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7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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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容肇祖:《李贽年谱》,第68、91页;萧公权:《明人传记辞典》,第809、811页;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192—193页。
[170]李贽:《又与焦弱侯》,载《焚书》,第2卷,第46页。
[171]李贽:《又与焦弱侯》,载《续焚书》,第1卷,第16页。狄百瑞:《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04页。
[172]李贽:《又与焦弱侯》,载《焚书》,第2卷,第45—46页。
[173]李贽:《藏书》,第7页,对狄百瑞的译文稍作修改,见《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01页。另见萧公权:《明人传记辞典》,第811页。
[174]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00—201页;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2页;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44页。
[175]李贽:《焚书》,第3卷,第97—98页。另见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195页;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务目,第811—812页。
[176]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2页。
[177]李贽:《又答耿中丞》,载《焚书》,第1卷,第18页;稍改自于狄百瑞的译文:《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199页。
[178]李贽:《司马迁》,载《藏书》,第30卷。引见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41页。
[179]李贽:《与杨定见》,载《焚书》,第1卷,第19页。
[180]李贽:《与耿子健书》,载《续焚书》,第1卷,第46页。另引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045页;容肇祖:《李 贽年谱》,第77—87页;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216页。
[181]李贽:《与马历山》,载《续焚书》,第1卷,第3—4页。译文引自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194页;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0页。
[182]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42页。
[183]李贽:《答耿中丞》,载《焚书》,第1卷,第17页。
[184]参见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中所提供的例证,第811页。李贽惊世骇俗的修正主义历史观点的例子,被1602年抨击他的奏疏所引用,下文将论及此疏。
[185]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6卷,第347页;另译见于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17页。
[186]史孟麟,见黄宗羲:《明儒学案》,第60卷,第1475页。另译见于布希:《东林书院》,载《华裔学志》,第89页。侯著,第1067页,从顾宪成在《顾端文公遗书》的《当下绎》中,征引了一段几乎完全相同的话。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43页,认为在此顾宪成引史孟麟语。
[187]史孟麟,见黄宗羲:《明儒学案》,第60卷,第1475页。
[188]参见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46—247、255—256页。
[189]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10页。
[190]让—弗朗索瓦·比耶特:《李贽,被诅咒的哲学家(1527—1602年)》(1979年),第269页。作者认为李 贽的思想与行为是他所谓的家庭背景与士大夫价值观之间矛盾的一个产物。中国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也强调这个方面,如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1031页。不过参见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199页。
[19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1619年;重印于1827年、1869年、1959年;1980年北京第2版),第691页。
[192]见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199页。
[193]参见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03页;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53—254页。
[194]李贽:《蜻蛉谣》,载《焚书》,第5卷,第209页。另见于萧公权:《明人传记辞典》中的译文,第814页。参见容肇祖:《李贽年谱》,第57—58页。
[195]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09页;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195—196页。
[196]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208页。
[197]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3—814页。参见对于控告李贽的一种隐秘的政治动机的讨论,见于萧,第815页;参见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217页。
[198]容

祖:《李贽年谱》,第104—106页。
[199]《明实录》,《神宗实录》(台北,1966年),第369卷,第11a—12a页(第6917—6919页)。另引见顾炎武:《日知录》,第18卷,第28b—29a页,《李

》。部分译文见于萧公权:《明人传记辞典》,第814页。另引见于狄百瑞:《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17页;陈学霖:《李贽》,第4页;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219—220页。
[200]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4页;容肇祖:《李贽年谱》,第111、113页;黄仁宇:《平淡的1587年》,第189—190页。
[201]参见黄仁宇的评论:《平淡的1587年》,第189页。
[202]引见顾炎武:《日知录》,第18卷,第29b页,在李贽条的结尾。参见狄百瑞:《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43页,在注261上对这一点的进一步证据。
[203]在狄百瑞的《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中记载了一个相似之观点,第215页。另见嵇文甫:《晚明思想史论》,第46页。
[204]参见安德鲁·K.普拉克斯:《明代小说中的四大名著》(普林斯顿,1987年),第498—512页。对于有思想的读者来说,随着表面意义的消解后,帕拉克斯发现了四大小说名著中的讽刺意味。值得注意的是,李贽作为译注者或编辑者,其名字与四大小说名著中的三部有联系。参见帕拉克斯,第215、376、513页。
[205]萧公权在《明人传记辞典》写的条目,第817页。
[206]引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第18卷,第22a页,《科场禁约》。
[207]顾炎武:《日知录集释》,第18卷,第29a页,《李贽》。另引见于狄百瑞:《个体主义与人道主义》,第216页。
[208]李贽:《藏书》,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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