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日常(校对)第159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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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恐因噎废食。故先易后难。待君臣同殿餐毕,醒锣敲响。这才持芴而跽,求开“客税”。
  “右相,何不明言。”蓟王冠冕临朝,本为封赏。如今遮面,却也极好。
  “什一而税,王者之政。何况主公,三十税一乎!”右相先为蓟王压惊,而后续言道:“今国中客庸,不下五百万众。如楼桑、西林,几与蓟人等同。且录入客籍,假以时日,便可为编户。岂无税乎?”
  “右相之言,老臣不敢苟同。”神仙打架,必是儒宗:“民爵二十等。齐民之家,田一顷。尚可自耕。爵民之家,数顷乃至数十顷。若无客庸,代为耕种,农时俱废,良田皆荒。何来耕一余三,暖衣余食。客庸为何?助我者也。是故‘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天自佑之,吉无不利’。何况,‘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此言一出。蓟王暖意心生。不愧儒宗。
  先为客庸定性,乃是“助我者也”。亦如儒宗所言。普通齐民,尚可自耕。爵民之家,断无可能。尤其公大夫以上,公乘之家,足有良田二十顷。若只凭一己之力,不等耕毕,已过农时。更何况,收客庸之税,令天下投奔蓟国者寒心。且此举,亦非我怏怏上邦,待客之道。
  “启禀主公。”蔡少师亦持芴进言:“老臣窃以为。非国有大难,而不可益(增)赋也。武帝时,桑弘羊治粟,‘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蓟国循吏,尤胜桑弘羊多矣。且客庸多为羌胡,当以其故俗治之。不可与蓟人比同。(武帝)时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皆以其‘故俗治,毋赋税’。此乃,定国之策也。”
  蔡少师,引经据典。先言,蓟国财政优良,且无危难,无需增赋。又言及“毋赋税”,乃两汉羁縻旧例,不可擅更。
  “国老当知,庸耕者,多是国中齐民。”薮东守乐隐,持芴言道:“客庸,非专指八方来客。亦有国人庸之。更有四海豪商,贩得木兰舡,久居港津。不可一概相量。”
  “若如此,更毋需益赋。”蔡少师又道。既不能统一征税标准,强征无益。
  右相之所以,欲开客税。只因客籍完备。凡客居蓟国者,皆先入籍。得五家联保,开设账户,方能为人雇佣。否则,便是“游客”。即便游商往来,亦需入客籍。且凡有交易,皆需先质押等值琉璃宝钞,亦或是金银珠玉为担保。
  正因客籍大行其道。且人人皆有账户。故能抽取客税。
  国老与国相,虽政见相悖,然皆为国谏言。不可轻言对错。
  议出国相。百官慎重。稍后进言,皆是国之宿吏。各有侧重。凡郡县长吏,多与右相同。凡国之宿老,皆心向儒宗。
  见幕府僚属,多不发声。
  蓟王遂问:“文和,以为如何?”
  幕府中丞,持芴而跽:“回禀主公,国之税赋,多出编户齐民。客庸虽不为编户,然久皆为蓟人,不宜异同。然比我大汉流民,只需举家北上,宗亲乡党,五户连坐(连保),便可入籍。客庸入籍,却非一日之功。臣,窃以为。若征客税,客籍当与编户比同。”
  不愧是幕府智囊。贾诩之意,若要与编户同样纳税,则需给予客庸,同样待遇。不可区别对待。
  见百官窃窃私语,多有赞同。
  蓟王遂问右相:“宪和,以为如何?”
第017章
日常华章
  “回禀主公。臣与中丞,不谋而同。”右相持芴跽奏。
  蓟王遂问:“莫非,右相乃欲改客籍乎?”
  “主公,且听臣一言。”右相耿雍,总领国政多年。论治国,朝堂无出其右。这便将心中所想,娓娓道来:“如中丞所言。凡我十三州流民,举家来投,无有不纳。户户得宅一栋,田一顷。牛马机关俱全。且主公有令,可分期偿还。譬如主公少时,陷地除石,得美田百亩。皆是楼桑宗亲,代为庸耕。论耕植,天下无有比汉人者。故客庸国中四百城港,多为四裔。非我汉民。故论客籍,亦多循此例。此其一也。”
  耿雍此言,乃向儒宗委婉道明,胡人不善耕田。为爵民之家庸耕者,多是国中齐民。齐民之家,本就是税赋所出,故无需另行征缴。自不在客税之列。
  “右相之意,所谓客税,乃据‘客籍’而征。”蓟王这便领会。
  “主公明见。”耿雍又道:“客籍,出于诊籍,何其陋也。如子弟行学,病而求医,诉讼庭前,皆多有不便。宜当增改之。且国宅价高,足钱贩得,非客庸能及。若征客税,或满十载。可比齐民,先居后偿。于国于民,皆有大利。此其二也。”
  蓟王面色稍霁:“征税十载,可比齐民。”
  “然也。”耿雍再接再厉:“客税,分‘客庸’与‘游客’,为三也。”征税的目的,乃为区分,客庸和游客。
  细思右相所言,国老亦纷纷赞同。
  “十载太长,三五载为宜。”蓟王言道。
  “主公明见。”耿雍振奋。
  “敢问右相,当如何征之?”儒宗求问。
  “如田赋、刍稾税、算赋、口赋、市租、假税、海租、工税、赀赋、算缗、关税等,皆与齐民比同。”耿雍答曰:“有则征之,无则毋征。名下无田,则毋田赋。家无幼子,不征口赋。家无余财,亦无赀赋。如此这般。”耿雍已有定计。
  “若为入籍。老臣,实无异议。”儒宗改弦更张。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蓟王对加赋,何其慎重:“如先贤所言:‘吾国者,衢处之国也,远秸(远服,注①)之所通,游客蓄商之所道,财物之所遵。’楼桑五缺,游人如织,车马不绝于道。来有所自,去有所由。故成通邑大都。亦如郑公所言,客庸乃助我也。客税之征,但凭所欲,不可强为。”蓟王之意,客税与入籍绑定。若有意入籍,则征之。若不欲入籍,则不征。断不可强求。
  闻此言,国老无不动容:“主公,明见。”
  窥一斑而知全豹。君王之日常,绝非家长里短,得过且过;无所事事,碌碌无为:混吃等死耳。治国、治民、治臣、治宫。无论就藩国中,征战四方,接人待物,处世为人,育女教子,和睦宗亲。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事无巨细,皆需面面俱到。
  朝堂一场客税之辩。双方各执一词,唇枪舌剑。
  君王一日常,何处不华章。
  故有人言,如此这般,从未得见。
  幸有蓟王,可窥一斑。
  蓟王不禁慨叹。耿雍之议,竟与后世华夏户籍之策暗合。
  蓟国田宅价高,然蓟王早有定价。流民举家来投,无论何时何地,良宅一栋只作价十万钱。齐民宅院,计三十宅。先居后买,分期偿还。每年最低还“一宅”,三十年还清即可。
  然客庸却无此便利。寄居国中,日常支出,宅邸租金便是大头。若能纳客税满三五载,便可如十三州流民。其利之大,远非客税能比。
  正因利国利民,故众国老,改弦易辙。
  蓟王亦和风细雨,面色稍霁。
  “苛政猛于虎”。话说,“南宫(火)灾。让、忠等说(灵)帝,令敛天下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至“天下骚动,起为盗贼”。后,贤臣谏之乃止。
  所患,非亩税十钱。而是郡县属吏,以此为由,刮地三尺,层层盘剥。乃至典妻鬻子,民不聊生。古之贤君,轻易不可加赋。
  客税既定。如何实施,蓟王再起朝议。
  暮霭沉沉,百官仍未有共识。蓟王遂命人张灯为继。
  日落西山,才终成定论。
  蓟王心结尽解。群臣涣然冰释。遂破例夜宴,与百官同乐。
  百官论政,亦被女官,逐条传入后宫。二宫太皇、三王太后、蓟王三后,皆可一观。众妃各抒己见。言语交锋,不弱灵辉正殿。
  蓟王本欲定三载为期。然右相据理力争,改为五载。换言之,唯交客税满五载,方可如愿入籍。更有甚者,期间若有中断,则需重新计数。然至多不超十载。
  各项税率,亦与齐民比同。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税种,视情况而定。
  看似繁杂,无可操作。实则清楚明了,简便快捷。
  正因账目往来,一清二楚。如前所言,蓟人订立契约,皆需入市楼签订券书。且约定薪资,皆事先转入市楼官方账户。待将作寺遣人验工毕,无有疏漏。方将薪资,如约转入客庸账户。如此一来,客庸蓟国,如何营生,收入多寡,皆一目了然。更加自闾里、街衢,邻里守望。里魁、亭长,一应俱全。家中诸情亦了然。更加时人,无信不立,信守诺言。
  客税,断无差。
  念及此处,蓟王终得心安。
  “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p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不出三日。客税细则,已刊《朝闻日报》,张榜各处。
  待左相入宫,上报刺奸,所采民风。知民众皆无怨言,蓟王终得安枕。
  至此,客籍渐于户籍比同。
  自少复祖爵,并土封王。便客庸蓟国者,如愿以偿。
  上计署来报,八月按比,或可增五十万新户。四百万众。
  蓟国民众,当破二千万。
  “‘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蓟王有感而发:“宪和,真乃孤之管敬仲也。”
第018章
书录无遗
  蓟王将耿雍,比作管仲。
  评价虽高,却实至名归。
  耿雍出身商贾,耿氏制陶,乃老鸦渡烧瓷第一家。少与蓟王相识,为四友之一。居相位多年,总掌朝政。劳苦而功高。
  或有人问,既定缴客税五载,方能入籍。当自《客税令》颁布之日始计。而后顺延五载。为何上计署却报,今季八月案比,便足有四百万入籍。
  只因,稍后共议细节。针对久客之家,蓟王言当可上溯。只需补足五年客税,今季便可入籍。此令一出,百姓必然奔走相告。然又被右相,好言劝回。
  右相言,若可上溯,当满十年为宜。
  蓟王居高下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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