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日常(校对)第83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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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就物理而言,王充对运动、力、热、静电、磁、雷电、声等现象,皆有细致观察。并解释人与自然之关系。王充把人之发声,比喻为鱼引起水的波动;把声的传播,比喻为水波的传播。书中诸多见解,与后世声学结论一致:物体振动产生声波,并需借助介质来传播。
  后有欧洲人波义耳,提出空气是传播声音的媒介,比王充晚一千六百年。
  范晔《后汉书》将王充、王符、仲长统,三人立为合传,后世学者更誉之为“汉世三杰”。
  只可惜。后世儒教盛行。王充之言,离经叛道,被贬为“杂家”。历代目录书,皆将王充《论衡》列入无所宗师之“杂家”类。又说王充是“南方墨者之支派”。
  蓟王不敢苟同。
  古往今来,生产关系需与生产力相匹配。
  后世早已证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为科技铺路,必然要“神灭无鬼”。
第176章
巨人之志
  事实上,将“神灭无鬼”引入蓟国。乃蓟王深思熟虑。举重若轻之举。然若仅是让王充弟子,入太学坛,传道授业。孤掌难鸣,久必为儒家所灭。故刘备新建“方技馆”,令其容身。如蓟国将作馆、国医馆,于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茁壮成长。
  所谓学以致用。实践乃检验真理之唯一标准。又说存在即是真理。蓟国机关之利,深入人心。老农一人,日种一顷。如此便利,如何能轻易舍弃。若方技馆,能有将作馆之利国利民,即便再有闲而无事者,百般挑剔,亦当哑口无言。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所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无故夺人之利,智者不为。
  若能令天下,皆晓以利害。方技馆,自当稳如泰山。
  五日小朝,紧随十日大朝。
  百官列席,蓟王就位。
  此时。蓟王欲立“方技馆”之事,与会官员,多已悉知:主公为制妖言惑众,故将方技收归己用。
  此亦是蓟王有意为之。且看群臣如何反应。蓟王才好适时应对。
  见百官肃穆,正襟危坐。
  蓟王环视群臣,娓娓道来:“少时,孤与母,居楼桑。一年雪大,有太平道徒数人乱入村中。施雕虫小技,欲妖言惑众。被孤当面揭破,掩面遁走(甯姐姐:哦?)。从此往后,楼桑妖人绝迹。后北地皆信太平。然十里楼桑,却无人信。何也?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方术一途,虚无缥缈。登仙之旅,无迹可寻。然,方技却不同。若不为升仙,利国可乎,利民可乎?”
  见百官齐看。上庠令郑玄,心平气和,起身奏对:“主公明以照奸。若方技为国所用,当大有裨益。”
  郑玄乃蓟国文坛泰斗。郑学被蓟王引为治国之术。足见一斑。
  今,话出其口。百官皆暗松一口气。
  刘备欣然点头:“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自武帝以来,大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功在千秋。然,‘工善其事,必利其器’。又曰:‘得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为国所用。试想,若历代经方所录之‘奇术’,蓟国上下,皆见惯不怪。便有心怀叵测,妖言惑众之徒,又岂能轻易得逞。”论科普的重要。
  “主公明见。”百官下拜。
  黄巾之乱,荼毒剧烈。蓟国百官、百姓,多深受其害。将心比心,如何能不切齿生恨。今黄巾覆灭,群盗蜂起。又有巴郡妖巫张修反,号为五斗米师,郡县不能敌。
  眼见今汉屡遭妖贼所乱,蓟王岂能束手待毙。
  如前所说。立一家国公敌,自当同仇敌忾。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还有比太平妖道,更合适的人选吗。
  面对生死大敌,迫切的生存需求。让蓟王推出“方技馆”,合情合理。剥离“神鬼”,更是大势所趋。
  “郑公?”刘备居高笑问:“若立方技馆,主令一职,当取何名?”
  “主公立方技馆,网罗天下经方,乃为‘解世俗之疑,辨是非之理’。此举,与王仲任不谋而合。”郑玄起身奏道:“王仲任有言:‘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春秋》;然则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迹在于《新论》者也。’今方技虽属杂家,却有‘大用’。何不各取一字,称‘大素令’。”
  “王仲任曾言,‘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者,始也。或可改‘元素令’。”刘备一锤定音。
  “主公明见。”郑玄拜服。
  比起悬而未决的门下令,元素令人选,蓟王却颇为急迫:“何人可为方技馆元素令,诸位可有合适之选。”
  “臣,举荐一人。”正是河内名士,新昌令司马直。
  “叔异举荐何人?”刘备颇多意外。
  “温县常伯槐。”司马直起身奏报。
  常林,字伯槐,河内温县人。少时家贫,好学多智。数年前,白波,黑山势大,避乱上党,耕种山阿。逢旱极而蝗,左右颗粒无收,独常家坞壁丰收,于是尽呼比邻,升斗分食。乃治世之才。
  刘备轻轻颔首:“此人如何?”
  司马直奏曰:“尽得‘王论’真传。”
  司马直所说‘王论’,便是将王充与其呕心沥血所著《论衡》,合并而称。
  虽说前汉时,便已罢黜百家。然各家学说,并未断绝(请注意)。如墨家一般无二,各家在朝中亦有一席之地。
  比如,数年前,灵帝诏封杨赐为临晋侯,食邑千五百户。杨赐以当初曾与刘宽、张济一道为灵帝讲学,不应一人受封为由,上书求分食邑给刘宽、张济。灵帝遂封二人及其子爵位。不久,灵帝又令杨赐任廷尉,杨赐以非世代法家出身而坚辞。
  换言之。按照朝中惯例。廷尉一职,当由法家传人,或知法家之通儒,担任。
  此,足可例证。前汉虽罢黜百家,今汉却并未斩草除根。
  也正是此因。当蓟王刘备乾纲独断,引入方技时。以郑玄等人为首的儒士,并未极力反对。
  事实上,汉时“名士”,与“儒士”,并非等同。“高士”,更是无所不包。凡有高人一等之一技之长。便足可称“高士”。善养蜂猪,都可称高士,还有何好说。
  “除常伯槐外,还有何人,可入方技馆?”刘备再问。不出五位大儒所料。蓟王欲扶持一个学派,绝非只为招募一两个贤才。
  郑玄答道:“回禀主公。诸如桓谭、贾逵、王符等,门徒众多。皆可一用。”
  原来。早在王充“元气论”前,今汉已有桓谭之“形神论”。
  更早在先秦时,《荀子·天论》便有“形具而神生”之句。比及今汉,前有桓谭:“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燃)烛矣”。再有王充:“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桓、王二人以烛火喻形神关系,言明心神不能离开躯体而独存。
  神灭无鬼,神形俱灭。
  蓟王欣然一笑,随口诵出桓谭名句:“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惑之不解者也”。
  百官心领神会,主公早有准备也。
  “凡有相识,但举无妨。”蓟王居高言道。
  “臣等,遵命。”群臣敢不下拜。
第177章
拔毒食鲜
  待群臣起身,刘备又道:“王仲任,将儒学之士,分为四等:儒生、通儒、文人、鸿儒。且曰:‘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又曰:‘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以己度人。却不知王仲任,(自)己何所属?”
  蓟王乃问,若按王充对“儒学之士”的分类,王充自己又属于何种。
  蓟王此问,大有深意。能为王充盖棺定论者,此时此地,唯有一人。
  于是乎。百官又看郑玄。
  郑玄起身言道:“依老臣之见,王仲任当属‘世之鸿儒’。”
  刘备轻轻颔首:“郑公乃当世儒宗,郑学即国学。王仲任一家之言,虽有可取之处,却也不足与郑学相提并论。所著篇章,当交由郑公去芜存菁后,合称‘王论’,传习后世。不知郑公以为然否?”
  此言一出,百官终是释怀。
  “郑学”、“王论”,一字之差,高下立见。由郑玄操刀主编,去芜存菁。换言之,蓟王之意,乃是将王充学说,一统到郑学之下。
  诚如蓟王所言。
  郑玄乃汉末儒宗,所创郑学,人称“通学”。其,以古文经说为主,兼采今文经说及谶纬之学注经,不守门户之见,从而创郑氏家法,立郑氏经学体系。在郑玄之前,儒者各守师法、家法,壁垒森严,少有会通。自郑玄遍注群经,使今、古文经合流,殊途同归,融合一统为新经学。
  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哲学、法律、教育、历史、天文、历法、数学、物理、机械制造等,诸多学科。一言蔽之,兼容并蓄,乃是郑学最大特点。若将王充所著称为“小百科全书”,郑玄所著,便是“大百科全书”。
  在郑玄之前。博士说经,往往繁琐寡要,甚至其注解文字,远超原著。郑玄博洽经传,长于训诂,其注经,“文义自解,故不言之,凡说不解者耳”。故经注简约,用字往往少于原文。郑玄著述,遵循“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的原则。令学者举一反三,一通百通。事半而功倍。
  正因郑学乃是“通学”。故蓟王才亲下王命,将“方技”,亦列入郑学门内。与政治、经济、哲学、法律、教育、历史、天文、历法、数学、物理、机关等并列。
  一言蔽之。『在统一思想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学以致用。』
  蓟王用意之深,功在当下,利在千秋。
  饶是郑玄,亦五体投地:“老臣,定不负主公所望。”
  何为明主。蓟王善用“王论”,足见一斑。
  河豚有毒,却鲜美无比。拔其毒而食其鲜,便是明主所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亦是王道。
  “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言及此处,刘备忽心生感悟:“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非是灭尽旁门,而是‘以儒为宗,集百家之大成’。兼容并蓄,一统学术。正因如此,时至今日,百家仍有传人,香火不断。而饱学之士,身兼诸家之长,号‘通儒’。”
  此,便是帝王之心。蓟王能领悟汉武之意。足以说明,时至今日,当可为天下共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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