。他的这些作品整整贯穿了一个时代的生活,而他在作品中所展示的领域则如同他的祖国一样广阔。他在人性知识上造诣极深,仅有少数几个方面可能稍有不足,比如在贵族社会、城市工人和农民等方面,他的了解就比不上对医生、律师、职员、记者、店主和乡村牧师等中产阶级那样熟稔。和所有小说家一样,他在表现罪恶上强于表现德行。他既有精准而细腻的观察力,亦具备非比寻常的创造力,仅看他所创造出的人物数量就足够让人叹为观止了。
不过,我确定他不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的性格没有多少复杂之处,既不会表现出让人困惑的矛盾,也不会耍一些难以言说的微妙。他实际上极其的单纯,甚至都不好说他是否聪明。他的思想或许看起来有些平庸而肤浅,然而他的创造能力是非凡的,就好像是某种自然力量一般,像滚滚的洪水汹涌地冲垮堤岸,淹没一切;又或是像呼啸而来的飓风,咆哮着刮过宁静的乡村和喧哗的城市。他身为一位描画社会的画家之独特在于,他不仅像所有小说家那样(当然,纯粹写冒险故事的小说家除外)关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注重观察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
大多数小说家只会选取一小批人进行描写(有时不过两三个人),就像是用放大镜把他们放大了。这种方式确实会制造出较强烈的效果,不过嘛,这也常会带给人一种刻意的造作虚假感。一个人除了个人生活,还得有与其他人一起的社会生活。某个人在个人的生活中或许扮演的是主角,但在与他人相处时,他可能会是重要角色,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配角。就像你去理发店理发,这也许是一件小事,它却可能会是你或者理发师的人生转折点之一。巴尔扎克深刻地领悟到了这一点,并在生动而逼真地描绘万花筒般的生活、生活中的混乱、误解和造成重大后果的巧合上面极具天赋。我想,他应该是小说家中第一个注意到人们生活中的经济情况的重要性的。他并不满足只是说金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认为对金钱的渴望和贪婪的欲望正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他在作品中描绘了一个又一个人物狂热地迷恋着金钱,永远是金钱。他们追求过上一种奢靡荒淫的生活,漂亮的住宅、马匹还有情妇通通都在其中,为了获得这些所使用的一切有用的手段在他们看来都是正当的。这当然是一种庸俗且无趣透顶的生活目标,可惜的是,相比巴尔扎克的时代,我们如今的时代也没好多少。
巴尔扎克成名时年方30岁,若你那时碰到他,会看到一个微微发胖的矮个子,因为双肩魁梧、胸脯厚实,所以看上去又并不显得矮小。他有着像公牛一样粗而白的脖子,与红红的脸膛、总带着微笑的又厚又红的嘴唇恰成对照;他那笔挺的鼻子上有两个大大的鼻孔,额头很高;向后梳理的一头浓密黑发就像狮子的鬃毛;有着金色瞳孔的棕色眼睛炯炯有神,很有魅力,正是这一点掩饰了他相貌中的一点粗俗。他常有着愉快舒展、乐观随和的表情,加上他精力十分充沛,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精神上总会感觉到舒服爽快。再往下,你或许就会注意到他那双标致的手,这颇让他为之自豪。它们就像主教的手,小巧,肥胖,白皙,指甲呈玫瑰色。如果在晚上碰到他,你很可能就会看到他披着镶有金纽扣的蓝色上装,搭配着白色细麻布内衣、黑裤子和白背心,脚穿透孔黑丝袜和漆皮鞋,手戴黄色手套。若是在白天碰到他,你一定会惊讶地发现,这时他身穿一件皱巴巴的旧上衣,裤子沾满泥点,皮鞋脏兮兮的,头上还顶着一顶破帽子。
他那个时代的人普遍认为,这一阶段的巴尔扎克还保留着十分的天真和稚气,很讨人喜爱。乔治·桑就曾说过,他老实起来近乎羞怯,自信起来又近乎吹牛,他既豪爽,又温厚,还带着几分古怪。他不喝酒,是个工作狂,既感性又很理智,既沉浸于幻想又常讲究实际,既轻信又多疑,有时很好打交道,有时又令人费解。

巴尔扎克祖上是农民出身,曾以巴尔沙为姓,不过他的父亲是位手腕厉害的律师,大革命之后开始一飞冲天,随即改姓巴尔扎克。老巴尔扎克后来娶了一位女继承人,生了四个孩子,其中大儿子即日后的小说家奥诺雷·巴尔扎克。他于1799年生于图尔,老巴尔扎克那时正在当地的一家医院做管理员。在度过了几年调皮捣蛋的学校生涯后,奥诺雷·巴尔扎克被父亲送去了巴黎,然后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三年后,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却拒绝了父母让他将律师作为终身职业的建议。他想当一个作家,家里因此而爆发了一场可怕的争吵。最终,尽管母亲仍没改变反对的态度(她的严厉和功利让他此后一直不都喜欢她),父亲却让步了,答应给他一次机会。他开始了在外的独立生活,从父亲那儿只能得到勉强糊口的津贴,他决心试试自己的运气。
他很快就写下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是关于克伦威尔的悲剧。他在全家人面前念了自己的剧本,可惜被一致认为毫无价值。他随后又把剧本寄给了一位教授,教授回复他:从这个剧本来看,只要他想,这位作者可以做任何其他的事,但就是不适合搞创作。巴尔扎克遭到此打击后又气愤又失望,他就此下定决心,既然当不了一个悲剧剧作家,那就去当个小说家。之后,他创作了两三本小说,字里行间都在模仿瓦尔特·司各特、安·雷特克利夫和拜伦。不过家里人认为既然他的写作尝试已告失败,就该搭乘第一班公共马车回家。那个时候老巴尔扎克业已退休,全家住在离巴黎不远的一个叫维巴利西的小镇上。
有个三流作家朋友前来看望巴尔扎克,他怂恿巴尔扎克另写一部小说,巴尔扎克听取了他的意见。就这样,一系列粗制滥造的东西从他的笔端源源不断地产出,有独自创作的,也有与人合写的。其间,他给自己取了各式各样的笔名,所以没人知道他仍在写小说。1821年至1825年间,说不清巴尔扎克到底创作了多少部小说。有权威人士站出来表示,总数足有五十本之多。这些作品以历史小说为主——因为当时司各特的声誉正如日中天,巴尔扎克显然是想跟个风。不过,尽管这些作品对读者来说没什么阅读的价值,对他自己却十分重要,正是通过这样大量的练习,他明白了写小说的要点。情节必须跌宕起伏才能吸引读者,还要选取人们最关心的主题,或是爱情,或是财富,或是荣誉和生命价值。也或者,巴尔扎克从中懂得了,要使作品获得读者的青睐,他自己就必须保持住激情,不管这种激情显得有多么浅薄、轻浮乃至矫揉造作,但只要这种情感足够强烈,那么读者免不了会被作者所打动。
在巴尔扎克全家还住在维巴利西镇时,邻居柏尔尼夫人曾和巴尔扎克很相熟。那时,她年方45岁,父亲是一位德国音乐家,为玛丽·安托瓦内特服务过。她的丈夫是个病秧子,而且脾气暴躁。她和丈夫生有八个孩子,另外还和情人生了一个私生子。这样一位夫人很快就和巴尔扎克变成了朋友,之后关系一度升为他的情妇,但直到十四年后她去世为止,两人一直是朋友。这种关系在外人看来不免有些奇怪:他像是对待情人一样地爱她,同时又从她那里获得了足够的以前缺失的母爱。所以,她不仅是他的情人,同时还应该算是他最忠实的朋友,只要他有需要,她总能无私地给予他忠告、鼓励、帮助和爱。
这件风流韵事在小镇上传开了,随后流言四起,巴尔扎克的母亲知道后,自然竭力反对儿子和一个年纪都快赶上她的女人搅和在一起。再者说,当时巴尔扎克写的书一分钱都没挣到,前途问题也让她伤透了脑筋。之后,有位朋友建议巴尔扎克去经商,巴尔扎克听后,觉得正中下怀。柏尔尼夫人随即慷慨解囊,拿出四万五千法郎交给他,他找了两个朋友作为合伙人,一同做起了出版、印刷和铸字的生意。巴尔扎克并没有经商的才能,加上他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经常把个人的账务,例如支付给裁缝、鞋匠、珠宝商甚至洗衣工的钱都记在公司账上。就这样不到三年,公司被迫停业整顿了,巴尔扎克也欠下了高达五万法郎的外债。这笔钱最后还是由他的母亲偿还掉的。这段堪称灾难的经历让巴尔扎克通晓了许多特殊的商业经营方面的知识,也懂得了许多日常中人情世故和社会交际方面的东西,所有这些知识都成为他往后的小说创作中的重要财富。

生意失败后,巴尔扎克搬到了布列塔尼的一位朋友那里居住。在那里,他获得了人生第一部严肃作品《舒昂党人》的素材,在这部作品上他也第一次署上了自己的真名。这一年,他30岁。从这里算起一直到他去世的二十一年间,他都几乎没有停下创作的笔端,长篇、中篇、短篇小说不断地从他的手中诞生,数量极为惊人。而其中,每年都会有一至两部长篇、十几个中短篇小说。除此之外,他还涉猎了许多剧本,有一些并不被人接受,甚至还有些是可悲的失败之作。他一度还创办了一份报纸,每周两期,上面大部分的稿件由他自己动笔撰写。
巴尔扎克十分喜欢记笔记,且出门总爱随身带着笔记本,一旦遇到有可能在以后成为自己素材的事情,或是脑中突然冒出了灵感,又或是听到别人的某个有趣的段子,他就会立刻把它们记诸笔下。他会抓住一切机会对故事中出现的每一处场景做实地考察,有时为了看看他小说里面要描写的某条街道或房子,甚至不惜长途跋涉。我发现,他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时候,和所有的小说家一样,都是以熟悉的人物为原型的,但作为小说人物,总要适当发挥想象力的,因此说他们实际是他的想象产物也不无不可。他在给人物命名上十分讲究,不惜为此绞尽脑汁,在他的想法中,名字是与人物的性格及外貌息息相关的。
写作时,巴尔扎克保持着一种极富规律的、洁身自好的生活。晚饭后不久,上床休息,睡至半夜一点,仆人会将他叫醒;起床后,穿上一件洁白的长袍(他自称得穿着没有污迹的衣服才有利于创作),点上蜡烛,在桌上放上一杯提神的黑咖啡,然后开始用鹅毛笔写作;写到早晨七点,放下笔,洗澡,躺下休息;八点至九点,出版商会送来校样并取走他新写出的部分手写稿;再之后,又重新开始工作,直到中午,午饭就吃些煮鸡蛋,喝些水,加上大量的黑咖啡;吃完后他会一直工作到六点才吃一顿简单的晚饭,饭间会喝一点伏芙列酒;朋友通常会在这个时间段来访,与他们聊一会儿天后,他便上床睡觉。
巴尔扎克不是一个动笔前会打出周全腹稿或者提纲的作家。他只会直接提笔先写出一份初稿,然后在初稿上修改,其间会有大刀阔斧的增删,甚至会出现变换章节顺序的情况,最后交给出版商的手稿往往涂改得难以辨认。他对排成校样后的稿子仍会继续修改,增加或删除某些词语、句子和段落,甚至大段大段地删掉章节。改过的校样再次送排,出来后接着进行第三次修改。如是三番后,他才会同意付梓印刷,并附加上条件:将来的版本上,他要保留进一步修改的权利。如此反复折腾的行为自然会增加不少开支,这也常常导致他和出版商之间产生激烈的争吵。
关于巴尔扎克和出版商、编辑等打交道的过程可能不免有些单调乏味,这里我再简谈几句与他的生活以及创作有很大的关系的一点内容。由于他的商业信用不佳,有时为了预支稿费,他经常会对某个出版商承诺在限定日期前交稿,然而等到小说稿子赶写完成后,他却违反约定,拿着稿子去找另一个出版商谈价钱了。正因为他不信守合同,所以常会接到起诉传票,最后他总是被迫到处借债筹集赔偿费,因为之前预支的稿费早就被他花得一干二净了。每次一签订出书合同(有时甚至都还没开始写)并获得大笔预支稿费,他就会立刻搬进宽敞的别墅,大肆装修,并买来一辆轻便的马车加上两匹马。他极为热衷于布置房间,总是把他的住处装饰得既富丽又庸俗。他还给自己雇了一个马夫、一个厨师和一个男仆,不仅给自己买衣服,还给马夫也配上。再就是购进大批华丽餐具,上面饰有贵族纹章,此纹章属于一个同样姓巴尔扎克的贵族世家,但并不属于他。他窃取了这个姓氏,并给自己的姓氏前面冠以贵族专有的词缀“德”,然后宣称自己有贵族血统。
为了维持自己奢侈的生活,巴尔扎克常找妹妹、朋友和出版商借钱,他签署的借据总是不断地延期。他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仍不停地购买瓷器、家具、雕像、绘画和珠宝,吹毛求疵地要求用昂贵的摩洛哥羊皮装订他的书。他喜欢收集手杖,其中有一根顶端镶嵌着绿宝石。有一次为了举行宴会,他甚至把整个餐厅都给重新装修了一遍。顺带一提,他一个人吃饭时,饭量并不大,但若是在宴会上,他就成了出了名的好胃口。有位出版商就声称,在一次宴会上,他亲眼见到巴尔扎克吃了一百个牡蛎、十二块煎牛排、一对烤鹧鸪、一只鸭子、一条箬鳎鱼、几道点心和十几个梨。毫不意外地,他很快就吃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
碰到债主催债催得太紧时,巴尔扎克就只能抵押一些东西出去,所以,他的住宅外面总会不时有估价人进出,这些人带着债主的名义过来扣押和拍卖他的家具。好吧,他实在是个无可救药的人,用借来的钱满足自己的贪婪,总是愚蠢地花钱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他就是个不知羞耻的借债人,然而,他的才能又确确实实是让人钦佩的,朋友们为此也愿意对他慷慨。一般来说,女人从不轻易借钱给别人,但巴尔扎克就是有办法从她们那儿获得借款。若说男人向女人借钱有失风度,巴尔扎克对此却全不在意,从来不为此感到丝毫内疚。

我们应该记得,巴尔扎克经商失败后,是他的母亲用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替他还清了债务。后来,她又给两个女儿置办了嫁妆,所剩的唯一财产就是她租的那所房子了。当她碰到急需用钱却没有积蓄拿得出来的时候,只能写信向她的儿子求助。在《巴尔扎克传》里,安德烈·比利曾引用过这封信,信上的内容翻译如下:
“上一次收到你的来信还是在1834年的11月。信里面你保证过,从1835年4月1日起,每季度会交给我两百法郎,作为房租和雇佣女仆的开支。你知道的,我并不太习惯穷困的生活。你现在是名声显赫、生活富足了,相比之下,我们的境况就要糟糕多了。既然你保证过了,我想这应该就是出于你自愿的。但到现在已经是1837年4月了,你的允诺拖延了两年。算来,我本应收到一千六百法郎的,可我只在去年11月从你那儿得到过五百法郎,这点钱多么像是冷冰冰的施舍啊。奥诺雷,两年来,我像是活在一场噩梦中,我所有的积蓄都花完了。你也许会说,你对此爱莫能助,但是听我说,我用房子抵押而借来的钱贬值了,我没有其他的筹款手段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典当得一干二净。我已落魄如斯,只好向你请求:‘给点面包吧,我的儿子!’我已经好几个星期都只能吃面包了,而这还是我那好心的女婿支援给我的。但是,奥诺雷,这不是长久之计。你能为各种昂贵、浪费又损害面子的长途旅行一掷千金(由于你回来后不守协议,败坏了你的名声),每当想起这些,我便感到心碎!我的儿子,你为自己能够花钱如流水,情妇、镶嵌宝石的手杖、戒指、银器、家具等随手就来。作为你的母亲,要求你遵守之前一个小小的诺言并不过分吧。事实上,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这样做,但现在真的是没有退路了……”
对母亲的这封求助信,巴尔扎克答复道:“我觉得您最好来巴黎一趟,我们花上几个小时好好谈谈。”
对此,我们能说什么呢?他的传记作家说,天才有他自己的权利,他的道德也不能用普通的标准来进行衡量。我得说,这是个观念问题。总之最好承认,他就是一个极端自私而无德,同时也缺乏诚实与坦率的人。对于他的铺张浪费,人们能够给出的最好辩护也不过是,他生性乐观,并坚信自己的作品能够大赚其钱(当然他在一段时期内的确赚了不少)。同时,他还热衷于投机,总以为自己能在投机事业中大捞一笔。然而,当他真投身投机事业时,结局却并不乐观,甚至会债上加债。坦率地说,若他真是一个节制、俭朴且工于心计的人,恐怕也很难成为这么一个作家。他是那么喜爱炫耀、喜欢奢华,总是控制不住要花钱。为此他不得不埋头拼命写作,以期挣钱还债,不幸的是,每次总是旧债未清,又添新债。
有趣的是,巴尔扎克只有处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注于写作,甚至一直写到脸色发白、疲惫不堪,这种情况下,他反而写出了最好的作品。而若是奇迹出现,他脱离了窘境——没有打扰他的估价人,亦看不到急着起诉他的出版商,那他的创作活力很可能反而会降到极点,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与所有其他功成名就的戏码一样,因为巴尔扎克在文学上获得了成功,一拨拨新的朋友随之出现在了他的身边。而且他有着开朗、乐观的性格及用之不竭的精力,这让他在巴黎各大沙龙中都能如鱼得水、大受欢迎。卡斯特利侯爵夫人就是这样被他的声望所吸引的。这位侯爵夫人的父亲和舅舅都是公爵,其中舅舅还有着英国国王的直系后裔的血脉。她编了个假名给巴尔扎克写信,得到回复后,又写了第二封,信中她透露了自己的身份。巴尔扎克于是就去拜访她,两人见面后关系迅速升温,没过多久就发展到他每天都去见她了。卡斯特利侯爵夫人的肤色十分白皙,有着一头金发,美艳如花。巴尔扎克深深地为她所倾倒。他开始注意往身上洒上香水,每天都要换上黄色的新手套,但这毫无用处。急躁与不安一天天在他的信中发芽,他开始疑神疑鬼,觉得她或许只是在逗弄他。事实其实也是如此,其实侯爵夫人只是想要有个崇拜者围着她转,至于情人嘛,就敬谢不敏了。能有一个年轻、聪明且声名卓著的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显然让她十分得意,但这并不代表她就得做他的情妇,这是不言自喻的。
随后,两人之间的裂痕在日内瓦出现了。侯爵夫人的叔父费茨·詹姆斯公爵陪她前往意大利,中途曾在日内瓦稍事停留。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巴尔扎克是和侯爵夫人一起踏上这次短途旅行的,回来的时候他却满脸沮丧。大概的情况不难料想,他肯定向她示爱甚至求婚了,却遭到了毫不留情的拒绝。这一打击让他屈辱不已,痛苦与愤怒在心头翻涌,他认为自己的感情遭到了玩弄,一气之下就独自返回了巴黎。然而,该说他不愧是一个典型的小说家,他会把自身所经历过的,就算是最为丢脸的那些经历,全都变成了他磨子里的面粉素材:这以后,卡斯特利侯爵夫人被他写进了他的小说,并且总是以最轻佻、恶毒、放荡的贵族女子的形象出现。
就在巴尔扎克徒劳地对卡斯特利侯爵夫人展开追求的时候,一封自敖德萨寄出的信来到了他的面前。信里面不乏热情洋溢的词汇,落款则是“一个外国女人”。不久,同样落款的第二封信又被寄了过来。于是,在一份发行范围包含俄国的法文报纸上,巴尔扎克公开刊登了一条启事:
“巴尔扎克先生已收到了寄给他的信件,但遗憾的是,直至今日,他仍不知该往哪里回信。”
寄信的人实际上是一位名叫艾芙琳娜·韩斯卡的夫人,她是一位拥有巨大财产的波兰贵妇人,年方32岁,嫁了一个年龄比她大得多的丈夫。她曾有过五个孩子,可惜成活下来的只有一个女儿。在看到巴尔扎克所登的启事后,她迅速做出反应并着手安排,然后写信告之,若他想回信给她,可以拿到敖德萨的一个书商那儿让他转交。
收到这封信后,巴尔扎克一生中最大的热情顿时被激发了出来。两人自此开始书信往来,信里的词汇也变得越来越亲昵。在交流中,巴尔扎克极尽夸张之笔调向她披露自己内心的情感,她则善解人意地回以同情和爱怜。侯爵夫人栖居在乌克兰一座有五万公顷良田环绕的巨大城堡里,生活单调乏味,她深厌这样的家庭生活。她天生抱有许多幻想,正因为如此,她崇拜上了巴尔扎克这样的作家,并对他产生了兴趣。信件往来几年后,某次,侯爵夫人跟她的年老丈夫一同前往瑞士的纽夏特尔旅行,身边还带着他们的女儿、家庭教师及大群仆人。巴尔扎克这次事先得知了她的消息,约好在纽夏尔特碰面。两人的第一次见面颇具戏剧性的浪漫色彩。那天他如约到了说定的公园,然后发现了长椅上坐着那位夫人,她正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阅读。随后,她的一块手帕不经意地掉落了下来,他走过去帮她捡了起来,接着发现她读的恰好是他的作品。于是两人开始了交谈,很快,他得知,原来她就是与他通信的女人。
她看起来十分漂亮,丰满婀娜,娇俏明媚,眼波流转,秀发高盘,小嘴微张;而巴尔扎克就不一样了,他身体肥胖,脸色通红,看上去如屠夫一般粗俗。初次见面时,她差点吓了一跳,莫非就是眼前这个男人给自己写下了那些诗意盎然且热情洋溢的信件?值得庆幸的是,她对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和充沛的精力还是十分喜欢的。于是很快,他就成了她的密友。几个星期后,巴尔扎克不得不返回巴黎,离别前,两人定下了下一次会面——初冬时节在日内瓦。他于圣诞节前抵达了约定之地,在那里两人又一起度过了六个星期,其间他创作出了《德·朗日公爵夫人》。在这本书中,他以卡斯特利侯爵夫人为原型素材,狠狠地发泄了一番怨气。
回到巴黎后,巴尔扎克又邂逅了一位名叫吉多蓬妮·维斯孔蒂的伯爵夫人。这个英国女人是个金发碧眼、妩媚妖娆的美人,有个懒散无能的丈夫,所以她的不忠颇为出名。巴尔扎克却一下子就迷上了这个女人,他只觉得她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可爱。没多久,这两人的风流韵事就被好事者捅到了小报的头版头条。当时韩斯卡夫人正在维也纳,很快就得知了巴尔扎克另结新欢的事。她随即写了封信痛斥他,信中宣称要回乌克兰去,从此再不与他相见。这道分手宣言对于巴尔扎克来说犹如一道晴天霹雳,事实上,他之前一直都算计着,想等她的丈夫死后与之结婚,从而顺理成章地拥有她继承的丰厚家产。事发后,他立刻借了两千法郎,急匆匆地赶往维也纳,以期与她重归于好。一路上,他自称德·巴尔扎克侯爵,随身带了一个侍从,还在行李上标印了假纹章,旅途费用因此而大增。当然,碍于此时所谓的身份,他不能表现出斤斤计较的样子,为了与地位相称,还得大方地给出各种小费。结果到达维也纳时,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与韩斯卡夫人见面后,巴尔扎克迎来的是大肆地责备,对此他找了各种理由辩解,以求平息她的怀疑和怒气。三个星期后,她还是回了乌克兰。此后长达八年,他们两人都没有再见面。

返回巴黎后,巴尔扎克旋即重归维斯孔蒂伯爵夫人的石榴裙下。他在她的身上挥霍了比原先更多的钱财。后来,他因欠债被拘捕,伯爵夫人付了大笔钱才帮他免去了牢狱之灾。自那以后,她不时就会资助他,以缓解他拮据的窘境。1836年,巴尔扎克的第一任情妇——伯尔尼夫人去世了。他表现出了极大的悲痛,并声称她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别人却说其实该说她是唯一爱过他的女人。同年,金发碧眼的维斯孔蒂伯爵夫人怀上了巴尔扎克的孩子,并告诉了他。这个孩子出生时,她的丈夫——那个老好人倒说道:“我知道夫人总想有个私生子,喏,这次她终于如愿以偿了。”
顺带一提,纵观这位伟大小说家的风流史,他同几位情妇共有过四个孩子,三女一男。对这几个孩子,他表现得毫无感情。他的情妇当然不止上面提到的几位夫人,事实上还多的是,其中我想多提几句的是一位名叫爱琳娜·德·弗莱特的寡妇。如同卡斯特利侯爵夫人、韩斯卡夫人一样,起初她也是巴尔扎克的一名崇拜者。说来也怪,巴尔扎克五次主要的风流恋情竟有三次都是这么来的。这恐怕也正是他的恋爱总是有始无终的内在原因吧。那些被男人的名气所吸引而来的女人,往往想得到的只是艳遇背后的好处,至于爱情,基本上是没有的,更别提会产生什么崇高而无私的情感了。爱琳娜就是典型的这样一个女人,有着挫折的过往,又喜好出风头。与巴尔扎克的这一场风流,她算是抓住了机会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当然不久后,两人就闹翻了,至于原因嘛,似乎是巴尔扎克向她借一万法郎,由此起了争执,最终不欢而散。
1842年,巴尔扎克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时刻——韩斯卡先生去世了。他的觊觎终于要梦想成真了!他将会变得富有起来,并将摆脱满身越积越多的债务。艾芙琳娜先是写信告诉了巴尔扎克她的丈夫去世的消息。然而,随后又在接下来的一封信中写道,由于他的不忠、他的挥霍和他的债务等种种难以宽恕容忍的行径,她放弃了与他结婚的打算。这下,他绝望了。他顿时想起了一些往事,在维也纳时她曾说,只要能占有他的心就够了,并不期望他会在肉体上忠实。当然此后,她也的确一直占据着他的心。然而她现在食言了,巨大的不平与愤怒从巴尔扎克的心中喷薄而出,他决定去找她,他知道,只有见到她,才可能重新把她赢回来。她答应得很勉强,几次书信后,巴尔扎克毅然动身了,去了圣彼得堡——当时她所在的地方。那年,他43岁,她42岁。他们都已不再年轻,甚至有些发福。不过,事实证明,他没有估计错,见面后的相处让她变得顺从了许多。他们又重归于好,继续之前的情人关系,而且她还答应了他的求婚。
不过,这一承诺直到七年之后才被履行。对此,传记作家们都大感疑惑,为何她会犹豫这么长时间?说白了其实很好理解,毕竟身为一位贵妇人,她常会自豪于自己的高贵家世,而在她的心中,可以接受做一个名作家的情人,但无法接受做一个粗俗暴发户的妻子,两者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更何况,她的家族也一定不会同意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姻缘的。而且,她还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得注意对女儿往后的社会地位和境况的影响。此外,巴尔扎克挥霍无度的名声也让她担心婚后她的财产会经不起他的折腾。她深知他对其财产的觊觎,一旦和他结婚,她的钱包里就不只是被掏摸一下,而是要被双手大把地抓取了。纵然她十分富有,生活也很奢侈,但给自己花钱享乐和给别人拿去挥霍,其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
其实,奇怪的是,尽管她与巴尔扎克结婚前拖延了那么长时间,最后还是嫁给了他。七年来,他们经常会面,结果嘛,就是她怀孕了。巴尔扎克当然欢喜无比,他感到自己终于占了一回上风。于是他趁机再次向她求婚,可她仍然下不了决心,只是留了一封信给他,说要节省一笔开支,先回一趟乌克兰去生孩子,生完后再说结婚的事。遗憾的是,孩子一生下来就夭折了。当时是1845年或1846年,4年或5年后她才终于嫁给了他。他们在冬天的乌克兰举行了婚礼。
要问她为何最终同意了这份婚姻,有可能是因为长期艰苦的写作生涯拖垮了巴尔扎克,他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变得摇摇欲坠。两人在乌克兰的那个冬天,巴尔扎克一度病得不轻,虽然后来有所好转,但显然可以看出他将不久于人世了。也许是出于对一个垂死之人的怜悯,她同意嫁给他。尽管他曾经不忠,但这么多年以来,他对她表现出的爱慕无疑是真诚的。另外一层原因,或许是她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而她的忏悔神父可能劝过她,让她把这一违背习俗的状况合法化。两人总归还是结了婚,并一道返回了巴黎。他们用她的钱买下了一幢住宅,对之进行了豪华地布置。随后,她把丰厚的家财转赠给了自己的女儿,仅留下十分有限的年金供自己使用。对此,巴尔扎克也许很失望,但他并未形之于色。
让人扼腕叹息的是,多年等待虽然得以实现,但婚姻其实并不美满。艾芙琳娜并没有给予巴尔扎克幸福。而他又再次病倒了,并且这一次开始一病不起。1850年8月17日,巴尔扎克逝世了。艾芙琳娜伤心欲绝,在给朋友的信中,她写道,她已生无可恋,只想跟随丈夫而去。不过,没多久,她却又找到了新的情人——一位名叫桑·奇古的画家,因相貌丑陋,有个“灰虱”的绰号。可以看出,他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画家。

我们很难从巴尔扎克留下的大量作品中找出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可以说,他的每一部作品当中,总有那么两三个人物会表现出某种原始、纯粹的激情和刻骨铭心的力量,而这些角色往往也是他塑造得最有力的一类人物。至于那些性格较为复杂的人物,他的处理就颇有些力不从心了。从他的每一部作品中,总能看到震撼人心的场面,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考虑到几方面的原因,我以为《高老头》应当算是他的代表作,整部小说读来都趣味盎然。在他的其他小说中,巴尔扎克常会有中断故事而发表议论的习惯,而《高老头》总体上没有这样的缺陷,只是通过对人物自身言语和行动的描写来客观表现人物的思想。除此之外,《高老头》在构思上也相当的巧妙,小说中设了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在一起,更添张力。一条是高老头的父爱线索,以他对两个不孝女儿的深厚感情为主;另一条则是拉斯蒂涅的闯荡线索,以他欲在巴黎的灯红酒绿中大展身手的野心贯穿始终。
《高老头》这部小说的有趣之处还在于,巴尔扎克首创了独特的写作方法,让同一个人物反复出现在几部小说中。这种方法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难点就在于要让读者产生了解人物往后的经历的欲望,这就需要作者把人物塑造得足够吸引人了。而巴尔扎克深得其中之味,并以之获得了非同凡响的成功。就我本人来说,我在阅读《高老头》时,就十分期待了解某些人物的未来,比如拉斯蒂涅,我对这个人物将来的经历非常感兴趣,所以读的时候也就觉得特别有味。这种方法用处很大,可以大大节省作家创造上的精力。当然,我相信巴尔扎克采用这种方法并不是为了节省,要知道他的创造力近乎无穷无尽,压根儿无须节省。我认为他应该是想让人物更加真实,这就好比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反复接触的人总是要熟悉一些。另一个更重要的点可能在于,巴尔扎克想把他的所有作品都包罗进一个无所不包的整体中去,他不仅是要描写一小撮人或某一阶级的人,甚至不仅仅是要描写一个社会,而是要刻画整整一个时代,要创造一种文明。他有着和他的同胞们一样的某种错觉:不论如何多灾多难,法国永远都是世界的中心。或许正是在这一错觉的支撑下,他自信能够创造出一个多姿多彩、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在其中创造出鲜活的生命,让其自我展现出来。
这里,虽然不免要涉及整部《人间喜剧》,但我此时只想谈谈《高老头》。在我的认知中,巴尔扎克应该是第一个将公寓作为小说场景地点的小说家。而在他之后,这个场景就沦为惯常了,对于小说家来说,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把各种身世的人物搁在同一背景下进行描写。然而,能够熟练并成功运用这种方式的,除了《高老头》,我不作他想。
巴尔扎克的小说常常是慢热的,开始的情节总是进展缓慢,他偏好于详细描写故事的发生地。对这种环境描写,他自是乐在其中,也正因如此,他告诉你的总会多于你想知道的。他似乎从未学会只交代必须的内容,省去不必要的内容。他还要向你展现小说人物的外貌、性格、出身、习惯和缺点,把这些全部交待清楚后,他才会开始进入正题。他笔下的人物常会带有他那种活跃的个性,因此与现实生活相比就有些失真。他喜欢浓墨重彩地描绘他的人物,这样会很显眼,但不免显得过于花哨,且紧张、兴奋得超乎寻常。纵然如此,这些人物仍旧活色生香,让人信以为真。能有这样的效果,恐怕是因为巴尔扎克自己对他们也是深信不疑的。比如,巴尔扎克的某几部小说中出现过皮尔训医生这样一个人物,他聪明又能干,巴尔扎克临终前就曾喊道:“快让皮尔训来!皮尔训会救我的!”
《高老头》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注意,那就是巴尔扎克笔下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伏脱冷。这一类型的人物虽然已泛滥,但除了巴尔扎克,从没有人像他那样将之塑造得如此真实与生动。伏脱冷是个老谋深算、精力充沛且意志坚韧的人物,值得注意的是,作品中一直没有直接描写伏脱冷的秘密,只是设置了一些极为巧妙的暗示,他的身上隐藏着某种邪恶和阴险。他外表看起来却显得温和慷慨,加上健壮的体魄,聪明的头脑,还有足够的耐心。你不仅会对他产生同情,甚至是钦佩之情,同时又会下意识地觉得他有些可怕。正如《高老头》中那个总想在巴黎大干一场的外省年轻人拉斯蒂涅一样,你会被伏脱冷这个人物牢牢地吸引住。同时,仍和拉斯蒂涅一样,你会本能地觉得不自在。伏脱冷或许看起来有点像是某个情节剧中的人物,但他不啻为巴尔扎克的一个杰出创造。
普遍看来,巴尔扎克的文笔并不算高雅。他的为人有些粗俗(当然,粗俗也可算是他天才的一部分,不是吗?),文字也充满粗糙鄙俗,且啰唆冗长、矫揉造作,还经常用词不当。对于巴尔扎克在趣味、文笔和语法等方面的不足,著名批评家埃米利·吉盖曾在一本专著中花了一整个章节的篇幅进行专门论述。确实,他有着各种明显的缺陷,也无需多么高深的法语知识,一眼就能察觉到。这很让人惊讶。据说,查尔斯·狄更斯的英语文笔也不怎么好,我曾从一位很有语言修养的俄国人那儿听说,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起来也是随心所欲,语言粗糙而不讲究。全世界范围内迄今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的母语文笔竟然都很糟糕,这实在是教人费解。这样看来,精美的文笔并非小说家必备的基本素养了,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创造、敏锐的观察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同情才是。当然,文笔精美无论如何总要比文笔糟糕强的。
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
居斯塔夫·福楼拜是一个极不寻常的人,一个被法国人视为天才的人。然而时至今日,天才一词早已被用滥,牛津词典做过定义,即天生有一种非凡能力,能进行天马行空的创造或做出独创性的思考、发明和发现的一类人,他们比才能一般的人在更大程度上依靠天生的洞察力或直觉来取得成就,而非靠有意识的努力。依此标准,任何时代都不大可能同时出现三四个或以上的天才。若只是某个作曲家做出了悦耳的曲调、某个剧作家写出了出色的喜剧或某个画家画出了富有魅力的图画,我们就给他冠上天才之名,那不过是让天才一词蒙尘。或许那些作品确实很好,而那些人也的确具有独特才能,但是抱歉,天才所为必须得是高一层次的事情。如果要我说出20世纪都有哪些天才,那么我大概只能想到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而19世纪的天才就多一些了,至于福楼拜是否能够划入这类具有特殊才能的人的范围中,读者只要牢记牛津词典的定义,接着读完这篇文章,自然就知道了。
毫无疑问的是,福楼拜走出了典型的现实主义风格小说的路子,并以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之后的所有小说家。如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阿诺德·贝涅特的《老妇人的故事》以及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是循着福楼拜开辟的这个路子写的。福楼拜勤奋地乃至狂热地投身于文学创作中,恐怕再也找不出像他这样的作家了。像大多数作家一样,福楼拜视文学为头等重要的事,并认为它具有更丰富的意义——修身养性、充实阅历。在他看来,生命的目的与其说是活着,毋宁说是写作。为此,即使是牺牲丰富、多样的生活也在所不惜。相比起来,那些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侍奉上帝的修道士也未必就更加虔诚。
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们才希望了解那些优秀作家的生平——他们个人经历中的东西。福楼拜更是如此。他于1821年出生在里昂,一家人都住在那里,其父亲担任一家医院的院长职务,这是个富裕且受人尊敬的幸福家庭。像其他类似家庭的法国孩子一样,福楼拜正常地成长着:进了学校,与其他孩子交朋友;他不怎么爱动,却读了很多书;他感性而富于幻想,而且像许多孩子一样,他的内心常会生出孤独感,他这样敏感的人甚至可能会终身为其所困。
“我10岁就进了中学,”他这样写道,“很快就厌烦了周围所有人。”这并非随便说说而已,真实情况也是如此,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个厌世者。时值浪漫主义思潮的巅峰时期,厌世情绪正大行其道,福楼拜的同学中有人开枪射穿了自己的头颅,有人用领带上了吊。但是,福楼拜有舒适的家庭、慈爱而宽容的父母、溺爱他的姐姐,加上那些他挚爱的朋友,我们无法理解,他为何会产生人生无法忍受这种观念,并深深厌恶他周围的人。他有着健康、强壮的身体,发育得很好。他从少年时代起就有了一些创作,内容满是浪漫主义最无节制的大杂烩,里面的厌世情绪或许与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学装饰有关。但福楼拜本人的厌世情绪绝非装出来的,亦非受了外界的影响。他本质上就是个悲观厌世的人,若要问为什么,那恐怕就得深入研究他的心路历程了。
15岁时,福楼拜遭遇了人生转折点。当时他们全家到特鲁维尔去度夏,彼时特鲁维尔还只是一个仅有一家旅馆的海湾小村庄。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对夫妻——莫里斯·施莱辛格和他的夫人,前者是个音乐出版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投机商),至于施莱辛格夫人,福楼拜对之印象极深,以至于后来对她做了这样的描绘:“她是个高个儿女人,浅黑皮肤,漂亮的黑发丝丝缕缕垂在肩头;她有着希腊式的鼻子,热情似火的双眼;她的眉毛修长,弧形优美;她的皮肤油亮,笼罩在一层金色光晕之下;她的身材苗条而优雅,浅黑而带紫色的脖颈上依稀可见蓝色的静脉血管在蜿蜒流转。她的嘴唇上有层微不可见的汗毛,让她的脸看来更具刚毅的男性活力,从而使那些白肤的美人相形见绌。她说话语速缓慢,声调抑扬顿挫,既柔和而又富有乐感。”我在把pourpre翻译成“紫色”时,曾深感纠结,这种颜色似乎不怎么好看,但也只能这么翻译。我猜福楼拜是回想起了龙沙曾在他最著名的诗里用过这个词,只是他一定想不到,用这个词形容一位夫人的脖子会给人怎样一种印象。
他疯狂地爱上了这位夫人。她时年26岁,膝下有一个婴儿。但福楼拜很羞怯,若非她的丈夫待人热情且积极好客,他甚至都没有勇气和她说话。少年福楼拜有时会被莫里斯·施莱辛格邀请去骑马,有一次他还被请去和他们夫妇乘船游玩。福楼拜和艾莉莎(施莱辛格夫人的名字)并排而坐,肩并着肩,她的裙摆还盖着他的手,她和他说着话,声音低沉而悦耳,少年却一直处在迷乱之中,完全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暑假之后,施莱辛格夫妇俩离开了特鲁维尔,福楼拜一家也回到里昂,他继续过着他的学生生活,此后他就陷入了他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为持久的一场爱恋。两年后,他重回特鲁维尔,得知她又曾来过,但已离开,这年他17岁。他隐隐感到,自己过去太幼稚,所以无法真正爱她,但现在不同,他正以一个男人的渴求在爱着她。可惜的是,她不在眼前,这却让他的爱欲变得愈发强烈。回到家后,他继续创作那本他写好了开头的书——《对一位夫人的回忆》,内容讲的就是他如何在那年夏天爱上艾莉莎·施莱辛格。
当19岁的福楼拜从学校毕业时,作为奖励,父亲让他跟随一位名叫克洛盖尔的医生到比利牛斯山及科西嘉岛旅行。那时的他已完全成熟了。在他那个时代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大个子,但他实际只有五英尺高,在加利福尼亚或得克萨斯,这种身高说不定还会被叫成矮个儿。他身形瘦削而优美,黑色睫毛下有着海蓝色的大眼睛,长发翩翩。那时的他英俊得犹如一尊希腊神像,四十年后一个认识他的女人如是说道。从科西嘉岛回来后,两位旅者停留在了马赛。某天早上,福楼拜外出去洗澡,回来后看见旅馆的院子里正坐着一个神情慵懒的年轻夫人,性感又迷人。福楼拜上前与之交谈,两人很快便熟络起来。她叫厄拉莉·福柯,正在等待她的丈夫——一名法属圭亚那的官员来马赛接她。福楼拜和她随即共度了良宵,事后,福楼拜这样形容自己的这次风流艳遇:如雪原上的日落一般妙不可言的夜晚。离开马赛后,他便再未见过她。这段初夜经历,给了他一生难忘的回忆。
这一插曲过后不久,福楼拜便动身到巴黎学习法律,不是他想当律师,而是到了总得选择某种职业的阶段。但他相当讨厌巴黎,外加讨厌教科书,讨厌大学的生活,尤其对同学们的市侩庸俗、装模作样嗤之以鼻。其间,他创作了一部中篇小说叫《十一月》,里面描写了他和厄拉莉·福柯的那段艳遇,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却像艾莉莎·施莱辛格一样有着闪亮的眼睛、高扬的弯眉和敷着淡青汗毛的嘴唇,只不过这一次的脖子是雪白浑圆的。
后来,他找到了施莱辛格的办公处,然后去拜访他,并再度联络上了他们夫妇俩。这位出版商邀请他参加每周三在他家里举行的聚会,艾莉莎迷人依旧。当年初识之时,福楼拜还是个笨拙的高个少年,而如今,少年已长成了男子汉,殷勤、英俊、充满热情。不久,她发现了他爱着她的秘密。他呢,很快就成了这对夫妻亲密的座上宾,每周三都有机会和他们一道用餐,他们还一同参加短途旅行。但福楼拜仍如以前一样羞涩,迟迟不敢向艾莉莎示爱。等到他终于向她表白的时候,尽管并没有惹来担心中的生气,但艾莉莎也拒绝成为他的情妇。她的经历很曲折,外人皆以为她是莫里斯·施莱辛格的妻子,然而并不完全如此。她曾有位名叫爱弥尔·朱岱的丈夫,几年前他陷入经济上的困境而面临诉讼,于是他们的朋友施莱辛格提了条建议,由他出钱帮助朱岱摆脱困境,条件嘛,就是他得离开法国并放弃妻子。朱岱同意了,此后艾莉莎便跟了施莱辛格并与之同居。当时法国没有离婚一说,所以直到1840年朱岱去世之后,他们才正式结婚。据说,尽管朱岱远走他乡,后来又去世了,但艾莉莎一直还爱着他。也许正是这旧日的爱情,再加上她对后来与她同居并让自己生下孩子的男人的忠诚感,才使她摇摆着不愿接受福楼拜的示爱。但福楼拜有股执着和狂热,最后他想办法约了她在某一天去他的寓所幽会。那天,他焦虑不安地在寓所等待她的到来,以为自己长期的爱慕之情终于要有所收获了。但很可惜,她并没有赴约。
1844年,发生了一件对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情。那晚他和哥哥一道乘坐马车从母亲的一幢房子那儿(他们在那里住了一些日子)返回里昂。他哥哥比他大9岁,继承了父亲的医生职业。走在路上时,没有任何预兆,福楼拜“只觉眼前突然有一片让人眩晕的亮光,随后就像一块石头那样滚到了马车的底板上”。等他醒来,发现自己满身是血,原来他哥哥已经把他搬到了附近的一幢房子中,正在为他做放血治疗的手术。之后他又被送回里昂,父亲再次给他放了一回血。此后,他不得不开始服用缬草和槐蓝,脖子上常年挂着一根泄液线。他还被告知要禁止抽烟、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时间,他常会有浑身痉挛的症状,视觉和听觉也都出了毛病,每每出现惊厥后就会失去知觉。为此,他常被弄得精疲力竭,身体一度虚弱不堪,神经也总是陷入极度紧张。这种病十分神秘,医生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有人直言他是得了癫痫病,他的朋友们也都是这么看的。但他的侄女在她的《回忆录》中对此事保持了缄默。而勒内·杜麦斯尼尔先生——兼有医生和一本关于福楼拜的重要传记的作者身份——坚持认为他患的绝不是什么癫痫病,而是一种他取名为“癔想性痉挛”的病。我想,他之所以会如此主张,大概是他认为癫痫病人这种称呼多少会减弱一位杰出作家的作品价值吧。
他的家人对他的病状却并不意外。据说,他曾告诉莫泊桑,早在12岁时,他就出现过幻听和幻视,而且他19岁的毕业旅行还是由一位医生陪同的。此外,他父亲也曾为他制订过特别治疗方案,其中一条就是要常更换环境,所以很可能在他19岁时就已有某种精神疾病了。福楼拜自小就厌恶着自己周围的人,那么他这种让人费解的厌世情绪会不会就是他那种奇怪的精神疾病的外延呢?尽管那时他的神经系统受到的影响还不明显,但会不会就是发源和预兆呢?无论如何,他现在正面对着患上了一种可怕疾病的事实,这种病还反复无常,就连何时发作都没法预料。于是,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也导致了他放弃了法律学习(当然,这或许正中他下怀),同时不能结婚。
1845年,福楼拜的父亲去世了。两个月后,他亲爱的姐姐卡罗琳生下了一个女儿,自己却不幸去世了。幼时他们曾形影不离,直到嫁人前,她都是他最亲密的人。福楼拜的父亲在死前不久曾于塞纳河畔购置了一处名为“克瓦塞”的房产,那座石头房子足有两百年的历史,它的前面还有一个露天阳台外加一个面朝塞纳河而建的凉亭,福楼拜寡居的母亲和他弟弟古斯塔夫带着卡罗琳留下的小婴儿就住在里面。哥哥阿谢尔已经成家,接了父亲外科医生的班,在里昂那家医院里担任和父亲相同的职务。克瓦塞后来成了福楼拜的终身居所。很早之前,福楼拜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写作,如今他既有顽疾缠身,无法像大多数正常男人那样生活,于是只能下定决心把自己的一切献给文学事业。他在底楼有间大工作室,窗前就是花园和塞纳河。此后,他便养成了一种井然有序的生活习惯:十点,起床,读信,看报;十一点,少量吃些午饭,之后到平台散步或到亭子里看书;午后一点,开始工作,一直持续到七点;接着又到花园里散会儿步,回来继续工作,直至深夜。他不和任何人见面,除了一两个朋友。他不时会邀请朋友来家中住上几天,顺便一起讨论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社交和娱乐活动。
但福楼拜也意识到了,写作得有生活体验,孑然孤独地过着隐士生活是不行的。因此,他下定决心,每年要去巴黎住上三四个月。后来的那段时间,他在巴黎渐渐出了名,同时也结交了许多饱学之士。从这里我似乎有种印象,仿佛人们更多的是佩服他,而非喜欢他。他的同伴们发现他异常敏感且易怒,他无法忍受来自他人的反驳和批评,所以他们都得尽量顺着他的意见,要是谁竟敢不如此,他就会大为光火。对待别人的作品,他常化身为苛刻的批评家,而且有作家的通病,那就是对待他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他都会嗤之以鼻。而反过来,别人若是对他的作品有任何批评,他立刻就会愤怒地将之归结为嫉妒、恶意或者愚昧。这一点上,他倒和许多杰出作家有着相似性。对于单纯靠出卖文稿吃饭的文人和花钱沽名钓誉的文人,他的容忍度很低。他以为艺术与金钱毫不相干,赚钱对于艺术家来说无异于堕落。当然,他自己是很容易长期保持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雅姿态的,毕竟他生来就拥有一大笔财产,从来不会为钱所困。
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显然是可以预料的。1846年,有一次在福楼拜逗留巴黎的期间,他在雕塑家普拉迪耶的工作室遇见了一位女诗人——露易丝·高莱特,这个女人的丈夫是位名叫伊普里特·高莱特的音乐教授,她的情人则是哲学家维克多·古赞。她是文人圈子里常见的一种典型人物,以和名人产生暧昧不清的关系为才能。她凭着自己的美貌业已在文学界得到了某种地位。她在家里办了一个聚集著名人物的沙龙,她则自名“缪斯”。她常把秀发梳成卷,围挂于圆润的脸蛋两侧。她总是说着充满热情的话语,声音甘甜激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福楼拜就成了她的情人,当然他并没有取代她的那位哲学家正式情人。另外,说福楼拜成了她的情人,我所指的完全是精神上的情人,由于福楼拜长期处于禁欲中,加之当时他易激动和羞怯,导致他已无法完满地完成性爱了。回到克瓦塞后,他就给露易丝·高莱特寄去了第一封情书。后来又写了很多类似的书信,它们的内容很古怪,在我看来恐怕没有哪一个情人会是这样写情书的。尽管如此,那位“缪斯”倒是挺爱福楼拜的,她性子中既有苛刻又有忌妒。而福楼拜呢,恰恰相反,两样皆无。我想你也许已猜出来了,他之所以要做这位明星一样受人瞩目的漂亮女人的情人,完全是因为他的虚荣心。但是,就像很多其他痴心妄想的人一样,他很快就发觉了不对,事情或许并不像他预期的那样,因而不由得感到悲哀不已。回到克瓦塞的他发现自己甚至比在巴黎时要更爱那位“缪斯”,他在情书中向她倾诉了这份爱慕之情。她提出要求,让他搬到巴黎居住,他回答说不能离开母亲。于是她退而求其次,要求他更经常地去巴黎或芒特,因为他们少有机会见面,但他又说,他得有足够的理由才能离开克瓦塞。于是她愤怒了,质问他说:“莫非你受到的监护竟多过一个姑娘?”随后,她又提议到克瓦塞和他相会,而他再度拒绝了。
“你的爱根本不是爱,”她在信中说,“总之,它在你的生活里没有多少地位。”对此,他回道:“你想知道我爱你与否?好吧,答案是肯定的,我能爱的分量都拿来爱你了,也就是说,爱情于我并非排在生活第一位,而是第二位。”他真的不怎么机灵,竟要求露易丝·高莱特找她住在卡耶纳的一个朋友查探厄拉莉·福柯的情况,甚至还想让她帮忙转交一封信给她。听到他的这一要求时,她简直愤怒得无以复加,福楼拜竟对她的愤怒感到惊讶。后来,他的行为越发离谱了,竟在给她的情书中描述自己和妓女间的交往,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对她们有一种嗜好,且经常能从她们身上得到对这种嗜好的满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并不奇怪,男人总爱夸大自己的性生活,并不惜为此撒许多谎。所以我自问:他如此夸耀自己的性能力,是否正说明他在这方面有缺憾?没人知道他那种导致身体虚弱加精神消沉的怪病发作过多少回,但众所周知的是他一直处于镇静药物的影响下,所以我推测,他之所以不怎么同意和露易丝·高莱特见面,很可能是他明白自己毫无性欲,要知道他那时还不到30岁!
这场所谓的恋爱谈了九个月。1849年,福楼拜随马克西姆·杜·冈一起,动身去了近东,两人游览了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希腊等地,1851年春天,回到法国。福楼拜又继续和露易丝·高莱特联系,然后照旧忙于应付其语言越发尖刻的情书。她持续施加压力,要么他来巴黎,要么她去克瓦塞;而他则继续以各种理由搪塞,既不愿去巴黎,也不想让她来家里。1854年,他最终写信通知她,他不再会去看她了。她急忙赶往克瓦塞,却遭到粗暴地驱赶。这是福楼拜人生中最后一次认真谈恋爱。在这段爱情当中,恐怕文学性要多过生活性,戏剧性多过男女间的激情。福楼拜一生唯一的真爱或许是艾莉莎·施莱辛格,可惜因为她丈夫投机失败,夫妇俩一度带着孩子离开了巴黎。福楼拜已有二十多年没见她,现在两人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她瘦了,皮肤看起来有些枯黑,头发也显出了花白;而他则明显胖了许多,嘴边蓄下了一圈胡子,头戴一顶黑帽子以掩饰秃顶。他们匆匆见了一面,随后又各奔东西。后来,她不得不去巴黎料理事务,他们两人就相约在那里幽会了一次,再之后又在克瓦塞见了一次面。此后,据说他们再未见过面。1871年,莫里斯·施莱辛格去世。福楼拜在爱上她的第三十五个年头写了第一封情书给艾莉莎,信中他没用以前的称呼“亲爱的夫人”,而是用了“我曾爱过的,将来也将永远爱着的人”。
在往东方去的旅途中,福楼拜不断构思着一部小说,这部小说将成为他的新起点,那就是《包法利夫人》。至于他是怎么想到写这部小说的,其间还有个颇具趣味的故事。某次前往意大利旅行,途经热那亚的时候,福楼拜买到了一幅由布律盖勒创作的画作《圣安东尼的诱惑》,这幅画带给他很深的触动。回了法国,他又购买了由卡洛制作的同题材的一幅版画。然后,他翻找了许多有关圣安东尼的材料,在对其知识背景获得了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他开始循着脑海中那两幅画所带来的启发,创作一部名字也叫《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小说。写完初稿后,他请了两位亲密朋友到家中,然后在他们面前阅读自己的新作。阅读持续了四天,每天下午和晚上各四小时。他们事先说好,在读完整部小说前,谁也不给出意见。直到第四天深夜,小说读到了结尾,福楼拜猛地挥拳敲了一下书桌,问他们:“你们觉得怎么样?”一个朋友回道:“我建议你现在就把它扔进火里,以后都不要再提起它。”这句话对福楼拜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第二天,那个朋友想找个由头缓和一下自己昨夜的直言不讳,便对福楼拜说道:“你为何不去写德拉马尔的故事?”福楼拜顿时跳了起来,满脸红光地大叫道:“没错啊,为什么不呢?”德拉马尔曾经做过他父亲医院里的实习医生,他的故事人所共知。德拉马尔还在里昂附近的某小镇上开了家私人诊所,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比他大很多的寡妇,在她死后,他又娶了个邻近农夫的漂亮又年轻的女儿。但那是个奢侈又淫荡的女人,她很快就厌倦了乏味的他,不断在外勾三搭四,由于在穿着打扮上花费糜多,最后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无奈地服毒自杀了。福楼拜以近乎精确的笔触将这个不甚光彩的小故事完全地记述了下来。
他30岁的时候才正式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此前还未出版过任何作品。因为,除了《圣安东尼的诱惑》,他的早期手稿严格意义上都属于私人性质,内容实际上完全是他自己恋爱经历的翻版。但到了现在,他的目标就不仅是真实了,而且还得要客观。他决心去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不带任何有色眼镜,自己也尽量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介入叙述当中。他决心讲述一个他必须讲述出来的事实,揭示那些他避免不了要打交道的人物的性格,中间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也不对人物做任何褒贬。纵使他对某个人物抱有同情,也不动声色;就算某个人物的愚蠢让他很恼火,或者某个人物的卑劣让他愤慨不已,他也不向读者展示一点个人感情。他正是如此做的,这大概就是许多读者会觉得这部小说有点冷酷的原因所在吧。因为他刻意地追求客观性,小说中几乎看不到什么温暖人心的东西。虽然人人都有渴望温馨的这样一种人性弱点,但我隐隐觉得,若是作者勾起了读者的某种感情体验,而读者知道作者也在体验同样的感情,想必多少会有些安慰。
不过,和很多同行一样,福楼拜追求绝对客观的努力也没有成功,因为完全不带主观是不可能的。小说家应尽量让故事里的人物自己展示自己,而且要尽量让人物的行为符合人物的性格,这无疑是对的。如果小说家跳出来生生把读者的注意力拽向主人公的魅力或反面人物的恶行上,如果他不停说教且东拉西扯一些不着边的东西,如果他讲故事的同时自己还要在故事中扮演某个角色,那就很容易让读者生厌。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也只是叙述方式上的事罢了,而且很多十分出色的小说家都会时常使用这些方法,就算这种方法有时显得不合时宜,但不能就此否认它的价值。那些极力想避免如此的小说家,其实也只能做到表面上摘除自己的个性于小说之外,因为无论是否愿意,他对主题的选择,还有对人物性格和叙述角度等方面的安排,都难以彻底逃脱自己个性的影响。众所周知,福楼拜是位悲观主义者。愚蠢是他所不能容忍的,而市侩气、平庸的人、日常琐事等,皆令他感到愤怒。他毫无怜悯心,亦无慈爱心,自他成年以后,他都全然是个病人,同时又饱受因自己疾病而自卑的折磨,他有些神经质,伴随着持续的烦躁不安。他极端褊狭,他是个浪漫主义者,却害怕成为浪漫主义者,他挫败而愤懑,只因他缺乏自己理想中的性爱能力,就干脆地投入到包法利夫人的肮脏故事中,破罐破摔。他其实没能在小说中排除他的个性,当他选择写德拉马尔的故事时,当他把故事中的人物设计成这样或那样时,他其实就已经显露了自己的个性。在这部篇幅达五百页的小说的情节中,他向我们展示了许多人物,而除了拉里耶尔博士这个主要人物之外,其余的人基本上都是不可救药的。他们不是人格卑劣就是性情平庸,不是表现愚蠢就是天性浅薄。这样的人,世上的确很多,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如此。很难想象一个市镇里(不管多小)竟会没有一个明智、善良而愿帮助别人的人。
福楼拜经过反复考虑,打算在小说中展示一群庸俗不堪的人物,并且为他们的庸俗本性和糟糕处境设计一连串事件。但他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读者对这些乏味的人物丧失兴趣,只因他所不得不讲述的那些事件本就沉闷冗长。至于他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我稍后详谈。在此之前,我且判断一下,他在哪些方面成功贯彻了自己的意图。
首先必须指出,他用了一种完美的技巧来刻画人物的性格,使得他们的真实性十分令人信服。我们一见到他们就能接受他们,仿佛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双脚站立于这个世界上。我们会觉得有关他们的一切都理所当然,就和我们生活中的管道修理工、杂货铺老板和医生等人一样,我们不会觉得他们是小说里的角色。比如,郝麦就是一个类似米考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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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幽默形象。法国人熟悉他如同英国人熟悉米考伯先生,他们信任他也如同我们不信任米考伯先生。只因他和米考伯先生完全不同,他永远带着真挚,带着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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